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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級班教材第七冊)
改革宗教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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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宜真姊妹

宗教改革時期,新教的宗派如百花齊放,如馬丁路德的信義宗、英國國教的聖公宗(安立甘宗),還有稍後衛斯理的衛理宗(循道宗)…,至於「改革宗」(Reformed church)這個稱呼,是1561年在法國波依席(Poissy)舉開的宗教會議之後出現的,特指以瑞士為根據地、受慈運理(Ulrich Zwingli)和加爾文(John Calvin)影響所出現的宗派。由於慈運理的影響力在他過世後便逐漸消逝,因此改革宗思想幾乎與加爾文主義劃上等號。

改革宗除了在歐洲、美洲有強大的影響力,跟台灣也有很深厚的淵源,例如1872年來台傳教的馬偕是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牧師,而長老會便是屬於改革宗;還有更早在荷據時期來台的傳教士,亦隸屬於荷蘭改革宗。此外,加爾文主義的神學對我們亦不陌生,例如最有名的「預定論」,便是一套關於神的揀選和人的得救的精密理論;還有他對於聖餐禮的教義,闡述了耶穌以何種方式臨在於餅和杯之中。看看這些教義當年如何與其他持不同意見的流派你來我往,我們會發現一些所熟悉的神學思想,竟然可以在這裡找到它們的身影。

為什麼加爾文的思想會流傳這麼廣?他的神學有多特別?我們先來認識加爾文這位開山祖師,然後再來追尋這個教派擴展的軌跡。

加爾文其人其事

1509年,加爾文出生在法國天主教家庭,在接受神學和法學教育的過程中,深受宗教改革和人文主義思潮的影響,加上父親與天主教會關係交惡(最後被開除教籍),後來成為一位奮力改革教會的新教徒。不過讓他與天主教正式撇清關係的,則源於一樁宗教政治事件。1533年他的好友在巴黎大學校長就職典禮上,引述路德和伊拉斯姆的話語,發表因信稱義的講詞,於是引來一場風聲鶴唳的迫害。加爾文被認為是這份講稿的始作俑者,為了逃避追捕,隔年便離開法國逃亡到瑞士巴塞爾,正式與天主教會決裂。

在巴塞爾是一個重要的時期,藉著與瑞士宗教改革家接觸和討論,他的神學思想逐漸成形,而在1536年出版了知名著作《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1]。這本將基督教信仰系統化的著作,是建立新教正統的重要基石。往後他不斷擴充、改版,到了1560年的基督教教義,已經從原先的6章擴充到80章。

同年,他打算前往法國史特拉斯堡避難,但途經瑞士日內瓦時,卻因朋友的強制勸說,臨時決定留下來為日內瓦的宗教改革效力。不幸的是,改革第一回合並不成功。加爾文強制將宗教信仰結合到政治體制的手段(例如嚴格監督市民生活、拒絕承認基督教信條者便喪失公民資格等),引發民眾強烈的反彈,兩年後(1538年)他們雙雙被逐出日內瓦,加爾文便到史特拉斯堡繼續實踐他的理念。

1541年,加爾文在市民的請求下,再度回到日內瓦。這回市議會接受他所擬定的《教會法規》(Ecclesiastical Ordinance),於是他開始發揮組織的才能,不但演講寫作、創立學校、進行教理問答的訓練,也實施四職制的教會管理系統。他將教會中的職分區分為牧師、教師、長老和執事,其中牧師專職講道和主持聖禮、教師講授神學、長老監督管理教友,執事則處理教會事務照顧貧弱;這個制度成為日後長老會體制的雛型[2]。在加爾文的嚴格控管下,日內瓦成了一個聖潔的模範城市,不但是各地新教徒的避難所,還是他們眼中的新耶路撒冷;《教會法規》則不僅僅成為日內瓦神權政治的主要框架,也成了往後加爾文教派的特色來源。

然而,為了維持這個城市的聖潔和教會的合一,加爾文對於剷除異己毫不手軟。他先後將一些與他在教義上觀點相左的人士驅逐出境、斬首、監禁,最慘烈的例子則發生在一位西班牙裔的醫生身上,他不認同三位一體教義,並散佈反對三一神觀的著作,最後在日內瓦市議會以及鄰近城市的決議下,在1553年將他活活燒死。

