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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道提要問答)
第十三章洗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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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何謂祈禱?

答:祈禱是信徒與神相交的直接導線,也是向神親近求告者,蒙恩得福的階梯(詩一四一2;羅十1213)。

二.  人為什麼要祈禱?

答:人類有信仰神的觀念,故也有祈禱的天性,這是異於其他動物的一個特徵。所謂『窮則呼天,痛則呼娘,』,是心靈中天然的流露。這種天性,證明人類最初與天父有密切的關係。但世人因被罪惡破壞了與神的正常聯繫,以致遠離忘記神,不認識獨一的真神,竟把偶像當神拜(啟九20;羅一23),向假神求告(王上十八26)。對於真神,反不當作神榮耀和感謝祂,也不求告祂(詩十四4),這實在是又愚昧又悖逆的事。所以應當悔改,離棄偶像,歸向真神。向真神發聲呼求,祂必留心垂聽(詩七十七1);求告神,神必拯救(詩五十五16)。

三.  信徒何事當向神祈禱?

答:『應當一無罣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凡事』指凡能榮耀神,對己、對人有益處無害的事情,都可向神祈禱。

四.  聖經中有沒有古人著名的祈禱榜樣?請列舉幾個:

答: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城祈禱免受毀滅(創十八23);雅各祈禱免受其兄之害(創卅二9);摩西為以色列人禱告免受神的烈怒(出卅三1114);希西家求神治病(王下二十2);大衛為其子所羅門求神賜誠實的心(代上廿九19);以利亞為旱災求雨(雅五18);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害死祂的人祈禱,求父赦免他們(路廿三34);使徒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的禱告(徒一14)。

五.  聖經中有沒有信徒公用的祈禱文?

答:主耶穌曾教導門徒禱告,即是現在教會的公禱文,也是每一個信徒必須背誦的。主教導門徒禱告說: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門!』(太六913)。

六.  這祈禱文為什麼是重要的呢?

答:因為主耶穌叫我們要這樣禱告(太六9;路十一2),故必是切合每一個信徒的需要。茲將每句意義分析如下:

1.        『我們在天上的父』:即承認神是我們的父,這是何等親切的稱呼!我們若不是得著兒子的名分(弗一5),怎敢稱神為父呢?若非祂賜給我們恩典,怎能作神的兒女呢(約一12);若沒有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中,怎配呼叫神為阿爸父呢(加四56)?所以惟有真正重生的人,才真是神的兒女(約一13;約壹三1)『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一17)。神既為父,就當敬畏祂。父既在天,則我們更美的家鄉也在天上(來十一16),所以應承認自己在世是寄居的客旅(彼前二11),更應有想慕回去天家得見聖父的熱情,等候救主耶穌從天上降臨,來接我們到父家裡去(約十四23)。正如主耶穌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

2.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神的名聖而可畏(詩一一一9),但許多世人仍不尊神的名為聖,甚至有褻瀆的(結卅六2021)。其原因有二:一是由於撒但所策動的一般與神敵擋者,他們褻瀆神的名及教會,並一切住在天上的(啟十三6;雅二7)。一是由於信徒行為不檢,可能招致不信神的人褻瀆神的名(提前六1;箴三十9)。所以這一句的禱詞,不但對一般不信奉神的人,願望他們都歸向神,尊神的名為聖(啟十五4)。也是策勵信徒自己,多做出使人都尊神的名為聖的善工善行,這也是我們在禱告中應有的願望。

3.        『願你的國降臨』:神的國亦稱天國,主耶穌傳道首先便說:『天國近了』。這是祂在世傳道的中心信息。主復活之後,四十日向門徒還是講論『神國』的事(徒一3)。基督徒的最大目標,就是進入永遠的神國(彼後一11;提後四18),這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乃是完全以神的旨意及能力統治的屬天境界,故此我們要朝夕祈求神國的完全實現。另一方面,神的國亦指聖靈的統治權(太十二28)。主說:『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十七21),即指聖靈臨在人心裡,使他成了天國的子民(腓三20)。

4.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的旨意在天上皆通行無阻,因有大能的天使,聽從神的命令,成全神所喜悅的(詩一O三2021)。但在地上,或因撒但的阻擋(但十一13;帖前二18),或因信徒的糊塗(弗五17),如約拿不遵神差遣去尼尼微,竟逃往他施(拿一23),以致神的旨意暫受阻誤。但神是隨著己意行作萬事的,祂所預定奧秘的旨意,是不更改的(來六17),無人能攔住祂的手(但四35),總要行完祂的旨意(來十36)。主耶穌來到世間,就是為要照神的旨意行(來十79)。因此,我們按神旨意被召得救的人(提後一9),對於神的旨意,要察驗(羅十二6)、知道(西一9)、遵行(太七21;約四34)、成就(徒廿一14)。在禱告中要立志遵主的旨意行(約七17)。

