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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31期1996年12月)
藝文特區:[青年團契]為什麼是我?

默言


你又做錯了!被狠狠的這麼一說,心裡真是難受。

這一個月來,我已經被主管這樣說了N遍,不過我全都忍下來了,不願說明原因。

因為有很多事情越解釋越糟(時間會證明一切),尤其大家同在一個屋簷下,互相爭來爭去的,太傷感情了!只是時間一久,公司裡的同事就習慣把「矛頭」指向我。

面對同事的冷眼相待,有時偶爾交頭接耳的竊聲細語,我一走近,大家全閃了,深怕我知道什麼事似的,看了心裡真難過。

今天同事把化驗的產品報告又弄錯了,結果被罵的還是我,連累到上面的組長也被罵,真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清。

我是「基督徒」,在這種環境工作,實在看不出我「基督徒」特質在哪裡,因為被「罵」的幾乎是我,沒有榮耀主的名,還虧欠主。如果我把事實告訴組長,我要證明什麼?那我與他們(未信主)的差別又在哪裡?心裡交戰、掙扎,坐回位子,腦子一片空白,卻浮起一段經文……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五十三4-6)。

想到這段經文,眼淚禁不住的往下流,哽咽在胸口的苦比黃蓮更「苦」。

負罪、擔罪、代罪……比起主耶穌,我算什麼?我受的又算什麼!

有些問題「爭」出來的,反而是更多傷害,若以主的「真理」為立場,我相信神必開路。

感謝主!祂給我這樣的環境,來學習祂的生活哲學,我心釋然,心情突然輕鬆了。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18)。


作者: 默言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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