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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9期1995年12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神就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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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印

約翰壹書四章7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聖經的中心人物就是基督耶穌,耶穌代表救恩,將神的愛表明出來,所以,道理的總綱就是愛。

真正的愛

但真正明白愛的真諦的人卻不多;愛不只是喜歡神的道(真理),更是要在言行、心思意念上討神的喜歡,符合神的旨意。若是能如此恆久持守,我們不難明白神的愛,周遭的人也必能因我們得福(迼就人)。主耶穌在信仰的路程上是這樣的行,世人也就因祂蒙福了。

主耶穌有豐富慈愛、憐憫人的心,對於那些軟弱、無助、謙卑的人,更是伸出祂仁厚、溫柔的手,使人堅立、喜樂、有活潑的盼望。

不明白愛的人

文士和法利賽人是懂律法字句,擅於用律法的字句扣在別人身上;他們很積極、熱心,且竭力的尋找與律法字句不符的人,加以定罪,又嚴嚴的審判,似乎相當的公義,以致在嚴守字句上是叫人死的(林後三6)。

我們來看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處理的案例:

約翰福音八章三至六節提到一位行淫時被拿的婦女。當時那婦人已夠羞愧了,又被文士、法利賽人帶到聖殿去質難耶穌。從被捉拿的現場到聖殿的這段路及至站在眾人當中,婦人的心是何等的傷痛,顏面掃地,已無地自容了。此時捉拿婦人的人心態正是洋洋得意:一來為了神盡了護道之責,熱心公義;二來可藉此得著告主耶穌的把柄,十足的憑私慾、人意行神的道,完全沒有從神而來的愛去行道。所以,當婦人來到主耶穌面前時,文士、法利賽人便持起摩西律法的刀,定這婦人於死罪。

愛是赦免人的罪

而主耶穌又是如何處理這件事;約翰福音八章七至十一節:主的心是柔和、沈靜、心中有定見,並未劈頭就指責這「眾人以為是便是對的─眾人沒有愛心,祂只是提醒眾人的良知,以將心比心的心態來反問自己─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結果眾人抵擋不住真理的仁(慈愛)義和聖潔(弗四24),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秉著良知(神造人之初,乃是照神的形像而造,人的良知也就在於此,也就沒什麼可誇了。)都走出去了。」此時剩下主耶穌和那婦人,主再一次直起腰來,對她說:「沒有人定妳的罪嗎﹖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主耶穌赦了這婦人的罪,是基於憐憫,且知道婦人的心是能夠回轉的,主的慈愛也就在此顯明了。

婦人在眾人的羞辱中、毫無尊嚴下(有什麼比這殘酷又難過的事呢﹖)蒙主耶穌適時的解圍。更叫這婦人感動的是她的罪被赦了。主若沒對她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真正的釋放)!」縱然眾人都離開了,婦人的心仍是被罪所轄制,成為一輩子的陰影,這深刻的烙痕,永不能磨滅。

我們感謝主耶穌這樣的慈愛,祂將天父所愛祂的愛,也給了這婦人(約十七26)。我們相信這大蒙眷愛的婦人,所悔改的心是熱切的、積極的,她定能深深體會,感受到什麼才是真正的愛,更令人相信她後來所回報主耶穌的,會比那知道很多聖經道理,卻不能遵行神旨意的人(不是真愛主的人)更多。

不知路加福音七章三十六至四十八節所敘述的那罪女,是否就是約翰福音八章三至十一節所指那位婦人﹖那罪女對主的心是何等懇切,深愛主的表現,用她的頭髮擦(行為)主的腳,又用嘴(心口合一)連連的親主的腳。罪女因愛主的心是大的,所以,許多的罪都被赦免了。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主耶穌道成肉身,成為人子的目的,本是召罪人,顯明神的大愛。我們能否像保羅那樣體會基督的心腸(神的愛)呢﹖

首先要先認識神。保羅從前是褻瀆神、逼迫、侮慢基督徒的,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作的,但蒙了神的憐憫,在大馬色途中,被真理的光照之後,神開廣了他的心,從此便竭力的往神命令(旨意)的道上直奔(詩二十九)。因此才能寫出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愛的箴言來。

切求更大的恩賜

保羅雖有從神而來的許多恩賜,但他卻勸勉眾人,要切切求那更大的恩賜─愛。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愛是從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愛既完全,在神面前就沒有懼怕了。

在信仰的心態上,我們要小心謹慎,我們很易流於文士、法利賽人那種形式的信仰,卻忽略了那實質的行道。向人顯為公義,動不動就操起律法的刀批判、論斷同靈、教會,向自己卻是慈愛、體恤的。

祈願我們能坦然且勇敢的接受真理的光照(約三19~21),去除心中隱而未現的黑暗,使我們信仰的道路,愈走愈光明(箴四18),阿們!  


作者: 烙印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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