5.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飲食是生命所必須,是合理的祈求。父神與我們的關係,密切到每日飲食都要祂來賜給。我們飲食飽足,正是神常施的恩惠(徒十四18;提前四45)。不僅飲食,凡生活上所需用的一切東西,天父早已知道了(太六832)。人根本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神的』(詩五十12)。我們既須仰給於神,就當感謝著領受。怎樣能得著神所賜給的一切需用的東西呢?就是:

a.        『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b.       『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四28)。

c.        『親手做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沒有什麼缺乏了』(帖前四1112)。

d.       『有衣有食當知足,不富不貧可樂天』(提前六8;箴三十89)。

e.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六38)。

f.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

6.        『免我們的債』:債即罪過,我們負欠神的無數罪債,祂已開恩赦免了(太十八27),已由中保主耶穌受死代我們還清(來九15)。那麼何以還要求神免我們的債呢?因為罪債有兩種:一是行不義的罪債,一是不行善的罪債(包括傳福音),任何人對神都免不了這兩種的欠債。主耶穌的寶血既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赦免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79),這是在消極方面『離開不義』。但在積極方面還要行出各樣的善事,才算是屬神的完全人(提後三17)。故經上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所以,我們不要以為已完全『離開不義』就夠了,便沾沾自足,還要熱心去行那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才算盡了本分(弗二10;多二14)。倘若知善不行,能行而不行,能說而不行,這都是欠了債。例如十分之一奉獻(太廿三23;瑪三8),不行亦足成為我們的債務。因此,應該謙卑地求父『免我們的債』。但這並不是說,藉著求神赦免,就可以推卸了『勉勵行善』的責任(來十24)。所以,求神『免我們的債』,其意義是策勵自己,『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西一10

7.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這句和上句是關連的。主耶穌因欲門徒彼此饒恕,特將這一句放在祈禱詞裡面作為勉勵,使我們不得不實行『彼此饒恕』(可十一2526;太五2324),因為神已經饒恕我們,我們也當饒恕弟兄才合理(太十九35)。教會中若沒有『彼此包容』的修養,和『彼此饒恕』的精神,總不能解決弟兄間所發生『嫌隙』與『懷怨』的問題(西三13)。只有拿出愛心來,無條件的彼此包容、體諒、饒恕,『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五16)。因為愛能遮蓋許多的罪(彼前四8),能使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因而保持了在基督裡面的同心、合一、和睦、平安和喜樂。

8.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這是求神保守我們不受惡者的誘惑,因為『試探』是惡者引人犯罪的手段(雅一14)如能不遇見,就可避免被引誘上當的危險。主耶穌在世上凡事受過試探,只是祂沒有犯罪(來四15)。那撒但有名的三大試探,都被主用聖經上的話得勝,就是:

a.        倚靠神的話活著,得勝那飢不擇食的勾引。

b.       以不試探神,得勝那驕妄乖謬的舉動。

c.        以單要事奉神,得勝世界榮華利祿的貪戀。

撒但今日試探基督徒,也會使用那套老詭計,得勝之法,仍是要效法主耶穌運用經上的話。主所引用的聖經,就是用三種策略來制勝了撒但:『信靠神』,『敬畏神』,『事奉神』。基督徒若善用這三種的戰略,也必能得勝魔鬼一切的試探,像主耶穌一樣。我們求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若遇見了,就靠主得勝它。主也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我們開一條出路,叫我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因為,『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彼後二9),故『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雅一12)。

9.        『救我們脫離凶惡』:這是求神拯救脫離世界上的禍害,如保羅傳福音受逼迫;他說:『我也從獅子口裡被救出來,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提後四1718)。世界因罪惡敗壞,滿了強暴(創六11),人禍天災,以及各樣兇惡的事,層出不窮。信徒在世界上敬虔度日,也難免受逼迫(提後三12)。主耶穌說:『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9);『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主是信實的,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凶惡』(帖後三3)。

10.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這是稱頌之詞,如同大衛所稱頌的(代上廿九1013)。神的國度、權柄、榮耀都是永遠的,我們得作祂國度的子民(腓三20),將來也要和祂一同作王(啟廿一6,廿二5),進入祂的榮耀(來二10;羅八30)。這樣,我們就和主永遠同在(帖前五17)。『阿們』是希伯來語,譯意是『誠心所願』。新約希臘文也含有『真實』的意義(啟三14)。

七.  主耶穌的祈禱文,是否作為教會唯一祈禱的儀式?

