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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14期2020年7月)
靈修小品:聖經中的「發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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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傳統社會是重男輕女的,有些父母會對弟弟偏愛,將所有的家事交由長女來承擔,因而引起長女的不滿。人帶有肉體,常是軟弱的,所以長女會對父母「發怨言」,以宣洩內心不滿的情緒。

《聖經》中是否也有「發怨言」的記載?「發怨言」的意義為何?《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對「發怨言」的記載有何不同?以下擬根據《聖經》來探討這些問題。


 
二、舊約中的「發怨言」

(一)「發怨言」的意義

「發怨言」的希伯來文意思是抱怨、發牢騷。這是人外在的表現,代表內心深處對自己遭遇的不滿,拒絕接受自己的現況。舊約中的「發怨言」,大多記載在《出埃及記》與《民數記》中。是描述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以後,進入曠野的期間,常對摩西「發怨言」。當他們口渴,找不到水喝(出十五22-24);飢餓,找不到食物吃(出十六1-3);發現敵人強大,自己無法戰勝的時候(民十四1-3),就向摩西「發怨言」。


(二)「發怨言」的實例

茲舉幾個「發怨言」的例子,列示如下。

(1)百姓因缺乏糧食而「發怨言」

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行,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間、汛的曠野。以色列全會眾在曠野因缺乏糧食,向摩西、亞倫「發怨言」。百姓說:「我們寧願在埃及地坐在肉鍋旁邊,吃飯吃到飽的時候,死在耶和華的手裡!你們倒把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是要叫這全體會眾都餓死啊!」(出十六3,《新譯.和合聖經》,環球聖經公會)。其實,「坐在肉鍋旁邊,吃飯吃到飽的時候」,是美化在埃及曾有的生活,倘若埃及地如此美好,他們就不會哀求神,求神拯救他們出埃及。

(2)可拉黨想奪權而「發怨言」

利未的後代可拉,因不滿只有摩西、亞倫能作百姓的領袖,於是帶領以色列的首領一起聚集攻擊摩西、亞倫,說:「你們擅自專權!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甚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事實上,向神所揀選的領袖「發怨言」,就是「攻擊耶和華」(民十六11)。神的懲罰就臨到可拉黨,祂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吞下去,叫他們活活地墜落陰間(民十六31-33)。此外,神再度顯神蹟,證明亞倫是神所揀選的領袖。神吩咐十二支派的首領各拿一根杖,放在會幕內法櫃前,神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結果只有亞倫的杖發芽,證明他是神所揀選的。神吩咐摩西說:「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民十七1-10)。

(3)百姓害怕敵人而「發怨言」

以色列人要進入迦南地以前,神要他們打發十二個人去窺探那地。結果探子回來報惡信,百姓聽了以後,就大聲喧嚷,並且哭號。他們向摩西、亞倫「發怨言」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民十四2)。這些人雖看見神的榮耀和祂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不聽從神的話,所以神的懲罰就臨到百姓。除了迦勒與約書亞,因其專一跟從神,可以進入迦南地;凡藐視神的,一個也不得進入神所起誓應許之地,全要「死在這曠野」(民十四22-24)。


(三)「發怨言」的結果

表面上,百姓是向摩西「發怨言」。事實上,摩西是神所揀選的領袖,向摩西「發怨言」,就是向神「發怨言」(出十六8)。「發怨言」是對神沒有信心的表現(民十四11),他們不相信神會供應飲水,不相信神會提供食物,也不相信神會幫助他們戰勝敵人。「發怨言」也是背叛神、藐視神、不願聽從神話語的表現(民十四9、11、23;詩一○六25)。面對百姓的「發怨言」,神除了採取行動解決百姓的困難以外(出十五25,十六4),神也懲罰部分的百姓,使他們死亡(民十七10)。因為「發怨言」將使人對神喪失信心,會勾引人離開神,在《申命記》中記載,要將這些人治死,使惡從百姓中除掉(申十三1-18)。

以賽亞先知預言說:「心中迷糊的必得明白;發怨言的必受訓誨」(賽二九24)。這是指在神的國度中,個人的生命將改變,有屬靈的判斷力,心中不再迷糊,能明白神的旨意。而且能謙卑的倚靠神,不再心生不滿而發怨言,可領悟真理,過著敬畏神的生活。


 
三、新約中的「發怨言」

「發怨言」的希臘文意思是抱怨、埋怨、議論。在《新約聖經》中,比較少談論「發怨言」。有關「發怨言」的記載,茲說明如下。


(一)四福音書中的「發怨言」

「發怨言」可分為下列二類:

