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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33期2005年6月)
靈修小品:先知呼籲選民悔改-摩五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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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番鴨

一、先知吟唱第一首哀歌(1-3)

當人極度哀傷,甚至無法用言語形容他內心複雜的情境時,往往藉由哀歌,譜上適當的旋律,自然流露出詩人內心哀慟之情,而這類的哀歌最常在喪禮或悲傷嚴肅的情境中抒發出來。因此當有人唱出這類的哀歌時,心頭會自然湧出一陣陣鼻酸。

然而,就在眾人懷著歡樂的心情迎接宗教節期:熱絡的宗教儀式正進行著(21)、絡繹不絕地呈上豐盛的祭品(22)、配上令人動容的詩歌聲與琴聲(23)。在這個充滿歡樂喜悅的宗教氣氛中,突然間有人大唱哀歌,咒詛以色列敗亡的輓歌大大干擾著會眾,我們可以想像會眾的反應:錯愕、藐視、厭惡……,等五味雜陳的負面情緒油然而生。

這首哀歌在一開始即對選民傳達重要的訊息:歌詞中先知以處女來形容「以色列民」(2)。「處女」給人有青春、美麗的直覺,這個神所呵護長大的民族,擁有神所賜福的豐盛生命,散發出被人憐愛的迷人風采。

然而以色列人誤用她的美麗,竟在恩典中墮落,背叛愛她的耶和華神,與其他第三者發生不正當的關係(結十六1-22)。因此先知接著用了十分悲觀的字眼「跌倒,不得再起」,這是用在猝死時的狀態,也就是說以色列人必突然敗亡,「躺在地上,無人攙扶」是形容無助,必遭人踐踏、撇棄,任其受傷、死亡、毀滅。

先知恐怕他們摸不著頭緒,乾脆在歌詞中形容他們的國防兵力會被摧毀十分之九,「發出一千兵的,只剩一百;發出一百的,只剩十個」,這樣的慘狀和全軍覆沒有什麼兩樣呢?國防到了如此殘破不堪的窘境,真的只能唱哀歌來抒發了。

二、先知傳達存活之道(4-15)

神是憐憫人的神,祂不是希望先知唱了哀歌,將眾人的眼光吸引而來消遣一番就算了,祂更指示先知要傳講希望的訊息,先知用「存活」(4)的字眼與前頭的哀歌形成蠻鮮明的對比,到底這「存活之道」是什麼呢?

1.要尋求神

(1)必須破除傳統經驗的迷思(5-6)

先知是滿有屬靈眼光,神藉著他向選民指責他們尋求神的方式錯誤。當中列出幾個宗教中心:伯特利、吉甲、別是巴,這三處之所以如此吸引人之處,乃是這三地的背後有著十分特殊的宗教意義。

伯特利是雅各遇見神的地方(創二十八12-22),這個地方改變雅各對神的觀念(16),也成為他開始建立信仰的濫觴(20-22),更是他與神立約與改變自己的地方(創三十五9-15)。

吉甲是以色列民開始進入神應許之地的第一站(書四19-20),這十分具有紀念價值,在這地選民第二次集體受割禮,重新與神立約,建立一個完全屬神的國度。並且正式向選民宣告,他們已經完全擺脫被埃及轄制的羞辱(書五9),不再有想回到埃及的企圖了。

別是巴是神向以撒顯現之處(創二十六23-24),之前以撒憑著對神的信心堅持和睦之道,一再容忍非利士人的騷擾,神在別是巴向以撒保證「我與你同在」,並且將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向以撒提起。

然而以色列選民忘了這些地方背後的屬靈意義,神的顯現是為要選民在信仰的本質上有所改變,而不是這些地方有什麼特別神秘的力量綻現。因此耶穌糾正撒瑪利亞婦人的觀念:拜神的基本要素是「心靈」與「誠實」而不是場所(約四21、23)。再說神不是只是歷史的神,更是與現在的我們息息相關。顯赫的屬靈經驗、顯赫的事奉不代表得救的保證,顯赫的信仰家族更不是得救的保證班。

假若我們無法離開「伯特利」、「吉甲」、「別是巴」等屬靈的奶嘴,先知說「吉甲必被擄掠,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免得祂在約瑟家像火發出,在伯特利焚燒,無人撲滅」,神必將這些我們引以為傲的信仰資產除去。

(2)重新認識神是萬物的主宰(7-9)

先知說:「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使死蔭變為晨光,使白日變為黑夜,命海水來澆在地上的」(8),「昴星與參星」與太陽的起落有關,甚至用來定一年的季節,可是黑夜、白晝背後的主宰是誰呢?這要選民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恐怕不自覺地將周遭引起我們注意的「昴星與參星」,或是令我們震懾的「大海」當作我們生命的主宰。要知道真正的主宰是這位永恆的存在者。

2.要求善,不要求惡

神揀選我們最終的目的就是要將神的形像透過我們來表露出來(彼前二9),善的本質成為人內心深處的亮光,只可惜罪時常將這道亮光遮蔽住,使我們忘卻這個與我有益的生命目標。

「公義」是指人應遵循一定的法則、標準,來遵守神的約定,「公平」是用上述的原則來對待自己與別人。神有絕對的主權,但祂尚且甘願受限於祂對宇宙萬物所制定的原則,更何況是人呢?「茵蔯」是迦南地的一種苦菜,一般人對之不屑一顧,假若當人是用這種態度來看待公平與公義,神的內心情以何堪呢?

因此先知列出他們鄙視公義與公平的罪狀(10-13),這也成為我們反省的很好的題材:

「在城門口」,一城行政司法中心,所以那些判斷是非的公正人士會聚集在此,如今這些原被人尊重,成為社會穩定力量的人竟被人怨恨、憎惡,這社會還有什麼希望呢?但是當時的選民是如此,而我對別人的責備與正直的建言反應如何呢?

富有的人欺壓貧窮者,「踐踏」、「勒索」都是榨取剝削他們勞力的字眼,這種社會不公的現象,先知明明指出。問題是我們是否滿得了神的恩典,卻站在優越的立場,將難當的重擔加諸在別人身上,自己卻動也不動呢?(太二十三2-4)

在社會有勢力的人會想盡辦法顛倒是非,隱瞞自己的罪惡,這是人之常情。問題是執行社會公義的人是否順應這種時勢,造成壞人出頭,好人靜默呢?(13)神的原則在哪裡呢?

「我知道」(12)這個字眼道出神都看在眼裡,假若神要一一數算人的罪過、罪惡,你我誰站立得住呢?先知一直呼籲選民回轉,這樣我們必要「存活」(14),要得到神的同在,不是抓住伯特利、吉甲與別是巴,而是不斷地追求神的本質。

正如先知所說的,對自己要「惡惡好善」,對別人要「秉公行義」,那神會向我們施恩,使我們不致落入祂的審判中,與恐懼、絕望畫上等號。


作者: 溪番鴨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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