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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美滿的婚姻是夫妻永遠不吵架嗎?結過婚的人都知道,這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因出生背景不同,觀念、習慣互異,難免發生衝突而爭吵,基督徒的夫妻也不例外。

有一次崇拜聚會時,牧師問:「夫妻曾吵過架的人請站起來。」全場夫妻都站立,只有一個人仍坐著。牧師說:「感謝主,還有一個人未曾吵過架。」

那人大聲說:「牧師,我因坐輪椅站不起來啊!」事實上,夫妻吵架既然無法避免,因此夫妻都應該學習如何吵架,使兩人愈吵感情愈甜蜜。

二.聖經的教訓

聖經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準則,下列《新約聖經‧以弗所書》中的一些經文,可做為處理夫妻間爭吵的依據。

第四章25節:「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夫妻間應誠實相對,連爭吵時也不例外。坦誠的完美境界,是《創世記》中的「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爭吵發生後,夫妻應各自冷靜下來,坦誠地檢討造成衝突的原因,是身體疲倦,情緒不快;彼此溝通不良;是管教子女、用錢方式不一;或是疏於靈修,靈性退步。如能積極尋求解決的方法,相信能減少下次的衝突。

第四章26-27節:「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有人生氣時,會壓抑怒氣,不與對方爭吵,但心中無法釋懷,積怨日益增加;有人容易暴怒,一生起氣來就如雷霆萬鈞般,大吵大鬧,嚴重傷害彼此的感情;也有人生氣時會冷戰,一連數天,甚至數週、數月不與配偶說話。

聖經並未教導我們不可發怒,而是「不要輕易發怒」(箴十四29),不要持續的發怒;生氣時應更謹慎自己的行為,不給魔鬼留地步,不要犯罪。

適度的短暫發怒,讓對方知道自己正在生氣,並明白生氣的原因,才是健康的吵架方式。

第四章29節:「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有人生氣時,常理直氣壯,得理不饒人,當怒氣衝昏了頭,容易說些惡毒的話去傷害對方;當怒氣消退,為此後悔不已,但傷害卻已造成,不易彌補。

當怒氣臨頭時,最好暫時離開現場,怒消後再說些溫柔的話,畢竟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十五1)。

第四章30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吵架沒有贏家,雙方都是輸家。不論自認有錯或沒錯,應禱告先向神認罪,看到自己的驕傲、剛愎,常常自省,如此才能使神的聖靈不致擔憂。

第四章31-32節:「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譯: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當配偶犯錯,我們無法接納與寬恕,心中充滿著怨恨,對方難受,自己也活在痛苦中。我們的軟弱、過錯,神都無條件地完全饒恕;對於最親密的配偶,我們更應有真切的愛與付出,能彼此饒恕,才可使家庭能更幸福美滿。

三.夫妻吵架十誡

夫妻吵架是無法避免的,牧師夫妻也不例外,寇世遠牧師夫婦訂定了下列吵架十誡1,使吵架更有藝術:

第一誡:不在大庭廣眾吵。吵架要有風度,若有其他人在場,臉皮一撕破就不好收拾。最好的方法是選個好地方,如公園,環境優美,兩個人可慢慢的吵,千萬別在大庭廣眾之下吵。

第二誡:不在兒女面前吵。夫妻的恩愛,是兒女安全感的所在。夫妻常吵架,甚至離婚,往往使兒女對婚姻失去信心,不敢結婚。為了下一代兒女婚姻的幸福,不要在兒女面前吵架。

第三誡:不在對方氣頭上吵。生氣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據理力爭,誰都有理,此時沒法講理。當一方生氣大吵時,另一方最好少講話,等一方氣消後再講。因為沒有爭吵的對象,便吵不起來了。

第四誡:不要翻舊帳。過去的事已經發生,如同覆水難收,不要一再提起。東方地區的夫婦慣於翻舊帳,常造成婚姻的危機。

美國有一位牧師講道時說:「世界上,除了耶穌以外,沒有完全人,你們中間有誰自認為是完全人嗎?」有一位姊妹舉手,牧師問道:「妳是完全人嗎?」她說:「不,我不是完全人,但我丈夫的前妻是完全人。因每次吵架時,我丈夫都會說我前妻才不會像妳一樣。」既然神不紀念我們的罪,我們也不要翻舊帳。

第五誡:不要傷害對方的父母與親人。夫妻吵架是兩人的事,不要涉及批評對方的父母與親人,如「你的父母是最吝嗇……」,「你的妹妹最不會教導孩子……」等,這很不禮貌,且傷感情,應當尊重公婆、岳父母及親人,這是基督徒當盡的本分,也可以避免擴大事端。

第六誡:不要以偏概全。吵架時講話常趨於武斷、主觀,將一個個案看成是整體,譬如常說:「你每次都是遲到。」這樣以偏概全,是不好的。

第七誡:不要講不能改變的事實。身高、籍貫,是不能改變的事實,講了是白講,如「你長得那麼矮!」「我最討厭上海人!」但生氣時卻常口不擇言,言語愈苛毒愈好,愈能傷害對方愈盡興,結果句句刺中要害,造成婚姻的危機。

第八誡:不以大聲取勝。以為大吼大叫,聲音愈響亮愈高亢,好像愈有道理,愈是理直愈是氣壯。其實要講理不需要大聲,理直氣宜和,千萬不要以大聲取勝。

第九誡:君子動口不動手。即使知識分子有時在生氣時,也會動手打人,何況一般人。丈夫說:「妳再說一次,我就揍妳。」妻子如不踩煞車,不再說話,或離開現場,或許可以降溫,減少發生打人的事。

反之,妻子如回答:「你敢,打啊!來打啊!」丈夫在氣頭上,一旦被火上加油,喪失理智,就真會出手打人。夫妻雙方都應節制,避免打人事件的發生。

第十誡:絕口不談離婚。夫妻吵架時,不要動不動就說:「離婚」。聖經告訴我們,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

既然已經結了婚,就得背起十字架,在你丈夫或妻子身上學習功課,也許會覺得很辛苦,如果能順服神的帶領,絕口不提離婚,到時候神會祝福你,使你升高。

四.結論

以上是消極的避免吵架的方法,更重要的是應積極加強靈修的功夫,並努力經營彼此的感情,使雙方能互信與互諒。何況家庭是講愛而不是講理的地方,只要心中有愛,願意完全地饒恕對方的過錯,愛對方如同自己。

作妻子的,願意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作丈夫的,願意愛你們的妻子,甚至為妻子捨己(弗五22、25)。雖然在婚姻生活中難免會有爭吵,但吵架要有藝術,吵架要有節制,如此,從吵架當中,更能了解彼此的想法,愈吵愈甜蜜,在世上過著「在地如天」的生活。

註:
1.寇世遠,奇妙的數字(一),大光出版社,1988年,頁18-21。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8/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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