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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近年來,有些人跟隨刺青的潮流,在身體上刺畫圖案,留下永久性的「印記」。後來,衝動消失了,想把刺青除掉,卻無法清除乾淨。《聖經》告訴我們,不可在身上刺花紋(利十九28)。我們要表達對某人的思念,可以採行的方法有許多,不一定非要採用刺青不可。

在《聖經》中,是否也有「印記」的記載?「印記」的意義與功用如何?「印記」有哪些種類?何謂「聖靈的印記」?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這些問題。

二、印記的意義與功用

「印記」的意思是封印、蓋印、作記號,其作用可以簡述如下。

(一)作為擁有的記號

在有國王的年代,一般認為國家是屬於國王所有,因此國王以印記作為擁有的記號。例如亞哈隨魯王受到哈曼的影響,寫信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又用王的戒指蓋印,要將猶大人殺戮滅絕,並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斯三12-13)。這是王的諭旨,又用戒指蓋印,是人不能廢除的(斯八8)。

(二)表示合約是真實無偽的

當人在文書上簽名蓋章,代表交易已經完成,協議正式生效。例如神要耶利米先知向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價錢是十七舍客勒銀子。耶利米在契約上簽名畫押,並將契約封好蓋上了印,請了見證人作證,將銀子給哈拿篾(耶三二10)。又如以色列百姓一方面承認他們的罪,一方面提出願意接受誓約的決心,並且由首領、利未人和祭司蓋印,表示誓約的文件已生效(尼九38)。

(三)表示保密,只有被授權的人士才可揭開

例如有關末世的結局,神已經將它隱藏封閉,直到末時方會揭露(但十二4-9),只有羔羊配揭開封印(啟五1-9)。又如使徒保羅往耶路撒冷去,將信徒的捐款帶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保羅要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羅十五28)。「交付明白」希臘文的意思是封印證明。為了避免捐款被中飽私囊,所以要封印,只有被認可的人方能將印揭開。

(四)表示警告,不給外人進入

例如但以理被人陷害,扔在獅子坑中。有人搬石頭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璽和大臣的印,封閉那坑,使懲辦但以理的事毫無更改(但六17)。又如耶穌被釘死以後,屍體放置墳墓中,彼拉多派兵看守,而且把墓前的石頭封了印,恐怕耶穌的門徒來偷屍體(太二七64-66)。

(五)表示赦免,不再追究

神是慈愛的,雖然我們犯罪得罪祂,但神卻將我們的過犯封在囊中,也縫嚴了我們的罪孽(伯十四17)。「封」的希伯來文,意思是蓋章、封閉、鎖起來,表示神赦免我們的過犯。只是我們不可將神的慈愛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十26-27)。

三、印記的種類

《聖經》中的「印記」,有時作為實體的印章,但大多數情況作象徵之用,以下分三類簡述如下。

(一)人的印記

國王的印記代表權柄,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例如以色列王亞哈,想要拿伯的葡萄園,但因拿伯敬畏神,不敢將先人留下的產業出賣,亞哈就悶悶不樂。王后耶洗別知道了,就假冒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蓋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結果造成拿伯被人拉出去,用石頭打死(王上二一1-11)。

個人的印章是信用之物,可作抵押品。例如猶大看見他瑪,以為是妓女,因為她蒙著臉。猶大就想與她同寢,代價是一隻山羊羔,但他瑪要求先要給她一個當頭(創三八17)。「當頭」的希伯來文,意思是抵押品。猶大就將印、帶子和杖作為「當頭」,交給他瑪(創三八18)。

有人質疑保羅不是使徒,保羅回答說:「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林前九2)。「印證」希臘文的意思是印記、證據。因為哥林多教會是保羅親自建立,他們是保羅帶領來信主,這正是保羅作使徒的標記。使徒之名不是重要的,使徒之實方是重要的;別人是否承認並無關緊要,但主是否承認,方才是重要的(提後二19)。

(二)神的印記

神是宇宙的主宰,祂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祂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伯九7)。「封閉」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加封蓋印,表示眾星不出現,黑夜已來臨,這是神的印記臨到自然界。此外,神的印記也臨到人身上,茲簡述如下。

1.在耶穌身上

耶穌是父神所印證的(約六27)。「印證」希臘文意思是蓋印、作記號證明與認可。所以「印證」的意義有二:(1)確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的身分。神在耶穌施洗時,將「聖靈」降在耶穌身上,證明祂是神的兒子(約一31-34)。(2)賦予耶穌能力。耶穌在世上行了許多「神蹟」,例如祂使死人復活(約十一44),這是一般人無法行的。「神蹟」是一個記號,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約二十30-31)。耶穌是神所「印證」的,證明祂是神的代表,祂被授權成為唯一能賜給信徒永生食物的人(約六27)。

