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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32期1997年1月)
靈修小品: [聖靈月刊]談獨一真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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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瑩

壹、前言

真神只有一位,這一位是天上的真神、靈魂的父;也是救主耶穌、自稱為人子的基督;也是運行在各處、感動工人、常駐人心的聖靈;也是亙古以來的道、訪問亞伯拉罕的旅客、與雅各摔跤的大力士、在牆上寫字的那指頭。

祂在不同的顯現上,似有不同的位格、表現。但是那只是顯現,並不是真的有三位神或多位神(註一)。因此沒有所謂的三位一體、三位協調、合作與否、出現先後等問題。從祂所做的諸多工作,也可確認祂是唯一的一位真神,獨一無二的、至尊至大的神。

貳、父、子、聖靈都是同一位神

一、都是那一位獨一真神

1.耶和華是獨一真神(出二十2~3;申五6,7,32)。

2.主耶穌是獨一真神(約二十28;猶24;可十二29;約壹五20)。

3.聖靈是神的靈(徒五3,4)。

二、都是那位創造宇宙的神

1.耶和華創造天地(創一1;伯十二9;約一3)。

2.主耶穌創造天地(西一16;啟四11)。

3.神的靈─聖靈─創造天地(詩一○四30;伯廿六13)。

三、都是那位賜生命的神

1.耶和華是賜生命的神(創二7;伯十二9,10;卅三4;詩四十二8;徒十七24
,25)。

2.主耶穌是生命之主(約十一25,十四6;徒三15;約壹五12)。

3.神的靈─聖靈─賜人生命(加五25;伯卅三4)。

四、都是那位靈

1.耶和華真神是靈(約四24)。

2.人子、主耶穌的靈是聖靈(林後三17;徒八39,十六7;加四6;約壹三24)。

五、都是那位能赦罪、使人稱義、成聖的神

1.真神是聖的、也要求人聖潔(出三5;可二7)。

2.主耶穌使人罪赦、稱義(彼前二24,三18:太九6)。

3.聖靈使人聖潔、得生(彼前一2;帖後二13;提前三16;約廿22~23;羅八6,
13;加五25,六8)。

六、都是那位救贖主

1.耶和華、真神是救贖主(賽四十三14,四十八17;詩七十八35)。

2.主耶穌是救贖主(徒四12,十三23;約四42)。

3.聖靈是救贖主(徒廿28)。

七、都是那位住在人心中,助人思想、說話的神

1.真神在人心中(太十20;弗四6)。

2.主耶穌在人心中(路廿一15)。

3.聖靈在人心中代言(路十二12;可十三11;林前六19;羅八10;弗三17)。

八、太十20;路廿一15;可十三11都記同一件事

在人心中助人思想、代言的神;馬太說是父的靈,馬可說是聖靈,路加說是
耶穌。可見:

1.耶和華、天父、真神、人子(註二)、耶穌、基督與聖靈都是同一位神(申六4;林前八4;雅二19)。

2.歷代聖徒都不認為有分別不同的三位神;只因對象、顯現與敘述上的方便而有不同的稱呼而已。

3.經上也始終看不到有三位神共同協商、並肩工作之事。

4.各項工作都是同一位真神所為,沒有說那件是父做的、沒有子與聖靈參與;那件是子做的、沒有父或聖靈參與。這有點像:

 (1)張三在公司是課長、在家是丈夫、又是父親、回老家見父母時又成為兒子、到教會又被稱為執事。此時「張三」是父、子、丈夫、課長、執事的名。

 (2)我是我,但是你指著我說我是「你」,他又向你指著我說我是「他」,所以我是「我」、也是「你」、又是「他」。但是我只有一個、並沒有三個人。

 (3)我用我的手指著我的腳說我受傷了。這時我與我的手和我的腳合在一齊仍叫做我。

參、其他記載

一、經上記著父神與主耶穌擔任同一角色:
┌─────┬──────────┬───────────┐
│ 角 色 │ 耶和華、父、神 │ 人子、主耶穌、基督 │
├─────┼──────────┼───────────┤
│我們的主 │申十17;詩六2 │林前一2;約廿28 │
│做王 │啟十五3;但二47 │提前六14,15;啟十七14│
│始與終 │賽四十四6,四十八12 │啟一8,廿二13 │
│降臨審判者│詩十八9;亞十四5 │太廿六64;啟一7 │
│好牧者 │詩廿三1 │約十11;來十三20 │
│醫生 │出十五26;詩一○三3 │太四23;路六17~19 │
│道 │約一1 │啟十九13;約十四6 │
│選召保羅者│徒廿二14 │徒九15 │
│使瞎子看見│賽四十二7;一四六8│太九29~30   │
└─────┴──────────┴───────────┘

