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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0期1995年3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認識主名──詩篇第九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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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成

三、神是公義和慈愛(7~10)

「惟」字(7上)的轉接和「又」字(9上)的聯接,使「7~10」節形成第三段,可當作前闕的結語。由大衛的經歷和歷史的殷鑒,得知神是公義的審判主,也是施慈愛的神。

1.公義(7~8)

a.擺設審判寶座(7)

「耶和華坐著」,原文無「為王」。可是祂坐在審判的寶座上,按公義審判世界,得以肯定,耶和華是王者的角色。「詩二十九10」說:「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雖無「審判」的字眼,可是由前後文得知,耶和華正以祂的聲音施行審判的工作。本篇是強調神的工作職務:審判,我們由祂的工作得知祂是王;後者只寫神的角色是王,讀者也能從其角色了解祂的任務。這是「省筆法」的運用。

耶和華坐著「直到永遠」,和仇敵被毀壞「直到永遠」;一是永恆存在,一是永遠毀滅;二者成一強烈對比,發人深省。

「坐著」,英譯「endure」,含有持續、容忍之意。神要毀滅一人時,就多多地忍耐寬容(羅九22)。拯救世人才是神主要目的(約十二47;路九56;彼後三9)。

b.按公義正直審判(8)

祂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是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6);「按正直」判斷萬民,則側重「審判人隱祕事」(羅二16),指神判斷人心中是否純正。(參:詩七8)。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是指行為的罪蒙神赦免;「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是指心裏正直的人(詩三十二1、2);神按公義和按正直審判人的行為和心思。而義人能通過神的判斷、表裏一致,才能靠神歡喜快樂(詩三十二11),才是有福的人。

2.慈愛(9~10)

a.神是高台(9)

「受欺壓的人」是指認識主名、尋求倚靠神的人,他們在患難時,顯然是為義受逼迫,但神要作他們的高台。「高台」英譯作「避難所」,「高台」也是超越、得勝之意,如經云:因為我遭遇患難,祂必暗暗地保守我;在祂亭子裏,把我藏在祂帳幕的隱密處,將我高舉在磐石上。現在我得以昂首,高過四面的仇敵(詩二十七5~6上)。

b.認識神的名(10)

本節大衛突然用轉呼法,大聲宣洩肯定他對神慈愛的認識,其語氣如同保羅所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

四、述說神的美德(11~16)

傳揚神奇妙的作為(1下、11下),述說神的美德(14),一直成為大衛強烈的使命感。因為仇敵、外邦人尚未認識主名,大衛所行的,都以榮神益人為緣故,如保羅所云: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然而,本詩的敘述基本形式是「每下愈況」,亦即由平衡到不平衡的狀態。前闕「1~10」是寫平衡狀態,敘述的發展到達圓滿的情景:神為大衛伸冤辨屈,歷代仇敵被毀壞,表顯神的公義和慈愛。後闕「11~20」則進入不平衡狀態,開始的場景描述主角(大衛)的欠缺狀態,有「恨我的人所加給我的苦難」,這些人是不識主名的人。

大衛選擇改善這欠缺狀態,就是求神幫助,以便述說神的美德,也使仇敵認清自己不過是人,早日投靠真神,達成大衛榮神益人的心願。因此,後闕充滿祈使語氣(13、19~20)。

1.原因(11~12)

本小段耶和華由第二人稱的「你」轉變為「祂」,言談的對象已轉向第二人稱的讀者;勸勉認識主名的人要述說神的美德,傳揚在眾民中。

a.是本分(11)

「應當」歌頌耶和華,將祂所行的「傳揚」在眾民中。神已將這傳揚的責任交託我們(多一3),這是當盡的本分(弗六20)。

「居錫安的耶和華」,神揀選祂所喜愛的錫安為其聖所,耶和華已向世人宣告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了。」居錫安的耶和華要按公義審判世界,也要給尋求倚靠祂的人作高台。

b.神是信實(12)

神不但是公義、賞善罰惡、追討流人血之罪,神也是信實、憐憫的神,祂「記念」受屈的人,「不忘記」困苦人的哀求。路加福音第一章,主題是神的憐憫,由施洗約翰(憐憫之意)降生,證明神憐憫敬畏祂的人:撒迦利亞(記念之意)和以利沙伯(所起的誓)。也預示神眷顧祂的百姓,祂向我們列祖「施憐憫」、「記念」祂的聖約,就是祂對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因此,當將神的美德傳揚在眾民中,使大家知道凡尋求倚靠神的人,必得神的憐憫,祂是信實的神。

