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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0期1996年1月)
信仰社會:[青年團契]基督徒的工作倫理

林玲修



耶穌有一次到了一個叫做迦百農的地方,有一個百夫長所寶貴的僕人害病快要死了,百夫長風聞耶穌的事,就託猶太人的幾個長老求耶穌來救他的僕人。他們到了耶穌那裡,就切切地求祂說:你給他們行這事,是他所配得的,因為他愛我們的百姓,給我們建造會堂。」耶穌就和他同去,離那家不遠,百夫長託幾個朋友去見耶穌,對祂說:主啊!不要勞動;因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我也自以為不配去見你,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路七1~10)。

這個事件的結果是耶穌稱讚這個百夫長的信心,並且醫治了他僕人的病,同時也為我們留下一個極佳的榜樣。

由猶太長老的話,看出百夫長是一個愛護百姓的人,且能夠為百姓建造會堂,在神的工作上有所助益。今天,我們青年同靈在從事職業或事業的場所,對於和我們一起工作的人,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讓他們得到幫助:在工作上,使他們發揮潛能;在生活上,使他們得到照顧,並將神的光建立在他們的內心,如同古時百夫長為他們建造會堂一樣,使他們可以有機會來親近神。

由百夫長朋友的話,看出百夫長是何等的謙卑,雖然對神的恩典有所期待,但仍自覺他是「不配」的,而能自內心發出感激之情,不致有任何「邀功」之意。再者,他的團隊也是有規矩的工作團體。屬下對長官的尊重,由「說去,他就去」、「說來,他就來」可以看出來,這是一個多麼有效率的團體啊!

長官或主管的任務在於推動團體能朝向齊一的目標或維持團體一定的紀律,分工合作,完成所當做的事務或產品,因此,必須得到屬下充分的配合。若我們是屬下的,自當戳力而為,敬重上司,為達成群體的目標而奮力工作,做個規規矩矩的基督徒。

聖經裡面給我們為人屬下或長官的基本原則,就是「像是給主做的」及「他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基督徒工作的必要原則,就是不可偏離主的道,亦不可從事不正當的行業或製造對身心有害的產品。此外,我們所貢獻的服務或製造的物品,無非是讓人工作更加容易或生活更加舒適,因之,必然得到神的喜悅,所以,神希望我們本著祂的原則,將事情做得更完滿。在工作的倫理上,為了得到神更加的喜悅,必須遵從神的原則,對於我們的上司,須「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三23);對於我們的屬下,必須「公公平平的」,「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西四1),因為神對我們任何人都是公公平平的。

我們若能在神面前謙卑,親愛眾人,與人建立良好的關係,在工作上照神的原則而行,怎麼不會得到人的喜悅及神的稱讚呢﹖正如猶太長老所說的:你給他行這事,是他所配得的(路七4);耶穌也說: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列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路七9)。






作者: 林玲修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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