二、經上記著主耶穌與聖靈擔任同一角色:

┌──────────┬──────┬──────┐
│ 角 色 │主的靈、耶穌│聖靈、神的靈│
├──────────┼──────┼──────┤
│真理 │約十四6 │約壹五7 │
│禁止在西亞細亞傳道的│徒十六7 │徒十六6 │
│帶領腓利去找太監的 │徒八39 │徒八29 │
│亞拿尼亞所試探的 │徒五9 │徒五3 │
└──────────┴──────┴──────┘

三、經上也有舊約是真神而新約是聖靈的記載:

┌────────┬───────┬───────┐
│ 事 項 │ 真 神 │ 聖 靈 │
├────────┼───────┼───────┤
│與人立約的 │耶卅一33~34 │來十15~17 │
│不可硬心 │詩九十五7~11 │來三7~11 │
└────────┴───────┴───────┘

肆、附註

註一:基督教神觀體系表:



   獨 ┬ 絕對獨一─只有天父、真神,無他神 ─ 猶太教
   一 ├ 獨一天父是神、有子與聖靈但非神
   神 │ ├ 子是受造的超人,被授以神能 ─ 神體一位派
   論 │ ├ 子是人受洗後變成的彌賽亞 ─ 耶和華見証人
   │ ├ 子是人
   │ └ 聖靈只是能力、感動 ───┬── 諾斯帝派
   │ ├── 索西尼派
   │ └─ 理性主義派
   ├ 一神三面、三面一質
   │ ├ 父、子、聖靈只是不同的顯現
   │ └ 靈可以流動、分合
   └ 一神三質 ┬ 三時期輪流顯現(時代性)
           ├ 同質並存
    └ 同質異肢
   三 ┬ 三神合一、各自獨立之理性、自由、道德(位格)
   位 │ ── 三十九條
   一 ├ 三位並行、相似
   體 │ ├ 行動 ┬ 齊一行動
   論 │ │ ├ 協調行動
   │ │ └ 互滲互貫
   │ ├ 三時期顯現(時代性)
   │ ├ 同質並存(內在性) ───── 奧古斯堡信經
   │ └ 同質異肢 (聯邦性)
   └ 三位主從 ─ 關係 ┬─ 暫時主從
    │ └─ 自始主從
    ├ 父生子、父產聖靈 ────── 尼西亞信條
   └ 父生子、父與子產聖靈 ──── 西敏世信條
   三神論 ─────── 父、子、聖靈各自獨立
   無 ┬ 三者皆非神
   神 ├ 父為人進步而成之神 ───────── 摩門教
   論 └ 神為知識的目標 ──────── 基督教科學派

註二:人子(huos tou anthropou):是新約時代所特有的稱呼。在中文「子」有尊敬之意,如:孔子、旬子。當時猶太社會huios有下列用法:

   1.肉身之父母所生之兒子,如:西比太之子(可一19)、雷之子(可三17)。

   2.某一領導者之屬下,如:陪伴之人(huioi tou numphonos 男儐相、 伴娶者,可二19)。至高者之子(路一32;六35)、先知之子(徒三25)、惡者之子(太十三38;徒十三10)。

   3.某一團體之成員,如:天國之子(太八12,十三38)、今世之子(路十六8)、過節之子(去過節的人,約十二12)、沉淪之子(帖下二3)、復活之子 (路廿36)。

   4.同一信念之群體成員,如:背逆之子(弗二2)、安息日之子(路十六8;約十二36)、平安之子(路十六6)、勸慰之子(徒四36)。

   主耶穌自稱人子,有謙稱自己是尊貴的天上真神謙卑屈降,為人所生、成為人類之ㄧ員之意。


作者: 江南瑩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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