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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義比較)
真理論壇:教義比較(中)

謝順道

四.成聖、稱義

「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這一段經文提到洗禮具有三個功效:第一是,已經洗淨;第二是,已經成聖;第三是,已經稱義。

「藉著我們神的靈」:聖靈差遣施洗者,將赦罪權柄賜給他(約二十21-23);並且在施洗時,見證水裡有主耶穌的血(約壹五6-7)。「已經洗淨」:受洗前的一切罪,都洗淨了。「已經成聖」:成聖有身分上的成聖,也有生活上的成聖。身分上的成聖,在受洗的時候就已經得著了。哥林多教會的信仰雖然有瑕疵,但保羅卻寫信給他們說:他們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做『聖徒』的」(林前一2),這就是身分上的成聖。生活上的成聖,是基督徒終身的靈修課題,要順從聖靈的感動和幫助,才能逐漸完成(帖前四3;帖後二13;羅八13;加五16)。「已經稱義」:所謂「稱義」,就是算為義。有身分上的稱義,也有行為上的稱義。身分上的稱義,就是行為以外的義(羅四3-8),也是神的義,白白得著的(羅一17,三21-25,十3);這種身分上的稱義,在受洗的時候就已經得著了。行為上的稱義,是《雅各書》特別強調的(二14-26)。保羅雖然以「因信稱義」為主題(羅一17,三28),寫了《羅馬書》;但在《羅馬書》第六章以下,以及其他的書信中,他卻處處強調信心與行為必須一致的重要性。由此可知,《羅馬書》與《雅各書》並沒有衝突。

五.歸入基督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

1.歸入基督的名下,成為基督裡的人。

2.基督裡的人,已經有成聖的身分了(林前一2)。

3.基督裡的人,是新造的人,價值觀和言行都更新了(林後五17)。

4.基督裡的人,當基督再臨的時候,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23)。

六.披戴基督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披戴基督」一語,《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穿上基督」,就是把基督當作衣服穿在身上。衣服表明人的身分,學生、軍人、警察,都有制服,藉以表明他們各人的身分。

1.基督是神的兒子

因為基督是神的兒子(羅一3-4),所以我們穿上基督便是神的兒子(加三26)。既然是神的兒子,便得以領受神所應許的兒子的靈,並且靠著神為後嗣了(加四5-7)。

2.基督是義人

因為基督是義人(徒七52;約壹二1),所以我們穿上基督便是義人了。這種義人,就是身分上的義人。就消極的意義而言,就是我們的罪歸於基督,使我們成為無罪的人;就積極的意義來說,則基督的義歸於我們,使我們成為義人(賽五三6;林後五21)。

3.效法基督的榜樣

《加拉太書》三章27節所說的「披戴基督」,是披戴基督的身分。《羅馬書》十三章14節所說的「披戴基督」,卻是披戴基督的生活樣式。基督是神的兒子,凡事都以「盡諸般的義」為生活原則,而蒙神認證為祂所「喜悅的愛子」(太三15、17)。我們都是神的兒子,所以我們也要效法基督的榜樣,凡事以「盡諸般的義」為生活原則,才能蒙神認證我們是祂所「喜悅的愛子」。基督是義人,我們也是義人,所以我們也要效法基督行義,才堪稱為名副其實的義人(約壹二6,三7)。

七.得救

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0-21)。

《新譯本》譯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人不多,只有八個。這水預表的洗禮,現在也拯救你們:不是除去肉體的污穢,而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向上帝許願常存純潔的良心。」

日本《共同譯》譯為:「搭乘這方舟的幾個人,即只有八個人經過水中蒙拯救。藉著這水所預表的洗禮,現在要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拯救你們。洗禮不是要除掉肉體的污穢,乃是意味著向神祈求純正的良心。」

上列《彼得前書》第三章20-21節的三種譯本之譯文,可以讓我們了解下列三項真理:

第一,挪亞一家八個人搭乘方舟得救這一件事,預表新約時代的教會所施行的洗禮。

第二,洗禮之所以具有拯救我們的功效,乃因耶穌基督已經復活,成為救主。

第三,我們之所以要受洗禮,並不是為了除掉肉體的污穢,乃是意味著向神祈求純正的良心。因為良心沒有虧欠,才能坦然無懼地見神(來九11-14,十19-22)。

參.施洗者的資格


施洗者除了受過本會的洗禮之外,還要領受了聖靈。依據本會的傳統,向來都由聖職人員(傳道者、長老、執事)執行。理由如下:

一.奉差遣的證據

1.奉差遣才可以傳道(羅十15),並執行聖禮。

2.領受了聖靈,是奉差遣的證據(約二十21-22;路四18)。

二.赦罪權來自聖靈

1.赦罪權由聖靈而來(約二十22-23)。

2.故此,必須由領受了聖靈的人施洗。

三.見證水中有主寶血

洗禮之所以能洗淨人的罪污,乃因主耶穌為我們捨命、流血(弗一7);而我們受洗之時,水中有主的寶血。

我們之所以相信洗禮時,水中有主的寶血,乃因主在十字架上流出血和水來,並且有聖靈作見證(約十九34;約壹五6-7)。

本會在施洗時,常常有人看見水中有主的血;這是異象的見證,可以印證水中有血這項真理。

肆.受洗者的資格


一.必須相信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受洗者所要相信的,主要是下列三項:

1.相信耶穌是獨一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徒四12)。

2.相信主的血具有赦罪的功效(弗一7),因為經聖靈的見證,水中即有主的血(約十九34;約壹五6-7),所以能洗去我們一切的罪(徒二二16)。

3.相信本會是基督的身體(西一24),是能叫人得救的真教會,具備了基督的身體應有的三項條件:第一,被基督的靈充滿(弗一23;林前三16;羅八9),以會「說方言」為受聖靈的憑據(徒十44-47)。第二,說基督的話(太二八20),傳揚原始福音(猶3;弗二19-21;林前三11)。第三,時常彰顯基督的能力(可五27-30;路六15),有許多神蹟奇事之見證。

