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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5期1996年6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兵役路上你和我:之一 新兵入伍須知

戴育毅

男孩子遲早都要面對服兵役課題,尤其高中、高職軍訓教官或多或少會講解兵役實務。有的人對兵役問題懷著逃避或排斥心理,一點也提不起興趣,更別指望虛心、專心聽課。有的人則抱著得過且過、船到橋頭自然直的態度,刻意忽視、淡化,悠哉遊哉,老神在在,錯失學習機會。以上兩種心態皆不足取,其實高中或高職階段,就應主動積極,多向軍訓教官請教,瞭解軍種特性及部隊生活。現就徵兵程序、給家長、役男以及給教會的建議四方面提出淺見。

徵兵程序


徵兵有四個程序:一、身家調查,二、兵役檢查,三、抽籤,四、徵集。

一、身家調查

每年二月至四月。攜帶物品:通知書、戶口名簿、身分證、學歷證明、私章、相片。凡年滿十九歲及齡役男在接到鄉、鎮、區、市公所身家調查通知書,就須按照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由本人或家屬前往登記接受調查。

二、兵役檢查

由直轄市兵役處和省屬縣市政府組成徵兵檢查委員會主持,下設三組:軍種兵科鑑定組、役種區劃組及體格檢查組。體檢時間是七月至九月。收到體檢通知書,役男必須按照通知書指定時間和地點接受體檢。體位如何決定呢?

根據
兵役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甲等體位是身高164公分以上,190公分以下者,體重48公斤以上,86公斤以下者。乙等體位:身高156公分以上,195公分以下者,體重44公斤以上,未滿86公斤者。丙等體位:身高154公分以下或超過195公分者,體重40公斤以下或超過86公斤者。丁等體位:身高145公分以下,體重38公斤以下者。戊等體位:身高超過154公分,未滿156公分,體重超過40公斤,未滿40公斤者。

有些役男為逃避兵役,努力撐胖,讓體重超過90公斤,但丙等體位按兵役法規定,須每年複檢,兩次複檢之後才正式免役,即使逃過兵役,賠上健康最不划算。有些醫學院學生因為考慮多當兩年兵,就晚當兩年醫師,少賺許多錢,因此吃藥讓自己有高血壓、痛風、尿酸值升高、心律不整等問題,甘冒日後可能會有慢性病纏身的危險,達到退役目的。不過,從民國八十五年起,國防部已決定不再單純只用體格指標(BMI)作為體位判定標準,還要看役男的殘障或疾病程度來判定是否符合免役標準。

體格檢查必須注意兩點:

(一)如果個人有容易檢查出來的疾病或傷害,一定要詳告檢查的醫護人員或是評判體位人員,以免權益受損。

(二)不可為逃避兵役或改變體位而故意戕害身體,若經察覺,需受法律制裁,刑期是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役種區劃方面:家境貧困役男,獨自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一旦服役將影響家計,得依規定申請區劃為補充兵役。

三、抽籤

每年十月至十一月。根據役政機關通知書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抽籤,應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和私章。抽籤時還要注意下列事項:

(一)本人因故不能到場,得委託年滿二十歲或已婚親屬代抽,如果無故不到,則由鄉鎮市長或村里長代抽,抽籤結果公告眾知,另再書面通知本人。

(二)抽籤後,如果因工作需要,必須離開現住地,應將詳細聯絡地址或電話告訴徵兵通報人,以免徵集令下達後,無法轉交而觸犯妨害兵役的刑責。

四、徵集

以每年一月一日為正規入營期。目前採用梯次徵集與梯次退伍方式,以保持國防戰力。凡經過抽籤役男,都會在入營前十五天以前收到徵集令,並應按照徵集令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徵集令、國民身分證、私章,前往報到集合,由役政有關人員,護送入營服役。役男若在徵集前發生特殊事故,無法按時入營,需於事故後才能入營者,必須由本人或戶長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證明,向鄉鎮區市公所辦理延期徵集和補行徵集。

此外,根據教育部所頒【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程序】,可申請緩徵。申請緩徵學生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兵役年齡在十九歲(含)以上,經判定甲、乙、戊等體位和本年尚未判定體位之役男,均應申請緩徵。若上年戊等改判為甲、乙等體位時,應重新辦理緩徵。需申請緩徵學生,於學期註冊前攜帶私章及學歷證明向徵額地鄉、鎮、區、市公所填具申請書,領取【役男徵額歸屬證明書】,於註冊時交給學校訓導處,辦理緩徵申請。至於丙、丁體位學生,則於學期註冊前,攜帶私章及學歷證明向徵額地鄉、鎮、區、市公所填具申請書,領取【體位證明書】,憑此註冊入學免辦緩徵。

(二)緩徵限制:

1.肄業學校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或雖准立案但招生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者。

2.入學學籍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不予備案者。

3.退學或休學學生,在徵兵機關徵集令送達後,始行轉學或提前復學者。

4.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年齡超過規定標準者。

5.高級中等學校(含專科、大學及研究所)畢業生,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級之學校者。

