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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34期1997年3月)
真理論壇:[青年團契]申命記的背景

陳勝全


從耶和華向選民的宣告,並經神人摩西再三的申告和慎重的頒布,我們不難想像其重要性,所以對於本卷的概論,本單元將以下列幾點,稍作說明:

一、作者生平

本卷的絕大部分內容,可以確定是神人摩西所著,因為文中多以第一人稱著述(參:申一9,二26,三18,四1,五1,六6……,三十二1),倒是三十三和三十四這兩章,是否仍為摩西本人所寫,較值得商榷。不過關於這章是否同樣是摩西親筆所寫,對全卷之作者的認定,事實上不具任何影響的。

神人摩西(Moses,B.C.1520--B.C.1400 or B.C.1370--),是西元前十三世紀的人物,也是以色列民在曠野漂流中的領袖,他出生於雅各子孫在埃及寄居的時代,其父母均為利未支派的人,父親名暗蘭,母親名約基別,摩西上還有亞倫和米利暗兄姊二人(參:出二1,六20;民二十六59)。

以色列人在埃及生活若干代之後,正如聖經記載:他們似乎逐漸構成對王朝的威脅,於是當代的埃及王法老(Pharaoh)——可能是西提一世,就把他們貶為奴隸,甚至採取殘酷至極的「滅種政策」,下令屠殺以色列人的男孩,以抑制他們人口的成長直至亡族,而摩西就在這個險惡的環境中出生。

摩西的父母見他俊美,因著信將他藏了三個月,後來不能再藏,就置他於蒲草箱,箱外塗上瀝青,把箱子擱在尼羅河邊的蘆荻中。意外的是:竟被法老女兒於沐浴時拾回而收養之,又因著姊姊米利暗的舉荐,得生母為奶媽。事情演變至此,不但摩西的小命保住,得以進入宮中,接受了40年的完整教育,包括宗教、軍事等各方面的學識(參:出二1-10;徒七20-22),使他成為大有智慧、知識的人,也為將來的領導工作做了預備。

經耶和華如此奇妙的安排,三千五百年後的我們,就看得出他對以後的埃及、以色列、中東,以及整個世界的歷史文明,產生了何等巨大的影響,這絕不是當年在嬰孩摩西四周有關之人,甚至當時的法老,始料所及。

長大後的摩西,既知道他是希伯來人,出於關懷情與求知心,約在25歲時,他來到自己的同胞中,與他們接觸頻繁。直到40歲,因看見埃及人欺壓同胞,在自認四顧無人之際,竟殺人滅口,足以看出他的膽識、強壯和兇悍。然而這件事,卻被爭鬥中的一名希伯來人洩漏,使他因怕法老的忿怒,只好逃到西乃半島東側的米甸曠野,過他的流亡日子,結束了他王宮的富裕生活,也同時結束了他人生的第一個40年(參:出二11-15)。

來到米甸的摩西,不但娶了祭司流珥的女兒西坡拉為妻,甚至一住就40年,他人生的第二個40年,就在曠野和牧羊中度過,然而耶和華神卻藉著這段「隱藏的日子」,磨練他的個性,重新塑造了一位合祂所用的曠世偉人,並從荊棘的火燄中將他呼召出來,以施行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法老的大工。

年屆80的摩西,因著「創始成終之神」所賦予他的大能,就在埃及施行舉世聞名的十大災殃,不但毀了埃及全地,也殺了埃及全國的頭生的(包括人、畜),就在以色列人寄居之日,滿了430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從埃及法老蘭姆西斯二世手中得釋放,離開埃及地。接著摩西又在紅海行大神蹟,不但讓選民平安過紅海,而且叫埃及的追兵在海中全滅,斷絕了法老不死之心。於是摩西帶著二百多萬百姓,浩浩蕩蕩的離開埃及,也開始人生第三個年的曠野之旅(參:出二16-十四31)。

出埃及三個月後,選民到達西乃聖山的山腳下,耶和華在山上,藉著摩西四十晝夜的禁食,向百姓頒布了有名的十誡和其他律法,並且根據岳父的建議,設立了宗教法規和訂定民間制度,以處理民間事務。這些條文就是日後以色列人歷代沿用的「摩西律法」(參:出十八13-民十九22)。

40年後,當神的子民行完了曠野漫長的旅途,而六十歲以上,向耶和華發怨言的男丁(除了約書亞和迦勒外),都喪命在曠野(參:民十四26-35),以色列的軍隊來到應許之地的門檻——摩押地,即將踏入夢寐以求的迦南地了。

這時的摩西,在尼坡山的毘斯迦山頂上,向他心儀幾十年之久而不得進入的迦南美地,勉強作了臨終一瞥,才安息在耶和華為他所安置卻不為人知的墳墓,而結束了他120年既坎坷又多彩多姿的人生旅途(參:申三十四1-6)。

二、書名簡介

申命記是摩西五經中的最後一卷,在中文聖經裏頭,所謂的「申命」,其意義是:重新申述真神的命令。至於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它的名稱是「第二次的律法」或「律法的重誦」。

本書是摩西在摩押地,即將和百姓離別歸耶和華安息時,鄭重向他們復述之神的律法,所以英文聖經稱之為「Deuteronomy」,也是有「再一次重述」的意思。

至於希伯來文聖經,對本書的稱呼最簡單,直接取這卷書開頭的第一字,即「這些話」作為卷名。

綜合以上各種稱呼,我們可以確定,無論是「申命記」也好、是「第二次的律法」也好、甚或「律法的重誦」、「這些話」……等,其意義不外指明:為了要讓選民能夠遵行律法、誡命,摩西逐條或舉例,或針對各種情況,在眾民面前將他在西乃山上所領受的律法,再一次的詮釋清楚。故本書並不是有關律法的另一本著作或經典,而是將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三卷的條文,重新歸納申述而已,這是我們在學習本卷內容之前,應該先有的認識。

三、著作時間

有關本卷的著作最難能可貴的,乃在於摩西這個人,處於一個流離顛沛、居無定所的日子當中,再加上他本身已有百二高齡的情況下,仍然為了眼前的新生代和後世的選民,孜孜矻矻的留下珍貴的教訓及法典,既可看出他對選民所愛之深,也足以證明他的睿智和眼光。當然,最重要的,要算耶和華真神給予摩西的特殊恩賜,能在年邁時刻,尚能「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申三十四7),否則別說要著書立論,連百姓帶領的工作,也都有困難。

一般學者均認為:申命記全書約完成於西元前1406年-西元前1400年之間。或更確切地指出,是西元前1405年,也就是以色列民出埃及後第40年11月1日(參:申一3),摩西就是在那年的12月上旬離世的。因此,本書有可能著於他向以色列人訓話完畢,直到離世前的這段日子。

四、著作地點

作者在本書的一開頭,就直接指出:「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曠野,疏弗對面的亞拉巴,就是巴蘭、陀弗、拉班、哈洗錄、底撒哈中間,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話。」(申一1)。所以對申命記宣告的地點,大概比較不用置疑,就是在摩押之地。

既然摩西宣告本書的地點是在摩押地,而離他在世的日子又所剩不多,故依此推論,本書著作的地點,應該不致於離宣告的地點有多遠,甚至有可能是駐留在同一地點,也就是約但河東的摩押平原(參:申二十九1)。

(原[青年團契]1997年03月號)


作者: 陳勝全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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