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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道提要問答)
第一章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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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真神的存在嗎?

答:有。神就是『真實的』(約壹五20;羅三4),因有『本體』和『真體』(來一3;約壹三2)『又有自己的形象』(創一27),所以神是有位格的存在者,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耶十10;帖前一9)。

二.  什麼時候起才有神?

答:神是無始無終的,是自有永有(出三14),昔在、今在、永在的(啟一8,四8)。在永不改變(來一12;十三8),是不能朽壞的,是獨一不死的(提前六1617)。故又稱『永在的父』(賽九6)、『永生的神』(申卅三27;來十31)、『從亙古到永遠』(詩九十2)。

三.  神有幾位?

答:只有一位。『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是神,除以外,再無別神。』(申四39,六4),『是獨一的主』(可十二29)。

四.  神的性質如何?

答:『神是靈』(約四24),所以超越萬有,又是充滿萬有(弗一23)。但神並不與萬物混為一體,是獨立的(徒十七24;羅十一3536),絕不是如泛神論所謂『萬物是神,神是萬物』的荒渺。神又是獨一的(賽四十1825),也不是如多神論所謂『宇宙間不止一神』的謬妄。

五.  那麼,神住在什麼地方呢?

答:『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伯九11,廿三389;出卅三20;約一18;來十一27),那地方聖經稱為『天堂』(來九24),又稱為『第三層天』(林後十二2)。以賽亞書說神在眾星之上(賽十四13),天使說神在『至高之處』(路二14)。總之,神是在『天上』的(詩一百廿三1;太六9 )。但神是靈,是超物質的,所以無所不在(詩一三九78),『充滿天地』(耶廿三2324)。這就是說,神不受空間時間的限制。

六.  神既是不能看見的,怎能知道有神呢?

答:雖不能見,卻能知道有神。因為聖經告訴我們說:『神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徒十四17)神顯出證據,就是叫人知道的存在,有證據方能決定存在,並不是憑空想虛測的。聖經指出神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十七25),這就是神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所顯出的證據。飲水思源,就該知道這生命、氣息、萬物從神而來。科學家雖然已經找出了物質的元素,但在這無生命的元素中,怎能產生出生命來呢?這個關於生命來源的大問題,除神所賜給以外,科學家永遠無法做其他解答。所以,世界上有『生命』這個東西,就是有真神的證據。這證據顯在每一個人身上,是何等顯著而有力阿!此外,還有以下各種證據,使我們知道有神:

1.        萬物的由來:『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神);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我們從天地萬物的創造,在客觀上可以『曉得』有一位神,不然,這宇宙萬物從何而來呢?物有本末,本源是什麼呢?那就是真神。

最近一般著名的科學家們也在研究創世問題,曾得到一個有證明的答案,就是認為在宇宙中有一個共同的出發點,在原始時,許多星球都是由這同一的出發點爆發出來,向外分散飛行,而成為有形質的宇宙。這一個共同的出發點,科學家告訴我們,是宇宙的種子,這種子就是由無可估計的『能量』所組成的。這一堆『能』到底從什麼地方產生出來呢?它存在哪兒?到底有多久呢?科學家們對這個問題,還不能想像得到,只存而不論。

但聖經卻早已直截了當地告訴我們:『我耶和華是創造萬物的,是獨自鋪張諸天,鋪開大地的,誰與我同在呢?』(賽四十四24)『我將北極鋪在空中,將大地懸在虛空。』(伯廿六7)所謂宇宙的種子與能量,科學家不知從何產生,我們卻認為是由神產生出來的。所以說:『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著神的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十一3)『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口中的氣而成。』(詩卅三6

2.        宇宙的秩序:凡秩序,必有使之有秩序者,火車在軌道上行駛,不至誤時相碰,因為有人在維持著它的秩序。試觀天上千千萬萬的星球,各按軌道運行不亂,銀河的旋轉,行星的環繞,必有一個引力在維繫著。地上的稼穡、寒暑、晝,夜、節令、雨露、動植物的生存繁殖各從其類,都有規律,這規律從何而來?火車循軌道按時間行駛。豈能說它不用人管理,自己天然那樣守秩序麼?明乎此,可知宇宙間必須有一位主宰維持著萬有的秩序,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保存萬有(尼九6;彼後三7)。

