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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福音書中有關耶穌受難敘述的經文,分別記載於「太二六1~二七66;可十四1~十五57;路二二1~二三56;約十八1~十九42」中。明顯地,基督宣講的最後結局,就是祂的苦難與復活,這似是福音書的結論,但在教會初期,正是宣講的基本主題。然而在福音書中,受難史就佔了極大的篇幅,就連較短卷的《馬可福音》,受難史也佔了全卷五分之一以上的經文。1由於耶穌基督受難事蹟的特殊重要性,我們也要仔細地探討四福音書所作的敘述,並分兩個步驟進行:首先是福音書中受難敘述的形成經過,其次是福音書作者對受難敘述的神學特色。


 
福音書中受難敘述的形成經過

保羅書信是福音宣講最早的樣本(林前十五3-54;林後五15,十三4;羅四24-25,十9;腓二6-11;提前三16),當初的宣講,是以耶穌基督受難敘事為開端和基礎。使徒更是以此主題為宣講的中心(徒二30-33,三13-26,四25-28,五29-32,七52,十34-43),可見受難史在初期的宣講中,佔著多麼重要的位置。然而福音書裡,是以耶穌基督從受難至復活為頂點、為結束,來表明耶穌拯救人的工作與計畫。

事實上,耶穌的受難敘述,不僅是耶穌生平的經歷,更是一件神蹟,與教會的建立有密切關係,因為祂「為我們受死了」2(林前十五3-4、17;羅四25)。因此,宣講受難事蹟的目的,其記事敘述並不是首要的,而是為了宣講救贖大工。當我們仔細地分析受難的記述時,發現福音書的作者們主要的目的不是在寫歷史,而是在記述過程的背景下,作真理的宣講、辯護、教導與信從福音。當然對耶穌作了更詳盡的見證與傳揚──是萬民大喜的信息(路二10;可一1)。

四福音的整個受難敘述,是一脈相連的,其每一部分的文體與內容,都不能分別獨立,而是形成一個整體。至於情節的進展,與地點的移動,也都證明是一個整體事件的敘述。由於早期傳教活動的記述,並非一下就完成著作,而是在福音書著書前,經由口諭的宣講及各方的搜證,並藉著禱告來將耶穌的事蹟作為和話語,彙集形成有系統且連貫的敘述。當我們查考對觀福音和《約翰福音》時,對於主耶穌傳教生活的敘述,彼此有很大的差異;但是對受難敘述,卻是非常相似。尤其從耶穌被捉以後(約十八3以後),則更相似。這似乎說明,受難史有一種較長的敘述,和另一種較短的敘述。其目的不在於記述軼事、辯護或勸勉,而是在於宣講事蹟,以便解釋「耶穌十架」的意義。至於這篇較早的簡短敘述,後來加以擴大,增添了受難的前奏(陰謀、伯大尼、進耶路撒冷城等敘述),再加上彼得的某些回憶,如三次不認主(可十四66-72),也發揮了舊約預言的實現,即猶大賣主(亞十一12-13;太二六14-16;可十四10-11),和耶穌預告門徒將潰散一事(可十四27-31)。此外,又附上更生動具體的情節──赤身逃走的青年(可十四51-52)。

我們可以清楚的意識到,有關整個受難敘述,是在強調耶穌完成救恩的計畫。在受難敘述的形成過程中,逐漸顯露祂就是基督、是救主(可十五39;路一32,二11)。故福音書各自加上作者特有的資料和寫作的目標,才得以形成。然而福音書中的受難敘述,既是如此複合而成,正足以說明,這不只是作者個人的結晶,而是教會集體的宣講。


 
各福音書作者對受難敘述的神學特色

每位福音書的作者,也反應出他們擁有的神學思想特色。若能明白這些特色,才能夠再深入了解各福音書的內容。以下便以《馬可福音》為主軸來論述其他的福音書。


1.馬可福音

此卷是福音書中最早的著作,也最接近事件發生的時代,其特色是樸實而具體的描寫。馬可的受難敘述(十四1~十五47),對事件的發展順序,非常仔細。在受難敘述的開端,他首先指出時間:「兩天後就是逾越節」(十四1),直到耶穌最後一天,馬可細心地計算時間。例如:到了晚上(十四17)、唱詩後便往橄欖山去(十四26)、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十四72)、一到早晨(十五1)、正是巳初時(十五25)、到了午正(十五33)、直到申初(十五34)、到了晚上(十五42)。在《馬可福音》中,除此段時間的準確外,亦發現有口語的說法,是非常生動,是有目擊證人的口氣,來描寫客觀的實情。

《馬可福音》是以宣講(Kerygma)的形式問世,「神的兒子,是福音的起頭」(一1)。不過在宣道的過程中,卻以「不要告訴人」的話語,來隱藏自己;但祂在預言受難時,卻宣稱自己是「人子」3(十45)、彌賽亞、是稱頌者的兒子(十四62)、是猶太人的君王(十五2),及至百夫長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十五39)。整個神學架構就被框在耶穌是「神的兒子」(一1,十五39)。表明耶穌以僕人的樣式,來宣揚並拯救人,最後完成工作使命。


