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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一


從小我們就在學校老師引導、思考「知易行難」和「知難行易」的矛盾中長大,長大之後仍然無時無刻面對著知與行的人生課題,也因此時而凸顯了人性的無知及軟弱的一面,人們常因無知而行或知而不行,甚至明知故犯造成一生的遺憾。

對於一個基督徒,除了自身的家庭生活外,也必須於教會這個屬靈的大家庭與許多弟兄姊妹互動,並參與教會的事工;職場與社會團體的生活亦不可少。所以,知與行不僅是屬世方面,於屬靈方面更是極為嚴肅的課題,因此我們不得不更加謹慎的來探討與面對。

法國思想家蒙田曾說:「我們可以藉著汲取他人的知識而變得博聞多識,但只有從自己的智慧才可以變得聰明。」世上的智慧乃是從知識加上經驗來獲取,而經驗常常是透過交織著汗滴與淚水的行動才有所得。然而,基督徒所關心的不只是屬世的智慧,如何有屬靈的智慧,在行動及行為上做得更合乎神的旨意才是生命真正的核心價值(參:詩一一一10)。

聖經中有許多的人與事蹟,都是我們效法的榜樣或引以為誡,從始祖亞當夏娃開始,雖然歷經數千年,人們知與行的行為模式從古至今仍無二致。

無知而行


我們常會糊塗而行,可能是因為令人難以抗拒的誘惑,或是出於個人一時的衝動,或是在壓力下的妥協行為。

當蛇對夏娃以煽動的口吻說:你們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然後,夏娃又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創三4-6),這是人類史上第一件因為被煽動與誘惑所犯糊塗而行的案例。

所羅門王是一位與神關係密切且又有神所賜高度智慧的王,仍然把持不住肉體的軟弱,於年老的時候受妃嬪的誘惑去隨從別的神(王上十一1-4)。很明顯地,人們在煽動與誘惑之下,原先已有的認知或原則,有可能逐漸模糊以至於糊塗而行。

以掃累昏了,竟然為了一碗紅湯,將長子的名分賣給了雅各(創二十五29-33),可見人也可能為了滿足個人一時的需要,於衝動之下糊塗而行。

亞倫在以色列百姓的壓力慫恿之下,縱容百姓並配合鑄了一隻牛犢,且在牛犢面前築壇,更宣告說要向耶和華守節(出三十二1-5),這是多麼離譜糊塗的行為,無疑地,人們有時在群眾起哄慫恿之下,有時為了討好群眾以保住個人的領導地位,亦容易失去理性而糊塗行事。

綜觀各國之間的間諜戰,莫不以金錢與情色為誘惑,並加以慫恿催逼,以期目標、對象一時的衝動,陷入糊塗而行之情境,這豈不是參孫與大利拉故事一再的翻版嗎?(士十六章),所以基督徒如何保持儆醒,以免糊塗而造成對自己或他人,甚至教會所有負面的影響,將是一生隨時的功課。

另外,我們亦有可能自以為知,但其實不知卻貿然而行。使徒彼得的事蹟正提供了我們引以為戒的省思。

當主耶穌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苦、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立即拉祂勸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主耶穌卻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1-23)。

後來主耶穌被捉拿時,彼得拔刀將大祭司的僕人削掉了他一個耳朶,主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太二十六51-54;約十八10)。

逾越節前一晚,主耶穌為門徒洗腳,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主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其實為彼得洗腳前,主耶穌已指出: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十三6-10)。

從以上三件事蹟的反思,我們不難發現,人們很容易想當然耳,在自以為知但其實不知的情況下卻貿然行動。尤其在屬靈的事上,我們若不謹慎,將會常常不經意的以人意取代了神意,給魔鬼留了地步,甚至成為魔鬼的工具。

以教會內的分爭為例,教會是神的子民的集合體,由於人的軟弱,弟兄姊妹彼此之間難免有矛盾分爭的時候。若不幸所發生的爭議乃是介於帶領者之間,我們絕不能選邊站,只能站在主耶穌這邊,因為我們是屬主的,不是屬人的。必須以主訓勸勉雙方,為雙方代禱,將審判交給主,因為至終每個人都必須自己去承擔而面對主,若不如此,我們將很容易落入魔鬼的圈套,演變成群體的血氣之爭,使教會形同分裂,受傷害最大的是教會,也就是主耶穌的身體。保羅曾責備哥林多教會: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林前三3)。其實往往爭議事件的內情,第三者很難完全窺其全貌,因為經常是各說各話而且彼此缺乏包容饒恕的心,正如保羅所說: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2)。

