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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88期2001年9月)
真理論壇:手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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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

「耶穌對她們說:『不要害怕!妳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我。』」(太二十八10)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二10-11)

主耶穌復活後,先向跑到墳墓那裏的抹大拉馬利亞顯現,並告訴他往門徒那裏去告知此信息;思考主耶穌對門徒的稱呼,由僕人進而朋友(約十五15),再到兄弟的關係。除了我們應效法這位「長子」的模樣外(羅八29),對主所說的話也應明白弟兄姊妹手足之間的那份親情,才能共同奔那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

同父之情

「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主耶穌是長子身分,我們亦將聚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來十二23),主是初熟果子(林前十五20),我們亦有初熟果子的樣式(雅一18),都稱天上父神為「阿爸!父!」(羅八15;加四6)

既同父,就是同宗,有共同的血源關係,都是屬靈亞伯拉罕的後裔,憑著主寶血得贖(彼前一18-19)而同得兒子的名(加四4-5)。

既同父,亦是有骨肉之親(創三十七27;羅九3),如同手足同體相連之不可分,故當建立肢體精神,各盡其職,在愛中增長(弗四11-16),均作天父的真兒女(約壹三1)。

同神之情

「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也就是說,弟兄姊妹都是同靈,「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感謝主!有內住的聖靈來證明(約壹三24,四13);而且又是同道(誠實同真理),志同道合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一27)。

「耶穌回答說:『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弟兄了。』」(路八21),故在與主成為兄弟關係時,不要忘了在你我之間有著共同要遵行的真理,也就是同一位神之下的共同信仰。應當效法彼得與安得烈,雅各與約翰兄弟擋為神道同工,而勿淪入為財,為奢華宴樂(參:路十二13:兄弟分家產,十六28:財主與五兄弟)而同謀。

同享之情

「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有時主不一定要我們自己動手去作,祂希望我們亦能融入同享的行列,一起分享同哭、同樂。就像:「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請主來看。』耶穌哭了。……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門徒可以作)。』……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只有耶穌能作)!』……耶穌對他們說:『解開(門徒可以作),叫他走!』」(約十一33-44)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十二15),又說「弟兄為患難而生」(箴十七17);主的頭戴荊棘冠冕淌血,主的「手足」亦同承當釘扎的痛裂;約瑟不因十位兄長不能與之同樂(參:創三十七4),而卻能與之分享(創四十五9-10,五十21);浪子之兄長未能同享失而又得之手足之情,而失去理當歡喜快樂的權利(路十五),殊屬遺憾。

讓我們也趕快把福音的好消息儘速傳開,讓更多的「眾手足」同享恩典。

同榮之情

「……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人成聖……得以成聖……」「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手足之情之終極目的就是因主耶穌而成聖(同為聖潔見父神),而同得主所賞賜的榮耀(約十七22),「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來十一40)

結語

弟兄姊妹們,你是否願意提高屬靈的層次與我們的主耶穌升上去見我們的父神?並且有「已經看見了主」的絕對信心,持定永生?讓我們先在地面過著聯屬基督的手足之情,那就是:「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聯屬);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合作)。』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分工)。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愈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愈發得著俊美(尊重)。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體恤),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愛惜)。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同享)。」(林前十二20-26),之七樣肢體精神。阿們!


作者: 小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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