2.方法(13~14)

大衛勸勉屬神的人當傳揚神所行的。現在,他雖處於苦難中,也要述說神的美德。

a.忍受苦難(13)

按彼得前書第二章,宣揚神的美德,在消極方面必須效法基督在世順從神、為義受苦的榜樣,才能成就神的旨意,做成祂的工。因此,要為主的緣故,順服人一切的制度,順服主人,就是乖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大衛受敵人所加給他的苦難中,只求神憐恤,如同基督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公義、審判人的主。

b.因救恩歡樂(14)

大衛相信,神既將他從死門提拔起來,如今他祈求神憐恤,神必救他脫離仇敵所加給他的苦難,那時他必在錫安城的門傳揚神一切的美德,歌頌神的名。從「死門」到「錫安城的門」,是已經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大衛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述說神的美德。

3.結果(15~16)

本小段是「意識流式」的敘述。即作者通過他內心的思緒把故事的發展向讀者敘述,預測不久的將來要發生的事。由於大衛信心的祈求,他已預見神施行審判、惡人被纏住的畫面,想像中,神已實現他的願望。大衛希望惡人在窮途末路、無計可施時,能醒悟為善。

a.惡人自陷網羅(15)

「外邦人」是指掃羅與其一夥的人,他們是一群遠離神的惡人,在神眼中,他們如同在以色列國民以外的局外人。他們千方百計,執迷不悟,掘坑、暗設網羅要陷害神的百姓(參:詩七15),至終卻自食惡果。

b.神的顯明(16)

本節首行,呂譯「永恆主已將自己顯給人認識,祂已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16下),小字作「祂叫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累住了」。顯然,本節惡人被纏住是神的干預,就是神施行審判的結果。神以審判向惡人顯明,目的是要使人在絕境中認識、倚靠神。十五節,惡人被纏住是自作孽,本節神是主動;這二者是有互動關係(參:出四21,小字)。

五、愛心的祈求(17~20)

本詩後闕的首段(11~16)是寫當述說神的美德,以期榮神益人。可是開始的場景描述主角有苦難加在他身上,顯示仇敵尚未悔改識主,透過詩人祈求,似乎有改善這欠缺狀態,就是神已將祂自己顯明給人認識,祂叫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使惡人有認識主的契機。可是這只是詩人在想像中獲得改善而已。於是詩人再次祈求神,願惡人能認識主名(19~20);同時在本篇結束之前(17~18),大衛安排兩種簡單的對比,讓人清楚知道識主名與不識主名的結局,幫助提醒人作明智的選擇。因此,從本詩敘述結構,大衛對仇敵用心良苦,用情頗深。

1.兩種比較(17~18)

a.不識主名的人(17)

被稱作外邦人和惡人。他們是神與屬神之人的仇敵,是流人血、加苦難給神子民的人;他們不敬虔的特徵是故意忘記神(彼後三5)。所以他們都必歸到陰間,與神隔絕,神也不再記念他們(詩八十八5)。他們的名被「塗抹」(5下),連他們的名號都歸於無有(6下)。

b.認識主名的人(18)

稱作「窮乏人」,是謙卑靠主、飢渴慕義的人;又稱作「困苦人」,是為義受苦受屈的人,他們在患難中似乎被忘,卻「必不永久被忘」;他們在苦難中,指望似乎斷絕,卻「必不永遠落空」。因神記念受屈的人,不忘記困苦人的哀求(12)。

2.願外邦人識主(19~20)

a.願他們受審判(19)

本節的信息在第十六節已有交代;惡人在神面前受審判,就是神叫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累住,使他們計謀不能得逞而妄自尊大。

b.願他們識己(20)

「願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是本詩的結句。詩人採用「翻疊」手法,使本詩主題「認識主名」在原意翻上一層,因而使識主名和識己產生聯繫作用(參:詩八3、4),給人以讀罷難忘的深刻印象,使篇終出人意表。

不容人得勝、外邦人在神面前受審判、外邦人恐懼、願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這一連串的祈願過程,也正是認識主名的方法。

結語

全詩焦點是「審判」。前闕寫神已經審判(4、7),後闕是求神審判(13、19)。神的審判顯明在惡人身上,是先「多多忍耐寬容」,到了神無法再容忍的時候,才予以毀滅(羅九22)。大衛祈求使外邦人在神面前受審判,也不是為了滅敵,乃希望惡人悔改靠主,認識主名。


作者: 言成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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