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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祝壽


"#339900" size="2">經文: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


前言:

大衛殘殺烏利亞,奪取其妻拔示巴的故事,在聖經中幾乎是家喻戶曉的篇章;後來神藉拿單先知所宣判的審判,更是成為後世基督信徒所當引為鑑戒的實例。蓋虔誠如大衛都如是,何況我等凡輩?!


從拿單先知的責備談起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的賜給你。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呢?

你藉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下十二7-14)。

透過拿單的轉述,我們知道大衛在此章所犯的過錯,是何等嚴重!

因為拿單是傳達神的心意,我們看出神將對大衛作出的刑罰,及如此審判的原因。

首先,是大衛不知足(8節);神已給予很多,若他還不知足,神猶可再賜給他更多。

他作這事,在神眼中看來是惡事,是藐視神;既是放縱,也是貪婪。

其次,姦淫、殺人、復奪人妻!(覬覦人妻)

因此,若以十誡來看,他已違犯第六、七、十之誡命。

難怪,神給他的刑罰是如此之重。有人感慨,大衛謀害烏利亞這事,是大衛一生功業的分水嶺,自此以後,往日光輝不再,殊為可惜!

當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物必自腐,而後蟲生……。

大衛犯此大惡,不單得罪了神,也得罪自己,虧負了神揀選他,所賦予他的使命;更得罪了烏利亞(他是忠貞的勇士),得罪拔示巴;也得罪全國百姓,甚至給神的仇敵褻瀆的機會。

所以,有時候我們犯錯,不一定只是我們個人的問題而己;它可能會牽連到許許多多的人,甚至影響到神的榮耀,我們不可不慎。


時空背景

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又差派約押,率領臣僕和以色列眾人出戰,他們就打敗亞捫人,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撒下十一1)。

這時候應是延續之前與亞捫人的戰爭(撒下第十章);那時期大衛是充滿得勝的光榮。現在事隔一年,戰鼓又起,既然列王出征,必是不小的戰爭,理應如同以前,全力以赴,為神國及神民作大丈夫(撒下十12)才對;然而大衛卻不一樣了……。

以前,他會御駕親征(撒下十17-18),可是這次他只派約押和其他將領出戰,而他「仍住在耶路撒冷」(十一1)。

或許是因著以前的勝利,底定了他現今穩定的局面,讓他可安心,不必再自己親征了;然而經文的描述,讓我們有種感覺,就是他的軍隊在前線爭戰,而他卻「仍」留在耶路撒冷(休息)。若緊接著觀察他的動向,可不得了,他睡到太陽平西才起,然後在王宮的平頂遊行……。

這一切都顯得他是那麼地慵懶,放鬆,悠哉及怠惰!

他的同胞軍民正在前線拚命,而他這位領導者不單沒身先士卒,「竟仍」留在王宮這安樂窩中,睡到自然醒,爾後「遊行」於王宮平頂!好不愜意!

這讓我們感覺到,這時候的大衛已經與以前我們印象中的大衛,不大一樣了。以前是生命煥發,充滿鬥志,有著活潑氣息的感染力。而現在卻感覺到的是懶散、憔悴、享樂及放鬆的怠惰生命;就像他睡到太陽平西的景像般,生命垂垂欲下……。

由「大衛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聯想到日後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亦復如是;「他遊行在巴比倫王宮上,他說,這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麼?」(但四28-30)。

二人都是戰事底定,國勢日強之時,遊行在王宮上,心滿意足,大有睥睨寰宇、氣吞山河之概。

因此,尼布甲尼撒發出他的豪語,顯示他的顛狂!

而大衛呢?!

卻在連連戰爭的捷報中,於太陽平西之際,才慵懶地起來……。

接著就遊行王宮,看見一婦人沐浴……;別忘了,此時他的同袍仍在奮戰,而他卻似無所事事般閒逛、放鬆!

此謂「飽暖思淫慾」,誠不欺也!

又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確是警世良言!