二.必須悔改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

1.悔改的定義

「悔改」(etanoia)一詞,原文的意思是,心意的改變。依據聖經的教訓就是將既往服從罪的傾向,轉變為服從神的傾向(羅六13)。

2.悔改的表現

在消極方面,要痛悔前非,遠離惡事(太三6;徒三26)。在積極方面,則歸向真神,熱心為善(徒二六20;多二14)。

3.悔改的步驟

悔改有三個步驟:第一,承認自己的罪(可一5;徒十九18);第二,決心要改變(羅六13、17);第三,生活的更新(路三7-14;羅六4)。

台中市原住民的教會,第一次要舉行洗禮的時候,有些人帶著喝了一半的酒瓶,又有些人帶著還沒有開的酒瓶,前往受洗的河去。傳道問他們說:「你們現在就要去受洗,為什麼還不能戒掉喝酒的壞習慣呢?」他們回答:「傳道,等一會兒你就知道了。」到了河邊,一個一個下到河裡去受洗的時候,那些拿著酒瓶的,竟然先把酒瓶扔到河裡,才接受洗禮呀。看到這個畫面,傳道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們都下了很大的決心,從此要與醉酒的生活一刀兩斷啦!

伍.洗禮的方法


一.全身入水

1.「洗禮」(baptisma)一詞,原文的意思是,浸入水中、沉在水中。

2.希臘正統教會(Greek Orthodox Church)的洗禮,一向依據原文的字義,採取浸禮的方式。

3.有一個滴禮派的基督徒,問希臘正統教會的基督徒說:「你們為什麼要施行浸禮,而不施行滴禮呢?」他答道:「我們希臘人看的是原文聖經,而在原文上,這個字就是浸。我倒要問你,你們為什麼要施行滴禮呢?」

4.主耶穌下水受洗,給我們留下了榜樣(太三16)。主耶穌所受約翰的洗禮是浸禮,所以約翰必須找「水多」的地方(約三23)。

5.腓利給埃提阿伯的太監施洗時,施洗者腓利和受洗者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洗好了,二人就「從水裡上來」(徒八36-39)。

1923年,埃提阿伯的太子到了美國說,他們到現今仍然沒有改變腓利所傳的道。他們受的是浸禮,在星期六守安息日,他們國家有三千六百萬人都守安息日(依據北京《神召會報》)。

6.受洗時,全身浸入水裡,才能表明與主同埋葬的樣式(羅六3-4)。

7.挪亞的方舟被大水籠罩(創七11-12、17-20),預表浸入水中的洗禮(《現代中文譯本》:彼前三20-21)。以色列人過紅海的時候,被大水包圍(出十四21-22),也預表全身入水的浸禮(林前十1-2)。

8.「神啊,有何神像祢,赦免罪孽,饒恕祢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彌七18-19)。「產業之餘民」(18節):世界末日前,在哈米吉多頓發生戰爭時(啟十六14-16),存活下來的餘數、餘種(羅九27、29;亞十三7-9)。「必再憐憫我們」(19節上句):第一次的憐憫是使徒時代,第二次的憐憫是以賽亞先知的預言應驗的時候:「當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賽十一11)。值得留意的是,此處所說「百姓中所餘剩的」,與《羅馬書》九章27、29節所說的「餘數、餘種」,是同一群人。「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19節下句):他們在海裡受浸禮,洗去了一切的罪。這就是以色列的「餘數」悔改,歸向神的時候(亞十三99)。

9.神要洗除以色列人的罪污之處,是活水的「泉源」(亞十三1)。「哀嫩」(Ain0n)一詞(約三23),原文的意思是泉水、讚美。所以要在海裡或河裡等泉源,全身入水受浸。

二.低下頭(面向下)

1.主耶穌死的形狀是「低下頭」(約十九30),所以為了要在主耶穌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受洗的時候要低下頭。

2.受洗有三個動作:低下頭,表示與主同死;全身入水,表示與主同埋葬;從水裡起來,表示與主同復活(羅六3-5;西二12)。

3.低下頭,也是罪人祈求饒恕該有的態度(拉九6;詩四十12;路十八13-14)。

4.1917年5月28日(陰曆4月8日),本會初期的工人魏保羅蒙主啟示,在永定門外大紅門河,面向下受浸。受浸後抬頭,看見主向他顯現。進入樹林,又看見主向他顯現。自1917年以來,本會因為遵從主的啟示,採取這種方式洗禮,而經歷了好多神蹟。施洗中,時常有人看見水裡有主寶血的異象,甚至受了洗禮,疾病得著醫治。這些主寶血的異象,以及神奇妙的醫治,印證本會的洗禮方式是主所喜悅的。

5.1980年代,我受國際聯合總會的差派,前往美國各地去協助當地的聖工。到了紐約的時候,吳約翰長老告訴我說:「美國聯合五旬節會(U.P.C.)的幾位牧師,為了把主耶穌的生平拍成電影,而到以色列國去收集早期的資料。結果,主耶穌受洗的方式,竟然是下到河裡去受浸,並且頭是低下來的。」這一部電影,後來我在家裡看第四台的電視節目時也看過。之後,去韓國教會舉開傳道者進修會的時候,又看過一次。當韓國教會的幾位傳道者看見主耶穌下到河裡去受洗,並且低下頭之時,竟然很興奮地大聲喊叫起來了。(下期待續)


作者: 謝順道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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