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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63期2007年12月)
藝文特區:生日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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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愈深入泰北的山區,愈能感受到世界的原始;原以為山窮水盡沒有路了,忽而又轉入另一山林小路,進入一個似乎被外界遺忘的村落,只見叢林、草棚、泥地、油燈。好不容易找到一處較平坦的地方,同來的阿卡族青年弟兄開始彈起吉他,詩歌的聲音很快地迴盪在山林間。我們幾個「侵入者」,不久就被百多位小朋友圍著,又跳又唱。有幾首歌他們已很熟悉,更是快樂地拍手搖身;部分較小的孩子穿著「生日禮服」,也加入快樂(伊甸之意)的行列。不必拘禮,不用羞赧,因為媽媽生下他(她)們,就此一件「皮肉」禮服可以參加了。

能往伊甸樂園是何等的幸福!因為有新郎陪伴(太九15;啟十九7);人子離開天父寶座,乃要與羔羊新婦聯合,二人成為一體(膠黏),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不拘禮於性別,像天使一樣),並不羞恥(創二24-25)。

一位智能不足的孩子有次問媽媽說:「媽!為什麼很多人說我笨?」媽媽回答:「你不笨!笨的是那些做壞事的人。」

哦!穿「生日禮服」不笨,倒是始祖自以為聰明犯罪了,羞見神面,被神逐出伊甸園才真是沒智慧。

既然第一件生日禮服已污染了,天父就準備了第二件生日禮服──受洗披戴「基督」(加三26-27),乃是重生(約三3-5),新造(林後五17),就應當隨時保持光明潔白(啟十九8),等候新郎迎娶。

你「生日快樂」嗎?就在於是否能保持天父賜給你歸主後應有的「風采」,也許皮膚是黑的、白的或是黃的;但要記住!主的寶血永遠都是紅的,可讓我們與主均成為「骨肉」(創二23;約二十17),永遠「生日」快樂。


作者: 小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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