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まつ

《路加福音》十五章11-32節,記載了一段膾炙人口的比喻,一般稱為「浪子的比喻」。在耶穌的比喻中,這是一則平鋪直敘又充滿戲劇性及張力的故事。在《揮霍的上帝》一書中,作者提摩太.凱勒認為這個比喻在眾多比喻中猶如湖水中最清澈的部分,讓人能一眼看透、直視湖底,找到基督信仰最核心、最隱密的部分;相較於其他耶穌的比喻,這個比喻帶來更大的啟發與幫助。

這個比喻內容生動得讓人印象深刻,一直以來是佈道會、戲劇等喜愛的主題。因為這個故事所傳達的信息,使不少迷失的人願意重回主的懷抱,又點醒無數人信仰的盲點。而這則比喻更清楚表達了神對人類的心意,將天父寬廣的慈愛展現出來。

比喻裡有三個角色:父親、大兒子和小兒子。以往大家的焦點集中在小兒子身上,對其放蕩揮霍、回頭求赦多有著墨,強調神對浪子的包容與接納;這或許是受標題影響的緣故。然而,耶穌講這則比喻時論及兩個兒子與父親的互動情節是一樣多,也一樣重要,關於對大兒子的告誡與訓誨亦是祂要帶給聽者最重要的訊息之一。因此,這個比喻更貼切的標題應該是「兩個失喪的兒子」(避免和「太二一28-32」兩個兒子的比喻混淆)才不失偏頗。而這個比喻也正是由兩段場景所構成:一幕是失喪的小兒子、一幕是失喪的大兒子。

且看當時耶穌講這則比喻的背景: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祂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卻私下議論祂。這個比喻的聽眾有兩類,一類是稅吏和罪人,一類是法利賽人和文士。從比喻的內容大家很容易連結前者為小兒子、後者為大兒子。而透過這個比喻,主耶穌想要針對的教導對象其實是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是他們的態度引發耶穌說了這個比喻,其中清楚剖析了大兒子內心的真實想法,而故事最後,父親強力懇求大兒子回心轉意的呼籲正是精彩的高潮。原本主耶穌訴求的對象不是那些迷途知返的罪人,而是那些道貌岸然、衣冠楚楚、品德高尚到堪為楷模的宗教人士。如果我們以為這則比喻的用意是要確保小兒子能得到無條件的愛與接納、赦免與饒恕,那其實已偏離了核心訊息!

比喻中的大兒子和小兒子正代表了世界上兩樣的人群,描繪了兩種獲取快樂與滿足的途徑。他們各自以自己的方式挑戰父親,也各自迷失在自己所採取的方法中。差別在於,小兒子的迷失是明顯的,大兒子的迷失是隱晦的,但兩者都是信仰上嚴重的迷失。


 
小兒子的迷失

小兒子代表了世上的一群人。他們尋求自我發現,認為每個人有權去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標與自我實現的自由,在發掘自我潛能及追求個人成就過程中,不受傳統慣例、風俗習慣或社會規範的束縛。他們不受道德禮教的約束,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尋找真實的自我與幸福快樂。

故事的第一幕始於一個簡短卻令人震驚的要求:小兒子來到父親面前開口要他應得的家業。照社會習俗,分家業這件事是在父親離世以後才得進行。小兒子此時向還活著的父親要求分家產,可謂大逆不道之舉!等於公開表示希望父親現在就死去一樣!足讓在場聽者震驚,而這正呈現小兒子在意的是父親的產業而非父親這個人。他和父親的關係維繫在企圖分得財產的目的上,而此時他也厭倦了這樣的關係,不想再等待了。他的請求將使父親失去原有的身分和社會地位,他不可能不知道,但他一點也不在意。一拿到應得的家產,他便逕自往遠方去了(那應該是離猶太人很遠的地方,因為猶太人不養豬、不吃豬肉)。

小兒子到了遠方,在那裡任意放蕩,尋求他想過的人生方式。他浪費貲財,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可能還被娼妓利用,生活一敗塗地。後來他在那地遭逢大饑荒,窮苦起來,淪落到投靠別人、去田裡放豬,做起極其卑賤的事卻又難以餬口。連在泥濘中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饑都得不著時,小兒子才意識到自己的自以為是和無知。他醒悟過來,開始籌劃自己的未來。
小兒子想起他父親家裡有無數雇工、口糧有餘,而他卻在這裡挨餓得快要死。於是他渴望回家,告訴自己要回到父家那裡、承認自己的迷失與錯誤,因為他很清楚明白自己已喪失「兒子」的身分與資格了。小兒子始終知道他的父家恩典豐沛,沒有任何罪惡是父親的愛無法饒恕與遮蓋的。他想懇求父親把他當作一個雇工。他可能在豬圈裡演練多次,覺得已經準備好的時候便起來踏上歸途、往他父親那裡去。

