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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蒙主垂聽的禱告

第六章 蒙主垂聽的禱告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

禱告是基督徒的特權,因為能與造物主真神靈交。藉著禱告,能尋求神的面(詩廿七8),親近神(詩七十三28),向神傾心吐意(詩六十二8),且能求問祂(伯四十二4)。保羅告訴我們「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這難道不是我們的福氣嗎?但是,我們時常感覺禱告並未蒙神垂聽,是什麼原因呢?禱告能達到神面前蒙垂聽,必須具備一些條件。茲將從聖經領受的與同靈分享。願同靈藉著聖經所指示的方法,使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神的面前,體會與神靈交的滋味。當我們嘗到禱告的滋味,我們就喜歡禱告,知道禱告之價值,真明白這是我們基督徒的特權,而深深感謝主!

試唱讚美詩第262首(與神靈交)。一個真能與神靈交的信徒,其樂無窮!世上還有比這更有價值、更快樂的事嗎?願我們同來享受神所賜的特權吧!

 

一、               要有信心的禱告

聖經記載:「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既然沒有信心得不到神的喜悅,禱告怎能蒙垂聽呢?對於一個父母不喜愛的孩子,父母怎麼會聽他所求的呢?因此,非信真神耶穌的人,就無法禱告了。即使信了耶穌,如無深信神會賞賜尋求祂的人,是不能得到什麼的。主的兄弟雅各告訴我們:「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雅一67)。

信心是疑惑的相對詞,故雅各告訴我們:禱告時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這個實底、確據就是信心的原動力,既然有實底,有了確據,怎會疑惑呢?假如我收到兒子的信告訴我「某日寄了一件東西給我」,我當然相信再過幾天會收到那件東西,一點也不疑惑。為什麼呢?因這是我兒子的信,他從來沒有騙過我。這就是我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我們的禱告能蒙垂聽,也必須有這種實底和確據的信心,禱告才不會落空。

主耶穌告訴我們:「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4)。還沒得著,怎能信是得著呢?因為有神是信實的,祂的應許不落空之「實底」在;並有曾蒙垂聽之體驗的確據,就能使我們相信了。尚未得到,還沒見到,就相信已得到了,這才是信。如果已得到了,已看到了,何必相信呢?但這信心不是每人都有,也不是一蹴可及的,必須有體驗的歷程,因為科學是靠實驗,信仰是靠體驗。不過,信心是可以向神求的,《哥林多前書》十二章記載聖靈的九種恩賜中,信心亦在其中(林前十二9上)。

有一個人帶著害癲癇病的孩子前來懇求耶穌醫治,耶穌對他:「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這時孩子的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九2324)。我們應當求主加添信心,因連使徒都求主加添信心了,何況是我們?(參:路十七1)。我常想:其它的可以不必向神求,但信心則非求不可。只要有信心,我們心中就有平安,即使患難當頭,疾病臨身亦不懼怕,一切皆出於神美好的旨意,若非神的旨意,我們的頭髮一根也不會掉下,因為連我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了(太十30)。彼得被囚在監裡,希律將要趕他出來審判的前一夜,被兩條鐵鍊鎖著,睡在兩個兵丁當中。彼得在這樣的情況下,說不定將如雅各會被處死的前一夜,他為什麼還能「睡」在兩個兵丁當中呢?我想這是因為他有信心,他相信神會救他,或已有天國的盼望之緣故。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來到紅海時,看見法老王率領兵丁追來。前面是紅海,後面是埃及的兵丁,在進退維谷時,以色列百姓害怕地向摩西發怨言了。但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不要作聲。」(出十四1314)。在這種場合,摩西有膽量,可安慰百姓,是出於他的信心。他尚未看到埃及的兵丁被海浪淹沒在紅海裡,但他好象已看到了。神所賜的信心,使他克服了這個難關。

曾在台中教會的一次晚聚最後禱告時,有一位弟兄忽然站起來,說:「我們是能醫病趕鬼的真教會,為什麼還將我們的弟兄久久留在精神醫院呢?應該憑著信心,明天將他帶出來,靠著禱告將鬼趕出。」一場有力的勸勉,大家皆深受感動,再一次的禱告中,同靈被聖靈充滿,那次的禱告好象地將震動,屋頂將被衝破的感覺,真是如大雷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啟十九6),還有人看到一個黑影從會堂跳出去。翌日,傳道與負責人並那位弟兄,陪著他的家人去辦理出院手續,將他帶出來。之後,靠著大家同心合意禱告,病就得著醫治。感謝讚美主!這是因為在那次禱告中,神賜給兩位弟兄有此信心而站起來說那幾句話之故!

