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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級班教材第五冊)
天主教信仰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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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介紹天主教,不是幾千字能夠道盡的。本文只能試圖從天主教與基督新教的差異,去突顯天主教的輪廓;至於與新教沒有太大差異的基本教義(1)部分,只好先省略了。

基督宗教的歷史


 

所謂基督宗教(Christianity),是指源自於耶穌基督的精神,經由祂的門徒宣揚所建立的宗教信仰,它確信基督是人與神之間唯一的中保。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都隸屬於基督宗教。

耶穌基督升天之後,祂的門徒聚集在耶路撒冷。西元29年,聖靈在五旬節降臨,門徒也開始四散,到整個地中海東岸和北岸傳揚基督的福音,可視為基督宗教誕生的日子。基督徒在經歷兩百多年的迫害之後,313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將基督宗教定為國教。

天主教會(Catholic Church,又稱大公教會)這個字不是基督新教誕生時才出現的。Catholic這個字的原來是普遍(universal)的意思,早期教父曾拿它來形容神的美善和基督的復活。而這個字開始與church擺在一起,並成為當時教會的專名,則大約是第三世紀左右。為了確立教會的一統性和普世性,與異端思想作區隔,因此出現大公教會這個名稱。

在君士坦丁將帝國首都從羅馬東移到拜占庭之後,教會勢力亦逐漸在帝國的東、西兩方成形。1054年,以君士坦丁堡為核心的天主教會,與羅馬教廷正式分道揚鑣。東方教會為了聖餐禮的問題與西方發生爭執,並否認羅馬教宗對整個教會的首席地位。最後,他們相互開除對方的教籍,東正教(Orthodox church)正式脫離天主教。由於東正教認為各區宗主教(patriarch)權力相同,各國的教會各自為政、互不相屬,因此在1453年拜占庭被俄羅斯佔領而成為俄羅斯東正教之後,又先後出現塞爾維亞、羅馬尼亞東正教等等。

1517年,天主教修士馬丁路德於公告了95條「罪狀」控告羅馬教廷,新教的改革運動至此正式展開。新教徒提出三點主張,成為與天主教的主要區隔:唯獨聖經、唯獨恩典、唯獨信心。由此產生的歧異包括:對聖事(即聖禮)的認定、對傳統的態度、對神職階級和修院制度的認同等等。這是從教義上、儀典上、道德上、權威上全面的反動。現今我們見到的各個基督教派,都是自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後才紛紛出現的。

當一個宗教從逼迫中創生、蔓延,到成為穩定、廣為接受的狀態,整個宗教的生命型態一定會經歷很大的轉變。一個兩千年的宗教,在面臨時代的轉變時,也得做出回應,才能繼續在新的世代立足。例如中世紀的經院哲學、修院制度,都是時代的產物;大公會議則以教會的立場,去答覆時代對信仰的挑戰。就連新的團體自教會中分裂出去(如東正教和新教),也是該團體對現狀的反應。有痛苦就會帶來反省,有反省就有繼續存在的生命力。

天主教的信仰內涵

1.       聖經

天主教的正典與新教徒一樣,但他們在正典之外,還另外接受次經(Apocrypha)為正式的宗教經典。因此天主教的聖經中,有舊約39卷、次經7卷和新約27卷。次經大約成書於西元前200150年之間,被稱為次經是因為猶太教的希伯來聖經並未將之納入正典,但為天主教接受的原因是,這些經卷經常出現在舊約的希臘(七十士譯本)和拉丁譯本中(武加大譯本),已成為信仰中的素材。事實上,次經是新教對這些經卷的稱呼,天主教稱之為「第二正典」(Deuterocanonical Books)

新舊約正典在350400年之間全數確定下來,不過到了16世紀,由於新教徒對於某幾卷新約書卷的質疑,天主教便在1546年的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中,再度正式確認正典內容,並以武加大拉丁譯本為儀式上的使用版本。

2.       傳統(主教、經典、神學)

