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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五卷第十期1930年10月)
主旨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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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成全

死了又活活了又死,到底為的是要應驗主應許的話

李錫齡

先知的預言,到話語成就的時候,人才知道他真是耶和華所差來的。

女靈胞曾阿平,粵之潮州人,為宋暢和(宋乃山打根審判官,兼高等法庭秘書長)之侍妾,年24歲,三年前曾挈同一子一女來本會領洗,不久得受靈洗,凡禱告必大哭,舊年患瘵疾,我們多次按手禱告,不蒙主治,又經中西醫療罔效,病日沉重,知不能癒,同靈百般安慰,818晚,會眾上山禱告,求問真神,得主啟示:「你們勿為曾阿平憂愁,本月24日(日曜日)上午10點鐘,天父要收回她的靈魂,當預備她的後事」,我們19日告知其夫,並於安息會,巴色會,監督會中,擇一二人,或用文字,或用言語告知,22日將她搬入醫院,23日安息日,通告會眾,翌日到醫院送她靈魂升天,24日晨早6點,何執事偕敝妾到院探候,見她精神奕奕,說話十分清喨,9點後會眾三四十人,問准醫生入院送終,見她手自揮扇,狀極安舒,醫生說此人仍有一二天命,今日必不至死,看護婦亦譏我們顛狂,候至955分,我們同跪下禱告,求主接她靈魂,禱完起來,同唱詩第四首,詩未唱完,她已昏厥不省人事了,陳執事不知不覺,將雙手在她額上一按,過五分鐘後,她又醒來,精神恢復,手足伸曲自如,能語言,能唾痰,能揮扇,眾皆注目,莫明其妙,11點鐘余與陳執事,陳長發(,近日主藉他說預言者)同到院後山頂禱告,求問真神,得主啟示:「准下午3點成全,還有手續未了,你們要在床前把聖經講給她聽,慰藉她,使她安然而逝,」余等又到他榻前講說聖經,並多方安慰,她甚樂聽,久之不覺睡去,1點鐘她醒來,問時候,告以1點了,又過了半句鐘,她叫敝妾和她梳頭,梳畢後,她又問時候,告以2點,她面現喜樂,至245分,我們復集,見她面色漸變灰敗,四肢已冷,雙目緊閉,眼珠定了,其夫大呼不應,知覺已失,其夫號啕大哭,我們亦悲慟起來,叫人領其夫返家,何執事獨任與之更衣,穿鞋著襪,將畢,適風雨大作,打得窗戶盡開,蚊帳落下,屏障亦倒,何執事亦罩在蚊帳裏,余前去拉起蚊帳,扶起屏帳,她喉頭微有呼吸,余等為雨所阻,站於騎樓,3點半,她忽瞪起眼來,面露藍色,雙眉倒豎,兇惡異常,左手拈住右衫袖大聲問:「去何處」,敝妾對牠說:「你丈夫吩咐同你穿起好去天父那裏」,她說:「去不得快要脫去」,我們不理會她,她自解鈕扣,看護婦見他復生,代她脫去外衫外褲,她縮起腳自解鞋鈕,將雙鞋持之一擲至三尺餘遠,喃喃詈罵,幾欲起而逐人,嚇得僕婦盡行逃去,余聞她「去不得」一語,心已疑之,迨細察之,益覺鬼相盡露,敝妾見她反常,亦冒雨去了,至4點鐘的時候,雨止了,余等五人再到山頂禱告,得主啟示:「你等安心,你等安心,她的靈魂,3點鐘時,已接歸本國去了,只留下那悟性在此,你們切勿再去見她面,任得死人埋葬她死人」,余等才覺悟馬太十二章四十三至四十五節的意思,知道3點後,完全是撒但的詭詐,借著她的屍體來抵擋聖靈的工作,余等由山上分路各回家去,至5點,宋君打電話來說,阿平已經氣絕了,哈利路亞,讚美真神,當3點半鐘時,有個老會傳假道的米某,到院見狀,冒雨走出街外,大聲呼呌:「真耶穌教會說謊了,假基督假先知的面具揭穿了,現在曾阿平十分精神,斧子也劈不死了」,引動一般偽基督徒,隨聲附和,極力詆毀,詎5點後,主旨成全,我們大大得勝,撒但竟銷聲匿跡,次日出喪,本會靈胞來送者七八十人,各老會及異邦親友,亦四五十人,米某在內,出殯時,何執事大聲對米某說:「請打開眼,看清楚,曾阿平死了沒有?免得日後又說本會將她生葬了」,米某面紅耳熱,在此稠人廣眾中、被斥責,亦很難過的呢?扛至附近牧場樹蔭下,余吩咐停住,借此青草地,搖鈴開會,唱詩後,余憑著聖經,並主給余的口才,大聲放膽,為真道作證,不討人喜歡,極力警戒各老會中人,他們或聽或不聽,必知道在他們中間有了先知,說完後,有幾個鬼類,大罵李某十二分可惡,但本會各人不禁轉悲為喜,大唱哈利路亞,榮耀歸耶穌,

事後各老會中人,又吹毛求疵,謂三句鐘後仍未氣絕,不知靈魂之被接與肉體之氣絕,實為兩事,願大家不可誤會,茲將聖經中幾處事實引證之:

約翰十九章卅一,卅三節說:同耶穌同釘十字架之兩賊,至日落時仍未氣絕,是以要打斷他的腿骨,免被逃走,聖經計日法,以日落為明日,但耶穌於路加廿三章四十三節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此可證明午刻其一賊之靈魂已與耶穌靈魂同到樂園去了。

使徒行傳二十章九,十節說:猶推古由三樓掉下,已經死了,保羅仍說:

「他的靈魂還在身上」,

但以理十章九節說:「嚇得魂不附體」(文理聖經),可見靈魂離後,肉體仍有知覺,儒書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幾希云者即有靈性謂之人,沒有靈性謂之畜。(猶十,彼下二章十二節,未五十一章十七節)佛經以情喻生性,以想喻靈性,儒經禮失求諸野,(禮字為道之隱名)世俗兒童之病多謂受驚失魂,故有招魂之舉,事雖似迷信,亦含有此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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