2.在信徒身上

神的子民是屬於神的,因此神常在他們的身上標示印記,為了要保護他們。例如神指示使者,要他走遍耶路撒冷全城,為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歎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結九4)。凡是額上沒有記號的人,都要受到擊殺,因為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遍地有流血的事,滿城有冤屈(結九5-11)。又如在末世的時候,神要在祂百姓的額頭上印上記號,這是神的印記,為了要保護他們不受到傷害(啟七2-3,九4)。

經云:「然而,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神的根基指教會(提前三15);教會要有印記,「印記」的希臘文意思為證據。所以信徒應該有下列的好表現:一方面,信徒要與耶穌的生命聯結,不但主認識他們,他們也認識主(約十14);另一方面,信徒要離開不義,能有好行為的表現,可以作主榮耀的見證。

使徒保羅說:「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六17)。「耶穌的印記」是指祂被釘十架所遭受的苦難。保羅是耶穌基督的僕人,他屬於耶穌,他也效法耶穌,為了傳揚十字架的福音,保羅遭受各種鞭打、迫害、危難,這就是「耶穌的印記」,是他身為基督僕人的記號。雖然保羅遭遇逼迫、困苦,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保羅救出來了。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2)。倘若我們願為耶穌受苦,願意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相信一定能得到在天上的賞賜(太五10-12)。

(三)魔鬼的印記

魔鬼是仿冒的專家,牠為了迷惑信徒,常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在《啟示錄》中,記載許多魔鬼的仿冒作為。例如在天上寶座中和寶座周圍有四個活物,第一個活物像獅子,第二個像牛犢,第三個臉面像人,第四個像飛鷹。四活物各有六個翅膀,遍體內外都滿了眼睛(啟四6-8)。而屬於魔鬼的蝗蟲從無底坑飛到地上,蝗蟲的形狀是仿冒四個活物。蝗蟲好像馬一樣,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臉面好像男人的臉面,頭髮像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甲,好像鐵甲(啟九7-9)。

又如在古代社會中,奴隸身上會烙上印記,代表他是屬於主人所擁有的。所以在《啟示錄》中記載,屬於基督的人,他們身上有「神的印記」;這是僕人的記號,代表他們要對神效忠(啟七2-3,九4)。魔鬼要仿傚神,對屬於魔鬼的人,在他們額上或手上也烙上印記,是「獸的印記」;這是僕人的記號,代表他們要對魔鬼效忠(啟十三16-17,十四9,十六2)。雖然身上有「獸的印記」,可以得到物質上的好處,能夠從事商業的買賣(啟十三17),但這些好處是短暫的。他們的結局是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遭受永遠的刑罰(啟十九20)。

四、聖靈的印記

在《聖經》中,有三次將「印記」與「聖靈」連結在一起(弗一13,四30;林後一22)。例如使徒保羅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一13-14)。「印記」希臘文的意思是蓋印。茲簡述「聖靈為印記」的意義如下。

(一)證明神的應許是真實無偽的

聖靈是神簽字的證明,表明神的應許一定會實現。我們得到聖靈,有聖靈內住在我們身上,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可以配得承受神天國的產業(羅八16-17)。「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4),「憑據」一詞在希臘文的意思為頭款、定金,是預付總價的一部分,使合約能生效。耶穌賜給我們聖靈,作為得救的憑據,好像祂為我們簽約,為我們付頭期款,將來要把天國基業賜給我們。

保羅說: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四30)。人帶有肉體,受到敗壞的轄制,常是服在虛空之下(羅八19-22)。但耶穌再臨之日,我們都要從死裡復活,我們都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十五42-54)。有「聖靈印記」的保證,在末日來臨時,我們的身體得贖,就能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3)。

(二)證明我們是屬神的人

一個人如果沒有基督的靈,就不屬基督(羅八9);他無法住在神裡面,神也無法住在他裡面(約壹三24)。就如同主人在牛羊身上烙印,證明牛羊是屬於主人所擁有;「聖靈為印記」是指神要烙印屬於祂的信徒,所以只有領受聖靈,才能證明我們是屬於基督所擁有,成為屬神的人。

五、結語

「聖靈的印記」是一種記號,代表神從萬民中將我們分別出來,祂收納我們,使我們作神的兒女(林後六16-18),將來可得天國的基業。「聖靈的印記」表明我們是屬於神的,祂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是祂的僕人。所以我們要順服聖靈的帶領,活出神的形像。我們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並且要將心志改換一新,要穿上新人,努力追求靈修,過聖潔的生活(弗四20-24)。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結局就是永遠的死亡;體貼聖靈的,結局乃是永遠的生命和平安(羅八5-6)。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鮑爾著,麥陳惠惠譯,《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詞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
3.楊慶球編,《證主聖經神學辭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1。
4.韋德信著,劉淑儀譯,《字裏恩情──默想新約希臘文365天》,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12。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1/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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