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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3期1995年6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淺談「自殺」

謝宏駿


去年報紙曾經轟動一時的新聞:某女子中學兩位資優生相邀尋短,又有一位前線高級軍官舉槍自殺,在日本則有一位中學生自縊於自家附近的一棵柿子樹上;各個案例的自殺原因不盡相同,有個人的因素,也有社會環境的因素。無論如何,「自殺」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自殺的原因是什麼?有什麼方法預防自殺嗎?我們從眾多的自殺案件中,獲得什麼啟示?


一、自殺的數據

根據美國精神醫學手冊報告,每一年,全球有五十多萬因自殺而死的案例,平均每一天有一千四百件。換言之,每一分鐘都可能有人用自己的方式結束生命。

嘗試自殺的人則有八倍的人數,通常八次不成功的嘗試,才換一次成功的死亡,多數的自殺者在生死邊緣上徘徊,也可以這樣說,在世界上,每一天至少有一萬人想尋短見(註1)。

自殺也一直是台灣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每一年,有近兩千人因自殺而死,自殺未遂的,人數更多,心中動過念頭的,更不知凡幾。近幾年來,因為預防自殺的工作做得比較成功,諸如自殺防治中心、生命線的成立,實際解救了無數的人命,也附帶地解決了許多引起自殺的有關問題,降低了自殺人口的數字。

然而公佈的數字與事實真相間恐怕有很大距離。許多研究自殺的學者都認為:實際上自殺的人數要比官方公佈的多得多,理由包括:

1.自殺死亡多半是不名譽的,家屬或所屬機構多不報告真正死因。

2.有些自殺被解釋為意外事件。

3.有些因法律因素,未被登記為自殺。

4.醫生和法院檢查官有意無意地判為非自殺(註2)。

一般說來,男性自殺的比女性多;因為有自殺念頭的女性雖然比男性多,但多半並非真正想死。想自殺的女性多半是以自殺為手段,來改變環境或改變他人的態度,不是真正想死;男性一旦決定自殺,則比較會採用容易自殺成功的方式達到目的,自殺獲救率自然比女性較低。

以季節來說,春、夏之交自殺人數最多。有人解釋說,春季憂鬱性疾病最多,自殺容易發生,大概人的心情與氣候多少有些關連罷!

以年齡來說,青少年最易輕生,全世界各地,自殺都是青少年的主要死亡原因。在十五歲到二十四歲的人口中,自殺是僅次於車禍的主要死亡原因;其中二十到二十四歲的年齡層自殺人數最多,這個階段正是多數年輕人學業結束、職業生涯的開始,也進入準備感情婚姻生活的階段,遭遇挫折、面臨重大的心理壓力等等,極易發生自殺的念頭。但是隨著年齡增長,自殺人數略減,可能是因為自我心理強度增加,應付挫折的能力增強,性格也較穩定,思想比較成熟。


二、自殺的原因

根據法國的社會學專家涂爾幹(Enile Durkheim)之研究,人是一種社會的動物,人與群體的關係決定了個人會不會自殺,以及會如何自殺。他將自殺分為三種類型:

(一)自我中心型的自殺:這種類型的自殺,是因為個人與團體之間的整合度過分鬆懈。例如獨身男女的自殺率比同年齡已婚的男女高;一個人的社會束縛多,社會關係網大,上有父母、下有子女,又有妻子、朋友、同事,就比較難狠下決心去自殺,當然也要看他的社會關係是否牢固,如果只是表面形式的關係,其實他的內心是孤單寂寞的,自殺的傾向仍然會很強。

(二)利他主義型的自殺: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日本神風特攻隊不怕死的駕駛,可以為了國家利益,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三)紊亂性的自殺:社會變遷太快,道德規範無法適用,處世待人無標準可循,也會使人迷失自己的方向,否定自己的生存價值和意義,而走上自殺之途。

大致說來,情緒不如意所帶來的壓力如果超出負荷,很容易引起自殺。對有精神疾病的人需要留意,尤其是呈現憂鬱症狀的精神疾病,和情感型精神病的患者;這類人由於在生活中發生一連串的意外事件,使得當事人極為憤怒,卻又不敢表現出來,強為壓抑的結果,憤怒變成恨自己,將意外事件(例如親人突然離世或婚姻關係破裂等)歸咎於自己,產生強大的罪惡感,最後用自殺來解決消滅所恨惡的自己。

也有不少人,自殺是為了從痛苦中解脫出來。有些人忍受痛苦的能力較低,身上卻患有長期的病痛,於是想用自殺的方式擺脫痛苦。

也有人是為了報復才自殺。特別是青少年因為受到嚴重的傷害或遭人排斥,一心要報復卻又沒有能力報復,於是以自殺的方式向父母抗議、向社會抗議,他們一定會在遺書上寫得明明白白,像是以「死諫」的方式表達內心極度的不滿。

杜曼(Doman Lum)在他的書《自殺危機的反應》中說到有一類人特別容易自殺:

「自殺者的特徵:他會不斷地要求、抱怨、堅持自己的看法,並且會很想要控制他人。不容易應變,適應能力也差,要別人對他的價值給予肯定,以維持自尊。他總是認為別人都在拒絕他,又老是要別人替他做決定、替他辦事。」(註3)。

