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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90期2001年11月)
主題特寫:台灣總會婚姻介紹工作與制度沿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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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祥

房屋仲介業的廣告有這麼一句話:「天底下沒有賣不出去的房子,只有找到不會賣的人。」

買賣雙方互蒙其惠


在某種程度上,媒人的工作就好像是推銷房子一樣,要為男女雙方找到中意的主人。這項擔任仲介的工作,需要經驗與熱忱,需要責任與技巧。一間好的房子如果找了不會賣的人,很可能會讓一間嶄新的新屋遲遲賣不出去而變成舊屋,更可能讓一間舊屋變成古屋都還無人問津;反過來說,一位好的仲介,對於門面不甚美觀、屋齡有些過長的中古屋,也能夠為其找到適當的買主,對於買方與賣方來說,都能互蒙其惠。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為了讓適婚的弟兄姊妹能在主內保守信仰的純正,早在數十年前就設有完善的婚姻介紹制度,目前在這項制度運作下的四百餘位婚姻介紹人,在全省各地方教會像亞伯拉罕的僕人一樣,隨時在為主內適婚的青年奔波。他們就像是房屋仲介一樣,努力為適婚青年在主內尋找屬靈的另一半。

然而,教會內有些適婚的姊妹年華漸漸老去,遲遲未能在主內找到另一半,而另一方面,嫁娶未信者的人數似乎又有增加的趨勢;隨著外在環境的變化,有些家長對於子女是否在主內結婚反而變得不甚在意,而適婚青年本身有時也抱著可有可無的態度。外在的誘惑日增,教會的青年與未信者的界線變得模糊了,兩者的價值觀似乎有漸趨一致的傾向……類此種種,似乎讓人懷疑,有著數十年歷史的婚介制度,面對這樣變化極端迅速的外在環境改變,是不是也能夠在調適之後運作順當,讓正處在婚姻抉擇關頭的適婚青年能順利在主內找到歸宿?

本會的婚介制度沿革


台總當初設立婚介制度的真正原因並未在早期的文獻中詳細說明,但除了聖經的教訓外,可以想見的積極原因是希望在教會內部以較具制度化的方式,來增加內部適婚青年間的通婚機會,並藉由內部彼此通婚來凝聚共識、減少信徒流失,進而堅固教會根基。未能在本會通婚的可能後果,根據賴英夫傳道在《婚姻講座》一書中指出,夫妻一旦信仰不同,往往會造成個人信仰的墮落或是遭到逼迫,兒女的宗教教育與信仰都會出現問題,另外個人的基督徒生活也會遭受到重大的衝擊。基於上述種種理由,過去數十年來台灣總會一直都在有系統地推動本會內部的男女聯婚制度。

最早這項聯婚制度見諸於文字,可以遠溯到1937年日治時代的真耶穌教會台灣支部第13次會議,當時議決通過成立婚配促進案,在台灣支部教會內設置婚配相談役七人,亦即現代的婚姻介紹人,當時亦要求各地教會與長執負責人協助。1949年真耶穌教會台灣省支會的第25次會議裡,則通過在各地方教會選任一位長執擔任婚姻介紹人。1953年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第28次會議決定針對適婚年齡的教會青年進行調查,當時製作三本名冊,分別置於台北、台中與嘉義教會三處,供有需要者查閱。這也是印製適婚青年名冊的濫觴。

婚介制度幾經迭變


婚姻介紹制度迭經演變,規模日漸擴大,型態也更具制度化。1973年四月,台灣總會成立「婚姻介紹服務中心」,設置婚姻介紹委員15人,並在各地方教會設置「婚姻介紹人」,積極展開全面性的適婚青年關懷工作。目前台總婚姻制度的主要的法源依據為根據台灣總會規章制定的「婚姻輔導委員會簡則」,其組織運作共分三個層級,最上層由台總教牧處掌舵,成立婚姻輔導委員會,中層歸屬各個教區,成立婚姻介紹服務中心,下層為各個地方教會的婚姻介紹人,為實際執行婚姻介紹工作的信徒。

在這種呈金字塔形狀的組織架構下,為適婚青年實際進行婚配的工作就全落在最底層的各教會婚姻介紹人身上;總會與教區只負責行政監督與後勤支援,對於實際的婚姻介紹工作,並不直接參與。由於各個婚姻介紹人本身隸屬地方教會,對於該教會的地方生態有較詳盡的了解,因此婚姻介紹工作,對他們而言也就駕輕就熟。從1973年由總會成立「婚姻介紹服務中心」開始,到後來有較完整的婚姻介紹制度,歷屆的婚姻介紹人所完成的主內聯婚人數甚多,可見各教會的婚姻介紹人多能投入此項工作當中,對於教會永續的發展也有相當的貢獻。

此外,為了關懷與協助適婚青年的婚姻問題,各種相關書籍,如車富銘傳道編纂的《婚姻輔導手冊》與賴英夫傳道的《婚姻講座》等,都陸續由台總教牧處發行。近年來,許多與適婚青年婚姻相關的活動也持續的舉辦,如各教會的「婚姻週」、總會的「未婚青年靈修會」、各教區的未婚青年聯誼活動等,而受各方矚目的「風中奇緣」活動更由台總教牧處正式接辦,正擴大舉辦中。