加爾文將畢生心力都投注在日內瓦的宗教改革,一直到1564年逝世為止。他做出了許多別具特色的事情,除了施行上述的神權政治,其系統化的著作、高度組織的教會以及教育機構的創設,都為日後加爾文主義散佈至法國、荷蘭、英格蘭、蘇格蘭、美國等地,提供重要的助力。

加爾文主義的擴展

如果說建構路德神學的出發點在於「我如何才能找到慈愛的神?」加爾文的出發點則是「如何讓神權統治普及萬民?」因此加爾文主義在宣教上便連帶地表現出一種積極、不屈不撓、富於戰鬥的性格,至死方休。加上加爾文在組織管理上的天份、教育機構上的耕耘,改革宗在歐洲迅速擴展。至於當時在法國、荷蘭、英格蘭、蘇格蘭等地的宗教戰爭,可說都是受到加爾文主義的激勵。

改革宗在歐洲的傳播,可大致分為兩條路線。一條是瑞士、法國、荷蘭、德國,以《海德堡要理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3]為標準教義;而另一條則是蘇格蘭和英格蘭,以《韋斯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4]為基本信條。

1549年,慈運理的追隨者同意加爾文在聖餐禮上的主張之後,便為加爾文主義在瑞士的擴展開了一條大道。今日的瑞士,大約有一半的人口仍屬於改革宗,日內瓦大學便是由加爾文建立的。

至於德國,當時加爾文主義在西南部的巴拉丁納區(Palatinate)也曾擁有偌大的影響力,海德堡大學亦在那數十年間成為其大本營;1562年出版的《海德堡教理問答》便出自該大學教授的手筆,並成為德國改革宗教會的信條,且大大影響了波蘭、匈牙利、莫拉維亞等地的改革宗教會。不過幾經波折,目前德國的新教徒人口仍以路德的信義宗為多數。

加爾文主義者到了法國稱為胡格諾教徒(Huguenot),他們一開始受到很大的迫害,並在15621598年間與固守天主教的法國皇室爆發了八場宗教戰爭,遭到殺戮的胡格諾教徒難以計數。雖然1598年的南特詔書(Edict of Nantes)容許宗教自由,但到了1685年詔書被廢、迫害再起,數十萬胡格諾教徒因此逃往荷蘭、瑞士、美國、英格蘭和普魯士。一直到1787年,胡格諾教徒才獲得合法的保障,不過至今法國最大的勢力仍非天主教莫屬。

自從荷王威廉歐蘭治在1573年成為加爾文主義信徒,改革宗便在荷蘭日益壯大,並成立了荷蘭改革宗(Dutch Reformed Church),目前荷蘭有大約40%的人口仍是改革宗信徒。1575年成立的萊登大學,也是依據加爾文主義的精神所建立的。

在十七世紀荷蘭向外擴張時期,荷蘭改革宗亦隨著殖民的浪潮分別傳到北美洲以及亞洲。隨著荷蘭西印度公司的殖民擴張,荷蘭改革宗信徒主要在美國紐約州落腳。到了1776年美國獨立,他們便脫離荷蘭母會,直到19世紀末才正式更名為美國改革宗。

此時,有另一批傳教士隨著荷蘭東印度公司來到台灣。1627年,第一位荷蘭改革宗牧師踏上台灣,在台南新港(今台南縣新市鄉)向平埔族展開傳教和教育事業。他們最大的貢獻在於以羅馬拼音創造了新港文字、設立學校、興建教堂,並以新港語講授基督教教義、翻譯部分的聖經、海德堡要理問答、十誡等,甚至準備在麻豆開設神學院。只可惜,隨著鄭成功來台、荷蘭人被驅逐出境之後,第一批傳教士的工作成果便煙消雲散。直到200多年後,蘇格蘭的長老會牧師到台灣傳教,改革宗才再度對台灣產生影響。

除了在歐洲大陸的傳播,改革宗思想亦跨越了英吉利海峽來到英倫三島。十六世紀中葉,在諾克斯(John Knox)將加爾文主義帶到蘇格蘭之後,宗教改革便挾帶著一種強烈的戰鬥性格如火如荼地展開,也爲蘇格蘭帶來往後100年動盪不安的內戰和迫害。1560年,在蘇格蘭女王的妥協下,他們簽訂了《蘇格蘭信仰宣言》(Scottish Confession),宣稱以改革宗為國教,並依據加爾文主義的精神,成立了長老教會,但英國的宗教立場,仍在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拉鋸而搖擺不定。最後在1647年,他們制定了《韋斯敏斯德信條》和大、小教理問答,成為加爾文正統信條,當時英國還曾以長老會為國教。