(1)因行動而引起的「發怨言」

例如有一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工作。後來,家主又陸續雇人進葡萄園去工作。到了晚上發薪水的時候,在下午五點才開始工作的人,領了一錢銀子。最先做工的人也來了,以為會多得一些,但也是得到一錢銀子。他們領到之後,就「埋怨」家主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太二十1-12)。這是因主人對不同工時而給同樣報酬的行動,引起雇工對主人「發怨言」。

又如耶穌出去,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利未在自己家裡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路五27-30)。這是因耶穌與稅吏一同吃喝的行動,引起法利賽人和文士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認為他們沾染了不潔淨。

(2)因話語而引起的「發怨言」

例如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他,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約六35-42)。這是因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這句話,引起猶太人對祂「發怨言」。

又如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祂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嗎?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祂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約六53-64)。這是因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這些話門徒聽不懂,因而對耶穌「發怨言」。事實上,耶穌的話是靈、是生命(約六63),要消除人們的不信(約六64)。但有些人不相信耶穌的話,因而退去,不再和祂同行(約六66),其中包含猶大(約六70-71)。因猶大不相信耶穌的話,所以會對用香膏抹耶穌腳的馬利亞「發怨言」,他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猶大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十二1-6)。因猶大堅持不信,也不願悔改,魔鬼就進入他的心裡,最後將耶穌出賣了。

(二)其他經卷中的「發怨言」

例如使徒時代的教會,在快速成長的過程中,發生了問題。就是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說希臘話的猶太人」的寡婦,她們就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徒六1)。十二使徒是教會的領袖,他們有屬靈的眼光,認為這事應儘快處裡。但使徒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應該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所以使徒就將管理飯食的事情,分派給七位執事。這是教會中第一次自由選舉。候選人的資格有三: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結果選出了司提反,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徒六5)。這些名字都是希臘的名字,代表他們都是「說希臘話的猶太人」。這是從怨言最多的團體中,選出解決問題的人,因為他們最能得到「說希臘話的猶太人」的支持。現今許多的教會陷入混亂之中,因為傳道人未能專注於祈禱、傳道,反而專心在行政管理的事上。一個屬靈的教會應重視分工合作,讓傳道人有較多的時間禱告與傾聽神的話語,而瑣碎的行政工作則交給長老與執事去處理,使教會的帶領不致偏差,這才是聖經中的教會管理模式。

又如使徒保羅勉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林前十10)。這裡是指以色列民經常在曠野中「發怨言」(出十五24,十六2-3,十七3;民十一1,十四2-3,十六11、41;申一27),因為保羅並未明白說出,因而不知道是指哪件事。但如可拉黨想奪權而「發怨言」時,就受到神的懲罰而死亡。第二天,以色列全會眾都向摩西、亞倫發怨言說:「你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了。」結果神的懲罰也臨到「發怨言」的百姓,他們遭瘟疫死的共有14,700人(民十六41-49)。保羅說:被「滅命的」所滅,「滅命的」是指天使(出十二23),他們聽從神的吩咐去執行任務。

再如《猶大書》是主耶穌的肉身兄弟猶大所寫的,目的要信徒防備異端滲入教會。猶大指出異端的錯誤行為,警告信徒不要被引誘走偏了道路。末日主再來的時候,祂要在眾人身上施行審判,這些傳異端的人,他們的結局將是永遠在黑暗中哀哭。這些人是「不敬虔」的人(猶15),他們在言行上有四項錯誤(猶16):(1)私下議論,常「發怨言」。他們常埋怨教會領袖與神,就如昔日以色列人在曠野埋怨摩西、亞倫及真神一樣。(2)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他們被貪婪和情慾轄制,無法結出節制的聖靈果子。(3)口中說誇大的話。他們自命不凡,因而目空一切,口說傲慢的話。(4)為得便宜諂媚人。他們是悖逆神,因而諂媚人,只要有利可圖,不惜對人阿諛奉承。


 
四、結語

在曠野時期,以色列百姓常對摩西「發怨言」,因而受到神的懲罰,無法進入迦南美地(民十四29-30)。今日,我們行走天國的道路也是一樣,以色列百姓的遭遇,正是要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所以使徒保羅勉勵我們說: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腓二14)。我們當相信神、敬畏神,凡事順服祂的帶領,使我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將來可以蒙神賞賜,進入永恆的天國(腓二12-16)。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臺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鮑爾等著,麥陳惠惠譯,《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辭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
3.曾思瀚,《耶穌的群體:使徒行傳新視野》,臺北:校園書房,2013。
4.Geoffrey W. Bromiley e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Grand Rapids, Mich. : W.B. Eerdmans,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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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恩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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