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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56期2024年1月)
主題特寫:基督徒的主內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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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普遍對於愛情與婚姻總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儘管許多戲劇、小說總是將愛情美化,但真實的情況,似乎多數的「王子與公主」不會從此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筆者過去身為國中教師,二、三十年來長期與畢業的學生在臉書(FB)上互動,發現學生擁有幸福婚姻的雖然還是有,但是所見的,絕大部分的學生是走向不婚、離婚;其中多數離婚後,女方過著單親的生活,還要辛苦地單獨扶養孩子長大,有的可能再婚卻又再離婚、同居又分手,還有看到這些單親的孩子,教養問題也是頗令人頭痛。另外,因著社會快速變遷,近年來「恐怖情人」的事件也層出不窮,特別是愛不到對方就將對方殺害,使女性在婚姻中,淪為極弱勢,充滿不確定性、沒有安全感。選擇不婚,似乎是越來越多適婚年齡女性「不能說的祕密」。

因此,如何讓愛情與婚姻「趨吉避凶」?有沒有真正有效的解決和指導方針?其實是有的,答案就在聖經中。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主耶穌這句話中,「凡」這個字已宣告這是一切問題的解方,婚姻的問題也是擔重擔的一種。當來到主的面前,也就是回歸聖經真理,依靠聖靈的幫助,切實謹守遵行主的教訓,主必照祂所應許的賜下平安與恩典,使我們能因這份應許每天都很安穩,得著真正的安息。以下就依據真理,從三個方向來思考「主內聯婚」為何勢在必行?


一、主內聯婚是畫對生命重點的第一步

為何要主內聯婚?也許要從婚姻的原始目的來思考起。

在人類被造之初,始祖亞當就被賦予管理一切受造之物的任務:「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這個命令中的第一句話就是「生養眾多」,因為人多才有辦法有效執行這樣的任務。於是神造了第一個女人夏娃,創造之前,神說明了女人被造的原因:「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那人」這邊明顯指著「亞當」,他需要配偶幫助他,所以婚姻的原始意義是「彼此扶持、互相幫助」,只是慈愛的天父在夫妻間又添加了許多甜蜜的因素,如:男女之間的愛情,這是人世間最美麗的禮物,也使我們的始祖亞當在第一眼看見妻子夏娃時,忍不住唱出了人類有史以來的第一首情歌:「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創二23)。

但是「幫助」除了幫忙治理神所交代的宇宙萬物之外,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因素,就是要互相幫助奔跑天路,共同承受生命之恩,將來可以一起進永生天國: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三7)。

既然是要「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就一定要找願意照聖經旨意的另一半才行,否則方向不同,不信的另一方怎麼可能違背自己原本的想法,來配合願意向標竿直跑的你一起奔跑天路?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林後六14)。

奔跑天路,夫妻的角色就是「同負一軛」,因為天國路上充滿險阻,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倘若另一半不認同這份信仰,或是主內結婚,另一半卻是沒有什麼信仰的「主內外邦人」,二人不能同心,如何同跑天國路?所以若能主內聯婚,至少在永生生命的這個議題上畫對重點了。


二、主內聯婚是天父慈愛的邀約

主耶穌是天地的主宰,但是對於我們這些渺小的世人,卻常以父親自居。既然是「天父」,當然要把最好的給自己的孩子(太七11)。婚姻是終身大事,意思是只能有一次,相信沒有人會將一輩子只能做一次的選擇,草率決定。今天世人因為不認為婚姻一生只能一次,不覺得是神聖的、是神所定的盟約,於是隨便決定,看對眼最重要,反正錯了再換就好了,形成今天社會淫亂的現象。如第一點所言,婚姻的目標就是要互相扶持,同跑天路,身為天父的主耶穌基督,因著對我們的疼愛,祂捨不得我們承受不必要的痛苦,於是告訴我們通往幸福的唯一道路,就是直接找「屬神的隊友」成為夫妻,因為有信仰、有默契,不必花精神「解說任務」,也不必傷腦筋溝通信仰觀念。所以當我們願意遵守命令,接受主內聯婚、主前完婚,結婚當天就可以「鳴槍起跑」;手牽手一起奔跑在天國路上,一路上即使有歡笑、有淚水,因為方向對了,一切都是值得的!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一5),主內聯婚的命令,看似被約束、束縛,不能任意選擇,但卻是這位天父對祂子女愛的邀約。倘若硬著頸項不聽命令,忍受不住未信異性者的溫柔攻勢,最後妥協了,以一句「反正再帶來信主就好了」來自我安慰,接下來單獨承擔這份信仰的重擔;這時,信仰不同的另一方可能頂多「不阻擋」信仰,嚴重的還會扯後腿:逼迫信仰不准聚會、反對子女接受宗教教育和受洗;於是,天國路上不再是幫助,而成為了累贅。況且,信仰是一個人最基礎、最底層的價值觀,一旦信仰不同,為避免觸碰敏感話題爭執,夫妻間的鴻溝將永遠存在。因為一旦觸碰到,好比想邀請對方來信主,往往就要陷入一場大戰!

