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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祝壽



大衛的借刀殺人

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

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撒下十一14-15)。

很可悲的,這封謀害烏利亞的信,竟是烏利亞作信差,親自送交約押的。

於此小細節,亦可見烏利亞這人,是如何坦蕩蕩的!

信中內容,就是藉敵人之手除掉烏利亞。而且此事是透過約押安排,大衛完全不露痕跡。

真的是,神不知鬼不覺。

以戰爭的背景作掩飾,任誰也不疑有他!

如大衛說的:「刀劍或吞滅這人,或吞滅那人,沒有一定的……」(25節)。

刀劍無眼,戰場上難免有傷亡,誰會懷疑到烏利亞的死,雖是亞捫人的刀,卻是出於大衛的授意與安排?!

我們只能感慨,烏利亞死得坦蕩,死得其所,死得忠心;作為國家的勇士,他以忠貞之心,馬革裹屍,何其壯烈!

如果,他在戰場上沒死,事後發現,是他的君王與元帥利用他的忠心而出賣他,他不嘔血才怪!又若知道大衛姦污他的妻子,情何以堪?!

雖然他蒙受這麼多的不白之寃,好似永無揭曉之日;但他的名字「烏利亞」之意,正是宣告「神是我的光」。光能顯明一切(弗五13),事後,神的確為他伸寃!

令我們覺得有點遺憾的是,在世上,當敬虔(烏利亞)遇見權勢(大衛)時,很多時候,是權勢佔了贏面……。

話說約押,沒頭沒腦突接大衛密件,要把烏利亞害死。

他是聰明人,也不問原委,也不提醒大衛。

當知,烏利亞是忠心的部下,英雄榜上亦有其名字的;此種屬下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要好好珍惜才是。誰知大衛竟要將他犧牲掉,必有原因。

然而約押不但不提醒大衛,反而為虎作倀,難道他自己也不愛惜屬下嗎?!

約押只順著大衛的心意,將烏利亞派到最危險的地方,使他被殺。難道他就這麼體察上意,順從上意嗎?!

非也!以約押的個性,誰都難以駕馭的。那麼,他這次為什麼如此聽話?!無他,他知道這是大衛一次極大的陰謀,他要抓住這個把柄,甚至以後可威脅大衛。

在此,我們看到了一個情急的君王,和一個陰鷙的元帥。兩個人一唱一和,彼此狼狽為奸,殘害忠心下屬,真是一丘之貉。

由於約押在戰場最前線,所以他知道哪裡最危險,就把烏利亞派往那兒;為免得這計謀過於粗糙,也有幾個大衛的僕人,一起被殺(17節)。

只為了「封口」,甘願犧牲自己忠心的勇士,以圖達到掩飾過犯,甚至強娶別人妻子的企圖。

當初大衛交給約押的信,是這樣說的:「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15節)。

派至最危險之處,然後大家退後,使他被殺。這是多麼殘酷不仁的陰謀,可看出大衛這時的冷血。

後來,烏利亞死了,消息傳來,大衛又向約押說:「不要因這事愁悶,刀劍或吞滅這人,或吞滅那人,沒有一定的;你只管竭力攻城,將城傾覆……」(25節)。

話語中,沒有一絲傷痛與不捨,只像是在話家常一般。

所以,在本小段中,無意間凸顯了大衛君王的冷酷,及元帥約押的殘忍。我們幾乎要替烏利亞唱首悲歌了!

有長官如是,叫人如何表現生命豪情?!

教會是屬靈神國,我們衷心期盼,如今為神國奮鬥的勇士,在其崗位上,都能遇見仁民愛物、珍惜屬下的上司;而非為一己之利去打壓或犧牲難得的人才,那將是神國的損失。

之前提過的「權柄」,大衛有之,約押有之;然而權柄一旦誤用,或為己利假公濟私,神必追究。

烏利亞死後,大衛就接拔示巴到宮裡,作大衛的妻子。

聖經在此,不稱呼拔示巴,只一味地稱之為「烏利亞的妻」,並形容她有位「丈夫烏利亞」,最後作了「大衛的妻」(26-27節)。

言下之意,大衛奪取了別人的妻子。

最後,「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27節)。

對照拿單先知的宣判: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

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呢?

你藉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

又娶了他的妻為妻……(撒下十二9-14)。

可惜啊,本是合神心意的王,現在竟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

稍早,大衛猶以為做這件事(從犯罪、掩飾、殺人),是神不知鬼不覺,很隱密的……。誰知,神都知道,還派拿單先知去警告。


神刀劍的審判

看拿單宣判的部分:「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下十二9-12)。

大衛,以君王無上的權柄,強取民婦,看似無人有權可以抵抗;然而,天上真神以更大的權柄來制裁他。

大衛,以巧詐的詭計陷害烏利亞,雖假借掩飾及戰爭的名義,讓人不疑有他;然而,無所不知的神,卻知道。

大衛,以其無形之手,借刀殺人;神看似任其自然,其實神以更有能力的大能之手,來支配這一切,並審判之。

記住,神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

大衛用刀,則刀劍不離其家!

大衛娶烏利亞的妻,那麼大衛的妃嬪必賜給別人。

大衛暗中行這事,神卻要在日光之下,報應他。

《箴言》如是說: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

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

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裡(箴二八13-14)。


個人感想

大衛的這個個案,讓我們能更清楚體認到幾個概念:

1.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大衛這次犯罪,可說是智慧型犯罪。但不論他思慮如何周密,如何掩飾、隱藏其過;若神要揭露其罪行,是輕而易舉的,不是嗎?!

單是聖經所描述拔示巴的「月經纔得潔淨」(撒下十一4),已足夠暴露大衛所犯的錯了;因那是最不可能受孕的安全期。

人看為最安全的日子,神就讓她懷孕;不論人如何精算、推卸責任,總叫他無法逃脫,無法置身事外!

2.人權之外,尚有神權

大衛以君王之尊,手握生殺大權,當其靈性軟弱之際,則濫用權柄,體貼肉體(如差人打聽拔示巴、接拔示巴、命令約押做這做那……,都是權柄的濫用)。因此我們在「撒下十一章」中,處處見到大衛至高的權力。

但是在「撒下十二章」,更看見神的權柄(如神差先知、神的判決、神的刑罰……)。所以,在至高之處,有神公義的審判,有神的權柄在調適著均衡,使歷經苦難的神的兒女得安慰,並讓高傲者不敢放肆。

你看,大衛借刀殺人,神就以刀劍刑罰他(十二9-10),且是四倍償還。

3.肉體軟弱,求主鑒察

信仰如大衛者,都難免體貼情慾而犯下滔天大罪,何況我們一般人?!

所以當求主常鑒察我們的心思意念。可讀《詩篇》第一三九全篇,以下且引兩節參考:

神啊,求祢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

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在永生的道路(23-24節)。

末了,憶起讚美詩224首〈求主察看〉,摘錄第三節:

懇求聖靈,時常充滿我心,

如火挑旺,使我靈性復興;

不從肉體,使我完全屬靈,

求主領導,直到福樂天庭。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8/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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