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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92期2018年9月)
主題特寫:鬼不嚇人,人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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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亮




有句話說,「驚天地,泣鬼神」,可見人們普遍認為天地間存在著神與鬼魔,自然也將這樣的觀念融合在生活中。一般民間傳統信仰,對於「靈界」的認識,很多時候,是在迷惘中充滿無知的崇敬,夾雜著探索神祕的無奈,或許說是以「畏懼」的心面對,來得貼切吧!



五千年的大中華文化,除了物質界的進步,現代化的衝擊,環境更新了、思想重組了、決策變革了,多數將「偶像」崇拜轉為神格化、神聖化,但卻又帶著「敬鬼神而遠之」的心態。人們對於自己的未來或身後事帶著深深地恐懼,卻也將這樣的「神祕」變成「神聖」的崇拜,認為是不可被挑戰、被質疑的。民眾秉持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態,就這樣,代代相傳……,也因此,在迷惘中更專心、用心的膜拜,因為自有一套「心誠則靈」的解釋。



其實當中充滿迷信、迷惑,至終無解。就上述的觀念,「泛神」的思想與作法,在不懂與無知的靈界裡,民眾多數敬而遠之或以訛傳訛,或隨意傳述,蔚為風氣之後,常是人云亦云,當中,沒有標準、沒有真相。對於迷信者或生活遭受不順的人,還真是萬分驚恐藏心底呢!



冷靜思想,鬼魔於靈界,是藉著有心人的操控,甚至是靠其得利者的撒但工作,或許某些程度上滿「精準」,否則怎麼叫人願意在迷惑中,愚昧的跟隨,凡事照辦一些違於常理或超越知識的「靈異」現象呢?聖經說:「惟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是永遠的王。祂一發怒,大地震動。……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都是虛無的」(耶十10-15)。偶像既為無生命的金、銀、銅、木所鑄所雕,可是撒但仗著人的無知與敬鬼神的心,也藉著有心人來製造毫無依據的「恰巧氛圍」,叫人勉其信之,受其擺佈,或作法術、唸咒語、焚香祈福、攜帶符包保命等等,樣樣超乎理性,讓人難以分辨。



真神藉摩西在西乃山上頒佈的十誡,第二條:「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出二十4)。信徒得著真理,是經由慕道過程,進而明白信仰的內涵,祈求應許的聖靈,體驗於聖經的對照,感動於神真實的同在,進而決心信主。而必要的工作就是除掉偶像,因偶像不除、信仰不堅,也讓魔鬼有伺機擾亂的機會。故堅定所信,受洗赦罪成為神的兒女,當然要有所「分別」,所以除偶像,就是「慕道者」決志成「入信者」的必要經歷。



「除偶像」本來就是堅定表明信主的重要過程,是由迷惑者成為基督徒,但魔鬼是會不甘願的,牠尋隙攻擊、嚇唬新受洗的信徒,所以教會同工都謹慎待之。過往協助除偶像的經驗中,有人短時間就「反悔」,甚至提告我們毀損私人財產,也有的只是想要我們代為搬離「廢棄雜物」。當然多數真心接受真道,是悔改歸真,遵照本會指導辦理的。而清除偶像的必要處置如下:



1.教會的長執要解答當事者的疑慮和問題。當事者在了解整個過程後,若願意接受,就可填「申請書」(如同意願切結書),並且明白真理後,必須棄假歸真,一心靠主。

2.講解者依據聖經真理講授清楚,不勉強對方,而是讓其自願接受。

3.勉勵悔改,接受真信仰者,要有交託主、依靠聖靈的決心。強調偶像不是神,不必懼怕,亦無任何後遺症等煩瑣雜事,因主賜真平安。

4.禱告後,大聲「奉主耶穌聖名」執行破壞偶像、神桌、神龕、香爐、畫像、符咒、書刊、避邪迷信等所有器具與物品。

5.除偶像的同工與當事人,同心禱告,主必保守不受撒但干擾。

6.所有物品若是當事人可以作主的,應以「自己不拜,也不得轉贈他人去拜」為原則,將之燒毀或破壞,一概不留。



曾有信徒隨行除偶像,自信滿滿談笑風聲,態度不夠謹慎,結果被敲破的神像碎玻璃劃傷。撒但就趁機作工,敷藥三個月還不見功效(原三天即可痊癒的)。在請傳道同心禱告,「奉主耶穌聖名趕撒但」後,才得好轉。因此,在除偶像的過程中,絕對不可掉以輕心。

以上經驗乃靠主得勝、得平安之例證。雖說放置偶像之處不一定是「鬼附」之處,或是心理作用,但要以堅強的信心抵擋,內心不懼不憂。今日聖靈同在內住,凡事禱告交託,不要自己嚇自己。天上的神,必賞賜平安福氣給我們,若魔鬼真來擾亂,也必有主的保守。真教會早期信徒曾受邪靈工作,但靠聖靈趕出撒但,得平安後,整個家族信主的也不少。

我們當有單純的信心、熱切的靠主、恆常的聚會、專心跟隨主,撒但就無法「見縫」,當然「扎不了針」。謹守心房,讓聖靈充滿成為最佳的保護,即可凡事感謝,穩當闊步於信仰路上。信心是要經過考驗的,在過程中必能體驗神的大能,屬靈生命也更加豐盛。願主帶領,賞賜平安與恩典。







作者: 羽亮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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