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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順道


前言


1918年1月2日(陰曆1917年11月20日),真耶穌教會建立於北京,到2018年1月2日,屆滿一百年。線西教會(後來遷移伸港,改稱為伸港教會)建立於1926年3月11日(陰曆1月27日),是臺灣第一處真教會。

有幾位早期的前輩告訴我說,線西教會當初蒙神施恩、賜福,神蹟奇事非常多,每週安息日都有人因為體驗了神蹟,明白真理而受洗。更要感謝主的是,眾同靈都一大早就到了會堂,或作見證,或談論真理,或唱詩、禱告,讚美主。到了下午聚會結束後,大家才依依不捨地回去。

依據2015年年底的統計,臺灣總會所屬的教會共計249處,祈禱所40處,信徒在籍數55,603人。

筆者於1947年7月5日,在虎尾教會受洗,歸入主耶穌名下。1954年9月獻身,就讀短期神學訓練班一年;1955年9月畢業,擔任專職傳道。回顧歸主69年半以來,有不少所見所聞的恩典,在此提出其中幾件,與諸位同靈分享。

1926年3月3日(陰曆1月19日),黃以利沙長老邀請張巴拿巴來臺灣傳福音。同行者有:郭多馬、高路加、陳元謙、吳道源、王慶隆、黃醒民等,一共八個人。他們於3月2日,在廈門搭乘日本輪船,3月3日在基隆港登陸。3月11日,成立線西教會;3月16日,成立牛挑灣教會;4月3日,成立清水教會。在一個月內成立三處教會,就臺灣基督教界的傳教史而言,是一件空前的奇蹟。

當初傳福音的效果之所以這麼好,乃因神彰顯了許多神蹟奇事,證明我們所傳揚的道,確實是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弗一13;可十六20;來二4)。但願主施恩、賜福,從傳教一百週年起,在世界各地再彰顯更多神蹟奇事,藉以早日將真教會的真理傳遍天下,迎接基督再臨。聖經預言:「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啟十四6-7)。這就是說,世界末日大審判的時候越近,得救的福音要傳遍天下的速度越快。所謂「天使飛在空中傳福音」,就是透過網路傳福音,既可聽見福音的內容,又可看見文字和影像,並且速度非常快。如今那個日子已經迫在眉睫啦!哈利路亞,感謝主!

一.早期的同靈之圭臬

黃以利沙長老以自費邀請張巴拿巴來臺灣傳福音,而且自費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築會堂,讓信徒有聚會場所。因為當時信徒很少,並且都是窮人,沒有能力建築會堂,所以黃長老也沒有叫他們認捐。1960年代,黃長老離世後,因為信徒多數住在伸港,所以眾信徒就竭力奉獻,在伸港購置土地,建築會堂。竣工後,同靈都來新會堂參加聚會,於是原來的線西教會就改稱為伸港教會了。

回顧黃長老對真耶穌教會的貢獻,大約有三項:其一是,自費邀請張巴拿巴來臺灣傳福音,建立三處教會;然後,真耶穌教會才能遍設於臺灣各地,並且設置國際聯合總會於臺灣總會,成為世界傳道的核心。其二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自費建築會堂,讓信徒有聚會場所;並且做義務牧者,負責講道,牧養全群(徒二十28;提前五17)。其三是,費了幾十年的時間,參考幾十本《啟示錄註解》和工具書,詮釋《啟示錄》中的異象和預言之奧祕;脫稿後不久,安息於主懷裡。1967年3月6-10日,在臺灣總會舉開第一屆「各國教會代表大會」的時候,郭子嚴執事(後來在臺灣被按立為長老)代表印尼教會來參加。會議後,逗留臺灣總會,協助聖工幾年。那時候,他覺得黃以利沙長老所寫的《啟示錄的研究》,只連載於《聖靈報》上,如果不結集成書,日久必失傳。於是予以整理、修改,付梓。今日我們在查考《啟示錄》之真理的事上,這是一本不可少的工具書,頗有參考價值。

簡益真長老曾任臺灣省會理事長,改制後續任臺灣總會總負責。辦事的原則是秉公處理,對事不對人。每逢聖職人員的行為或工作精神有瑕疵之時,則當面指責,未曾背後論斷。主持會議的時候,不看情面;該主張就主張,該反對就反對。

若要堅持這個立場,必須有屬靈的智慧,能看清楚目前的實況;並能預測未來的趨勢與需求,預先做好如何應付之計畫。除此之外,也要有勇氣,敢主張,願意負責。簡益真長老就是這種屬靈人,所以受各地教會的同靈敬重,而得以連任幾屆總負責。筆者曾經說過,那是臺灣總會的黃金時代,值得懷念。但願主再興起更多這種屬靈的領導者,使真教會日益興旺,是臺灣各地教會之幸。阿們!