答:主所教導的祈禱詞,深具啟發作用,簡賅地指出向父神所望所求的原則,其內容意義,應作推廣的活用。若流入儀式化,而成為教會崇拜上點綴品,殊失主教導祈禱的本意,儀式不能代替禱告。我們本不曉得怎樣禱告,既有主教導於先,又有聖靈替我們禱告祈求(羅八2627),使我們禱告更有功效,蒙神垂聽。

八.  基督徒應該為誰祈禱?

答:要為萬人懇求(提前二1);為自己及家人祈求(林後十二89;撒下十二1617);為主的僕人祈求(弗六1920;帖後三12);為弟兄互相代求(雅五16);為患病及附鬼者祈求(雅五1416;太十七21);為遭難的傳道者禱告(徒十二5);為眾聖徒祈求(弗六18);為犯罪者祈求(約壹五16);為君王及一切在位者懇求(提前二2);為敵對者禱告等等(太五44)。基督徒在世界上所負祈禱的責任,是相當重大的。

九.  祈禱的目的,是專求自己之所欲麼?

答:信徒祈禱的目的,必須是為要使神得榮耀(約十二28),並且只要成就神的意旨(路廿二42)。故凡事都可向神祈求,但必須不違反神的榮耀和意旨。合乎神旨的事物,若我們不求,就得不著。不合神意旨的事物,即求亦無所得,變作『妄求』(雅四23)。從聖經中看到合神旨意應該祈求的事很多,茲略提幾件如下:

1.        關於個人靈性的祈求:

a.        當求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太久38)。

b.       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明基督的奧秘(西四3)。

c.        求得著口才,放膽講明福音的奧秘(弗六1920)。

d.       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帖後三1)。

e.        求神在這年間復興祂的作為(哈三2)。

f.         求主伸出祂的手,醫治疾病,使神蹟奇事行出來(徒四30

g.       為信徒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徒八1415)。

2.        關於教會事工的祈求:

a.        求父神將聖靈賜給我們(路十一13;約四10,七3839)。

b.       求神將祂的道指教我們(詩八十六11;約十四26;林前二13)。

c.        求神藉著祂的靈,叫我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弗三16)。

d.       求神賜給智慧和啟示的靈,使我們真知道祂(弗一7;雅一5

e.        求神指教我們遵行祂的一切旨意,得以完全(詩一四三10;來十三21;西四4)。

f.          求主叫我們的愛心、信心,都能增長充足(帖前三1012)。

g.       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2021)。

十.  祈禱時要奉誰的名禱告纔是合法?

答:每次祈禱的終始,都要說『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約十四1314)。因為『耶穌』的名,是神所賜給的(約十七1112),也就是神獨一無二的名。『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九6)。所以主耶穌說:『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祂就賜給你們』(約十五16)。

十一.  除了『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之外,還要憑著什麼祈禱?

答:『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雅一6)。『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4)。『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

十二.  憑信心的祈禱,沒有不蒙神垂聽的麼?

答:『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約壹五1415)『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約壹三23)倘若所求不蒙垂聽,則應知其中必有神更美好的旨意。例如保羅三次求過主,叫撒但差役的攻擊離開他,未蒙允准;原來主的意思,為免得他過於自高(林後十二78)。摩西求過約旦河,亦不蒙應允(申三2529)。如此,只好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徒廿一14)。

十三.  祈禱有時不立即蒙神聽允,何故?

答:祈禱不立即蒙神聽允:

1.        或因心裡仍注重罪孽(詩六十六18),好像黑雲遮蔽,以致禱告不得透入(哀三44),不能如香陳列主前(詩一四一2);必須省察向神懺悔(林後七1011),使禱告沒有阻礙。

2.        或因主所定的時期未到(傳三1),故所求未蒙立允(啟六1011)。

3.        或因神試驗我們是否有恆切不灰心的祈禱(羅十二12;路十八1)。主說:『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申冤麼?』(路十八7),故『禱告要恆切』。

十四.  何等人的祈禱,必不得蒙神聽納?

