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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8期1998年5月)
主題特寫:[宗教教育]祢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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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鴿

May your father and motherbe glad ; may she who gave you birth rejoice.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箴二十三25)

感謝神把父母親賜給我們,讓他們來養育、照顧我們,使我們在愛中成長。

國小的時候,每當臨近母親節之時,學校的老師總會教我們自己動手製作康乃馨或母親卡送給母親,縱然現今許多百貨公司、商店,各式各樣的禮品應有盡有;但至今我仍相信,將自己用心良苦所製作的送給母親是最有誠意的。

記得有一年母親節,晚上做完課業,欲將自己在學校所製作的康乃馨及母親卡送給母親,便在家中等待母親的歸來。等了許久,已近凌晨時分了,昏昏欲睡的我正與周公奮戰著,卻也不肯投降。忽然,聽見那熟悉的機車聲,我知道父母親回來了!頓時從半夢半醒中驚醒過來,母親慈祥地對著睡眼惺忪的我說:「這麼晚了,你怎麼還不睡?」

「我要醒著等妳回來,將我親手做的康乃馨和母親卡送給妳!」我揉揉眼睛,口齒不清地說。

母親頓時流下感動的眼淚。年幼無知的我,卻不知母親為何落淚,還以為自己又做錯了什麼事,卻只是呆呆地望著母親。

如今母親年紀已邁入知天命之年,正是人們口中的更年期,在口氣上,難免一件事重複多次、嘮嘮叨叨。青少年時期的我,常會因血氣之勇,而與之頂嘴辯論;但年歲漸長,知道「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這句話的重要性,便安靜地聽從他們的建議,若有不妥或不宜之處,便以柔聲勸說,他們也會試著參考我們的意見。

現在因為遊子之身,能陪伴父母親的時間愈來愈少了,所以在每次返鄉之際,都十分珍惜與他們相處的每分每秒。但願每位為人子女者,都能按照神的旨意,珍惜孝順父母的機會,而不致有「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憾。

編者按:看完了「祢的話」,如果您心中也有一段令你印象深刻的經文,別躊躇,趕緊動筆吧!

(原[宗教教育]147期,1998年5月號)


作者: 野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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