郭順命長老是台中市數一數二的大企業家,連任臺灣總會財務負責人十幾屆。除了「什一奉獻」必獻之外,每逢總會的財政有困難的時候,他必隨時奉獻。各地教會要蓋會堂時,如果需要,他也會奉獻。1960年代,台中教會與臺灣總會要合建一棟大樓時,他向台中教會的會眾宣布:「這棟大樓的一切費用,我有能力可以全部奉獻。但奉獻是一種恩典,我不可以獨得;所以我決定奉獻總工程費的半額,其餘讓大家認捐,一起分享恩典。」

郭長老雖然投資很多事業,常常參加股東會議,工作忙碌。但安息日聚會、晚間聚會和早晨禱告會,他都會撥冗參加。1955年10月,我開始駐牧台中教會的時候,為了提升聚會出席率,復興早期同靈的信仰,我向職務會提議,每天早晨要舉開禱告會,職務會贊成。有一次,郭長老對我說:「早禱會的聚會方式,除了唱詩、禱告、勉勵之外,可以寫一段經文在黑板上,簡單解釋幾句,然後大家一起背誦。」我接受郭長老的意見,所以除了晚間聚會和安息日聚會都要準備講章之外,每天早晨的禱告會也要準備短篇講章。後來,我將那些短篇講章寫出來,在《聖靈報》上連載了幾年。然後,結集成書,書名叫《餅碎集》。

有一次,他告訴我說:「XX教會有一個青年想去美國留學,但要支出龐大的學費和生活費,卻有困難。因此,我就將他所需要的一切費用都給他了。他很感激地說:『您幫助我這麼多錢,我該怎麼報答您呢?』我回答他說:『你將來成功,就去幫助需要的人吧!這是對我最好的報答啦。』」幫助人,卻不期待對方報答,而希望他將來成功,也要幫助別人。這才算得是真誠的愛心哪!

至於郭長老所說那個XX教會,原來是他所屬的教會;後來,他的父親郭腓利門長老要離開那個教會,來歸屬於本會,他才跟著父親來本會的。這件事讓我學習了一個新功課,就是出於愛心的幫助,是超越教派的限制,甚至超越宗教信仰之限制的。正如聖經所說:「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六10)。「眾人」:即尚未信主的人,也包括各種不同宗教信仰的人。

另一次,他對我說:「有幾個原住民教會的同靈,曾經來台中向我借過錢,有的會還,有的不會還。不會還的,有兩種:一種是沒有能力還,另一種是賴著不還。對一個沒錢可還的人,若逼著他還,於心何忍?對賴著不還的人,若逼著他還,他還是不會還的。所以對一個向我借錢的人,我向來都不會要他還的呀!」這種理念就是:拿錢借給人,等於幫助他;所以縱然對方不還,心裡也不會難過呀。

到了晚年,他知道這個世界不過是短暫的寄居之地,基督徒永遠的家鄉在天上,那裡是我們遲早必去的更美的居留地。因此,他就奉獻大部分的家產,設立了「腓利門基金會」,藉以永久性地幫助窮苦的同靈,並支付獎學金給予貧窮而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基金的管理原則是:所需要的一切金額,概由利息支付;基金的金額,僅可增加,不許減少。惟有如此,基金會才能持續行善,直到永遠。基於這個管理原則,郭長老雖然已經安息好久,「腓利門基金會」卻依然存在,持續不斷地幫助一切需要的同靈。

聖經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一般人對這句話的解釋是,你若施捨給需要的人,神就會賜福給你了。但郭長老所作的詮釋卻是:「你有能力施捨就是福了,那麼你還會在乎神會不會賜福給你嗎?」筆者認為這種詮釋,更能傳達這句經文的正意。

郭長老常說兩句話。第一句是:「我所賺的錢是神賜給我的,所以我應該竭力奉獻給神的教會。」第二句是:「我的錢也是從社會賺來的,所以我也應該回饋社會。」為了實踐第一句話,除了奉獻巨額的什一奉獻之外,每逢總會或各地教會需要時,他也必奉獻。為了實踐第二句話,則除了參與幾種慈善事業之外,他又負擔「台中育幼院」(孤兒院)所需要的一切經費。那家育幼院當初是美國人所創設的,但郭長老認為臺灣人的孤兒應該由臺灣人來照顧才對,所以就樂意接管它了。

郭腓利門長老是郭順命長老的父親,每逢幫助患病的慕道朋友或同靈禱告的時候,都先在家裡流淚迫切禱告才出門。結果,主耶穌就垂聽他的禱告,伸手醫治那個病人了。

郭腓利門長老歸屬於本會之後,常常有陌生人來對他說,他想來本會信耶穌;又說,他想做一點小生意,卻沒有本錢。郭長老知道他所需要的金額之後,就借給他更多的錢,然後帶他去教會參加聚會。結果,他卻不再來教會聽道,連借款都不拿來還,這種事一連發生了好幾次。有幾個同靈就提醒他說:「今後別再花這種冤枉錢啦!」而他每一次總是說:「這一次可能是真的吧!」結果,還是受騙!