另外有一種自殺的變體,稱為「部分死亡」(Partial death),亦即表面上雖然沒有採取自殺的行為,實際上不斷地戕害自己的身體和精神,也就是「慢性自殺」。如酗酒、反社會人格異常、過分地禁慾主義、精神耗弱以及精神分裂症、妄想病等,這些都可說是自殺的一種,只是如同行屍走肉,等於結束生命的意義了。


三、自殺的防治

最根本的預防方法不是臨時搶救,而是朝治本的方向努力:一方面增強每個人面對危機、壓力、挫折的能力;另一方面儘量於生活中離開可能產生危機、壓力與挫折的情境。常有自殺念頭的人自我控制的能力很弱,所以無法期待他會有自我救贖的改變,他只有加速毀滅自己,才能解脫自己的自我壓迫,如果要幫助這種想要自殺的人,通常也會感到失敗無力,因為他一旦封閉自己,任何外界訊息都無法打進去,或者進去之後也會受到扭曲和誤解。人既然無法自救也不能依賴別人,走到盡頭之時才會真正明白,天父真神耶穌基督才能拯救一位失喪自我(傾向自殺)的人,誠如希伯來書作者所說:「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為人辦理贖罪祭的),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4~16)。

信靠耶穌基督,就能從祂那裡獲得應付危機、壓力和挫折的能力。保羅的生命危在旦夕之間,他以血肉之軀要抵擋外面暴動的猶太人,心中難免害怕,但是聖經記著說:「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罷!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二十三11),藉著聖靈的幫助,叫我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弗三16),才是最實際的。

輔導上有所謂「轉介制度」,當我們發現自己無法輔導案主之時,必須將他轉介給其他更適當的輔導;其實最好的輔導員是主耶穌自己。彼得三次不認主,後來出去外面痛哭,為何他並沒有像加略人猶大一樣,因為深度的痛恨自己而出去上吊自殺(太二十七5);那是因為主耶穌已經為彼得祈求,叫他不至於失了信心(路二十二32),彼得在痛悔之中蒙主的安慰,因此度過了「自殺」的危機。

以利亞遭遇耶洗別王后的恐嚇,就起來逃命,甚至在羅騰樹下求死,這時已經瀕臨自殺的邊緣,只是他不敢自己動手,但求神結束他的生命。神以沈默回答他的危機,讓他好好睡覺(安息),兩次天使拍醒他,給他餅和補充體力(增強能力),然後又指示他當走的路(離開自殺的情境)(王上十九1~8),來到神的山,就是何烈山,這裡是與神密契的地方,也是摩西領受神律法的地方;神在這時又以微小的聲音點醒以利亞自義而產生挫折的真正原因。整個事情始末可看出神對想要自殺的以利亞的輔導過程,也正是今日預防自殺的最好方法:

(一)接納他的情緒。絕望者有想要自殺的意念,絕不是以大道理來教訓他的時候,而是默默地完全接納,以慈愛待他(伯六14)。

(二)讓他休息。一個想要自殺的人也許只要讓他睡一個覺(有時可藉鎮靜的藥物),等他醒來,情緒安定下來,就不會再想自殺的事。但是引起他想自殺的問題尚未解決。

(三)供應餅和水。增強體力使以利亞有往前奔走的力量。在精神意義而言,人若在真理的造就上越下功夫,終於能夠以超越的視野面對挫折,如傳道書作者所談論,生命的過程是虛空、捕風、如影兒,但是在敬畏神的人生裡,卻能重估生命的存在價值,「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傳九4),因為與一切活人相連的,那人還有指望。那裡有生命,那裡就有希望,自殺並不能改變任何事物,只有生存著的「生命」,才有一線希望改變環境、改變自己。

(四)往神的山去。我們的生命真正安息的地方是在神的山上,就是禱告與神交通團契的地方。自殺的人無非想得到解脫,而結束生命不過是肉體的結束,靈魂的困擾和問題仍然存在著;要得到真正的解脫乃是:「將靈魂交在神的手裡」,「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

(五)神以微小聲音說話。神詢問以利亞在這裡做什麼,要他面對真實的自我、認識自我,這是解決自殺傾向之人的積極導向。在輔導自殺傾向的人最好鼓勵他告訴你:1.什麼導致他要自殺?2.目前最困擾他的是什麼?3.他曾經做過什麼樣的努力?將目標放在他的感覺上,協助他分辨他的感覺。當他能清楚地看見自己的問題,解決問題就不難了,極端的無助感也不攻自破(註4)。

神最後告訴以利亞,其實他還有七千個未曾向巴力屈膝,未曾與巴力親嘴的好同工,他有朋友的,他不是一個人,他並不需要那麼孤單寂寞阿!有自殺傾向的人也該把眼睛不只放在自己的內心感受,也要轉移到外面廣大的世界,其實還是有許多關係親密的好朋友,包括父母、兄弟姊妹、教會的同靈,多看看外面的世界,走出封閉的自我象牙塔。

自殺傾向雖然是個生命的危機,但也是個生命轉機,總比那些渾渾噩噩、行屍走肉的人好,有自覺的生命體驗,生命已有春天的契機,雖然嚴冬的生命歷程令人幾乎喪失自我,但是主的保守與代禱永遠有功效:「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


註1:彭懷真,《同性戀、自殺、精神病》第96頁,橄欖出版社,1983 

註2:同上,第99頁。

註3:H. Norman Wright(賴諸曼)‧黃淑惠譯,《危機與協談》第100頁,中國學園傳道會,1988

註4:同上,第113頁。






作者: 謝宏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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