如何判定基督宗教的信仰內涵?天主教和新教在態度有很大的差異。新教在創立之初,以回到使徒時代、唯獨聖經為重要訴求,因此聖經本身幾乎可說是信仰的全部。而天主教在聖經之外,還加上主教制度和傳統,作為判別信仰的內涵的標準。傳統是很模糊、廣泛的字眼,包含了整個歷史、儀式,不過教父的作品、信經以及大公會議的決議等等,可以視為整個傳統的濃縮。歷代教父或神學家為了回應時代的需要所做的解經、答辯、主張,能夠反映出教會在歷史中的足跡;而信經則是教會透過大公會議,以教會的身分針對某些異端所濃縮出的信仰內涵,功用在於護教。這些傳統都保存在教會之中,而教宗作為基督的託付者,得將這些傳統傳遞下去。

3.       聖事(sacrament)

聖事亦即聖禮,是神的恩典在教會中有形可見的記號,並且是將恩典傳遞給信徒的媒介。天主教有七大聖事:洗禮、堅振、聖體(聖餐禮)、告解、終傅(喪禮)、聖秩(按立禮)、婚配(婚禮)。其中大多新教只接受洗禮和聖餐禮為聖禮。

4.       禮拜儀式

天主教的禮拜儀式稱為「彌撒」(Mass),可以相對於新教的「崇拜聚會」(congregation)。他們有平日彌撒、主日彌撒以及各種節日舉辦的彌撒,就如我們有平日聚會、安息日聚會或其他特別聚會。彌撒進行時,有特定的程序和步驟,不過也會因時地制宜,稍作改變或簡化,但主要的結構不變:

進堂式:彌撒開始,神父和輔祭在全體信徒唱詠進堂曲時,進入會堂。

聖道禮儀:包括讀經、神父講道、信徒上台祈禱,中間會參差唱答詠(神父唱一句,會眾應答一句,有時會有聖詠團一起唱)

聖祭禮儀:也就是領聖餐之前的祝謝。此時神父的角色轉換為祭司。在主祭和全體信徒的唱答詠之下,將餅和酒聖化為耶穌的身體和血。

領聖體經:全體會眾一起誦讀天主經,然後排隊到主祭和輔祭面前領聖體(即聖餐)

禮成式:彌撒結束,神父和輔祭在全體信徒唱詠出堂曲時,步出會堂。

5.       祈禱

天主教徒有些固定的禱詞,例如天主經、聖母經,它們常被誤會為經書。天主經就是主禱文,至於聖母經禱詞如下:萬福馬利亞,妳充滿聖寵,主與妳同在。妳在婦女中受讚頌,妳的親子耶穌同受讚頌。天主聖母馬利亞,求妳現在和我們臨終時,為我們罪人祈求天主,阿們。

這段禱詞是讚頌馬利亞所領受的恩寵,並請求她為信徒代禱。

另一個更常被誤會的名字「玫瑰經」,它也不是經書,而是「祈禱串鏈」之意,指一種反覆頌唸天主經、聖母經以及天主聖三光榮經的祈禱方式。唸玫瑰經的祈禱者,通常會手拿一串玫瑰念珠(如圖示),一串念珠有50顆珠子,分成五端(五段),每端10顆。每以手指走完一端,就要唸一次天主經、十次聖母經,和一次聖三光榮經。玫瑰經祈禱可以純粹誦唸、為人代禱,也可在每誦念完一端之後,加上一小段引導語,默想福音中種種耶穌的奧蹟,如耶穌復活、升天等。這種祈禱方式不但容易實行,而且能幫助祈禱者深刻默想,故長久以來廣為天主教徒所接受。

 

 

聖統治度(hierarchy,即主教制度)

6.       由來和意義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太十六1819),根據這段經文,彼得成為歷代教宗的根源,歷代教宗則為彼得的繼承者,而教宗權力是由耶穌基督賦予的,執掌教會之首。

教宗以下還有各種位階的主教,職權範圍依層級分授,教宗連同所有主教共同形成教會訓導權(magisterium),傳授福音真理。

7.       組織架構圖

 教會:樞機主教

教宗        總主教-主教-神父-信徒

   修會:會長-修士、修女

 

 
    

 

 

 

 

 


教宗是由樞機主教於秘密會議之中,相互推選而出。各級主教皆由教宗任命,總主教主掌各地教區,教區下還有堂區,由主教從事牧養工作。

除了教區之外,天主教還有修道組織。有的修會獨立於教區之外,有的附屬在教區之下。

聖職人員獨身制度,是從11世紀才開始的。這種制度並無特殊的神學理論,目的是為了讓他們更加專注於事奉工作。

教宗的稱號是自己選定的(例如現任教宗為若望保祿二世),類似我們教會中被按立者可以自己選定一個聖名。

8.       大公會議(ecumenical council)