到了1842年,蘇格蘭長老教會有近500名牧師和眾多長老,抗議教會制度已不合乎加爾文信仰精神,離開了原有的教會,另組「蘇格蘭自由教會」,它就是台灣基督長老會南部教會的母會;該會於1865年由馬雅各長老傳到台南、高雄。至於1872年由馬偕傳到淡水的,則是蘇格蘭長老教會傳到北美洲之後成立的「加拿大長老會」,它就是台灣北部長老會的母會。目前英國最大的宗教勢力是聖公會。

加爾文主義的神學

加爾文與路德一樣,因強調聖經的重要性而塑造出新教的特色。在史特拉斯堡那三年,他撰寫了許多聖經註釋,因為對他來說,聖經是人認識神的唯一方式,也是他建構神學的主要基礎;至於聖靈,則能將隱藏在經文中的真理彰顯出來。一如上所述,「如何讓神權統治普及萬民」是加爾文所關懷的重點,因此在「神的主權」的最高指導原則之下,「預定論」(predestination)於焉成形。

「預定」就是「預先決定」(predetermine)的意思,也就是事先知道終點(destination)。加爾文預定論的特點在於「雙重預定」:一個人的最終結局是永生或沉淪,都來自神的預定和意願;也就是說,在神永遠的計畫之中,祂已經憑自己的旨意,定下每一個人的終局,有些人預定獲得永生,有些人則預定滅亡。這與路德和慈運理所主張的有所不同:人的永生是基於神恩典的預定,至於沉淪,則是基於公義原則的必然結果,並非來自神的預定、也非神的意願。

對於預定論的解釋,到了十六、七世紀在改革宗內部出現了不同說法,爭議的癥結來自於荷蘭萊登大學神學家亞米紐斯(Jacob Arminius)。加爾文主義者以神的主權為最高原則來決定人的終局[5],亞米紐斯則給人的自由意志較多空間,認為個人的自由意志應該有份於他的最終命運。為了解決爭議,16181619年在荷蘭多德特克舉行的宗教會議[6],除了判定亞米紐斯主義為錯誤之外,加爾文主義的五大要點也相應而生:全然墮落(total depravity)、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有限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無法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ility of grace)、聖徒的堅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這五點很好記,它們英文的字首連起來就是TULIP(鬱金香)。

預定論者認為,由於罪的敗壞,人類對於救恩完全無能為力,不可能因行善或對神產生主動的信心而蒙揀選,因此,救恩是神無條件的揀選。在此情況下,祂只揀選出某一部分的人,而被揀選的人無法拒絕這份恩典,也就是說,神的揀選能夠讓聖徒堅忍不拔、永蒙保守、保證得救。

相對於此,亞米紐斯主義者則認為,人並未全然敗壞,他可以回應也有能力拒絕神的恩典,而神願意萬人得救,因此對所有的人發出呼召,以信心回應並持守下去的人,最終才會得救;拒絕恩典或是沒有堅守下去的人,最後便會沉淪。換句話說,加爾文主義者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救恩的保障是基於神的揀選與保守,且蒙揀選者有得救的確據;而亞米紐斯則認為,信徒若不堅信,就可能從救恩中失落,且信徒在今生不可能預知自己是否得救,亦不認為有得救的確據。

雖然加爾文主義在這次會議中獲勝,但我們得知,不論是哪個陣營,都有聖經的根據[7]。多特會議之後,亞米紐斯被逐出改革宗,但他卻影響了100多年後衛斯理(John Wesley)所創立的衛理公會。因此目前基督教界對預定與救贖的看法,兩邊陣營仍大有人在。

另一項較廣為人知的爭論,是關於聖餐禮的教義。到底祝謝後的餅和杯,和祝謝之前有何不同?它是像天主教所說的,雖然餅和杯的形式不變,但是本質已經轉化為基督的肉和血(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還是像路德所認為,餅和杯雖然沒有發生物質上的改變,但是耶穌的肉身和血已經藉著祝謝而真實臨在(同質說,consubstantiation)?還是如慈運理所說,餅與杯只是象徵基督的同在,用來紀念祂的受難、而不具有物質和屬靈上的聯繫(紀念說,commemoration)?