3.        良善的根源:有曲即證明有直,有暗即證明有光,有惡即證明有善。世界上既有罪惡,又有良善與之對立,這良善的出發點就是神。『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是良善的。』(太十九17)神將是非之心賜給人類(羅二1416),使世人在良知中有道德觀念,又有信仰神的特性,能感覺到宇宙中必有一位良善真實的神存在著。故聖經上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是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一19)神向人心所顯明的,就是『道德觀念』和『良知特性』,這就是人類所以異於禽獸的地方。

4.        奇蹟的顯明:在人所不能為之事,在神都能。神除了創造世界的奇蹟之外,又屢次顯出其他超自然的神蹟奇事;不但聖經中有明確的記載,就是今日也屢次有神蹟奇事顯明在神的教會中,將證明出來(徒二22),使人知道神之所以為神(王上十八3839)。

5.        神子的降世:神曾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就是降世為人的耶穌,這是一件震古鑠今空前絕後的大事,世界公曆已證明這事的真確性。聖經所說『道成肉身』,『道就是神』,神成了肉身來到世界,這世界是藉著造的。耶穌來世上,是為著尋找拯救失喪的人類(路十九10),並將真理告訴世人,將所聞所見的見證出來,證明神是真的(約四2223),將那沒有人看見過的神表明出來(約一18)。所以耶穌說:『人看見我,就是看見了父。』

6.        聖經的記載:自創世以來,神的旨意和作為,在聖經上寫下不可磨滅的記,指示了神在過去和未來所做的事,的預言都一一應驗。這聖經就是有神的見證,其中的記載,都是歷代人與神接觸的確實經驗,和真理的啟示。所以明白聖經,就必曉得神的大能(可十二24),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7.        聖靈的能力:聖靈是從神出來的(約十五26),是在耶穌成肉身降世之後,繼續被差遣降臨世上的。聖靈雖不能見,卻是從上頭來的能力(路廿四49),這聖靈降在人身上時,就有特殊的感覺,進入人內心時,也都有奇妙的感化。這種超自然的靈感靈力,使許多信耶穌的人都確實體驗過,就證明有一位賜聖靈給我們的神(帖前四8)。

8.        教會的見證:『教會是的身體,是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因為教會是神所選召重生的一個團體,直接與神聯合,在神所造萬物中,教會是初熟之果(雅一18)。所以神的一切旨意、智慧、能力、榮耀、真理、恩典,都藉著教會顯明出來(弗三910)。神本性一切的豐盛,既都在基督裡面,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基督裡面也得了神的豐盛(西二910)。教會的信徒,必須感覺神向我們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一19)。所以神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賽四十三10)這就是教會所作有神的見證。

9.        善惡的報應:神在聖經中說:『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廿二12)報應不是偶然的,有其必然的因果關係。善惡有報,或遲或早,這是誰在掌管著?世界上有人執掌賞善罰惡的權柄,這都是公義的神所命定的(羅十三12)。而神自己所執行的善惡報應,就是末日的大審判,則更為嚴密而徹底。所以聖經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種因果報應豈不是證明有神的存在麼?

10.     魔鬼的反證:世界有鬼靈的存在,這是許多人都承認的事實,雖有人否定鬼靈,但事實勝於盲目的否定。聖經記載人被鬼靈所附,失去理性,無法制伏(可五2)。這種魔靈附著人的身體,並不是一種疾病,亦非醫藥所能治。但當這些被鬼附著的人,遇見耶穌時就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不要叫我受苦。』耶穌用一句話把鬼趕出去,使人平安。不但聖經記載此事,今日各地也常有被鬼附著者,種種作祟,無法醫治,只由教會奉耶穌的名趕鬼而得癒,這是非常確鑿的事實。足證在魔靈邪鬼的反面,必有至高真神的存在。

七.  憑以上的證據,我們就能完全知道了神麼?

答:神既為自己顯出證據來,為要叫人尋求,可以揣摩而得(徒十七27)。但人類在宇宙中是極其渺小的(賽四十1517),神為至大,我們不能全知(伯卅六26;十一7)。如今所知還是有限(林前十三12),世人若單憑自己的智慧,是不能認識神。只有藉著神的啟示,揣摩為自己所顯出的各種證據,竭力追求認識(何六3),真知道(弗一17),多知道(西一9)。

八.  神的智慧和知識怎樣?

