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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71期2000年4月)
宗教教育:[宗教教育]宗教教育中的三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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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珍

路加福音》二章41節記載:「每年到逾越節,祂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耶路撒冷是當時的聖殿所在地,也是敬拜神的地方。耶穌的父母每年都按著時期的規矩前往,也帶著孩童耶穌同行;由此可知,在敬拜神的事上,耶穌的父母對於孩童耶穌,有著很好的示範作用。

在今日的宗教教育中,父母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父母必須關心孩子的宗教教育,因為兒女是神所賜珍貴的產業。一個人縱使在事業上成就非凡,兒女的信仰卻失敗了,將來如何向主交帳呢?何況信仰的成敗,關乎得就與否,豈可不慎?那麼,如何關心孩子的宗教教育呢?首先,父母自己必須先以身作則。約書亞曾對百姓說:「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二十四15)

約書亞先提到「我」,意謂自己本身應該先做到。父母自己不參加聚會,卻要求孩子去聚會,這是行不通的,因為孩子以父母為榜樣;父母就是羊群的牧者,牧者向前走,羊群自然隨其腳蹤而行。此外,孩童的可塑性極大,父母當趁著孩子尚可教導時,以主的道、主的恩典施予教導,使孩童了解自己家庭蒙恩歸主的經過,為下一代的信仰奠定美好根基。

「過了三天,就遇見祂在殿裏,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路二46)

宗教教育中的第二個角色就是教師。孩童從教師領受道理,所以教師本身必須不斷地進修、自我充實,就像保羅勉勵提摩太:「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16)。也唯有教師不斷地自我充實,才能讓孩童得到解惑的滿足,達成師生間的互動。

其次教師自身也當以身作則。譬如,我們教導孩童要在主內嫁娶,自己在婚姻上就當保守在主裏,直到在會堂完婚。「身教重於言教」,豈可輕忽?

此外,教師更需瞭解所牧羊群的景況,這可從家庭訪視、平日留心觀察言行,以及長期代禱著手。一位盡責的教師,孩童能得到的造就甚大。教育是向下紮根的工作,教師要能幫助學生將信仰的根基紮穩,使他將來可以為主成就大工,甚至成為教會的柱石。由此觀之,教師角色的重要性,自是不可言諭。

宗教教育中的第三個角色就是學生。孩童時期的主耶穌來到聖殿,就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對於教師所教導的道理,遇到不明白的地方,要勇於發問,務求竭力明白真道。另外,還要能尊師重道,遇見老師要有禮貌,存感謝的心領受教師的訓悔。

以上所談的三種角色,如果都能做得好,宗教教育的工作就能順利推展。願我們主內的孩童,都能如經上所記:「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路二52)

(原[宗教教育]170期,2000年4月號)


作者: 淑珍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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