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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4期1981年5月)
論道:要做屬靈的人

忠光

一.  為何要做屬靈的人?

1.        人非屬靈不能進神的國

我們信耶穌的目的,在於將來靈魂得救進入天國享受永生。但是天國是屬靈的國度,屬肉之體是不能進去的(林前十五50);不但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屬肉之靈魂(看重肉體,貪愛世界的心靈)也是無法承受神的國,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羅七5;參考:弗二3)。即使讓屬肉的人進入神的國,他也不會感覺快樂;因為屬靈的國度,只有屬靈的快樂,沒有屬肉之樂可享受。所以願意進入屬靈國度的天國者,必須在生時就要順著聖靈撒種,順從聖靈行事,成為屬靈的人,才能從聖靈收取永生,獲取生命平安(加六8下;羅八6)

2.        人非屬靈不能獲得平安

我們信耶穌的另一個目的,在於今生獲得心靈的平安;即使肉體失去平安,心靈仍然能夠安然。人生苦海,至少每人都必須經過生、老、病、死之苦。既然肉體必須經過這些人生之苦,在今生要求得肉體永遠之平安是不可能的;唯有成為不看重肉體的屬靈的人,才能以屬靈之樂勝過屬肉之苦,才能達到看今生之樂為罪中之樂的屬靈境地(參考:來十一24~26)

信耶穌之目的,略可概括於此兩項,而每個基督徒必須得到這兩項,信耶穌才不歸於枉然。但是要達到今生與來世的這兩種目的,就必須做一個屬靈的人,信徒之靈修在於此,傳道者之牧養目標亦該在乎此。如此說來,基督徒之人生目標(做屬靈的人)便可明確認定了。願與各位同靈共勉!

二.  甚麼是屬靈的人?

保羅不把哥林多教會當作屬靈,只得把他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林前三1)。可見信耶穌的基督徒不能都是屬靈,甚至於從水靈二浸重生的真教會信徒也不一定都是屬靈,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就是良例,而有聖靈的信徒尚須靠著聖靈靈修之由,即在於此。

根據聖經看來,大約要具備下列條件者,才配稱作屬靈的人:

1.        有聖靈的人:

經上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靈了。』(羅八9)。因此,要做個屬靈的人,必須從水靈二浸重生;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3~5)。尤其領受聖靈是從聖靈生,是要做屬靈人的基本條件;因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經上又說:『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沒有神的靈(聖靈),不知道神的事,怎能算屬靈?是故,要做屬靈的人,必先有聖靈。『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因為聖靈能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二1410)要領受聖靈為做屬靈人之第一步,其由即在於此。

2.        順從聖靈的人:

領受了聖靈,不能馬上成為屬靈的人,只不過具備了屬靈人的條件而已。以後必須體貼聖靈,順從聖靈行事,才能漸漸成為屬靈的人;若常消滅聖靈的感動,去順從肉體的情慾,仍然是屬肉的人,非以靈言說多,身體振動之大,為聖靈充滿的屬靈人。保羅認哥林多教會為屬肉,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領受聖靈,乃因他們照著世人的樣子,有嫉妒分爭等屬肉體之情慾存在的緣故(林前三3)。所以屬肉與屬靈之別,可由他隨從肉體或隨從聖靈而定。因為經上說:『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5~8)。信徒當體貼聖靈行事,以求神的喜歡;不然,怎能成為屬靈的人,獲得今生之平安與永生之福氣呢?人若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因為情慾與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我們作不願作的(加五1617)。願我們能做個順從聖靈以克服肉體情慾的屬靈人。

3.        顧念所不見的人:

經上說:『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能夠顧念所不見的屬靈的事,才是屬靈的人;若是於聖靈有分,又嘗過天恩滋味之後,而仍不能顧念所不見的屬靈的事,只在顧念所見的屬肉的世界,且斤斤計較今生之利的人,就不能算是屬靈的人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一五19)。因為若沒有屬靈的盼望,基督徒在世要比人多受苦難(徒十四22;腓一29),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唯有屬靈盼望的人,才能看這至暫至輕的苦楚,是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天國的榮耀。唯有如此,今生之衰老病死諸苦,對我們就不成為可喪胆的事;因為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可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17)。一個屬靈的人,才能真正「視死如歸」;因為他知道死後將往那兒去,故能如保羅認為離世與基督同在,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一個能顧念所不見的屬靈的人,也才能明白『貧窮的人有福了;富足的人有禍了。』等的屬靈教訓(路六20~26)

三.  屬靈人的榜樣主耶穌

保羅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保羅有許多榜樣值得我們效法,所以他敢說「你們該效法我!」但是可作眾信徒榜樣的保羅,仍然在效法基督。唯有無瑕疵的主耶穌才是眾聖徒的榜樣,我們當跟從主的腳踪行。雖然我們要效法主的事很多;但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效法祂的屬靈。主耶穌的一言一行均可說是屬靈的,所以主的一言一行都是我們的榜樣,但為篇幅所限,茲僅舉主耶穌因屬靈而勝過魔鬼之試探處,作為我們力求做屬靈人之榜樣。

魔鬼試探人之法,莫非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與今生的驕傲。上自始祖亞當夫婦,下至我們,現在仍然受牠這三種試探。主耶穌也受過牠這三種試探而獲勝了。

1.        勝過「肉體情慾」的試探:

『耶穌被聖靈充滿,從約但河回來。聖靈將祂引到曠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試探。那些日子沒有吃甚麼;日子滿了,祂就餓了。魔鬼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路四1~3)。這是魔鬼對主耶穌的肉體情慾之試探。但主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路四4)。主耶穌看重神的話(靈糧)勝過肉體的食物,因此勝過魔鬼對於肉體情慾之試探了。

2.        勝過「眼目情慾」的試探:

『魔鬼又領祂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祂看。對祂說:「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你若在我面前下拜,這都要歸你。」』(路四5~7)。這是魔鬼對主耶穌的眼目情慾之試探;但耶穌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路四8)。主耶穌因不貪愛世上的榮華富貴而勝過魔鬼對祂眼目的情慾之試探了。若非屬靈的人,豈能勝過這種試探?

3.        勝過「今生的驕傲」之試探:

『魔鬼又領祂到耶路撒冷去,叫祂站在殿頂上,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這裏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祂的使者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路四9~11)。這是魔鬼對主耶穌今生的驕傲之試探;但耶穌對牠說:『經上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路四12)。主耶穌不願顯耀祂的權能以中魔鬼的試探,這也必須有屬靈的眼光才能看透魔鬼的圈套以勝其試探。在此我們要注意魔鬼也會引用聖經,但主耶穌有更豐豐富富的經文以對付魔鬼的試探。由此可知,要對付魔鬼,必須有豐豐富富的神的道理存在心中(西三16)

反觀始祖之失敗,乃因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肉體的情慾),也悅人的眼目(眼目的情慾),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眼睛明亮,如神能知道善惡

今生的驕傲),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喫了(敗於魔鬼的試探)

經上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永遠常存。』(約壹二15~17)。總而言之,一個能愛天父勝過愛世界的,才是屬靈的人;能夠勝過由魔鬼而來的肉體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之試探的人,才能算是屬靈之人。


作者: 忠光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出版日期: 01/05/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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