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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2期1997年11月)
真理論壇:[青年團契]申命記中的神學思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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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全


雖然近年來,權威神學家「認定舊約神學中有一個核心(mitte)的信心已越來越少。」(華德凱瑟‧《舊約神學探討》P.30),但《申命記》的中心思想(Centralbegriff)或基本概念(Underlying idea),在條文中仍然明示它的存在。因此,整卷《申命記》所凸顯的這些基本觀念:就是「集一切可能之力量去認識神,並且以祂所指示的崇拜方式去敬拜耶和華真神。」

當然,耶和華是以祂神性的本質,施恩於祂的選民。因此,以神學的角度來看,大概有幾個神學觀念值得探討:

一、神之獨一

宗教信仰從什麼時候開始發展成多神教或泛神教,不僅是聖經,就是在人類的歷史中,也沒有清楚的交代。然而到了選民於曠野四十年的飄盪時期,多神觀念已瀰漫在西亞的各民族中了。

因此,在各民族中,宗教的外表形式不但「多采多姿」,而且既繁瑣且殘忍,完全悖逆了人道和神道的原則,諸如劃身、獻身,甚或讓孩童經火,既殘暴且帶有淫蕩之色彩。於是在這種大環境中成長和混雜成慣的以色列民,要一改過去的崇拜方式,建立起一神的觀念,絕非一日可成,所以才有後來亞倫為百姓造金牛犢事件,這一點,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二章可證。

《申命記》所論述的獨一神觀,就是在這種環境下,藉著當時選民在曠野四十年的隔離生活,和耶和華在百姓面前所行的各種神蹟奇事,來印證耶和華真神的獨一性。因此,我們僅就《申命記》五-十三章所載的神觀,針對「獨一神」之特質加以說明:

1.耶和華是自有永有的神

當耶和華在不毀的荊棘中向摩西顯現,並呼召他時,就作了如此的表明:「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出三14、15)

時間是宇,空間是宙,人本就受限於時間和空間,無法超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然而耶和華則是「自有」──存在於永遠的過去,也是「永有」──存在於永遠的未來,是為當時以色列百姓所不認識的,且與以色列民在當時所看到的「神」截然不同。

耶和華一再藉著摩西,向以色列百姓宣示:「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你們的神!耶和華是你們列祖的神!」(參:申一10,二7,三18,四24,十三3、4、18),也就是不斷提醒選民,祂是自有永有的神,是你們的神,也是你們列祖的神,不但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而且是時空的主宰者。

人類對神的認識,尚有所謂的「神在無限永遠的過去就有了祂,而且神也存在於無限的永遠」;然而對耶和華而言,時間永遠是「現在式」,沒有所謂的過去,也沒有所謂的未來,凡事都在祂眼前,沒有遮掩的,所以從時間上來說,耶和華神就和世人不同,人有所謂的過去的歷史和未卜的未來,但這些所謂的過去的歷史和未卜的未來,在耶和華神來說,都是現在,所以「自有永有」,是用人的角度來說的,在神,沒有所謂的「自有永有」。

2.耶和華是創造的神

耶和華真神告訴出埃及的以色列百姓:祂是天地的創造者(參:申十14),萬物都是祂造的,世人也是祂造的(申四32、33)。所以世人,尤其是以色列特選之民,更該單向祂膜拜、敬畏,遵行祂的道(參:申六1、2,十12)。

神甚至不允許選民去訪問其他「神」(參:申十二30),更不可去參拜、求問、隨從(參:申六12-14),進而塑造各種神像(參:申五8-10),違悖之人,耶和華必發怒而滅絕之。在信仰上,人不應該去拜被造之物,也不可棄創造萬物之神不敬拜,神是嫉妒的靈(參:雅四5)。

3.耶和華是獨一的神

在《申命記》的條例中,尤其強調耶和華神的獨一性,祂是「獨一」的神,不同於眾神之中的任何一位神。

出埃及時,神就在西乃山,以親自刻在石版上的十誡,向選民宣告祂是獨一的神(參:出二十3-7),摩西是神的宣告人,到了進入迦南的前夕,從摩西復述的十誡中,又可以看出這一論點: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申五7-10)

其實在頒布十誡之前,神就如此吩咐說:「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祂是神,除祂以外,再無別神。」(申四39)

耶和華對摩西和百姓再三地申明祂是獨一的神,就是要選民改變過去他們在埃及及將來要進入的迦南地,那種多神和泛神的環境中,所感染的錯誤神觀,重新去認識這位至大、至尊,超群絕倫的神:祂無上權能、神聖不可侵犯,是既公義又慈愛的獨一神,絕不是其他之「神」可比的。又告訴他們:「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申十17)。

