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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6期1980年9月)
靈修:社會青年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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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來

在此所謂的使命,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也是人生處世的方向。

一.  從事正經職業

經云:『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註:呂振中譯為「學習從事正經的職業」),預備所需要的,免得不結果子。』(多三14)。又云:「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的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經事業。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多三8)。職業有正經與否之別,為信徒的對不正經的職業是不可做。而且人人都當有自己的職業,不可遊閒不做事。經云:「從前偷窃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四28)。

保羅說:「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你們自己原知道應當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未嘗不按規矩而行;未嘗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乃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效法我們。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喫飯。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什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閒事。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誡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喫自己的飯。」(帖後三6~12)。

二.  奉献十分之一

教會要推展聖工,需要經費,自不待言。這經費的來源,有賴於信徒的奉献。而奉献神所定的標準,即奉献收入的十分之一。主說:「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廿三23)。樂意奉献的人將蒙福(瑪三1011;箴三910;林後九6~11),這是凡有正當職業的人都容易做到的事。

三.  做世上的光

主說:「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所謂做鹽,就是保守聖潔,不與世界同流合污。做光就是在眾人面前顯出好行為榮耀神。所以做信徒的,不可貪污或作詐欺的事。抑或花天酒地,奢華宴樂,放縱情慾的事都不可做。經云:「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侯,因為我們得救,現在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1~14)。

又云:「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所以須用行為來表明生命之道。這是無聲的傳道,乃比有聲的傳道更有力量和效果。彼得也說:「你們做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彼前三1)。因而,傳道應配合自己的好品行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反之,沒有好品行的,不僅不能榮耀神,反而成為傳道的阻礙,故做世上的光,是信徒重大的使命。

四.  參與聖工

每個信徒都當參與聖工,尤其青年不論體力、精力、知識都比一般信徒強,所以當盡一臂之力俾使教會聖工蓬勃。反之,聖工若沒有青年的參與,必然呈現暮氣沈沈的現象。

經云:「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若有講道的,要按着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彼前四1011)。

為主而活,是每個信徒的使命。經云:「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又云:「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已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8)。又云:「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献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故凡是做信徒的,都要献身為主而活。

若青年欲擔任教會中的重要職務,便是羨慕善工(提前三1),而且將得到美好的地步(提前三13)。對教會而言。這是教會蒸蒸日上的好現象。

五.  遵守道理

人活在世上,必須敬畏神,遵守神的命令,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 也是智慧的開端(詩一一一10),因義人必興旺,惡人必滅亡。

經云:「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詩一23)。又云:「因為祢必賜福與義人;耶和華阿!祢必用恩惠如同盾牌四面護衛他。」(詩五12)。又云:「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見過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詩卅七25)。又云:「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敬畏耶和華,甚喜愛祂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祂的後裔在世必強盛,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祂家中有貨物,有錢財;祂的公義,存到永遠。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發現;祂(註:呂振中「祂」譯為「主」)有恩惠,有憐憫,有公義。施恩與人,借貸與人的,這人事情順利,他被審判的時侯,要訴明自己的冤。他永不動搖;義人被記念到永遠,他必不怕兇惡的信息,他心堅定,倚靠耶和華。他心確定,總不懼怕,直到他看見敵人遭報。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他的角必被高舉,大有榮耀,惡人看見便惱恨,必咬牙而消化;惡人的心願,要歸滅絕。」(詩一一二1~10)。

以上所述是社會青年的使命,也是蒙福的途徑。故凡按照這方向去做的便是聰明人。


作者: 奉來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出版日期: 09/01/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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