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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57期2007年6月)
主題特寫:從十二使徒遺訓談教會的接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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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真

一.前言

接待客旅是聖經的教訓,也是教會領袖應具備的美德(提前三2)。初代教會,基督徒的信仰遭受迫害,被逼離開家園,需要接受其他信徒的接濟。而傳道人四處巡迴宣道,為主的名出外工作,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所以信徒也要接待傳道人,如此就能一同為真理作工(約參7-8)。

雖然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團體,但也有假先知隱藏在其中。經云:「不可接待假先知,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10-11),因此,信徒應具備分辨的智慧,如此才可以避免被騙受害。以下擬根據《十二使徒遺訓》探討教會的接待問題。


二.《十二使徒遺訓》的由來

《十二使徒遺訓》是古代教會最重要的著作之一,約於公元130-160年間完成,是最接近新約聖經的教父著作。作者不詳,可能是一個佚名作者收集使徒們的教訓。直到公元1873年,始由東正教會伯呂恩紐(P. Bryennios)在君士坦丁堡的耶路撒冷文庫中發現希臘文抄本。

其內容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剖析生死之道;第二部分是講述浸禮、聖餐的教會禮儀;第三部分討論接待使徒和先知、認罪復和、選舉監督和執事,以及教會紀律問題;第四部分是關於末日的結語。

正典(canon)是指聖經書卷經目。新約正典的形成,可以追溯到第四世紀,教父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將當時流行的著作分為三類:

1.公認的書卷:指為教會所認可和接受的書卷;包括《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的十四封書信》、《約翰壹書》、《彼得前書》和《啟示錄》。

2.爭論的書卷:這些書卷有些地區教會接受,有些地區不接受;包括《雅各書》、《猶大書》、《彼得後書》、《約翰貳書》和《約翰書》。

3.不真確的書卷:這類書卷的真實性被質疑;包括《保羅行傳》、《十二使徒遺訓》、《黑馬牧人書》、《彼得前書》、《啟示錄》、《巴拿巴書》、《希伯來人福音書》和《啟示錄》。

新約聖經正典書卷大多包括在前兩類,而《十二使徒遺訓》屬於第三類。雖然它無法列入聖經的正典中,因其內容或非以耶穌為中心,或是其中有錯誤的教導;但卻為眾教父所推薦,為初信慕道者所必讀。


三.《十二使徒遺訓》中的接待原則

根據《十二使徒遺訓》第十一章的記載,並非所有奉主名來的人都要接待,應該要有分辨的智慧。茲歸納接待的原則如下:

1.應接待信仰純正,教導真理的人

真先知的教導應當與正統的信仰一致,能夠增進信徒屬靈的知識,培育信徒屬靈的德行,這種人是應該要接待的。

因此遺訓規定:「凡按著上述所說的事來教導你們的人,要接待他。倘若有教師自己離開真道,教導引向滅亡的其他道理,你們不要聽他。如果教師的教導能夠使人增加公義和對主的知識,就當接待他如同接待主一樣。」

2.應接待專心積極為主作工的人

教會成立的初期,福音工人不多,應開拓的地區甚多,使徒和先知應到各處積極傳道;因此在一處停留的時間不會太長,避免耽誤聖工。遺訓規定:「凡有使徒到你們那裡去,要接待他如同接待主;但他只能停留一天,如有需要可多留一天;若停留三天,他便是假先知。」

聖經中有些教導只適合某一時期某一地區的教會,例如,保羅談論女人的蒙頭問題(林前十一);也有些訊息是永恆的真理,適合普世教會,例如,我們應當彼此相愛(約壹四7)。這裡的遺訓規定,只適合當時的教會,並非永恆的真理;但其中的精神仍值得我們借重,也就是傳道人應專心以父神的事為念,不應將享樂看為最重要。

3.應接待不假借基督之名謀取私利的人

遺訓規定:「使徒出門時,不可收取任何的物品,只可領取到下一個住宿地所需的餅食;若他索取銀錢,便是假先知。」其後遺訓又規定:「凡先知在靈裡吩咐擺設筵席,他自己必不吃它;不然他便是假先知。」

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傳道時,也吩咐他們說:「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十9-10)。

這告訴我們,神的工人會憑信心依靠神的供應,不會假借使徒的屬靈權柄,謀取個人的私利。在宗教界中,有人受到信眾的愛戴與供奉,結果家財萬貫,生活奢侈,這應該也是假先知。

4.應接待遵守主道,言行一致的人

遺訓規定:「並非所有在靈裡說話的都是先知,惟有跟主樣式生活的才是先知;所以看他們的行為,就可以分辨是真或假先知。」其後遺訓又規定:「凡先知教導真理,而自己卻不按照所教導的實行,便是假先知。」

耶穌也警告我們,在末日必有假先知起來迷惑人,他們善於偽裝,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但是觀看他們的生活是否聖潔,就可以斷定真假。

因為荊棘上無法摘葡萄,蒺藜裡沒有無花果,只有好樹才能結出好果子,所以憑人所結的果子就能認出樹來(太七15-21)。所以除了聽其言,還要觀其行;從日常生活中觀察是否能嚴以律己,是否能將基督的道理行出來,也可以分辨出真假先知。


四.結語

經驗是獲得知識的來源之一。一般人從經驗中學習成長,教會也應從歷史中汲取教訓。在教會漸趨向世俗化的今日,也難免會出現專顧個人的利益,不管信徒信仰生活的宗教領袖;甚至假借屬靈權柄,來謀取個人的私利。

一方面,我們要教育信徒,使他們能有分辨的智慧;一方面,我們應擬定聖職人員自律辦法,讓大家能自我警惕,別步入假先知的後塵。


參考書目:

1.Francis P. Jones編,謝扶雅譯,《基督教早期文獻選集》,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3年。
2.黃錫木,《基督教典外文獻概論》,香港:國際聖經協會,2000年。
3.吳國傑,〈《十二使徒遺訓》:被遺忘的基督教寶藏〉,《山道期刊》,第十一期,2003年6月。


作者: 吳明真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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