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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21期2012年10月)
自由來稿:基督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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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代理駐牧某間教會的一個安息日聚會裡,以同是「基督的僕人」互勉。因見到許多家庭,很有「福氣」,申請到了「工人」(外勞)來家中幫忙;可以看護病人、整理家務、打理飯食、照顧小孩……。

神的家──教會(提前三15),也是有許多的工作需要「工人」來承擔──羊的軟弱病痛、羊的住家清理、羊的草料餵牧、羊的宗教教育……。

但是,神的工人並不是「雇工」(約十12-13),不像雇工的酬勞(在西馬每月約馬幣五百元),但卻也是按月領受「五白」。

一、不能白佔地土,當結果(路十三6-9)。

二、乃是白白得來,感謝主(太十8)。

三、就當白白捨去,報答主(太十8)。

四、檢討不作白工,不浪費(路十六1)。

五、必不白白服事,有賞賜(約十二26)。

出埃及,是為了事奉神(出四23);凡是額上受主印的(啟七2-3)、遵守神言的(啟二十二9)、為主作見證的(啟十九10)、忠心至死的(啟六11),作工的果效都將隨著他們(啟十四13)。

事無貴賤,工人在神家裡也無「粗工」、「細工」之分;就怕在家舒服慣了,認為登「台上」的才算尊貴,坐「台下」的次之……,炊事、掃廁的工作可能就是「下人」的工作了(參:雅二1-8)。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自有永有的神)……;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就有福了。」(約十三13-17)

我們被託付有不同的才幹,因此有著不同的工作(弗二10);但我們卻有相同的老闆(為主而作)。

蒙福的人,不是只作他喜歡的事;而是去喜歡作他必須作的事(太二十五14-30)。共勉。



作者: 小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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