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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Title)

E.T.

前言


管理控制的目的是為協助組織完成目標。能夠完成教會目標與解決教會問題才是好的管理控制制度。耶利米先知談到神的作為說:「謀事有大略,行事有大能,注目觀看世人的舉動,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三十二19)。本文要從這段經文與大家分享管理控制的基本要素。

一、謀事有大略──擬定教會的目標與計畫

目標與計劃是管理控制的第一個基本要素。沒有目標,就無法控制;缺乏計劃,就不知採用的方法是否有效。教會擬訂策略計畫時,除了考量教會的使命、資源與能力之外,也要評估環境的機會與威脅,不要自以為是,一廂情願。

從控制觀點,教會必須不斷檢討目前資源的運用是否增強教會的強勢,而且降低其劣勢?工作目標是否符合聖經所託付的使命?工作計畫是否為完成工作目標?工作內容是否配合工作計畫,工作方法是否配合教會的文化特性,對信徒的信仰是否有幫助?

本會早期靠著聖靈的帶領,有神蹟奇事隨著,有較其他教派更符合聖經的五大教義,再配合靈活的組織與扎實的教育訓練,教會迅速發展,信徒大量增加。當今教會的領導人面對多變而且不確定的外在環境,必須效法神的作為:「謀事有大略」,不斷檢討教會的發展目標與計劃,並提出改進的方向與方法,才是負責任的表現。

二、行事有大能──執行計畫的能力與表現

從前的管理理論只強調規劃、組織、用人、領導與控制等管理功能,並不重視執行的功能。領導人如果認為自己的職責只是作決策,執行的工作是部屬的任務,實在犯了一般人的錯誤觀念。有愈來愈多的文獻證明組織的目標沒有達成,不是策略錯誤,而是缺乏執行能力。

教會也是一樣,許多信徒信仰失敗,不是沒有讀經,不懂道理,而是缺乏執行。所以耶穌說:「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馬太福音七24)。身為領導人不能事必躬親,但必須全心投入,將自己與教會融合,否則沒有執行力。執行乃是策略的根本,也是形成策略的依據。

當今教會的領導人面對只會講道,卻不會執行的工作環境,必須效法神的作為:「行事有大能」,不要只設計書面的管理制度;而要堅持教會既定政策與目標,堅守聖經的教訓與教會的規定,展現執行計畫的能力。

三、觀看世人的舉動──以事實作為決策依據

當領導人根據主觀的認知與個人的期望,而不是根據客觀的事實與組織的目標作決策的時候,遲早一定會嘗到錯誤與失敗的苦果。《雅各書》已詳盡解釋信心與行為無法分開的觀念。許多教會的領導人決策錯誤或行為失當,不是因為沒有禱告,乃因為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

只在口頭上強調信心,而不願採取行動;或只將所有問題歸咎於沒有禱告(或禱告不足),而不願認真分析事實並了解原因。有這種行為的領導者,不但不負責任,而且也沒有智慧。要了解以色列民是憑信心過約旦河,但別忘了以色列民的領導人也憑信心探迦南地與走遍營中。

當今教會的領導人面對資訊氾濫卻不完整的組織環境,必須效法神的作為:「觀看世人的舉動」,除了建立完善的資訊系統,以了解事實之外;更要隨時分析各種數據變化,以了解各種數據變化代表的意義。了解事實最基本的方法是擴大消息的來源管道。聖經教導我們:「先訴情由的,似乎有理;但鄰舍來到,就察出實情。」(箴言十八17)。

教會的領導人不要只聽單一來源的消息,或單聽自己喜好的資訊。為了解各種數據變化代表的意義,教會擬訂預算的時候,不要為編預算而編預算,應將預算與策略計畫聯結,以便從預算的執行情況了解目標的達成程度與策略的有效性。

四、照個人的行為與作事結果報應 他──並重行為規範與工作績效,而且融入報酬制度

教會擬定目標與計劃之後,還要隨時注意每位同靈的行為表現與工作績效。行為表現是觀察同靈的決策與行為是否符合聖經的教訓。工作績效是觀察同靈的工作成果達成目標的程度。

教會的行為規範必須是一種共識與行動,而非一紙公文或一場講道。神對耶利米先知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以西結書四十四5)。

身為教會領導者不能只定規範要別人遵守,應除了自己遵守教會的行為規範之外,還要防微杜漸,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

工作績效的內容有許多層面,包括品質、效率、成本、創新、彈性及信賴度等。教會要定期提出績效報告。績效報告除了呈現事實之外,也要具備指示改善方向之功能。

工作績效必須與報酬制度聯結,才能發揮改進人的行為與作事成果之目的。良好的報酬制度要能增進組織目標之達成,營造同仁間的互信,並激勵每一個人自我尊重、自我學習及自我肯定。所以工作績效必須與報酬制度結合,透過報酬制度引導組織成員的行為,進而促進組織發展的良性循環。

結論


身為教會領導人,不論在總會或地方教會,都必須定期檢討教會的管理控制制度的組成要素是否存在,及是否發揮功效。首先檢討教會是否擬定符合使命與信徒需要的目標與計劃。其次,檢討教會是否擬定將目標與計劃付諸執行,而且產生良好的工作成果。

第三,檢討教會作決策時是否以事實為依據,營造尊重事實的教會文化。最後,檢討教會是否並重工作績效與行為規範,而且與報酬制度結合。希望教會持續早期的守法精神與努力工作的態度,每位信徒都以身作則,遵守聖經教訓與規章細則,專心傳揚福音與牧養信徒。(全文完)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6/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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