由以利亞先知求神降大雨這事可看出他的信心(這信心是神賜給他的)。他先告訴亞哈王可以上去吃喝,因為有多雨的響聲了。之後,以利亞上了迦密山頂,屈身在地,將臉伏在兩膝之中。他對僕人說:「你上去,向海觀看。」僕人就上去觀看,說:「沒有什麼。」他說:「你再去觀看。」如此七次。第七次僕人說:「我看見有一小片雲從海裡上來,不過如人手那樣大。」以利亞說:「你上去告訴亞哈,當套車下去,免得被雨阻擋。」霎時間,天因風雲黑暗,降下大雨(王上十八4145)。以利亞先知在未有多雨之響聲前,就敢告訴亞哈王:「你現在可以上去吃喝,因為有多雨的響聲了。」這是在他的心中聽到有多雨的響聲了,才有把握敢向亞哈王說此話。僕人觀看天空並無下雨之徵兆,但以利亞不灰心,叫僕人去看七次,因為他心中深信有多雨的響聲了。這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當僕人說有一小片雲從海裡上來時,他已滿心確信了;所以敢叫僕人去告訴亞哈王套車下去,免得被雨阻擋。

 

二、               專心迫切地禱告

主耶穌告訴我們:禱告的時候,要進內屋,關上門(太六6)。這是針對那些要故意叫人看見,想得到人的稱讚,而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的假冒為善之人說的;但也是為了不受外面干擾之故。所以會堂中常有禱告室之設備。

除了要進入看得見的內屋之外,更重要的是要進入看不見的身體的內屋──內心(心靈Spirit)。耶穌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天)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324)。神是個靈,我們不用祭品的物質來拜祂,重要的是用我們的心靈與誠實的心來拜他。神造亞當時,將生氣(神的靈──參:伯卅三4)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神賜人有靈、魂、體三個部門(帖前五23),靈就是從神的靈(生氣)而來(參:伯卅二8),是與神靈交之用。因此,與神靈交之禱告,必須進入內屋──心靈,用我們的思想與感情禱告,這是屬於魂的部分,還沒真正進入靈裡的禱告。

我們禱告時常會想東想西,學生會想到學校的功課、考試;家庭主婦會想到小孩的事、家事;作生意的人更忙,禱告中難免想到支票、客戶的事等,這是尚未進入內屋,或尚未關上心門之故。因此,禱告要進入內心,關上心門,這也是操練的功課。當我們仰望神,與神靈交時,若想到禱告之外的事時,就要趕快把心收回,進入內屋,關上門,不再胡思亂想,或受外事之干擾。如果禱告不能進入內屋,關上門,專心地禱告,如何能達到神面前蒙垂聽呢?

一個迫切禱告的人,就是專心禱告的人。如果尚未專心,怎能算是迫切呢?原住民同靈在深山工作時,若被毒蛇咬到了,此時唯一的辦法就是跪下來禱告,因無醫藥可得幫助,唯有倚靠天父的憐憫,而此時的禱告就能達到專心迫切的地步了。有一位開漁船的弟兄,有一次進入冷凍庫時,因風浪大,風一吹,冷凍庫的門就關上了,無論如何用力推也無法推開,唯一的辦法就是禱告求神拯救。這種禱告能不專心迫切嗎?因若沒有神的拯救,不久將會被凍死。謝順道長老受洗後久久未得聖靈,同時受洗的信徒一個一個得到聖靈,剩下他尚未得著,心中十分焦急。於是他下決心三天不吃不喝禁食禱告,但神還未賜聖靈給他,他想大概是還沒達到迫切的標準吧!他最後又下了一個決心:今天晚上我跪下禱告後,若神不賜我聖靈,我就跪到天亮不起來。終於神憐憫了他,未到天亮,神就賜聖靈給他了。對於久久未得聖靈的人,我常以這個例子勉勵他們。如果你願意下此決心,神必定賞賜你聖靈。

曾經在台中教會主持教員講習會時,各地教會有一些尚未受聖靈的信徒來參加,但若未受聖靈就不能當正式教員,於是勉勵他們趕緊迫切祈求聖靈。後來有人建議在講習會中安排有禱告求聖靈的時間,但講習會中必須學習教學法、心理學等許多課程,課程十分緊湊,故無法騰出禱告求聖靈之時間,因此我勉勵他們要自己找一段時間迫切禱告,並說:「你們若願意得到聖靈,講習會結束後可留下來禱告,直到求得聖靈後才回去。」結果,真的有位嘉義的蘇弟兄留下來了,於是有些同靈出於愛心為他代禱,但仍然沒有聖靈賜下。一星期過去了,星期五林奉來長老要回嘉義時,就邀蘇弟兄一同回去,叫他在家求聖靈。雖然他曾經下決心沒得聖靈就不回去,因為林長老如此說,所以不得不收拾行李一同回去。離開前,最後一次在會堂禱告時,神果然賞賜他聖靈。所以神不虧負有心人,知道人內心的神,依照他所下的決心,在離開台中教會之前賜下聖靈給他。感謝神!

