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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瑩

一、家有喪事

1.信徒遇有親人亡故時,當立即聯絡負責人或長執、傳道,他們會主動到喪家幫助辦理喪事,安慰遺族。
2.喪家須由醫院或法醫取得「死亡證明書」,當妥為保管;以免被不肖葬儀社持有而乘機敲詐。
3.在教會職務人員陪同下,與有關葬儀社商議治喪事宜,包括遺體存放、入殮、喪禮、安葬等相關問題。
4.與教會商議喪葬日期後,即時印製「訃聞」(或稱訃音),發送親戚朋友。「喪禮儀節表」則按教會指導與安排辦理之。
5.喪家門上用白紙書寫「安息」、「喪中」、「喪宅」,不宜書寫「忌中」、「嚴制」、「慈制」、「守制」等等世俗用語。

6.按神定命,人人皆有一死,基督徒之盼望在永生天家;是故,當節哀順變,不可過分憂傷而傷害身心。
7.喪禮乃為追念故人,安慰遺族,並藉以提醒一般送殯者對死的警覺,使知思念人生的結局而相信救主所行的儀式(詩一一六15;傳十二7,七1-2;啟十四13)。
8.喪禮應力求莊重嚴肅,辦喪事不必鋪張浪費。
9.喪禮不可與世俗合辦(林後六4),以免攙雜世俗異端。喪禮只在出殯之前舉行一次。
10.土葬、火葬由喪家酌情決定。

11.不可隨從世俗,擇日出殯;或迷信風水,擇地看方位埋葬。棺木勿有「福」或「壽」等字樣。
12.信徒離世時,可在會堂舉行喪禮,但棺木不可抬入會堂內之聚會場所。
13.信徒家庭有未信者離世,或信徒離世而家族未信,其願不願意教會為其辦理喪禮,自己決定。若請教會協助辦理喪事,務必遵照教會方式與規矩方可。
14.教會為喪家舉行喪禮時,一切費用由喪家自行負責。
15.基督徒離世,乃真神召回樂園安息,並無「畏懼沖犯邪鬼」之禁忌(林後六17-18)。倘若未信主之鄰舍要求掛紅布或貼紅布以作識別時(讓奔喪親友不致跑錯喪家),則當讓步以敦親睦鄰,或許日後能俟機為主作見證而帶領歸真。

16.按現行規定,若在舉行喪禮之前要先火葬,務須擇期舉行入殮禮(入木禮)再火葬之。遺族務要參加,得親會故人最後一面。若喪禮之後方安葬,則入殮與喪禮同時舉行。
17.遺族親戚參加喪禮一律不穿帶麻衣,以白衣為宜;婦人蓋頭否,隨喪家自由行之。若要簡化,可在上臂衣袖佩帶識別記號(如黑紗緞帶)以表哀傷之情。
18.喪禮若在殯儀館舉行,喪禮開始前三十分鐘,遺族當與職務人員(傳道或長執)同往停屍間,遺族代表簽名後,即將遺體領出來,送至喪禮場禮案後邊,簡單舉行入木禮,遺族屆時可瞻仰儀容,親視入殮。
19.喪禮完畢,遺族可先退席排列站於出口,向瞻仰儀容後走出來之來賓朋友答禮,以表感謝。
20.喪禮儀節中,有「遺族致謝詞」一項,當由喪家推派一人為代表,向教會工作人員、親戚朋友致感謝之意。

二、喪事有關注意事項
1.喪禮日,教會會派人到喪家或禮場,幫助設置禮場。
2.承辦喪事之葬儀社若備有整套設備即可租用之;否則,教會應製喪禮用旗幟乙支,白布聯軸數面,及棺罩架一組(扛抬送殯時使用,殯儀館用車載送時免用),以備佈置禮場及出殯時之用。必要時,風琴及擴音器可攜往使用。
3.故人的遺像應懸掛於禮場左側。出殯時可懸掛遺像於棺木車上。
4.喪禮中,不可朗讀弔詞。
5.不可仿世俗用鑼鼓樂排陣,放鞭炮,唱「哭調」,或請歌舞團。

6.棺木須放在禮場禮案的後面,或喪禮場的一角(或路旁)。
7.入殮及安葬時,可唱詩與悟性禱告;除了唱191首「我家在天」或302首「安葬」外,並可按需要選用第185首至202首「思慕天家」之詩歌。
8.參加喪禮,應著正派端莊樸素的服飾,亦不可隨意談笑,說話當謹慎。
9.信徒若要向喪家送慰問金時,可書寫「賻儀」,不可書寫「香奠」,或使用印有蓮花的禮囊。
10.如要送花圈,不可寫「奠」,可寫「安息樂園」、「榮歸天家」、「我家在天」、「永享安息」;輓聯可寫「肉體有終由主定,靈魂永活賴神恩」、「今朝先歸快樂園,他日會見在主前」、「身息塵勞非永別,靈歸樂境是長生」、「不改信心行完世路,堅守善道得返天家」等。亦可自擬詞句,但要合乎經訓。

11.出殯行列,應事先安排順序、路程、及領隊若干名,維持秩序與交通。
12.送葬者宜在胸前佩帶有十字架記號之布條或紙條。
13.會眾送行,到市街或村外即可解散,不必全部送到墓地;至於安葬地必須派人負責指導,也不必仿照世俗,於安葬後再整隊伍送回程(未信者有以此引魂歸家設神位之說法)。送行盡量以交通工具代行,以免浪費時間。
14.當鄰舍有人去世時,按其習俗有人要為我們釘紅布或貼紅紙,信徒屆時當婉拒之;告訴他們信耶穌有真神保佑,沒有任何禁忌。若已掛上時,當將之取下。以表明信主後「耶穌已叫我們真自由了。」(約八34-36)
15.參加未信主的世俗喪禮,不可向死者的遺體或相片跪拜、叩頭、燒香、敬禮。可站立低頭默禱,追思故人之美德及其親情,以表哀傷。即使是未信親人之喪禮,亦當謹守教規,保守聖潔;平日若能對親友表現基督徒之愛心、信心、熱心、寬容,日久未信之親友必能諒解。

16.對親友送罐頭籃一事,應事先協調不要送,並在訃聞中寫明;若又送來,為免退回遭親友反彈,此時可以收下,但不應擺在喪禮會場,至於吃或不吃由喪家自行決定。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11/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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