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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310期1976年6月)
不守安息日·受主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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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守安息日?#21463;主管教

林益壽

我叫林益壽,現年62歲,家住雲林縣古坑鄉西平村中興316號,屬於梅山教會。歸主迄今已十餘年,領受主恩,無可計數。感謝主。

我以製作砧板(切菜用之木板)生意為業,先購置合用之木材,加工製成一片一片的砧板,再運往各處銷售。因為它是家庭中不可或缺之器具,平時即常感供不應求,尤以逢年過節,銷售量更是直線上升,忙得不可開交。

最近數月以來,為了農曆春節將屆,更是特地日夜趕工。為此,一連四、五個星期,未曾參加聚會,守安息日。去年(1975年)1227日,適逢安息日,心想好久未曾到教會,今天應該休息一天,去教會守安息日才是。但是隨即又想到現在正是生意的旺季,良機錯失,豈不可惜?此念一生,又將守安息日之事拋到九霄雲外,為了多賺一點錢,又大忙特忙起來了。

是日中午,主的管教終於臨到我身。當我上樓梯,爬到了頂層之時,不知何故,竟從丈許高的樓梯上滾了下來,跌得金星直冒,暈了過去。體重近80公斤的身體,碰撞木板樓梯的巨響,驚動了左右鄰舍。是時家人均不在,只有我一人在家,鄰居聞聲趕至,見我昏睡地上,費了好大的功夫,才將我弄醒,扶了起來。只覺全身痛楚難忍,左手臂、背部、腰部、腿部,都腫起來,左手腕上方三寸許之處,又有骨折現象。感謝主,使我從昏睡中醒了過來,更使我從世上財利的迷夢中猛然醒悟,這是主的管教。安息日是神為人設立,要使人得著身心的安息,神所分別為聖,要人聚會敬拜神,紀念主的恩典,仰望天國永遠之安息的日子,豈可常為俗事纏絆,而忽略神的賜福(創二1--3?為了不守安息日,這次受主管教,遭受了精神、皮肉之苦,及金錢之損失,真是得不償失!

主雖然管教我,使我損傷,但祂也醫治我(參看:申三二29),使我的骨折只經五天之治療,即能隨意活動,連醫生都覺得奇怪。因為骨折能如此速癒是罕見的事,尤其如我已經62歲的人更是少有。

主真是有豐盛之憐憫的神,我有如失迷的羊,主竟藉著管教來提醒我「深深省察自己」祂的杖引導我不偏離左右,一生一世走在得救的正路上。「?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一二10-11)。

願主藉著這次管教,將「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的誡命,深銘於心,終生謹守不渝;也願主內同靈以我所受的管教為鑑戒,看重安息日,不作俗事,虔誠紀念(賽五六2;五八13)。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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