在小兒子計畫跟父親說的這段話中隱含了兩件他付出慘痛的人生代價所學到的教訓:他對父親先說「我得罪了天」、再說「又得罪了你」。他明白了:任何一個人在得罪「人」之前,必定先得罪「神(天)」了。也就是說,當一個人破壞了彼此之間的關係、對人沒有慈愛憐憫之前,他早就不敬天、不愛神了!「神」在他生命中的排行已不是第一順位了。其二,他懇求父親讓他成為一個「雇工」而非「奴隸」。因為奴隸在地主的莊園裡工作,也居住在莊園裡;雇工則居住在別處,工作時間才來上班,而且有領工資。故而小兒子打算要以「雇工」的身分工作,然後以每天領取的工資來償還他當初失去的產業。他心知肚明:光向父親道歉是不夠的,必須要有實質的悔改行動。他不奢望恢復兒子的身分,因為他認為自己不應得也不配得,更沒資格回到原先所屬的這個家。因他破壞了家庭規矩、社會道德規範,所以他必須付出代價來作補償。

小兒子的迷失與醒悟象徵著尋求自我實現的人們遠離神,而在經歷失敗後重新思考回到神面前得到生命的救贖。他們放膽掙脫社會上各種束縛與包袱,敢公然挑戰傳統與規範,想以自己的方式證明不靠循規蹈矩的途徑也能成功;但終究無法逃脫這個社會秩序下的現實規則,將在人生路上遭遇許多挫折。對基督徒來說,自由地去追尋自己的人生目標、不受拘束地發掘自己的潛能似乎也沒有不對,但因此違背社會傳統、破壞人倫關係,以致遠離救主,這是重大的迷失。在這個比喻裡,耶穌的重點不在探討這樣做的對錯,卻透過比喻的第一幕要告訴聽者:不論你如何迷失、過去做了多麼可怕、多麼糟糕的事,只要你徹底醒悟過來、決心回家、願意再回到救主的懷抱,神會接納你。沒有任何過犯能比上祂的慈愛與恩典!祂會繼續愛你、白白賜予你恩典,讓你重新成為家裡的一份子。

我們的生命中或許都曾像小兒子:我們曾遠離神,想靠自己證明自己的能力與價值,也曾犯錯得罪了神、得罪了人。當我們想要再回到神面前的時候,我們的心裡也提醒我們「我們是不配的!」我們可能也計畫著想以我們的方式努力賠償來贖罪,試圖重新回到神的家、恢復名分。但耶穌告訴我們:神不需要這些!在我們決心悔改後,祂可以直接恢復我們作祂兒子的全部權利。透過耶穌基督賦予我們兒子的名分是有保障的。就這樣,我們重新被接納了。


 
大兒子的迷失

比喻的第一幕以小兒子回到家裡落幕,在驚喜的歡樂氣氛中收場,故事卻還沒結束。焦點緊接著來到大兒子身上,進行到第二幕,新的衝突出現!在此我們看到大兒子的迷失。

大兒子從田裡回來,還不知道離家出走的小兒子已經回來了。他聽到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一個僕人過來問是什麼事。在得知弟弟回家了、父親為了他把肥牛犢宰了之後,他怒氣沖天,慍怒地拒絕進入屋裡參加這場盛宴。他不想跟那個敗家子同處一個屋簷下。

難道大兒子的生氣沒有道理嗎?似乎也合情合理。在大兒子眼裡看來,他父親在沒經過他的允許下,以他不樂意的方式,正使用著他那一部分的財產!常人都會感到深受冒犯。

所以,當他父親出來勸他進去與大家同樂時,他對父親說話的語氣是那麼粗暴無禮。他連一聲「父親」都沒叫,劈頭直接質問「看哪!」(idou, 這個詞在《和合本聖經》29節沒有翻出來,是一個命令式的質問詞。)話裡他不是用「我的兄弟」來稱呼他弟弟,卻是「你這個兒子」!他的憤怒切斷了他和弟弟,甚至父親一家人的關係。

我們能理解大兒子的憤怒,他尤其不滿的是盛宴的花費。在耶穌的時代,肉是很昂貴的食物;人們不是每頓飯都有肉吃的,有的頂多是魚肉。其中又以「肥牛犢」屬最昂貴的珍饈,通常只有在節慶或婚禮的盛宴才會有,一般宴會中人們也捨不得宰殺牠來吃。當父親宰殺了肥牛犢、擺上最上等的佳餚美食、讓僕人載歌載舞,這意味著可能整莊園的人都被邀請來參加這個花費極高的宴會。大兒子此刻真正關心的不是他父親的感受,而是這肥牛犢和一切昂貴的花費,因為那些都是父親已分給他、屬於他可繼承的遺產一部分;他眼中只看到父親給他的那一份產業正在減少。

大兒子是那麼地憤怒,以致在父親一生中最愉悅歡樂的時候,他連個面子都不肯給,還讓父親撇下盛宴出來向他解釋原因、講個清楚。於是第二幕在父親委婉慈祥的勸說中結束。

在場聽耶穌講這比喻的人們或許非常好奇故事的結局:大兒子最後有沒有進屋子?這家人最後是否和好如初、全家團圓在一起了?但耶穌突然結束了這個比喻,沒有告訴我們結局。為何?耶穌在此止住故事,祂到底想告訴我們什麼呢?

