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まつ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路二十三46),這是耶穌受死之前大聲喊叫的話(參:太七50;可十五37),也是十架七言的最後一句,說完,氣就斷了。我們可以從祂對神的呼求看到信任與交託,也得知祂真是神的兒子、是聖潔無罪的義人。因此當時在場看見這一切的百夫長和眾人極其害怕,也歸榮耀與神,又捶著胸回去了(太二十七54;可十五39;路二十三47-48)。作為耶穌在世復活前的最後一句話,其內容很值得我們思考。
當耶穌說要將靈魂交在父手裡時,表示祂曉得自己的靈魂快要回到那差祂來的神那裡了。祂相信經上說的:「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10;徒二27、31),因此祂不必求神接受祂的靈魂,而是清楚知道自己從父那裡來,也要回到父那裡去。這也呼應前面另一句十架七言耶穌對強盜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十三43)。耶穌因受死承擔了我們的罪,為人人嘗死味,直到三日三夜後復活;祂聖潔的靈魂回到天父那裡,以立約的血使我們潔淨成聖、與神親近(弗二13、15;來十三12)。當日耶穌的靈魂就到樂園了,祂用盡最後的力氣大聲呼喊,向神託付自己的靈魂,也對眾人宣告自己即將回父那裡去了,呈現祂與父原為一的神性地位。
這句話同時也表明耶穌對神的信任與交託。我們曉得耶穌直到斷氣之前受盡了凌辱與嘲諷,與祂同釘十字架的強盜笑祂,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戲弄祂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如果祂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祂。」站在那裡的人說:「看以利亞來救祂不來?」……等等。如果祂就這樣死在十字架上,肯定會有很多人譏笑祂、說祂失敗了、認為祂不是基督。然而,耶穌如同又聾又瞎的神僕(參:賽四十二19-20),不回應、不理會,沉默地面對這一切,直到最後,甚至還為他們求父赦免無知的作為(路二十三34),才將自己的靈魂交付神。此時祂已完成祂復活前在世上的工作,讓父得著榮耀。耶穌確實地為信祂的人留下佳美的榜樣,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成為了我們所仰望那忍受一切苦難的救主。
在面對死亡、人生的結束,耶穌選擇不為自己爭辯、多作無謂的反駁,而是寧願落在神手裡,讓祂作公義的判斷。這樣少見的精神在「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的思想下,多少人有之?但凡立志要跟隨耶穌的基督徒就當學習,相信誠實的神必救贖我們(詩三十一5)。別太在乎眾人的惡言而還口,或為自己爭辯求得什麼。
今日,我們有多少人能效法基督、完全將靈魂交付神?又有多少人信心如司提反,深信神會歡喜地接收自己的靈魂?我們是否也將自己交託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呢?會不會沒有神僕的心志與精神,一受委屈就想要反擊、一被刺激就很不甘心?試想,如果耶穌當時受不了屈辱,忍不住繼續被眾人嘲弄,難道祂不能立刻從十字架上跳下來封住他們的口嗎?或許我們有人會想那麼做,只是耶穌沒有這樣選擇。因為就算一時封了惡人的口又如何呢?這樣的舉動能完成救贖的工作嗎?所以耶穌保持沉默、勝過攻擊,不使自己的意思勝過父的意思、為自己做一時衝動的回擊,又大聲呼喊將靈魂交在神的手裡。
願我們都能有如此交託的信心,聽憑主怒,不被罪惡打倒而能回到神那裡。希望在離世時,我們也能堅定地說出:「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註:本篇為文宣營總會班寫作組學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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