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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89期2001年10月)
靈修小品:許多人以我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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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昕

那天,所有的高三人褪去校服,以班級為單位,著火辣的打扮、養眼的服裝,在校慶的舞蹈比賽中爭取佳績……

舞蹈比賽是校內一項傳統的班際活動,然而,不知為什麼,舞蹈服裝一年比一年「輕薄短小」,班級決定服裝時也普遍抱持著「難得秀一次」的心態,以「絕對清涼」為訴求。

為了堅守自己對於穿著的立場原則,在班上開始討論要穿什麼的時候,我就先表明了自己的尺度。其實同學也早就知道我會無法接受那般「衣不蔽體」的穿著──她們每每以「這輩子就這麼一次」、「穿過之後再向神悔改就好」之類的話來說服我。終於,負責的同學安排我專任打鼓,讓我能和別人服裝不同。

但就在比賽前幾天得知,有個同學當天臨時要請喪假。由於我們的舞步是以兩人為一組,所以她的位子一定需要有人頂替,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我無從拒絕,只是服裝上我仍然堅持。最後與同學達成的「協議」是,我和大家一樣穿那件中空削肩的黑色小背心──不過裏面多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

整個過程中,很多同學無法理解為什麼我會如此在乎自己的原則,「以我為怪」的應該不少。我想,雖然並非教義或教條的約束使我覺得必須堅持,但是,這般堅持的韌性確實來自信仰。 很多事情,縱使我們無法從聖經中直接找到「可」或「不可」的答案,有的事情也不見得和得救與否有直接的關係,然而,以分別為聖的觀點來衡量,「該」與「不該」往往非常明顯。

身子既然是聖靈的殿,有從神而來的聖靈住在裏頭,我們難道不該在身體上隨時隨地榮耀神?所謂「分別為聖」,其實涵蓋的範圍很廣。在「分別」的同時,「與眾不同」的壓力常會使我們猶豫不決,害怕別人「以我為怪」的心理常會讓我們想放棄立場。可是別忘了:「許多人以我為怪,但是我堅固的避難所。」(詩篇七十一7)


作者: 倪昕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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