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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1期1996年2月)
靈修小品:[青年團契]吃喝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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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潔



吃喝真不是小事呢!

「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我看這也是出於神的手。」(傳二24)。

「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

所以,吃喝真不是小事!有人因吃喝得到了祝福,但卻有人在吃喝中失去了自己!「吃喝」是一種祝福,也是試探吧?


之一 吃出咒詛

吃喝真不是小事呢!可能吃出咒詛啊!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二16~17、三6)。

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三12~13)。

這樣的「吃」可不是小事,因為:

1.不可吃

2.吃了之後再找同伴來分擔過錯——一起分享

3.以為不會被發現

4.被發現之後又彼此推諉

5.不認錯

其實,在生活中多少事上,我們都可以發現這樣的過程?

孩子還小,我們將他們自以為是、自以為高超的技術,看得一清二楚,而我們呢?在心思意念上,是否也這樣的呈現?別以為無人知道,經上豈不記載:隱藏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不可,有時就是不可,即使「吃」也一樣。

有些事,不是「吃」本身而已!但的確會吃出問題,吃出咒詛。

亞當、夏娃豈不是因「吃」,而吃出咒詛嗎?


之二 喝出失態

吃喝真不是小事!完全人挪亞因「喝」失態!

在挪亞的時代,人們又吃又喝(路十七26),聖經上之所以特別記載,並非不可以吃喝,只是當時代的過分吃喝,以致於所思所想的都只是口腹之慾。而在那樣的環境中,挪亞竟能被稱為完全人(創六9),可見挪亞之分別為聖令人敬佩!

然而,一時的成功,終究不能代表永遠的成功;成功之後更要謹慎,因為許多事都是在吃飽穿暖之後發生的(飽暖思淫慾)。挪亞也不例外!不注重吃喝的挪亞,以神事為念的挪亞、能以信心面對群眾疑惑的挪亞,卻在經歷了洪水事件之後,在沒有考驗之時,挪亞以醉酒失態,玷污了神所賜尊貴的身分。

挪亞豈是有意醉酒?斷乎不是!但確實醉了!

多少時候,我們也會以為站立得穩,但是呢?挪亞在他最不可能犯罪的事上(吃喝)失態,何嘗不是有人在他自以為不會犯錯的情感上出軌?這豈是有意?只是太不小心,只是對自己太有信心,殊不知,惡者並不會因我們的聖潔自守而遠去,他只是盯著、盯著,如吼叫的獅子,到處找尋可吞吃基督徒的機會。就連吃喝都可能是機會,我們是否該時時謹慎?

經上記載:「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五23),或者經上記著:凡是神所造的都是好的,若是感謝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提前四4)。但是卻也提醒我們不要以吃喝犯罪啊!「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弗五18)。

完全人挪亞,都會因酒失態,平凡如我們呢?焉可不慎!


之三 吃喝出鬩牆

吃喝真不是小事!吃喝可以失去祝福,可以改變關係。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豆湯給我。」

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創二十五30~33)。實覺不足啊!

打獵對以掃而言,是興趣,卻因為不知節制,以致於常在田野中,甚至因為累昏了,以致於毫不在乎地放棄了可以得到祝福的名分與福分。在生活中,我們是否也該思索,有沒有本末倒置的事?喝酒不好,喝茶真的比喝酒好嗎?如果經常喝茶到三更半夜,耽誤了次日的正事,損及了健康,或者在言不及義中,淫詞、妄語或戲笑的話隨意出口,喝茶一定比喝酒好嗎?

許多人為了工作,在吃喝中應酬,把身體吃壞了、喝壞了,不見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神若要賜福,實在不必我們為神操心的。我們該想的是,我們是否盡了本分?

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時,吃靈食、喝靈水,中間卻仍有大半的人在曠野倒斃(林前十2~7)。聖餐禮時,有人未能省察自己,吃餅喝汁時,吃喝了自己的罪了。所以,吃喝真不是小事!吃喝可以失去祝福,可以改變關係。由此可知保羅為什麼會苦口婆心地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之四 吃出俊美

吃喝真不是小事!吃喝可以立志,可以得到祝福。

「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委辦便允准……過了十天,見他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更加俊美肥胖(但一8~14)。

但以理並非不可以吃王膳,只是他不忘表明自己是神選民的身分,心中惦念同胞在苦難中,所以立志不吃王膳。經上豈不是記著: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所以,食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8~13)。

吃喝真得謹慎!基甸擊敗米甸人前(士七1~8),神以喝水挑選勇士,在一萬人中只有三百人因用手捧水而被選上。連喝水的姿勢,都是一種修養、一種條件;吃喝怎會是小事!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了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的事,一概不做才好(羅十四19~21)。

我有一位朋友,告訴她青春期的女兒:「如果有男同學邀你出去玩,你可以答應,但告訴他,我母親要先邀你到家中吃飯,看看他怎麼回答妳?」

結果,女孩因這答案失去了許多邀請,迄今屢試不爽。我那朋友說:「吃喝是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人品的,何況如果對方只是純粹要做朋友,就會坦蕩蕩的來見我們,怎會害怕呢?沒有真心誠意怎敢來吃飯?」你認為呢?


之五 吃出滿足

吃喝真是小事!因為「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就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25~34)


億萬富翁自我結束生命前,為是金錢沒有辦法滿足生命的需要;青年學子為了愛情結束生命,因為情愛使他生死相許,眼中只看見情愛,生命無法被滿足;倒債數億,因為自己覺得苦難,也「推己及人」(或自私)的認為親人也當無法面對生命,因而結束了全家的生命……。有多少的人在空虛的生活中掙扎?有多少人在苦難中度日,心中的饑渴難以滿足?主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饑;信我的永遠不渴。」(約六34~51)。

「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7~27)。

神的恩典、神的糧,滿足人心中的空虛;然而人終究是人,面對挫折、面對苦難,也有我們無法形容的軟弱。以利亞求死,使者以水與炭火燒的餅給他,他吃了之後仍然躺下,第二次吃喝以後,才有了力氣(王上十九1~8)。所以,實在不只需要生命的糧、活水泉源讓我們的生命得到滿足!更需要不斷長進,從吃靈奶到吃乾糧(來五12~14),從倚賴人到扶持人(羅十四1~6),求神憐憫,不要讓我遇見試探,我需要同靈的代禱與勉勵,因為,唉!「食量」太大,實覺不足啊!

吃喝不是小事;吃喝也是小事!






作者: 石潔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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