嫁娶未信者之後,有些人索性放棄信仰,為了愛情,也為了家庭和諧,選擇離開教會,他們不見得是真的討厭這份信仰,只因為累了、倦了,也想維護家庭生活品質。主耶穌我們的天父雖然憤怒,卻也心疼!也許祂正喃喃自語:「孩子!不是早跟你說過了嗎?你卻偏要……,唉!吃苦了吧。」

另外,聖經真理對主內夫妻雙方都有一定的教導,特別是「忠貞」,這是聖經中最強調的觀念,「淫亂」自古以來在聖經中都是滔天大罪!今天,沒有真理為基礎價值觀的另一半,怎麼有辦法克制血氣方剛的身體,願意為另一半的你,堅守維繫夫妻關係的最後一道防線?層出不窮的外遇、背叛等的新聞報導,早讓人習以為常,甚至司空見慣!筆者在教牧負責人任內也處理過多件主內嫁娶未信者的夫妻,因婚姻上的背叛,使主內這一方被遺棄的事情,除了憤怒之外、心中滿是疼痛,為我們主內被遺棄的一方深深惋惜與難過!


三、主內聯婚是不可違背的命令

聖經中的教訓從來都不是建議,而是命令;命令只能遵守,不能違背。當我們受洗時,從水中上來的那一刻起,身子已經被主耶穌基督用重價買來,是聖潔的。因此從受洗那一天起,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要在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既然我們不是自己的人,是主耶穌基督的,就該照主的吩咐去使用,若違背主耶穌的命令濫用,就是罪。聖經對於完全遵守命令的,是用「福氣追隨」來回應,也就是神必定賜福(申二八1-2);對於不遵守命令的,不是得不到福氣而已,而是以「必受咒詛」來回應(申二八15)。「遵守就蒙福,違背受咒詛」難道只是舊約的規定,今天是恩典的時代,應該不在此限嗎?看看保羅怎麼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6-17)。

使徒保羅已經是新約時代的人,他以「傳福音」為例,說明「遵守就蒙福、違背受咒詛」仍是今日信仰的必然結果。他說不去傳福音,就是違背神的命令,不是沒有賞賜而已,而是「有禍了」;不過相對的,甘心去做這事,「就有賞賜」,雖只是盡本分去做,神卻要賜福。在婚姻上,當然也是如此,當我們願意遵照主的命令,在婚姻上僅接受主內對象的關心與選擇,做神喜悅的事,神是信實的神,必照聖經中祂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承諾與應許賜福給我們。當然,雖然這話重了一些,但卻是聖經中的真理,傳道者不可不說;若不說,那就是違背神的命令,必受咒詛。


結語

筆者曾到比較偏遠的真耶穌教會擔任安息日領會講道工作,在歷經長途跋涉到達時,教會只有兩位弟兄接待,一位是教務負責人、一位是總務負責人,都是白髮蒼蒼的長者,一詢問才知都已超過八十歲。筆者閒談間詢問:「有沒有考慮讓年輕一點的青年來擔任負責人的工作?」老教牧回應:「年輕一點的都死光了!」我以為在開玩笑,但是兩位負責人的神情,是認真的、是眉頭深鎖的。是的,末世的誘惑之一,就是讓青年在婚姻上跌倒,他就沒機會成為基督精兵,在靈性還來不及長大之前就夭折。為了主、為了真教會,也為了自己的幸福,那確實可以蒙福的路,我們是否有看見?我們願不願意為主走入主所賜福的婚姻、擁有蒙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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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以賽亞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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