至於在婚姻介紹人方面,台總也編列預算協助與關心,除了召開婚姻介紹委員會議外,並在東北區、西區、平地區、東南區與特區分別舉辦婚姻介紹人研討會。此外,為了促進各地婚姻介紹人間的熟悉度,並同時慰勞婚姻介紹人的辛勞,總會亦舉辦跨區的婚姻介紹人聯誼會,提供彼此見面與溝通的機會。

這項婚姻介紹制度經過數十年的演變,目前已遠較日治時代或是光復初期來得更為完善,不僅在制度上更趨周全,在人力運用上亦趨熟練,數十年來的經驗累積與實際運作,雖經數度變動,事實上已為台灣真耶穌教會的穩定發展提供不少助力。

婚介人員所應具備的條件


由於整個婚介工作過程相當冗長與漫長,最後的收穫與所付出的努力往往不成正比,因此擔任婚姻介紹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一顆奉獻的心與無私的熱忱,否則對於教會、對於適婚青年本身都沒有好處。此外,目前各教會的婚姻介紹人在現行婚介制度下為一種志願義務職,教會不給予薪資或車馬補助費,個人在婚介過程中所付出的時間與心力,也被視為是為神、為教會的奉獻,因此在婚介過程中所衍生的開支如電話費、交通費等,也必須由擔任婚介的人員自行吸收(部分教會並非如此,有些會補助)。

基於以上原因,婚姻介紹人在教會內並不是一個人人競逐的職位,而且汰換率相當高。目前各教會婚姻介紹人產生的方式是由各教會負責人遴選適當人員,再經職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然而現實的情況卻是,有些經過聘任的婚姻介紹人,並非全出於志願,往往是在找不到更適合的人選下才勉強出任,因此接任後不僅缺乏經驗與熱忱,工作成果亦不如預期。另外有的教會的婚介人員,雖有心為主作工,也具備相當的熱忱,但因為個性上的緣故,對於婚介工作所應具備的技巧與知識,付之闕如,因此儘管時間投入很多,結果卻大失所望。

對於一位婚姻介紹人而言,忍耐與毅力是必備的條件,因為撒種了未必能夠收割,耕耘也不能保證會有果實。婚姻介紹工作必須投入大量的時間與心血,整個過程有點像鴨子划水,過程必須保密,外人很難得知,除非最後有圓滿結果,否則基於保密原則,婚姻介紹工作的進行基本上不能曝光;如果最後沒有結果,婚介工作的辛苦不僅無人得知,過去投入的時間也無收穫,因此擔任婚姻介紹人除了必須保有一顆奉獻的心外,也必須具備充足的毅力。

婚姻介紹人若不能把婚介工作做好,其影響就會直接表現到本會適婚青年的嫁娶上。如果一個教會的婚姻介紹人沒有把工作做好,就代表該教會內的姊妹不是慢慢超越適婚年齡,就是在無奈之下嫁給未信者;弟兄不是在無從選擇下娶未信女子,或是繼續待價而沽,不管出現哪一種現象,都不是教會所願意看到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婚姻介紹人的勝任與否關係到教會適婚青年的婚姻大事,如果我們能夠對婚姻介紹人的需求有進一步的了解,或許我們可以找出一些調適的方式,讓整個婚介制度更為圓滿。

本會婚介人員研究的初探


筆者今年五月應台灣總會委託進行本會婚姻介紹工作專案研究,針對未婚青年、已婚青年、婚姻介紹人與傳道等人進行調查。在針對婚姻介紹人的部分,曾對目前全台灣各地教會的婚姻介紹人342人進行問卷調查,共收到回函149份,回收率為43%。根據該問卷初步的結果顯示,不管是在各教會婚介人員本身或是本會婚介制度,都還有一些改善的空間。如果能夠針對以下事項進行檢討,並在神的眷顧下進行,或許能夠謀求改進之道,讓教會的婚姻介紹工作進行得更為順利與周延。

部分婚姻介紹人無法專心從事婚介工作

各地方教會中,40%的婚姻介紹人目前尚從事教會以外的全職工作,66%的婚姻介紹人,另外在教會裡還擔任其他的職務。而既擔任教會婚姻介紹人以外的職務,在教會外又有全職工作的比例,佔全體婚姻介紹人的30%。如果婚介工作耗時,高比例的婚介人員無法全心全意專心從事婚介工作,是不是會對本會婚介工作造成負面影響?婚姻介紹工作是不是一個全職的工作或許見仁見智,但是若婚介工作以外的事務,包括教會事務本身,佔據了婚介人員太多的心力,是否代表婚姻介紹工作所能分配到的時間與比重就少了一些?

婚姻介紹人汰換率過高


根據調查發現,62%的婚姻介紹人其擔任該職的年資在三年以下,顯見過半數的婚姻介紹人相對上是個生手,對於需要經驗累積的婚姻介紹工作相當不利。婚姻介紹工作不僅需要熱忱,也需要技巧與經驗,如果婚介工作無法累積經驗,很可能代表新手必須上路,在跌跌撞撞中學習摸索,但是教會裡適婚青年的年華是不是有足夠的時間等待呢?