我們會很容易能看出叛逆的小兒子迷失了,但耶穌卻披露:大兒子也嚴重迷失了!而且在程度上和小兒子沒什麼兩樣,只是方式不同。聽者可能會想「這怎麼可能?大兒子不是謹守本分留在家中辛勤工作?怎麼他也迷失了呢?」耶穌在這個比喻清楚地指出,大兒子和小兒子一樣,都是「叛逆父親」的!大兒子的心裡真正所要的東西和小兒子所要的其實都一樣。他們都想要擁有父親的產業,過於父親本身!他們對待父親的態度也如出一轍。

第一幕的小兒子代表的是「公然叛離父親的罪人」,第二幕的大兒子則代表「想藉著遵守傳統道德規範而來獲得父親產業的宗教人士」。他們都迷失了!他們都只貪愛父親的家業,而不在乎父親本身。只是大兒子期望以「奉公守法」的方式來被父親接納,在世人看來他們是那麼完美高尚的一群人,而這正是主張「律法主義」的文士及法利賽人的行徑與心態!
多數初次讀這個比喻的人都會把重心放在小兒子身上,以為「浪子」是指著小兒子而言。然而大兒子也是一個「浪子」。他身在父家,心卻不在父家。他最關鍵的錯誤觀念就他的話語中表達出來:「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這個想法長期隱藏壓抑在他心中,就在他盛怒時宣洩出來,我們彷彿能聽到他內心怒吼的吶喊。

大兒子所說「服事(douleuo, am slaving)你這多年」,用的是奴役的字眼,表示他多年來所做的並非出於甘心樂意。雖然他表現得那麼完美,盡了身為兒子該盡的責任,但他卻覺得自己卑屈得像奴隸一樣毫無喜樂地做苦差事。這話強烈地透露他這麼做是被勉強、被迫或因恐懼而不得不做的結果,就如奴隸被強制做苦工一樣,不是因為喜樂的驅使或被愛吸引了。一切的克制與壓抑是為了得到父親財產的支配權!

從他生氣這點來看,他認為父親在使用這些財產前必須經過他同意;一旦結果發展不如預期,他彷彿被擊垮了,情緒被怨恨及憤怒所衝擊。面對一個遠不如他的弟弟竟得到多過於自己的寵愛,他頓時覺得所有努力都是虛空,所掌握的賞罰規矩失控了、擁有全部財產的希望破滅了,是父親虧欠了他!那是造成他疏遠父親的肇因!他的迷失不在於外在明顯叛逆的行為,而是自認為的「從來沒違背過你的命」,這成了他的「自義」。他拿弟弟做比較,產生不可一世的優越感,意思是「我哪像他!跟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我比他好那麼多,豈不更配得你為我宰肥牛犢、給我管理你的產業嗎?」就像另一個比喻「稅吏和法利賽人的禱告」裡的法利賽人一樣,他遵守一切誡命只是讓他滿足於比稅吏更好的心態,並認為更配得神的賞賜與祝福,但這樣的禱告與訴求在神看來並不比懂得謙卑認罪的稅吏更算為義。

由此可知,耶穌藉這比喻要表達的是:大兒子若不放下他的冷漠與自義,他是不可能進入屋子裡與大家同樂的!祂留下這個抉擇給聽者,試圖喚醒在場那些不滿祂與罪人同吃飯的法利賽人及文士,因此耶穌在此嘎然而止。

從大兒子的表現,耶穌告訴我們:一個人離開神,不一定是藉著叛逆或反傳統。這是個令人震驚的訊息:謹慎遵行神的律法也可能成為反抗神的手段!害大兒子與父親隔絕的竟然是他引以為傲的好行為!教會中有許多人看似定時參加聚會、團契、熱心參與服事工作,每天讀經禱告、口口聲聲屬靈的話語,但其實他們是在道德和律法的「自義」中與神漸行漸遠。他們可能常在內心深處跟神說:「神啊!祢看我這麼努力靈修、追求完全。我每週上教堂、獻上十分之一、天天按時禱告、努力服事、參與事奉工作,因此祢應該賜給我一個舒適平安的生活。還有,當我死了,天堂的豪宅與財寶非我莫屬!」這種基督徒和耶穌的關係不啻像雇工和老闆,他認為為神的付出理當得到賞賜作工價。他一切的努力只是要讓自己成為神、成為主宰者;天父的財產必須經過他同意才能使用!遵守道德和律法不過是要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的一個管道,而非追求與天父之間的和好關係。

而這個比喻最諷刺的地方就在故事的結束方式:小兒子在叛逆、揮霍後又歸回;他謙卑悔改,得到父親完全的接納與救贖、參加歡樂的盛宴與父親和好。然而大兒子,這個守本分的好孩子,從頭到尾一直恪遵所有道德規範,最終竟然讓自己迷失在自家門口,沒有進到宴會裡(至少在故事結束時沒有)而失去與父親的和好!這似乎告訴我們:雖然一樣是迷失,但大兒子般隱藏而不自知的迷失是更危險的,它會使人抗拒悔改、棄絕耶穌的邀約,最後無法同享主的歡樂。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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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11/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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