有一次,他代表臺灣支部去中國總部參加國際性的教會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為了幫助中國建造總部大樓,各國教會的代表都各按自己的力量認捐。會議結束,他回來台中,對他的兒子郭順命長老說:「中國要建造總部大樓,我認捐了一千大洋。」他的兒子嚇一跳說:「爸爸,我們哪來這麼多錢呢?」爸爸告訴他說:「神會預備啦!」不久,郭順命長老前往屏東去主持客運公司的股東會議。開會中,他的佣人從台中打電話向他報告,他有一棟樓房失火了。他對佣人說:「糟糕,這一期的火災保險金還沒有繳納呀!」佣人回答他說:「放心,您不在家之時,我繳納了。」他回來後,拿那筆火災賠償金來裝修樓房,又購置家具。餘額不多不少,剛剛好一千大洋,就匯款到中國總部去繳清他爸爸認捐的全部金額了。神成全他爸爸的信心,果然早就預備好啦!哈利路亞,感謝主。阿們!

1940年代,楊金柱傳道(後來被按立為執事,聖名約翰;1980年代,改稱長老)擔任傳道工作一段時日之後,竟然患了肺結核病。在前往花蓮縣原住民的教會工作的時期,時常邊爬山,邊咳血。後來因為症狀越來越嚴重,無法繼續工作,而被帶到松山肺結核療養院去治療。二十四歲那一年,因為症狀沒有減輕,身體非常虛弱,所以認為這一輩子可能已經到了盡頭,便寫了遺書,交代後事,等候要瞑目那一刻臨到。沒有想到,有一天他在看聖經的時候,無意中看到了《詩篇》一一八篇17節那一段經文說:「我必不至死,仍要存活,並要傳揚耶和華的作為。」他目不轉睛地盯著它,唸了再唸。然後,告訴自己說:「我不至死,我必活下去,繼續傳揚神的話語,以及祂奇妙的作為!」於是每天恆切禱告,求主憐憫,施恩醫治。不久,果然痊癒,便出院,恢復尚未完成的工作了。六十年後,即2003年1月17日,神為他預先定準的年限已經到(徒十七26),他就蒙主恩召,安息在主的懷裡了,享年八十四歲。哈利路亞,感謝主!

如今回顧楊約翰長老的傳道生涯,確實可以做「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的圭臬(羅十二11);也可以為「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那一段經文(羅十15),作最恰當的詮釋。哈利路亞,感謝主!

台南市南門教會蔡雨霖長老,日本還在統治臺灣的時候,他前往印尼去做生意。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人回到日本去,他才回來臺灣。為了報答主耶穌賜給他的很多恩典,而獻身當專職傳道。經過沒有多久,林悟真長老提醒他說:「你做生意很有恩賜,當傳道卻沒有恩賜。你不如辭退傳道職,認真做生意。如果蒙神賜福,經營順利,你就盡力奉獻,充裕總會的財源,藉以推行各種聖工。這樣做,對你或對教會都更好。不是嗎?」

蔡長老接受這個建議,辭退傳道職,開始做生意。他所經營的是臺灣第一家唱片公司,叫亞洲唱片公司。因為沒有競爭者,所以銷售量非常大,利潤甚高。有一次,他告訴我說:「錄製唱片,好像印鈔票。因為銷售量非常大,利潤又甚高,鈔票就一直滾進來嘛。」過了一段時期,唱片公司越來越多家,競爭日漸激烈。他就改行,開了鋁製品工廠;結果,蒙神賜福,事業興隆。為了報答神的恩典,就在工廠的空地上建築會堂,而成立了南門教會,讓那一帶的靈胞得以就近參加聚會。後來,又蓋了養老院,讓年老的靈胞可以在那裡安度晚年,是臺灣本會第一家養老院,也是他體恤老年人的仁慈心之具體化。

蔡長老經營事業的原則是:安息日必休業,全家上會堂參加聚會;並且什一奉獻,必如期獻上。因此,蒙神賜福,無論經營哪一種事業都非常順利。到了晚年,要將他的工廠移交給他兒子們的時候,他所提出的條件是,必須繼承他的經營原則:安息日必休業,全家參加聚會;什一奉獻,必如期獻上。兒子們都承諾,他就將他的工廠移交給他們了。(下期待續)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1/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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