答:下列幾種人的祈禱,必不得神聽納:

1.        有口無心者(太十五89)。

2.        自仗己意,藐視別人者(路十八912)。

3.        待人寡恩,居心狠酷者(太十八2835;賽一15)。

4.        心多疑惑,行無定見者(雅一1617)。

5.        為浪費而妄求者(伯卅五13;雅四13)。

6.        假冒為善者(太六15)。

7.        有罪者(約九31)。

8.        行惡者(彼前三12)。

十五.  何等人的祈禱,必蒙神垂聽?

答:

1.        稱義而又行義的人(雅五16;約壹五17)。

2.        自卑痛悔的人(路十八1314;詩五十一17)。

3.        清心的人(太五8;提後二22)。

4.        敬畏主多多賙濟的虔誠人(徒十231)。

5.        遵行主誡命的人(路一613)。

6.        立志奉獻的許願人(撒上一1011)。

7.        晝夜在神寶座敬拜的事奉者(啟七15,八1314)。

十六.  祈禱的態度應當怎樣?

答:祈禱必須把靈、魂、體全部統一起來,作為聖潔的活祭獻上,不受外界其他的事物所分奪, 應視為一種『專務』,所謂『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14)。主說:『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這就是祈禱應有的態度。祈禱時或坐立(撒下七18;路十一25;耶十八20),或跪下(徒二十36);或俯伏(太廿六39),或舉手(提前二18),或望天(約十一41),或大聲(結十一13;徒四24),或默告(撒上一13),或流淚(來五17),或捶胸(路十八13),或歡樂(路十21;伯廿二26),都要隨著心靈的感動,發乎自然,不必有刻板不變的型式或習慣,更不可有故意造作的舉動,和裝假的態度(太六5),免得留給魔靈利用擾亂的地步。

十七.  要加上什麼,使祈禱能更虔誠懇切而發生功效?

答:就是禁食。遇到重要及困難的事,感覺禱告無力,可以加上禁食,在父神面前克苦己心的求告(詩卅五13)。禁食是增加禱告的專心和懇切,並對神表示事奉的虔誠(路二3)。主耶穌受洗後,在曠野四十晝夜,所以能得勝魔鬼的試探,展開救世的事工。而夏娃滿心貪食,竟吃到那不可吃的東西,以致中了詭計,一失足成千古恨。所以禁食不但能增加祈禱的力量,也有約束身心制服情慾的作用。

十八.  祈禱所用的言語應該怎樣?

答:『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林前十四1415),這是祈禱的兩種言語。用靈禱告,就是用方言禱告,對於悟性雖沒有果效,卻是在靈裡講說人不能聽出來的各樣奧秘(林前十四12),以收『造就自己』之效。另一方面,是用悟性禱告,即用自己和別人聽得懂得話語,向神求告和感謝,將所要的事物告訴神,說出心坎裏所要說的,向神傾吐。對所求的事物勿重複(太六17),但不妨多說讚美的話,如『哈利路亞』是讚美神的意思。啟示錄十九章16節,天上有四次大聲說『哈利路亞』,這群眾的聲音,好像大水的聲音。在一個有屬天地位的真教會裡面,這『哈利路亞』的大聲音,如雷貫耳,使魔鬼戰慄。

十九.  個人祈禱的時間和環境應該怎樣?

答:要保持嚴肅的祈禱態度,必須選擇適當的時間和地點。『隱秘』的處所,乃是心靈不安靜的人所需要的,所謂『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三十15)。在安靜中才能尋求神的面(詩廿七8),所以主耶穌在世常常退到曠野去祈禱(路五16)。環境的安靜雖屬需要,但內心如能拒絕外面的紛擾,關上心門,亦可隨時造成內在的隱密處所。個人私禱若要得到暢快滿足,與神作深密的靈交,最好在僻靜地方,不妨礙別人,也不被別人妨礙得為宜。遵守一天早午晚三次的定時禱告,這是最少的了(但六10;詩五十五18)。此外,隨時隨處都可默禱,幾分鐘或幾句話都成,乘車、坐船、走路、做事,都可以『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祈禱。』(弗六18)身體就是活動的神殿,讓聖靈在裡面隨時隨處代我們祈求。祈禱是基督徒抗禦魔鬼的防線,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的三次禱告,無異在那裡築了三道防線,使魔鬼無法突破,反遭慘敗。我們不但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武裝,與魔靈周旋,還要堅守著防線,就是不住的儆醒禱告,才能得著完全的勝利。


作者: 郭子嚴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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