也因為自摩西以還,以色列人所接受和被灌輸的,是從耶和華神那而來的獨一神觀,直至今日,這種神觀已牢不可破深植在猶太人的心中。然而今日一般的基督教界所訂定的「三位一體」神觀,雖然本質上仍是一神觀,但因名不正則言不順,這種邏輯,對現今選民後裔之猶太人,是既無法瞭解也不可能接受的神觀,這一點,不能不值得今日強調「三一神觀」的基督教界深思和省悟。

4.耶和華是自主的神

如果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以色列人豈有居住迦南地的權利?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原世居於吾珥(今伊拉克境內),他們本來就是外來之民,是過河而來的希伯來民族,這塊地本不屬他們的,人口數是因雅各全家下埃及,才在埃及成為大族,所以他們沒有佔居迦南地的主權。因此,在各族群盤據的大地上,以色列民除了寄居之外,似乎毫無落腳之地,他們儼然成了一群強權統治下的求生者。

但耶和華改變了他們的命運,神告訴他們:不僅是這些「蠻荒」之族,就是宇宙萬物和眼前大地,以及人的生命和所有的一切,其真正的主宰權,不是在世上那些主政者、掌權者的手中,其主權乃在耶和華,這就是耶和華一再向選民和世人所要宣示的訊息。

摩西指示百姓說:「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耶和華將我們從那裏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祂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申六20-23)

以色列民出埃及,其主權乃在耶和華;選民得應許之地,其主權也在耶和華,祂之所以如此施恩於以色列人,乃出於祂的揀選和憐憫,有誰能抗拒,有誰能強嘴呢!(參:羅九19)

總之,神要世人知道,祂要賜給誰就賜給誰,憐憫誰就憐憫誰,向誰收取就向誰收取,沒有誰能向祂強嘴的(參:伯一21;羅九19-20),祂既有主權將百姓從埃及地領上來,也就有主權將百姓領出埃及,並賜迦南地給祂所要賞賜的以色列民(參:申七1,五6),論及被造之民,又有誰能向祂抗拒呢!

二、神之應許

論及應許,也是《申命記》中值得注意的神學核心之一。自從耶和華向亞伯拉罕應許開始,這應許成了整個舊約歷史演進的軌跡和導向,而以色列史幾乎成了一部聖地的保衛史,緣起於耶和華對先祖亞伯拉罕的應許,並且一直延續到今日,而亞伯拉罕的子孫,至今仍然是為此而戰,對他們來說,沒有所謂的「勝與敗」的結局,而是「非勝即死」的掙扎。

話說回來,耶和華在揀選之初,就向亞伯拉罕作了七大應許(參:創十二1-3):

1.我必叫你成為大國
2.我必賜福給你
3.我必叫你的名為大
4.你也要叫人得福
5.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
6.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
7.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自那時起,舊約歷史就沿著這應許的核心而發展,以致後來才有應許的百姓、應許的美地、應許的國度、應許的君王……。而《申命記》就是耶和華神向選民宣示的「應許條款」。

自從神向亞伯拉罕應許開始,經過六百年後,摩西帶著大批百姓來到迦南地的門檻──摩押時,神對亞伯拉罕承諾的「應許之百姓」和「應許之美地」即將實現和應驗,這是多麼振奮的一刻。

摩西重申律法時,就提到神對亞伯拉罕應許一事(參:申一8),而且在警戒百姓時,又重述了神的應許,他說:「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神就必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應許)守約,施慈愛。

祂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成為大國),也必在祂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你必蒙福勝過萬民……」(申七12-15)。又說:「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使你們膽壯,能以進去,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和他們的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是流奶與蜜之地。」(申十一8-9)

歷史證明,神應許給亞伯拉罕子孫的迦南美地,雖然在整個歷史中,偶或因選民之悖逆而有所失,但直到今日,這個應許仍然在成全,祂的應許仍然沒有變更。

再說祂所論的福氣:地上的萬族,都要因耶和華向亞伯拉罕的應許而得福。保羅向羅馬的教會闡譯猶太人在歷史上的價值時,向世人明示:「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羅三1-2)。

神的聖言不外乎往昔耶和華向亞伯拉罕的應許,所以才延伸出後來的律法,為了應驗祂的應許,成全祂的旨意,祂曾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參:創十二2-3)。這就是從耶和華的應許中,所要成就於亞伯拉罕後裔和萬國萬民的大福。

(下期待續)

(原[青年團契]1997年11月號)


作者: 陳勝全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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