某天,美國伊利沙伯教會林榮真姊妹的上司告訴她:「這個月底是妳工作的最後一天。」這位上司是她原來上司的上司,原來的上司很信任她,曾為她申請綠卡。但因兩者不和,原來的上司辭職,以致原來是上司之上司就成了她現在的老闆。也許因恨屋及烏之故,這位新老闆一上任,就要辭聘她。當時她的丈夫仍在讀書,晴天霹靂的消息,頓時心如刀割,不知所措。沒有收入,生路斷絕,丈夫無法完成學業,好不容易申請的綠卡亦將功虧一簣。傷心之餘,一回到家還來不及進到內屋,就跪下來聲淚俱下地向神禱告了三小時,也不覺時間快逝。禱告中有聲音告訴她:「明年三月妳要interview(申請綠卡之面談)。」這句話是以中文與英文參半發出的。以當時之情況而言,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尚未拿到工作卡,即使拿到了工作卡,還要等候一、二年才會有機會面談,但從神而來的總不落空。翌年雷根Regun當選美國總統,要給臺灣二萬名的移名額(當時臺灣與中國大陸合併一年才批准二萬名額)。出於神的資訊,不僅她的職位得以保留,翌年三月一日,老闆似乎無可奈何地把工作卡交給她,真如從神來的聲音,在三月中有了面談,獲得永久居留權。

以上幾個見證就是專心迫切禱告之果效的證明。主耶穌曾經比喻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裡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裡,我沒有什麼給他擺上。』那人在裡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路十一58)。這個人因「情詞迫切」地直求,終於達到他的目的。我們的禱告亦能如此,慈愛的天父豈不垂聽呢?

 

一、               要有恆心的禱告

有時禱告後,我們無法感覺到神即時垂聽,往往須經過一段長時間地祈求,才能見其功效。主耶穌要我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祂所說「切求的寡婦」之比喻告訴我們:禱告不僅要專心迫切,還要有恒心不住地禱告。祂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路十八18)。一個小孩向父母要求東西,本來不想給他,只因他多日長時纏繞煩擾,父母忍不住煩擾終於給他,這是我們常見的事。同樣的,我們的天父豈不終久就垂聽了呢?因此,我們的禱告有時要讓天父感覺到煩擾的程度,祂才會垂聽。所以聖經記載「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要恆切禱告」(西四2;羅十二12下);表示禱告不但要迫切,且要有恆心。所謂「有恆為成功之本」,做事這樣,禱告也要如此才能成功。以利亞求雨的禱告,連續七次(並非要剛好七次,而是要到完全達到為止,因七是表示完全的數目)。

羅東的李長老為其啞女的禱告,不知花了多少年時間;謝順道長老為長老娘的肺病,禁食禱告多年;臺北教會的亞那執事為其子之得救,不知禱告幾十年;台中教會的負責人為林足惠趕鬼,也禁食禱告好幾個月才大功告成。這種長時間的禱告,必須有愛心,若無愛心是無法持續這麼久的。因此,禱告若要蒙神垂聽,愛心也是很重要的條件之一。

 

二、               要有愛心的禱告

保羅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十三13)。禱告必須有信心,且要出於愛心。當神要毀滅所多瑪城時,亞伯拉罕出於愛心為所多瑪城祈求,從城裡有五十個義人,到只有十個義人的緣故,多次祈求神不要毀滅那城。神並非不聽亞伯拉罕愛心的禱告,只可惜當時的所多瑪城竟連十個義人都沒有,所以神便將之毀滅了,但神還是紀念亞伯拉罕愛心的禱告,差遣二天使去毀滅城時,救了義人羅得一家四口(創十八20~十九22;參:彼後二7)。

在約帕有一個女徒名叫大比大,翻希利尼話之意就是多加。因她廣行善事,多施賙濟。當她患病而死時,門徒因感激受到她許多恩惠而感到痛惜時,知道彼得在不遠的呂大,便打發人去央求彼得速到約帕來為多加禱告,好使她起死回生。於是彼得起身和他們回去,到了約帕便有人領他上樓,眾寡婦都站在彼得旁邊哭泣,拿多加與她們同在時所做的裡衣、外衣給他看。寡婦們都站在彼得身邊哭泣,可見她們愛惜多加之深切。雖然是靠著彼得向神禱告使她復活了,但這些門徒愛心的助禱,也是蒙神垂聽的原因。