6.就讀專科以上進修補習學校之學生。

7.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年齡逾32歲仍未畢業者。

前項各款之學生應徵服役入營後,學校依軍人權利實施法之規定,得保留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緩徵原因消滅:1.畢業。2.休學、退學、開除等中途離校者。

由於年屆十八歲高中、高職畢業生,若未服役而想就業,公私企業大多不願錄用,加上為配合政府開放高中畢業生出國留學,國防部於七十二年六月七日修訂頒布【高中高職應屆畢業男生志願提前入營實施規定】。提前入營的好處:

一、在升學與就業之外,增加另一選擇。

二、可免除就業困擾,早服役,早日安心就業。

申請提前入營,最遲於七月三十一日向學校訓導處索取申請書辦理。須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簽章。申請書提出寄交役政單位後,七、八月間戶籍所在地者,十一月間辦理抽籤,次年初即可專列梯次提前入營服役。申請書提出後,檢查通知時,不依時前往受檢,即視同自動放棄,申請後如果參加徵兵檢查,判定為甲、乙等體位,並抽定軍種兵科後,於接到入營通知書時,若因故無法按時入營,仍可在入營通知書之註記放棄,但申請人以後應屆應徵年齡時,須按此次判定之體位及抽中之軍種兵科徵集入營,目的是維護公平兵役制度。

給役男父母的建議


從小培養孩子對自己所作所為負責,讓他嚐嚐適度的苦頭,把握機會教育,開導他明白:神的本意就是要人忍耐,在苦難中學習順服、仰望,增強其適應艱困環境的能力。尤其現代小孩自尊心強烈,自我意識濃厚,在家當小霸王,一出家門,卻不堪他人譏笑諷刺,將來如何適應軍中人際關係?

根據救國團最近公布一項問卷調查顯示,約六成受訪者表示:非常願意或願意爭取不當兵。事實上,這個結果並不令人意外,在富裕中成長的新新人類,能有百分之四十願意當兵,已經難能可貴。然而,願意當兵是一回事,新新人類是否懂得做好心理準備又是另一回事。尤其,對現代役男而言更需要提早在心理上做好準備。

十年前的役男,生活環境艱苦,體力、耐力和意志力絕非現代役男所能相比,鮮有因承受不了壓力而自裁。新新人類在舒適愜意的環境下生活,在家長過度呵護之下成長,自然而然承受壓力的能力相對降低。因此,新新人類在軍中所感受的壓力,遠比前輩來得巨大且沈重。

據報導,有一大專兵,被分派到獨立單位,必須與其他弟兄輪流煮飯、洗碗,他對此差事感到不勝懊惱,因為從小到大都沒有摸過,愈想愈鬱悶,最終竟舉槍自殺。誰敢擔保自己的兒子到部隊服役,禁不起接受部隊出操訓練,受不了老兵的刁難欺負。孩子先甘後苦,不能承受生命中無可避免的酸甜苦辣,這是愛他還是害他?須知,孩子在「幼年負軛」對他的人格塑造、心智成熟都有正面作用,大衛深切體驗,故感而言曰:「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祢的律例。」

給役男的建議


平時不要停止聚會,養成個人讀經、禱告習慣。最好在當兵前,用明信片般大的卡片抄錄神的話,方便隨身攜帶,有空就背頌,相信對入伍受訓或下基地,甚至退役後將會受益無窮。

再者,保羅勉勵提摩太學習軍人,專心當兵,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保羅之意,乃要我們作基督精兵,像保羅一樣為主受苦難,專心事奉主,多做聖工,多撒種,好收成,得神喜悅,領取永生的冠冕。當兵前最佳的準備與實習機會,莫過於甘心樂意,立志作聖工,學習吃苦,犧牲奉獻。

最後,盼望所有服役同靈能主動與家人和教會保持聯繫,或分享喜樂,或分擔憂愁,好讓大家在愛心關懷和真誠付出成長。

給教會的建議


請各地方教會掌握已經收到身體檢查通知的役男,整理名冊,以小區所屬教會為單位,在入營服役前規劃「小區役男靈修會」,安排在營同靈做見證或經驗交流。要到新兵訓練中心報到前的安息日,邀請即將服役同靈參加特別聚會,為他證道、獻詩、按手禱告。待其入伍後,教會同靈亦應關心其服役情形,繼續為他代禱,尤其在外島服役的同靈,更需請同年齡層弟兄姊妹寫信勉勵。一如結婚,當兵一生僅有一次,況且當事人將面臨前所未有的心靈和體能考驗,對其日後信仰的堅立或滑落影響很大,切望總會能函請各地方教會,為入伍的弟兄舉行特別聚會,使其成為本會特有信仰文化,既可造就、堅固同靈,待其退伍又能有計畫、有把握地安排聖工,培養接棒人,一舉數得,何樂不為?


作者: 戴育毅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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