知而不行


知而不行,有可能由於人們的疏忽而不做,或明知但不想做、不去做,或知易行難,半途而廢,甚至誤解了知與行的內涵而以知為目的,因此並無實際的作為。

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不僅藐視神的祭物與獻祭,而且行為不檢,又與人苟合,劣行昭彰有如不認識神的人。以利溺愛二子,對他們的惡行只說了幾句勸誡的話,二子不聽,可惜以利並無進一步積極的作為以導正孩子的行為,放任二子以至於以利家終遭奇禍(撒上二12-17、22-25,四16-18)。這是一個明知卻不去做的明顯的例子,尤其是如果事關靈命,我們明知卻無實質的行為,難免會遺憾終身!

耶穌以文士和法利賽人為例,提醒門徒和眾人說: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二十三3)。耶穌甚至指責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其七大惡行並預言他們必將遭禍(太二十三13-36)。能說不能行常常成為我們生命的絆腳石,有人因此家庭破碎,有人因此事業失敗,有人參與教會事工,卻成了阻力而非助力,不可不慎!

毫無疑問的,對於大部分的人而言,說的總是比做的來得容易,因為說的只是把我們所知道的說出來,這也難怪社會上所謂的婚姻問題專家,有些自己的婚姻也出了問題,所謂的教育輔導員,有些也無法輔導自己的兒女。俗語說身教重於言教,使徒保羅曾說: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腓三17)。觀察一個人不是聽他說了什麼,而是要看他做了什麼,一個受敬重的人,不僅是因為他口中智慧的言語,更重要的是他以身作則的行為。

美國教育家杜威說過:老師以知識傳授學生,不如授之以汲取知識的動機。我們讀經或研經是求取屬靈知識的過程而非目的,更非做學問以滿足求知慾,讀經或研經的動機主要是為了讓我們更清楚地認識神,更加明白神的旨意而能行得更合乎神旨。我們參加聚會,除了敬拜神,與同靈聯誼和參與教會事工,學習服事的精神以外,聽道亦是求知的過程而非目的,因此聽道若不能激勵我們行道,那聽道也是枉然的,參加神訓班以及各種講習會,其道理亦然。如果信徒的聖經知識普遍提昇了,但教會的屬靈活力卻是下降了,這是否隱含著我們誤以為汲取聖經知識乃是目的的迷思。

《雅各書》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雅一22-24)。更嚴重的是: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可見知而不行,其後果之嚴重,不言可喻。

明知故犯


明知故犯乃是明知不該行而行,人們若有此行徑常是出於貪財之心,或為了保住個人的權力地位,或滿足個人的情慾,或心中嫉妒而竭力於面子的維護等,這些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神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二16)。

當摩押王巴勒要求巴蘭咒詛以色列民,欲以財物尊榮為回報,巴蘭明知不可,但為了貪財,因此看似尊主卻一意孤行,直到神派遣使者阻擋,最後才俯伏在地認罪,知勢不可為而作罷(民二十二4-34)。看似尊主卻一意孤行是神的子民極容易陷入的屬靈險境,這是名副其實的自欺欺人,也欺神的惡行,最可怕的是當事者常是明知故犯,甚至以為了主的緣故當藉口。

亞干貪圖金銀財物,明知故犯,違背了神的吩咐,奪取並私藏當滅的物,以致惹神的忿怒而使以色列民敗於艾城,最後亞干亦被處死(書第七章)。從巴蘭與亞干的犯例,讓我們更能體會為何使徒保羅說:貪財是萬惡之根,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9-10)。

掃羅眼見大衛廣受以色列和猶大眾人的愛戴,且神已離開自己與大衛同在,心生嫉妒又擔心王位不保就甚懼怕大衛,想盡辦法欲除之而後快,神因此允許惡魔大大降在掃羅身上,最終掃羅亦敗於非利士人之手,三子陣亡,自己亦伏刀自殺而死(撒上十八6-30,三十一1-6)。由此可知,神所設立的帶領者,端看他是否行得合乎神的旨意,主的安排並非任何人以人的手段、詭計所能左右,因為逆神者明知故犯,神終必追討。

大衛見烏利亞的妻拔示巴沐浴,容貌甚美,竟藐視耶和華的命令,明知故犯,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借亞捫人的刀殺害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惹神的忿怒。從此刀劍永不離大衛家,甚至他與拔示巴所生的孩子因此遘疾致死,所受刑罰之重,甚為嚴厲,此事件當為今世所有神的子民之明鑑(撒下十一、十二章)。