當我初信主時曾經至醫院為一位姊妹禱告,這姊妹因孩子的緣故,為了信主受歧視,被她的妯娌用扁擔打得受傷而住院。當信徒們為這位可憐的姊妹禱告,我聽到有些姊妹哭泣的聲音,當時我很受感動,她們與她非親非故,只因同是信徒,竟能為她哭泣禱告,所以神豈不聽這出於愛心的禱告嗎?亦曾聽一位弟兄談到他為中風的母親禱告時,聖靈感動他說:「如有一人能流淚禱告,母親的病就能得愈。」可見為親人的禱告,還不一定能流淚禱告,何況是外人呢?

台中教會曾經為林足惠姊妹(被其親戚作祟而有眾鬼附在其身)趕鬼禱告時,讓她住在教會的地下室,每晚聚會時,都有不少信徒留下來幫她禱告。傳道與教會負責人也為她早餐禁食禱告好幾個月,終於將一百多個鬼趕除盡淨而獲得康愈。所以同心合意加上愛心的禱告,必定蒙神垂聽(太十八19;徒一14)。

 

三、               要有悔改的禱告

神所悅納的祭就是悔改的禱告。大衛王犯罪後的悔改之禱告中說:「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617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稅吏)回家去比那人(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十八914

這個比喻正說明了悔改的禱告才是神所悅納的祭。自義的法利賽人所說的,是神所厭惡的,因他的話正違背了主耶穌的教訓。耶穌說:「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又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六16181)。「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廿八9)。這個法利賽人以為顯露他的這些善事,是神垂聽禱告的條件,殊不知正是神憎惡,違背神教訓的自義的禱告。「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卅四18;參:賽五十七15)。這個稅吏的禱告,正是合神悅納的禱告,因為「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

嘉義有位李姊妹原本脾氣很不好,常與丈夫吵架,有次因故與丈夫又吵起架來,終於哭著走出門準備回娘家。當她不顧一切走出家門時,卻沒注意到她的小孩也哭著跟在她後面。回到娘家不久後,從醫院來了電話說她的小孩因車禍被送到醫院的急診室,而且昏迷不醒。真是晴天霹靂的消息,於是她馬上直奔醫院。當她跑進急診室時,看見可憐的孩子昏迷不醒地躺在床上,剛才的怒氣頓時消逝無蹤,取而代之的,只有痛悔之心;痛責自己因與丈夫吵架而受到神的管教,那時不顧醫生、護士在旁,就跪在床前痛哭流淚禱告求神赦免。當潔淨了心中的污穢時,神就賜她寶貴的聖靈,因聖靈是降在聖潔的人心中。神既然賜她寶貴的聖靈了,怎會不聽她的禱告,醫治她的小孩呢?

聖經說:「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聽他。」(約九31)。「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賽五十九12)。因此,我們平時遵守神的命令是很重要的。遵命不僅是進天國的必備條件(太七21),也是蒙神垂聽禱告的必要條件。一個平常不聽父母之言,為非亂作的孩子,他所要求的,父母怎麼會答應呢?耶穌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十二50);又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4;參:約八31)。平時能遵行天父旨意行事者就可作主的朋友、真門徒,甚至作主的親人;若我們與主有這親密關係,我們的禱告怎能不蒙垂聽呢?

因此我們若願禱告蒙神垂聽,過著遵命的生活是很重要的;因為「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十六18),並且凡遵守命令的,必不經歷禍患(傳八5;箴一33)。願我們平時就遵守神的命令,使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神面前且蒙垂聽。萬一犯了過錯要馬上悔改,求神赦免,使我們與神靈交的管道時常暢通,讓我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否則,無論我們如何專心迫切地禱告都無效果,對於禱告的信心,也一定不會產生出來。可見悔改的禱告之重要性了。主耶穌教我們的禱告文中的「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就是悔改的禱告。因此,我們在向神祈求之前必須先悔改,求神赦免我們己知或無知的罪過。

聖經記載悔改的心與信心一樣,是神所賜的(徒五31,十一18;提後二25),神所賜的是非之心(良心──良知良能),能辨別是非(羅二15)。因此,當人做錯事時,會受到良心的苛責,悔改之心就此而生。但人的良心也因人而異,良心麻痹的人,就不以錯為錯;一個常與神靈交的人,他純潔的心靈對一點小事都很敏感,清楚認識罪的定義,而且會馬上悔改。

