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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孩子唸幼稚園時,學過一首〈上學歌〉:「熱紅紅的太陽照大地,今天是快樂的星期一,高高興興上學去,今天是快樂的星期一。」外子總是在清晨起床後一面拉開窗簾,一面高聲哼唱著這首起床號。

簡簡單單的旋律,喚醒我們單單純純的心思,帶著這素樸美好的意念,孩子與父母進入各自的「職」場。

離開家庭,無論是上學或上班,都是進入群體,帶著一日裡最飽滿的體能,最清醒的精神與周遭人相處──同學或共事、成長與學習,都在其中,想認識自己、要怡情養性,都得要經過實境演練才好判斷。

若居家是伊甸園,那離家就是彷彿進入動物園。一樣米養百樣人,人人吸收不同,消化不同,過程不同,發展自然不同,表現殊異,精采萬分應屬正常。

聖經裡,對一個人行止記錄最多的當屬大衛,從少年寫到老年,雖是君王,但南征北討,肉身忒是辛苦,逢親子背叛、同袍勢力相較,心靈的苦也不遑多讓,細讀《撒母耳記上下》,那輪番上陣的名字──拿單、約押、示每、洗巴、巴西萊……,都有其截然不同的人性,對大衛而言,那不也就是他的職場嗎?相較於此,你的複雜更甚於他,或單純幸運於他?

愛默森曾說:「當一個人把心放在工作上,並盡一己之力,他就會覺得放心且快樂。」你若在職場上只想吃香喝辣、責任盡推,那至終有感一事無成的人生註腳,也只是剛剛好!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17-18)。持這樣的性情與人相處,既是積極也是良善!以成為人群中「和平的使者」為職志,馴良,當是我們的強項,所以「與人交,要有情有義;為人謀,要有忠有信。」這是基本的態度。若再加上有「讓他人多得益處」,不視「損己利人為吃虧」的異稟,若問我希望共事的同僚,也絕對要這款的,因為那真是與天使共事啊!在職場也能有在地如天的心情,這是何等福氣!

經云:「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不是傳福音這等行為才是發光,你的溫良恭儉讓,無一不是見證著信仰在你心中有溫暖的力量;在你生活中有造福人群的修為。

職場上,做事不難,難的都是人的相處,需要如蛇靈巧,也都是因有感即將被「衝突」之故。對此,若能了解自己的界限在哪裡,並且能清楚表達立場,對雙方都有益處。而這樣的靈巧,需要多多演練,因其中的知己知彼,都需要練達與勇氣!

與人交往,被打左臉,還又讓打右臉,是寬容?還是縱容?

我原生的家庭因手足眾多,本該是伊甸園的氛圍,有時不免發展為動物園。當多數人都處青春期時,那更是熱鬧激烈,我記得十多歲時,略長我兩歲的姊姊,在感情不順遂時,曾因看我一眼不順,在父母面前賞了我響亮的一巴掌,當下,激動了父母,但因我理解她心裡的苦,所以不以皮肉之痛為意,沒放任自身情緒的反應。只是沒想到數十年後,在與姊姊的聊天中發現,那時,我是莫名受了一巴掌,可姊姊卻在日後無數的年歲中,每想起都自愧地不斷在心中打臉自己,真是受苦。

在職場,我曾有過與「唯我獨尊」的同事交手過,卻經此得到「意外的」平安。

原本一直保持安全距離的同事,因一專案,公司將我與之編組。記得,還在彼此磨合與建立流程的過程中,有一回因大主管諮詢錯人,他一時無法回答而犯窘,將怒氣透過電話咆哮於我,我平和地感謝他的知會,並表達會主動向主管提供數據,然此舉無法安撫他,他繼續發酵,進而無中生有出一系列的指控,當我聽到自己的心跳聲咚咚作響,我也覺得不需要在那些指控中與其周旋,便靜靜地按下停話鍵。(我曾觀察──摔電話或許能發洩自己的情緒,但會使無辜同事驚嚇,因此抗拒這樣的自私。)少了一端的接聽,其憤怒急速發展為颶風,在二棟建築物間狂刮,辦公室電話紛響,同仁們在接獲電話後,不明所以地回問:發生了甚麼事?(這都是因我沒有「摔電話」造成的遲鈍反應!)我的小主管也很快地接到他的怒告,只是沒想到,我聽到主管這樣回應他:「如果不是你太沒禮貌,XX怎麼會掛你電話?」是啊!聲音大,不代表你的道理大。

我想,這就是當你日常習慣溫溫和和地,樂於助人又善與人和睦的行事風格,當兩造發生衝突時,旁人能當下判斷其中的理與無理,那幫助你的力量,不正來自他人對你也曾用心的觀察嗎?

有人說,受教育是為了將來融入社會,進入社會後要學習保有自我。自我,應該就是所謂的「價值觀」與「底線」吧!

我對於「無中生有」有莫名的敏感與畏懼,在只能「敬謝不敏」的選擇下,婉拒它在我心中的發展成形。或許是聖經裡的這句話給了我力量:「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祂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箴六16-19)。連慈愛的神都由心憎惡這些的行徑,我又有何能耐可以去忍受?

不想因在意他人對我的評價,而與他人在情緒爛泥裡攪和,把自己搞得狼狽不堪,同事很習慣放任情緒發飆,不干我的事,但若邀我共舞,想都別想,不是他停下,就是我離開。那位「唯我獨尊」的同事當下自然是非常討厭我的,但也領教了我拒絕的勇氣與不允許被侵犯的底線。「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所以,在爭鬧之先必當止息爭競」(箴十七14)。沒有人能為我遭受的壓力設下界線,只有自己能叫它「適可而止」。

事過境遷,在我維持工作上就事論事,也不因言廢人的理智、平和互動之下,我們仍持續合作,不過,很明顯地,他將微量的「尊重」給了我幾分。雖然,他依然三不五時在職場中生產颶風橫掃他人,然而截至目前,無論風往哪個風向吹,我和他之間總有足夠的氧氣呼吸!或許這正是聖經對我們的背書──「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箴十六7)。

這樣看來,別人對我們一再重複的行為,都是經過我們允許的,如果沒有我們的允許,同樣的行為無法一再發生。我們可以適時、誠懇的表達自己的信念與價值觀,如果你沒有說出口,那是自己的問題,因為旁人根本無法得知你的態度。「以和為貴」看似雖好,但若總是要忍受不正常、不健康、不恰當的行為,告訴自己這是正常的,而且是我們應得的,久了,我們會習慣他人的言語虐待,也無從察覺他人的不尊重,讓自我的心靈受戕害,相信長久如此,那工作與生活的品質都將被此蠶食鯨吞掉,損失若將如此慘重,那麼鼓起勇氣,來「衝突」一下,也未必不好,衝突也是一種機會──是一個可以了解彼此的機會。而且我也體會到──被不可愛的人討厭,並無損失,反而有獲得自由的感覺,那種海闊天空不和稀泥的清爽感,真的太好了!

我們效力於職場,與同事相處於人生精華歲月,馴良與靈巧間,願我們智慧相處!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3/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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