從以上諸例,明顯看到,人之所以明知故犯,依然是出於人性的軟弱,因而陷入了錢財、情慾,或地位的網羅,但值得我們深深警惕的是如《希伯來書》所勸誡的: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來六4-6)。當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十26)。

知而力行


德國哲學家康德曾說:道德的目的不在求得快樂與幸福,而在於獲得快樂幸福所做的相稱行為。換句話說,如果有了與道德相稱的行為,快樂與幸福自然隨之而來,然而人一生極大的挑戰就是能否知而力行,不會半途而廢而能貫徹到底。主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

當以斯帖得知哈曼耍陰謀要滅絕末底改與其本族猶大人,遂下決心與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然後冒死求見亞哈隨魯王,解除了猶大人滅族之危機,並使哈曼被懸掛於自備之木架,而末底改被擢升高位(斯三-八章)。這是一個知而力行之範例,以斯帖一方面禁食求告於神,一方面下定決心有計畫的努力去扭轉情勢,整個事件讓我們清楚的看到,若是所做的合乎神旨又能得人與神同工,神必成就。

尼希米為耶路撒冷城的荒涼、城牆被拆毀,城門被火焚燒而悲哀哭泣,並禁食祈禱,在獲得亞達薛西王的應允支持後,長途跋涉,歷盡艱辛、排除各種擾阻,得以重建耶路撒冷城垣。不僅如此,會同文士以斯拉以律法書上的話教訓百姓,以色列民因此哭泣禁食認罪,信仰亦得以重建。尼希米從知到力行,除非有非常大的決心和毅力,並祈求神的同工,這困難重重的艱巨工程是難以完成的。

使徒保羅自從被主親自揀選,知道主耶穌就是基督之後,一生不遺餘力,見證主的救恩,歷經三次長途海陸跋涉,將福音廣傳於外邦,於地中海沿岸各地建設諸多教會,並諄諄教導當時的信徒而留下多封珍貴的書信,其身體力行以及書信中字字珠璣的屬靈智慧的言語,也成了後世基督徒學習的典範。保羅曾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羅八35),又說: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保羅知而力行,其為主之心,愛主之深,後世無人能出其右。

也許我們並非是以斯帖、尼希米,或保羅等先賢能成就大事,但是成為神的子民之後,在信仰生活中,我們都知道愛心與信心的重要。但毫無疑問的,我們也只有在真實的行為上才能夠看出我們對愛心與信心真正重視的程度。主耶穌論審判的日子所提到分羊的比喻,是以日常小小的愛心行為做為分別綿羊、山羊的標準(太二十五31-46),正如《約翰壹書》所言: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雅各書》論信心: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4、17)。基督徒所最關心的信仰的本質乃是信心、愛心和盼望,其實沒有行為基礎的信心與愛心,只會讓我們的盼望變得極其暗淡和遙不可及!

有時候,也許我們最大的困擾乃是受困於傳統的知和現代的行之間,當我們侷限於傳統的知,就難有現代的行。處於知識爆炸的網路時代,科技的日新月異,環境的變遷、生活形態的變化,從信仰的角度而言,除了主的救恩,得救的真道不變,經訓不變,其餘絕對不能以不變應萬變。有了正確的知,才有正確的行,也才能力行,不然事倍功半乃必然的結果。人與人之間接觸的媒介、工具的多元化,所以種種處理的方法不得不變,人們獨立思維的提昇,許多人不僅是知其然,更會進一步想了解而知其所以然,因此行的動機、過程和結果也同樣受到關注,教會的運作如何在知與行的蛻變中有效的因應,將是屬神的全體子民,尤其是教會的帶領者不能輕忽的課題。德國哲學家尼釆曾云:不能脫皮的蛇會死,不讓意見推陳出新的精神也一樣。

總而言之,人們常因無知而行,或知而不行,或明知故犯,而陷入窘境,嚴重者最終難免自食惡果,唯有尋求正確的知,才能進一步做對的事並且把事情做對,這樣知而力行才有其真實而正面的意義。

以賽亞先知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六8)。對每一位神的子民,主不會問我們知不知、能不能,但會問我們願不願意去做。主耶穌更特別提醒我們得救乃在乎行:「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人的一生,有人說:能尋見神的旨意是最不平凡的發現,能明白神的旨意是最珍貴的知識,能遵行神的旨意則是最完美的成就。誠哉,斯言!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5/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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