答:『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羅十一33)神是無所不知(來四13),世人一切隱密的心思和意念,神全都知道(詩四十四21;約二2425;林前四5;結十一5);『人的罪孽,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伯十11);人舌頭上的話,他沒有一句不知道的(詩一百卅九4);萬物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

九.  神的能力怎樣?

答:神無所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在沒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耶卅二17),故稱為『全能者』(啟十一17;伯卅七23),『全能的神』(創十七1)。『神』字在原文上也是『有能者』的意思。

十.  神的權柄怎樣?

答:神的權柄是永有的(但四34)。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神(太廿八18),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十三1;約十九1011)。神的權柄略舉如下:

1.        統管萬有之權(詩一O三19;約十七2)。

2.        審判萬民及天使之權(約五27;啟十一18;彼後二4)。

3.        報應禍福之權(賽四十五7;耶卅二19;路十二5;帖後一89;羅二610)。

4.        定罪赦罪之權(約三18,八11;可二10;太十二37)。

5.        決定生死之權(撒上二6;雅四15;路十二20;伯廿七8,卅四1415)。

6.        決定受造萬物存廢之權(羅八20,九2023;尼九6;來一3;彼後三710)。

7.        決定時候日期之權(傳三1;徒一7)。

十一.  神的性情怎樣?

答:神的性情是完全的(太五48)。這性情曾在耶穌基督的身上,表現給世人看見。又在聖經上宣示的神性,好叫我們得與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神的性情略舉如下:

1.        神是聖潔的(彼前一15;利十九2)。

2.        神是光明的(約壹一5;賽二5)。

3.        神是仁愛的(約壹四8;耶卅一3)。

4.        神是慈悲的(詩一四五9;林後一3)。

5.        神是信實的(林前一9;詩卅六5)。

6.        神是公義的(約壹二29;伯卅五2)。

7.        神是和平的(林後十三11;賽九6)。

8.        神是寬容的(尼九30;彼後三9)。

9.        神是憐憫的(羅九1513)。

10.     神是忌邪的(申四24;來十二29)。

11.     神是恨罪的(箴六1619;來一9)。

12.     神是威嚴的(詩九十三1;羅十一22;賽廿六10)。

十二.  真神、耶穌、聖靈三者有何分別?

答:神只有一位,就是聖父、聖子、聖靈合一的神。三者在工作上的表現,因時期不同而有分別:聖父顯明創造之能(創一1),聖子顯明救贖之恩(羅三24),聖靈顯明啟導之功(約十六13)。但都是出於一,也都歸於一(約十30)。神是獨一無二的,當耶穌降生,聖經預言就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賽九6)。希伯來書一章八節:『論到子卻說:神阿!』彼得後書一章一節:『我們的神救主耶穌基督』。使徒行傳五章35節,說人欺哄聖靈就是欺哄神。主耶穌說自己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約三13)我們對這個神性的奧秘,現在所知有限,彷彿對鏡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們一樣(林前十三12)。

十三.  神在宇宙中居於什麼地位?

答:神是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主宰(徒十七24);『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廿四1)又是人類的天父(瑪二10;太廿三9),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萬有都是本於,依靠,歸於。願榮耀歸給,直到永遠,阿們(羅十一36)。

十四.  神對待世人是什麼態度?

答:神愛世人,且以『永遠的愛』吸引世人(約三16;耶卅一3)。雖然世人都是背逆神,離棄神,偏行己路,自取滅亡。神卻不願意一個人沈淪,所以本著憐憫的心腸,賜給世人有悔改蒙恩得救的可能。耶穌基督所講浪子回家的比喻,就是證明天父是何等慈愛恩待我們(路十五20;約壹三1);『整天伸手招呼那背逆頂嘴的百姓』(羅十21)。我們難道還不肯回轉歸向神麼?

十五.  神愛世人有什麼旨意和應許?

答:神的旨意是預定我們作的兒女(弗一5;約一1213);所應許賜給我們就是永生(約壹二25)。這永生是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多一2),我們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神的後嗣(多三7),與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可以承受神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永遠基業(彼前一34)。


作者: 郭子嚴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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