大公會議通常都是由教宗召開,有時也由皇帝召開。當教會在面臨挑戰、在教義上產生嚴重的紛歧、發生激烈的辯論時,便會訴諸大公會議來解決。信經就是大公會議的產物。使徒行傳中的耶路撒冷會議,可視為大公會議的前驅。自3251965年,一共召開了21次會議,以下列出幾次重要的大公會議以及決議:

325年尼西亞會議,制定了尼西亞信經,確立子與父的關係。

381年君士坦丁堡會議,確立了聖靈與父、子之間的關係。

431年以弗所會議,確立了馬利亞為上帝之母的地位。

451年迦克墩會議,確立了基督的二性。

787年第二次尼西亞會議,確立對聖像尊敬的態度。

1274年里昂會議,確立聖靈是由「父和子」而出。

154563年天特會議,駁斥路德及其他宗教改革者,再次對教義、儀式、正典進行確立,並進行教內改革。

186970年第一次梵蒂岡會議,確立了教宗無誤論(infallibility of the pope)

196568年第二次梵蒂岡會議。它與過去的會議氣氛和性質大不相同。它並未確立新的信仰內容,而是在態度上的轉變,為教會注入了開放的風氣。它力求與其他宗教進行對話、建立本土化的教會,並以現代人的話語來表達信仰。該次會議促使天主教會在新的世界中重新尋找自身的定位。

9.       教宗無誤(infallibility)

天主教在第一次梵蒂岡會議宣稱教宗無誤,並於第二次梵蒂岡會議再度確認。教宗無誤的意思,並非指教宗在言語上、思想上或道德上都不會出錯,而是「教宗以教會的立場說話時,在教義上和道德上的判斷,不能有錯」。教宗的不能錯源自於教會的不能錯,教會的不能錯則源自於神的不能錯。因為神藉由聖靈引領教會到達真理面前,神的真理是不能錯的,教會要將所獲得的啟示忠實地傳達出來,而教宗只是教會的口。教會在「實踐」真理的時候或許會出錯,但在「陳述」真理的時候不會有錯,而這裡的真理只限定在對教義和道德的看法上。目前為止,教宗只動用過兩次教宗無誤的權力,一次是庇護九世宣告「聖母無染原罪」,另一次則是庇護十二世宣告「聖母升天」。

敬禮聖人

1.      原理

對於在品德上足為後世典範的信徒,天主教會將他們加以封聖(canonization of saints)或是宣福(beatification)。他們被追封為「聖人」或「真福」,並不是指他們完全沒有瑕疵、跟神一樣;他們是神的朋友、僕人,只因他們超凡的德行、聖潔的生活,使他們蒙受神特別的眷愛,並足以為後世典範。

聖人崇拜並非指信徒將他們當神一樣敬拜,而是尊敬他們,並且請他們代求(諸聖相通功)。這概念類似於我們的代禱,幫忙代禱的人靈性越高,祈求便越蒙垂聽;差異在於,天主教徒請託的對象不是在世的人,而是已逝的聖人。他們相信,這些聖人都已獲得永生,在神的左右與神一同統治。

宣福是封聖前必經的程序,只要該位信徒在世馨德懿行,死後有兩件以上信徒請之代求得蒙應驗的實例,並經檢定為奇蹟,便符合封聖的條件。但教廷對封聖資格的審查有相當嚴謹的標準。

2.      馬利亞的地位

在這些聖人當中,馬利亞是聖中之聖、無染原罪、終生童貞、終身無罪、活著時便被接升天。

馬利亞在初期教會的信徒心目中,便具有保護信徒、聆聽禱告、充滿慈愛的形象。第五世紀以弗所會議將她視為「上帝之母」,馬利亞的地位便立於不墜之地;第七世紀,天主教於每年815日紀念馬利亞的升天;1854年教宗庇護九世將她的地位升得更高,頒布「聖母無染原罪」的教義;1950年,教宗庇護十二世則宣告馬利亞是死後靈魂連同肉體一起升天。

