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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七號1926年3月)
張巴拿巴長老二次赴閩遍歴各處本會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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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巴拿巴長老二次赴閩遍歴各處本會記

乙丑8月。張巴拿巴長老。攜其小姐靈真。同提摩太執事。由寧越申赴閩。21早到福州大牆根本會。開閩省三次靈恩大會。靈工浩蕩。罄竹難書。略述張長老巡視上下游本會行程。為栽培靈界進步。以誌不忘。迨全省靈恩會閉幕後。同郭多馬長老等。往興化仙遊兩縣。修整本會。促進前行。莆田開會。聖靈感動全城。極力樂捐數千金。謀建堂屋。踴躍進前。仙遊因之。亦思建築。讚美耶穌。又往長樂各處本會。悉有開會。大降聖靈。繼往上游各處本會。惜日太迫年關。以應廈門漳州本會之承請。臘中旬趕赴廈漳。在廈過年。元月初旬。在廈開會。又接臺灣來函匯川來請。故於月之18起行。赴臺灣開會。並會日本政府。蒙允信教自由。在彼開會被感請洗者。首次60餘人。聖靈大降。其餘詳細情形。容後一一編登報端。以資砥礪。但將漳廈與老會諸君。辯難問答兩方。限定辯難問答時間。規定章程。面議照約問答。兩方法列於下方。以供討論。

甲如問答要限定時間。可使我等。先問你等一天。

子次回使你等。問我等。

乙如不限時間。你等可先問我們。

丑次回使我等問你等。

丙如恐時間太長。大家可將餘話不提。

寅可限於聖經上的章節而已。但章節不拘多少。

問方先把問題。於前一天提出。留與好送交答。答方由答方相接。到問題察查。該項問題。應需若干時間。或每個問題。需要幾十分鐘。方能答辯完結。於此答辯時。須有記錄。該記錄由速記員負責。記錄須與答方修改後方付公佈。請聽方下批評。(批評時可用文字公表。只下是非兩字。如答方。於答辯之中。忽由聽方。或由問方。發生疑問時。可臨時由該疑問者記出。至散會時。核對記錄。提出列為問題。再行送交答方。擇期重問辯論。但以上各種問答。不能於中途插入問語。或臨時發問求答。庶會場秩序。不至紊亂。而問方與答方。俱能到真理之攸歸。典句不用。乃無理之口舌已耳。

一駁守禮拜日。二說明洗禮與洗腳。三信徒受靈洗。四假先知與假基督。真相如何。五神所差遣傳道如何。六魔鬼所差派傳道如何。七今日之教會為何。不與使徒相同。八教會當如何改革。九末日之真教會如何。十何謂迷惑教會。十一神放惡獸如何。十二神的啟示如何。十三聖靈印記如何。十四基督之形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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