大衛犯罪三步

經云:「看見一個婦人……打聽……接來……同房……」(十一2-4)。

我們先對照另兩個聖經故事,看看是否有相似的軌跡。

第一個是約書亞時代。以色列百姓攻克耶利哥城後,亞干犯罪的記錄。

在城倒之前,曾明令城中凡金銀銅鐵之物歸屬神,其他物一概焚毀,不得存留。然亞干卻違背此令,被神顯露出來。

根據亞干自己招認,他作了什麼事:

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書七21)。

結論:亞干犯罪的過程是──看見……貪愛……拿去……。

第二個是士師參孫。他的第一段婚姻(士十四1-4),其結局是失敗的,當初是怎麼發生的?!

也是看見,接著喜悅,然後娶來……。

模式仍是:看見……喜悅……娶來……。

與大衛如出一轍,大衛也是先眼睛看見,然後動心(若不動心怎會差人探聽?),最後將她接來……。

其實這種模式,在人類最早始祖被誘惑時,幾乎已經奠定此千古不易的定律了:「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創三6)。

因此,我們千萬記住,這個模式:

(眼睛)看見→(動心)喜愛→行動

難怪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到眼睛的重要性。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太六22-23)。

大衛上王宮平頂遊行,就算無意中看見拔示巴沐浴,他理應趕快轉移目光,不要再眷戀……。

尤其拔示巴是容貌甚美的婦人,愈看心必愈邪情難耐!

所以,我們看他緊接著就差人打聽,最後把拔示巴接來……。

約伯倒是給我們立下一個超高的標準,他說:「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伯三一1)


權勢資源的濫用

大衛見到拔示巴後,應該有動心的,他才會進一步差人去打聽(如果拔示巴是醜八怪,看了必噁心死了,哪會想進一步的接近呢?)

然而,要差人打聽,甚至派人將她接來,都需要權柄!

如果大衛只是一介凡夫,沒有任何權勢,他要如何差派人呢?!

以及後來對烏利亞也是一樣,如果沒有一點兒權勢,怎麼去調動烏利亞及約押呢?!

擁有權勢還是有它的作用,只不過不能濫用,也不能用錯地方了。

大衛用他的權勢,去放縱,去掩飾,甚至去殺人;權勢愈大的,影響愈大,愈要謹慎。

大衛既已探聽出那婦人,是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卻還差人將她接來,與之同房;明顯地,大衛色迷心竅,放縱情慾,逞一時之快。

當然若追究責任,拔示巴也不是全無責任的;她一個婦人怎麼那樣不小心,在人家看得見的地方沐浴?!

總要知道,色不迷人人自迷!

儘量不要製造這般的機會吧!

以前我們形容女子,過分妖嬌,舉止不雅,穿著奇裝異服,坦胸露肘……。

現在追求時尚,則開放尺度,更無所不用其極,如露肩、露胸、露臍、露臀……。

(題外話:記得以前當兵時,社會正流行女生外出時穿短熱褲;軍隊中的老連長表示,單是看到這光景,就快要腦充血了……)

所以主內的姐妹們,行行好,為自己也為別人,別害人害己!我們還是如保羅所勸勉的:

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纔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提前二9-10)。

或許,礙於大衛的權勢,拔示巴無法拒絕,這有可能的。

但她也可以如烈女般,誓死抵抗,如他瑪一般(撒下第十三章)。

然而,在整個事件的過程中,我們沒有看到她的拒絕;她只在事情過了一小段時間後,派人告訴大衛「我懷了孕」。

我們無法真正猜測拔示巴的心態,她是逆來順受,還是半推半就?!