馬利亞的無原罪成孕的教義,並非聖經確定的字句,而是以邏輯的方式推論而出。根據奧古斯丁的原罪理論,原罪是經由夫妻性交時遺傳給子代的。為了確立耶穌的神性,耶穌必須沒有原罪;耶穌沒有原罪,馬利亞就必須沒有原罪,否則她會在生育時遺傳給耶穌。而馬利亞的無染原罪,是由於她於生命之始便受到神的特別眷佑(她是「蒙大恩的女子」),這種恩寵是空前絕後的;而也因為她免於原罪的沾染,她一生都不受情慾的騷擾,因此終身無罪。

馬利亞無染原罪並終身無罪的教義,在第二次梵蒂岡會議中仍得到再次確認。

在某些教堂會看到信徒在馬利亞的聖像前點燃香燭,便是信徒請求馬利亞將他們的祈禱傳達給神。

修道主義(monasticism)

3.      起源

修會興起於第四世紀左右,當時基督教已經成為國教,教徒日漸腐化的道德生活,加上重靈魂輕肉體的思想以及對於靈性體驗的渴望,成了修道主義興起的主因。

修道主義的字面意義是「離群索居」的意思,但隱修只是手段,目的是愛神。為了讓個人的意志臣服在神的意志之下以合而為一,各個修會有不同的方法和使命。不過總體而言,就是安貧、守貞和順服。他們必須放棄私人的財產,發誓終身奉獻,嚴守修道院的院規。

4.      修院修會介紹

不過,東方修院和西方修院的特色並不相同。東方修院大多以苦修、禁慾的形式出現,有獨居式和群居式的修道主義;西方則出了很多有名的修院(),各有不同的使命和各色。例如本篤會,他們在田野工作養活自己,也在書房工作抄寫聖經;奧古斯丁修道院,他們以教牧工作和醫院服務為職責;方濟會以安貧,道明會以傳教和學術研究著稱;還有耶穌會,他們展現出豐碩的傳教成果,並且從事教育、翻譯、撰寫工作。他們又為平信徒設立了一種「在家修道」的方式,通稱第三會,可以一面從事俗事工作、一方面進行嚴格的靈性操練,而成為男修士與女修士之外的第三修士。

結語

天主教與新教雖然有許多差異,但是最基本的中心教義(神觀、基督論和救恩論)是相同的。此外,雖然有些非主要教義引起極大爭議(例如馬利亞的地位、獨身制、對聖餐的解釋等等),但也有許多教義或態度,則可以經由理解和欣賞為我們提供更深刻的反省。例如他們對傳統的重視,是因為相信聖靈在歷史中的引領,我們如果一味要回到使徒時代,凌空略過教會這兩千年的歷史,很可能失去寶貴的信仰資產。又例如教宗無誤的主張,其實是將整個教會和聖靈聯合成一個整體,相信真理的傳遞是不會出錯的,這是透過信仰團體對真理產生堅定不移的信念。而極端禁慾的修道主義(指某些近乎自殘的修道手法)雖然違反人性,但是溫和的修道主義卻能提供許多靈性反

省的素材,並且從另一個角度思考「放下一切跟從主」的意義。至於禮拜聚會,如果說新教是以較為活潑、直接的方式來表達對神的崇拜,那麼,天主教在彌撒中所表現出的特色,無疑是較為含蓄、內斂的;活潑的聚會必須兼顧神聖性,亦如在內斂的彌撒中也要求信徒情感上的投入。

至於天主教中有一些比較具有迷信色彩的部份,例如對聖髑(聖人遺骸)的禮敬甚至崇拜、贖罪券的觀念(目前仍以一種比較溫和的形式存在著),其實都是天主教信仰中的枝微末節,尚可不必太過專注。而我們如果能從欣賞的角度去認識天主教,一定能讓自身信仰的內涵更為豐富。

1

所謂基本教義,指的是神觀、基督論和救恩論。在天主教與一般的基督教派中,都承認三一神觀(trinity)、耶穌的神性和人性,以及世人能因著相信基督的代贖而得救。

參考資料:

1.        The Catholic Encyclopediaan international work of reference on the constitutiondoctrinediscipline and history of the catholic Church. ed. Charles G. Herbermann e.a(N.Y.Encyclopedia press)19131914.  http://www.newadvent.org/cathen/

2. 《天主教史》卷一~卷四,穆啟蒙編著,侯景文譯。台中:光啟文化事業,20002003年。

3. 天主教輔仁大學神學院禮儀研究中心,http://www.catholic.org.tw/theology/public/liyi/index.htm

4. 天主教資訊小集,http://www.cathlinks.org/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教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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