2.馬太福音

馬太不像馬可精於敘事,但卻以神學辯護的筆法,論及耶穌是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4要來建立神的國──教會(十六18)。馬太的受難敘述,雖然列在五大篇講詞之外,但彼此之間仍有連繫:就文字結構而言,馬太把受難史與前面的部分連接在一起──「耶穌講完了這一切話……」(七28,十一1,十三53,十九1,二六1)。就內容而言,曾提及耶穌預言受難(十六21-28)。

在受難敘述這一部分,馬太與馬可的對觀經文內容,比在其他部分更為緊密。因此,他們有共同的資料來源,而且馬太採用了馬可的資料。故馬可是馬太的原始資料,馬太從「太二六6」以下,將馬可的文采風格作了整理。例如:馬太缺少了《馬可福音》中的「十四51-52,十五21b、25,十四3、7、12-15、40、56-59、67,十五7、44f,十六1-5」。但馬太卻附加了一些人物描寫,例如「二六15、25、49,二七3-10,19、24」等。馬太與其他福音書不同的是,他還用另一次預言去介紹受苦的事蹟。耶穌說:「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二六2),並繼續強調,那時所發生的事,都是要應驗經上的話(二六54、56)。特別是在與耶穌的死相聯的各種細節上(太二六15;cf.亞十一12)、(太二六31,cf.十三7)、(太二六38;cf.詩四二6、11,四三5)、(太二六64;cf.詩一一○1;cf.但七13)、(太二七9;cf.耶三二6-9;cf.亞十一12-13)、(太二七34;cf.詩九四21)、(太二七39;cf.詩二二7,一○九25)。

馬太亦像馬可一樣,以耶穌──彌賽亞、神子為中心,強調預言的實現,如同上述陳列的經文。在受難敘述裡,看到耶穌預知受難(二六2)、時間已到(二六18)、猶大的出賣(二六25);耶穌呼求神(二六39、42、53),命出賣者動手(二六50),耶穌死時天人震驚(二七51-54),甚至最後宣布:「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二八16-20)。從受難至復活顯現,顯明了耶穌是主,是榮耀的神;然而馬太不斷引證舊約預言的實現,在祂完成十架救恩後,福音是向普世擴展(二八19)。最後,馬太比馬可更是以基督為中心,論到耶穌的位分,亦較馬可更為清晰。


3.路加福音

路加顯示以歷史作家的筆法敘事,5有關受難敘述,與其他福音書部分的體裁完全相吻合,表現出一貫的風格與神學特徵。雖路加亦參考馬可的資料,但亦有所增添和省略:增添部分如最後晚餐的情節(二二15ff、24-28、35-38)、治好僕人的耳朵(二二51)、耶穌注視彼得(二二61)、路上遇見婦女(二三27-31)、十字架上的另外三句話(二三34a、43、46a),及與同釘犯人的對話(二三42-43)。

一些情節的省略,如:客西馬尼園禱告時,路加的敘述較簡短(太二六36-46;可十四32-42;路二二40-46);路加不提門徒逃散和赤身逃走的青年(太二六56b;可十四50-52);不提惡人鞭打嬉弄耶穌(太二七26b-30;可十五15b-19;約十九2-3),也不提沒藥參和的酒(太二七34;可十五23)等。路加在描寫人物的情境,非常細緻與深入,流露出豐富的人情味;從神學而言,雖不似約翰論道式的敘述,但亦有它的神學特色,即把所宣講的福音加以同化,例:頌讚詩歌(一46-55、68-79,二13-14),集中注意救恩的普遍化,並從受難事蹟中去實現出來。

最後,路加以不同的方式處理資料,使歷史敘述更為通順,他的中心思想是要表現耶穌是受難者的典範,甚至順服以至於死,成為人類得救的根源(路二10-11;來五8-9)。路加進一步結合馬可和馬太的論述,藉耶穌的死顯示為神的兒子和我們成為祂的子民,進入祂的國度;另一方面,使人從基督的苦難體認人的軟弱(來四14-15)。

(待續)



註:
1.《馬可福音》全書約共有680節,受難史就佔了140節,幾乎是五分之一。
2.賴德著,《新約神學》,(2000)。第212-216頁對耶穌的死作了較詳盡的說法。
3.賴德著,《新約神學》,2000。第163-174頁提到「人子」耶穌的專文,是極重要的彌賽亞稱謂。認為「人子」是福音書中耶穌最愛用的自稱;從來沒有任何人用這頭銜稱呼耶穌:使徒行傳或新約書信中,沒有證據顯示初代教會稱耶穌為「人子」。
4.賴德著,《新約神學》,2000。第151-159頁論到彌賽亞這頭銜與觀念,是所有基督論觀念中最重要的一個。
5.李道生著,《新約聖經總論》(台北:大光傳播公司),2001,頁80。提到路加是按照歷史的次序來記述(路一3),亦較馬太注重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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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10/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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