原來神的恩慈是帶領我們悔改而蒙福,但有些人竟任憑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將來必受神公義的審判(參:羅二45)。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在此所說的義人是自義的人,當然他不會悔改,唯有肯認罪的人才會悔改。因為「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路五31)。在此所說的病是指心靈的病──罪,凡肯承認目己罪的,耶穌才會給他醫治這種罪的病。一個不肯悔改的人,就無法作基督的門徒,救恩也無法臨到他。

一個已信主的人,如果不肯悔改,這就成為他的死罪,與基督無分了(參:太十八1518;啟二5162223)。所謂「褻瀆聖靈」的罪,筆者認為不肯悔改的罪,雖然有聖靈的感動叫他悔改,他卻剛硬不肯悔改,就成為今生來世總不得赦免的死罪了(太十二3132)。那些離棄真道(叛教)的人,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來六6),與那些故意犯罪的人,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來十2627)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悔改。既然要叛教,且故意犯罪,怎會悔改呢?這就構成了他的死罪,今生來世總不得赦免了。所以常存一顆「悔改」的心,是何等的重要!

 

四、               同心合意地禱告

主耶穌告訴我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十八19),這是同心合意禱告的功效;「團結就是力量」(參:傳四912),在禱告上也得以證明。兩個人,最好是夫婦,因為夫婦是一體的關係(創二24;太十九56;弗五31),如果有更多人其力量應該更大。為了家庭的事,夫婦兩人加上全家人能同心合意地禱告;為了教會的事,會眾能同心合意地禱告,其力量必大。使徒教會時代信徒同心合意地禱告,使聖靈大大作工,興旺福音。首先他們約有120人同心合意地恒切禱告,神在五旬節那天便將聖靈賜下來(徒一1415,二14)。之後,他們同心合意地禱告,主就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647;參:四24,五12,八6)。腓立比教會的信徒能從建設教會的頭一天,一直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當然包括同心合意禱告在內),使保羅常歡歡喜喜地為他們祈求,且感謝神(腓一35)。

台中教會的信徒們能為王弟兄同心合意地禱告,憑著信心將他從精神醫院帶出來,使他終獲得醫治;又台中教會的負責人及傳道者每天定時、同心合意地禁食禱告,才能趕出一百多個鬼,使林足惠姊妹獲得平安並歸主,這些都是同心合意地禱告所產生的效果。幾年來,美國教會設有禱告網,全國教會的信徒有事皆連絡禱告網幫忙代禱,產生許多果效。一個聖工不興旺的教會,如有兩三個熱心的信徒,能每天為教會同心合意地禱告,不久就見其果效,這是我們常見的。因此,願同靈們能為教會發起同心合意禱告的熱心,以興旺福音,尤其是教會的負責人若能同心,乃是興旺教會的必備條件。

 

五、               願主的旨意成全

以上所述幾篇蒙主垂聽禱告的條件,都是根據聖經所查考的。神有祂為我們安排的美好的旨意(參:創五十20),因此,祂不一定會照我們所祈求的成全之,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就是最好的榜樣。耶穌知道當時最殘酷的釘死十字架之痛苦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的意思。」第二次禱告又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的旨意成全。」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太廿六394244)。從第二次的禱告,就已經不敢求苦杯離開祂,願接受神的旨意了,可見祂十分重視神的旨意。

我們的禱告必須合乎蒙垂聽的條件,但是禱告許久仍未蒙神垂聽時,應當知道或有神其它美好的旨意在,所以不必灰心;或可進一步效法主的榜樣,「願主的旨意成全」,也是我們禱告應有的方法。讚美詩第231首<照主所願>,告訴我們:願將終生萬事,擺聖目之前;不論生死都說:「願主旨意成全!」因為神的旨意純全,主愛總不變遷,即使禱告不蒙垂聽,心中也深感安然。信徒遵主旨意,是蒙祝福的條件。聖經記載:「那些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被困苦和鐵鍊捆鎖,是因他們違背神的話語,藐視至高者的旨意。」(詩一1011)。「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因此,即使人計畫多多,若非主的旨意是無法成全的(參:雅四1316;路十二1621)。「若不是主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主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一二七1)。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林前三67)。以上經節告訴我們,凡事必須合乎神的旨意才得成全,唯有主的旨意成全一切。因此,我們平時遵主的旨意行事,乃是蒙祝福的條件,也是進天國的必備條件(太七21)。

 

 


作者: 謝忠光
出版社: 腓利門書房
出版日期: 03/1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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