電腦素養不足


將適婚青年的資料數位化與網路化是可見未來必走的方向,可是目前各地方教會的婚姻介紹人有50%完全不會電腦,另外有26%的婚姻介紹人只會一點點。在全部的婚姻介紹人中,70%完全沒有上網經驗,電腦素養的不足對於未來利用網路資料傳輸與搜尋適婚青年方面,有其不利影響。近年來,陸續在教會內部有人提出將適婚青年的資料數位化,以讓資訊能在無障礙的情況下流通,不過,假設婚介人員的電腦素養不足,事實上將成為資訊數位化的一項障礙。

人際網路寬廣度不夠與動能不足

根據調查,在過去一年裡,每一位婚姻介紹人平均僅僅與五位婚姻介紹人見過面,與不到七位的婚姻介紹人通過電話,為了婚姻介紹的工作撥電話給包括當事人、家長與其他婚介的電話總數,一年平均不到十八次,可見各地方的婚姻介紹人彼此間熟悉度不足,人際網路過於狹窄,對於應該具備的積極主動力,也嫌不夠,因為平均一個月為婚姻介紹事宜打不到兩通電話,事實上很難做出成果。

資訊來源受限

各地方教會的婚姻介紹人,其適婚對象的資訊來源主要有兩個管道,第一個是台總編印的青年名冊,第二個是透過所認識的婚介提供消息。然而絕大多數的婚姻介紹人對於青年名冊的更新速度深感不耐,對於其中所提供的資料詳細度深感不足,事實上幫助不大;至於透過其他婚介介紹,又面臨到熟識的婚介不多,彼此聯繫的動機不夠,動能不足,致使普遍上婚姻介紹人的資訊來源管道受到阻礙。

總會與地方教會提供的支援不足

不少婚姻介紹人建議,總會與地方教會應該多舉辦婚姻相關的活動,或是應該在電話的費用上提供支助,甚至有的婚介希望能夠由總會統一購買手機與門號分發給婚介,藉由網內互打優惠的方式來鼓勵婚介間彼此聯繫。不管是利用什麼方式,婚介們普遍希望後勤支援能夠充足,不管是在物質上的補貼,或是在靈性上的慰藉,不要讓他們彈盡援絕。

建議與結論


筆者認為目前的婚介制度已經相當成熟,而且也運作得非常順暢,只是外在環境的改變速度實在太快,唯恐制度本身調適的程度太慢或太遲,導致教會內部好不容易經過宗教教育長期培養起來的適婚青年,最後因為制度本身的疏失或不足而嫁娶未信者或被迫癡守單身。如果教會一方面要求他們在主內尋找終生的伴侶而要求他們癡癡等待,另一方面卻又無力在主內為他們完成終生大事,這不僅對這些一心信靠主的弟兄姊妹不公平,對於教會整體發展也有不利的影響。光是這一點就值得讓我們思索整個婚介制度的改進方式;改進的目的並不是因為目前的婚介制度不夠好,或是現任的婚介人員不夠盡責,而是要讓這個制度變得更好,讓這些嫁娶未信者、年華漸漸老去、被迫癡守單身的事件變得更少。

筆者的研究顯示,本會的婚介制度嚴格說來是屬於教會行政體系的外圍組織,成員分散各地,無實際上的統屬關係,且又因為是無給職,基本上是個較為鬆散、凝聚力較差的次級團體,成員間彼此互動性差,欠缺凝聚力,再加上成員間的身分、地位與年齡間的差異較大,導致在縱與橫的聯繫上都嫌不足。這樣的組織型態原本無可厚非,但因為婚姻介紹靠的是緊密的人際關係網,熟識的人愈多,資訊的來源愈廣,自然在介紹主內對象給適婚青年時較能得心應手,不致在人海茫茫中不知如何下手,然而目前婚姻介紹人間彼此凝聚力差,欠缺互動,對於婚姻介紹殊為不利。

簡單的說,本會婚姻介紹人一方面汰換率高,導致經驗傳接容易斷層,另一方面擔任婚姻介紹人的弟兄姊妹在橫的聯繫上有所不足,互動性差,使得彼此在資訊的傳播管道上受到阻礙。婚姻介紹靠得是無障礙的資訊流通與傳播,如果婚姻介紹人能夠有更好的聯繫方式,能將資訊作更有效的分享,必能在婚介工作上有更傑出的表現,這一點似乎是台灣總會應該思索的方向。

筆者認為,在聯繫方面,似乎應該找到比現在利用一年一度的跨區聯誼更好的方式,聯繫靠的是平時不間斷的互動,而不是一時的聯誼;在資訊傳播方面,似乎能從資訊的豐富度與接近性著手。在豐富度方面,應該讓每位適婚青年的資料呈現更多的面向;在接近性上,應該持續更新,並讓每位婚姻介紹人隨時能夠輕易得到所有適婚青年的最新資料,似乎藉由資料數位化與網路化是一個可以思索的方向。



作者: 陳祥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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