聖經另一個地方,有伏筆(常被忽略):「那時他的月經纔得潔淨」(4節)。

這好像無關緊要的一句話,卻揭示某些線索。

月經剛潔淨,那就表示懷孕與烏利亞無關了。

再來,就是月經剛潔淨,正是所謂安全期,最不容易受孕的時間。

意思就是最不可能受孕的時候,居然受孕了。

拔示巴懷孕,會讓大衛的罪行,無所遁行。不論大衛是如何暗中進行,隱藏,神終是將它顯露。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太十26)。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弗五13)。


大衛的矯情掩飾

從「撒下十一6-13」這段內容,我們可發現大衛的動機,是想要掩飾自己的錯行。

剛開始,他似乎也沒想將烏利亞害死;他只想掩飾自己「偷腥」的錯,那就像稍微放縱的一夜情。

因為拔示巴的懷孕,讓這事變得有些棘手;所以他須要用點心思,來掩飾它。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十六2)。

在本段中,我們看到忠心耿耿的勇士,以及爾虞我詐的君王;非常諷刺的對比。

首先,我們看見大衛的目標,是想讓烏利亞回家(能夠與妻同寢)就可能遮掩拔示巴懷孕的真正原由。

有人說:這一招叫「移花接木」,或者稱之為「偷天換日」、「瞞天過海」;因此大衛讓烏利亞由前線回來,叫他回家,並送他一份食物。

狡詐的君王,用他的虛情假意,想誑騙自己的部屬,回到溫柔鄉……。

偏偏遇到忠心耿耿到有點憨直的屬下,寧可睡宮門外而不回家……。

無意中,壞了大衛的妙計!

後來,大衛問烏利亞,為何不回家?

他的回答,顯露出對神的敬虔,與對國家的忠心,及對同袍的熱愛。

聽了,會讓人感動與汗顏!

他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裡,我主約押和我主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喫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決不行這事」(11節)。

聖經中對烏利亞的著墨不多,通常人們對他的印象,大概都是「忠心的勇士」;然而這兒他的回話,卻讓我們瞭解,原來他對君王、元帥的忠心,是建基於他對神的敬虔與熱愛。

所以,念茲在茲,就是神的約櫃。

他回大衛的話,最先提到的就是約櫃。

在大衛願意放他假,讓他回家洗洗腳,放鬆喫喝,與妻子同寢的當下,他卻想到神的約櫃與戰場上的艱苦,他於心不忍;雖然他不能無禮地拒絕大衛虛假的情意,但他總可不回家,寧可夜宿宮門外,表達他與同袍同甘共苦、同仇敵慨的心懷!

很諷刺的是,他斷然拒絕的情境,卻正是大衛目前享受的寫照!

不是嗎?!軍隊正打仗,圍攻拉巴;大衛卻留王宮,睡到太陽平西,然後遊行平頂,再接近婦人……。

我不知道,當大衛聽到他這義正嚴詞的表達時,是否會汗顏?!

由於烏利亞的不識時務,大衛只好再接再厲,留他再住一日。

經文說:「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面前喫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還沒有回到家裡去」(13節)。

大衛真的用盡心機,要陷烏利亞落入他的網羅。

這次,讓烏利亞在自己面前喫喝,使他喝醉;想嘗試讓他回家……。

好個烏利亞,人醉心不醉;他並未因酒誤事,未因酒迷糊!

他仍與主的僕人同住,「沒有回家」。

我們看大衛,一計又一計,當沒有成功時,就愈來愈惡毒,愈厲害!與原本的「合神心意」的他,完全不一樣。

《箴言》云: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十四12)。

謀惡的,豈非走入迷途嗎?(十四22)

心中背道的,必滿得自己的結果(十四14)。

大衛體貼情慾,放縱犯罪這事,讓我們感覺,情慾真像蜘蛛織的一面大網,當你不小心沾黏上它,愈掙扎愈沾黏……。

又像流沙般的泥沼,一旦身陷其中,將愈陷愈深;不可不慎哪!

想騙烏利亞回家,藉以掩飾大衛本身的錯行,既然一直都未能成功,大衛只好下更可怕的毒計,以求「殺人滅口」。

因此,在緊接下來的一段(14-25節),就描述他是如何「借刀殺人」!(待續)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7/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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