加爾文提出的第四種看法「屬靈同在說」(receptionism),則介於路德和慈運理之間,主張透過聖餐,信徒和基督能產生屬靈上的聯繫,但耶穌的肉身並未臨在餅和杯之中。因為在人性方面,耶穌的肉身與我們的肉身沒有兩樣,會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所以不可能臨在於祝謝過的餅和杯中,而是應該在天上,因此「天離地有多遠,祂[的肉身]在空間上就離我們有多遠」。但另一方面,如果餅和杯是象徵的話,那麼象徵本身應該和象徵所指涉的對象有所聯繫。由於耶穌的神性是不受時空限制的,所以當信徒以信心回應神的應許時,便能藉著靈裡領受到祂實質(肉身)的同在、滋養我們的靈魂,進而與有形和無形的教會[8],同歸於主裡分享屬靈的團契。

除了預定論和聖餐的教義,加爾文在教會論以及成聖、稱義,都有其獨到的論述,因篇幅的關係無法一一介紹。

結語

加爾文系統化地整理出基督教教義,在新教正統的建立上貢獻良多;此外,由於他在組織上的才能、對教育的重視,加爾文主義能夠歷久不衰;在荷蘭落腳的成了荷蘭改革宗,在蘇格蘭生根的則成了長老會。他嫉惡如仇、追求聖潔的個性,除了展現在他當時處置異己的方式,也透過他的神學感染到往後的傳教事業,展現出積極的戰鬥性格。在重視多元文化、鼓勵宗教對話的今天,我們或許會對於他(及其後進)那種強烈敵我分明、非白即黑的執著感到驚訝;不過在新教剛從天主教脫離、亟需建立自我定位的十六世紀,或許正是這種毫不妥協態度才讓改革宗的思想保存了下來。

只是,在回顧基督教發展軌跡的同時,我們或許也可以想想,這種敵我分明、爲真理奮鬥的戰鬥精神,發展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是合適的?護衛真理可以無限上綱到流血殺人的地步嗎?在今日的社會,我們又該用何種方式來堅持真理呢?這或許是加爾文拋給我們的一個難題吧!

參考網站

長老教會淡水教會,http//mackay.com.tw/index.htm

中國基督教書刊,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

美國改革宗網站,http//www.rca.org/index.html

台灣海外網,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1/52.htm

參考書目

1.        New Catholic Encyclopedia 2nd ed.  MI Gale Farmington Hills 2003.

2.        Eliade Mircea ed..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Edinburgh Clark 190826.

3.        Hillerbrand Hans J. ed..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the Reformatio.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4.        Hillerbrand Hans J. ed.. Encyclopedia of Protestantism.  London Routledge 2003.

5.        Iserloh Erwin et al.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V.  London Burns & Oates 1980.

6.        《基督教豫定論》,Loraine Boettner著,趙中輝譯,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1975。現有全文上網,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predestination/

 

 



[1] 其實它一開始是本護教著作,題獻給對新教徒不友善的法王法蘭西一世,為當時新教徒一些激烈的反天主教行為辯護。中文版由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

[2] 在這四種職務分級中,牧師和長老很自然地會成為教會最重要的職分,因為前者在台上宣講信息,後者便在生活中監督信徒的道德生活。牧師(pastor)和長老(elder)都屬於長老職分(presbyter)。後來的長老會,便是主張全體信徒應共同參與教會行政權,按民主共和由全體信徒選出「長老」,以代議制度來治理教會。

[3] 全文:http//www.reformed.com.tw/book.htm

[4] 該信條的小要理問答全文: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new/CreedsConfessions/swc/index.htm

[5] 預定論者內部也有不同的主張,其中一派是「墮落前預定論」(supralapsarianism),認為神在人類墮落前,便已經決定每個人的最終命運;另一派則是「墮落後預定論」(infralapsarianism),認為神允許人墮落在先,爾後才從注定滅亡的人群中揀選出一些人得救。

[6] 這次會議制定了《多特信經》(Canons of the Synod of Dordt),與1563年制定的《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海德堡要理問答》,一同形成荷蘭改革宗的基本信仰基礎。

[7]支持預定論的聖經經文包括羅馬書八章2930節「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以弗所書一章511節「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支持亞米紐斯主義的則有提摩太前書二章4節「祂願意萬人得救」。

[8] 加爾文認為,聖經中以「有形」和「無形」兩種方式在描述教會。無形的教會是神眼中的真教會,指著自古至今、從現在到未來,所有蒙揀選並藉聖靈成聖的信徒;有形的教會是指散佈在各地的一群人,這些人相信耶穌基督,藉由洗禮和聖餐與祂合一。


作者: 宋宜真姊妹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教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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