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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桂

《韓詩外傳》卷二記載一則頗值玩味的軼事:

顏淵陪著魯定公在看台上坐著,東野畢駕著馬車在台前馳騁,定公說:「東野畢駕車的本領多高明啊!」顏淵則說:「高明是高明,不過,他的馬就快要逃走了。」定公心裡很不高興,告訴他左右的人說:「聽說有德行的人是不在背後用壞話毀謗人家的,難道有德行的人也會用壞話毀謗人家嗎?」顏淵聽了,馬上告辭。


一會兒,管理馬匹的人告訴魯定公,東野畢的馬匹已經逃走了。魯定公跨過坐席站了起來,說:「趕快駕車召請顏淵到這兒來」。
 

顏淵返回看台後,定公說:「方才我說:『東野畢駕車的本領多麼高明!』你卻說:『高明是高明,不過,他的馬就快要逃走了。』不曉得你是怎麼知道的?」

顏淵答道:「我是根據政事推測而知的。從前,虞舜擅長治理人民,造父擅長於駕駁馬匹;虞舜不使人民達到窮困的境地,造父不使馬疲倦到極點;因此虞舜在位的時候,沒有逃亡的人民;造父馭馬,沒有馬匹逃走的。

現在東野畢馭馬,上車時持執鞭繩,使到馬銜和馬的身體端正了,無論是轉彎、慢走、急行都很熟練,經歷險阻,奔跑到很遠的地方。馬的氣力已經竭盡了,但是他仍不停地鞭策著,所以我知道馬會逃走。」1 


古代賢人有知人審政的智慧,顏淵根據虞舜之牧民、造父之馭馬,從而推測東野畢的馬會逃走,他深知人性亦深諳馬性。人民、馬匹的耐性都有一個極限,超過了極限,就不會順從命令,兩者皆要趨吉避凶,以求自保了。

馬匹被鞭策得太過分,人民被壓榨苦待,自然會自求多福,尋找生路,快快逃走。「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欺壓。看哪!受欺壓的流淚,且無人安慰。」(傳四1),歷史是不斷重演的。這段軼事令筆者想到了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掌政為王時,發生的王朝分裂事件:


「羅波安往示劍去,因為以色列人都到了示劍,要立他作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先前躲避所羅門王,逃往埃及,住在那裡;他聽見這事,就從埃及回來。以色列人打發人去請他,他就和以色列眾人來見羅波安,對他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做苦工,現在求你使我們做的苦工負的重軛輕鬆些,我們就事奉你。』羅波安對他們說:『第三日再來見我吧!』民就去了。

羅波安之父所羅門在世的日子,有侍立在他面前的老年人,羅波安王和他們商議,說:『你們給我出個甚麼主意,我好回覆這民。』老年人對他說:『王若恩待這民,使他們喜悅,用好話回覆他們,他們就永遠作王的僕人。』王卻不用老年人給他出的主意。

就和那些與他一同長大、在他面前侍立的少年人商議,說:『這民對我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求你使我們輕鬆些;你們給我出個甚麼主意,我好回覆他們。』那同他長大的少年人說:『這民對王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求你使我們輕鬆些』;王要對他們如此說:『我的小拇指比我父親的腰還粗;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使你們負更重的軛;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要用蠍子鞭責打你們。』

耶羅波安和眾百姓遵著羅波安王所說「你們第三日再來見我」的那話,第三日他們果然來了。羅波安王用嚴厲的話回覆他們,不用老年人所出的主意,照著少年人所出的主意對他們說:『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使你們負更重的軛;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要用蠍子鞭責打你們。』王不肯依從百姓;這事乃出於神,為要應驗耶和華藉示羅人亞希雅,對尼八兒子耶羅波安所說的話。


以色列眾民見王不依從他們,就對王說:『我們與大衛有甚麼分兒呢?與耶西的兒子並沒有關涉!以色列人哪,各回各家去吧!大衛家啊,自己顧自己吧!』於是,以色列眾人都回自己家裡去了。惟獨住在猶大城邑的以色列人,羅波安仍作他們的王。


羅波安王差遣掌管服苦之人的哈多蘭往以色列人那裡去,以色列人就用石頭打死他。羅波安王急忙上車,逃回耶路撒冷去了。這樣,以色列人背叛大衛家,直到今日。」(代下十1-19)


有人說,歷史是一面鏡子,鑒往可以知來,見微可以知著,歷史經驗提供人們真實的歷史情境(milieu),或許我們可以從其間錯綜複雜的動態變化中尋得智慧與教訓,使任何為政掌權者可以知所警惕,而不致犯下大錯;如前所述,錯誤的一個反應,一句話,甚至導致了國家的分裂。吾輩真信徒當以此為戒,在處理聖工的問題上「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祈其無咎。


《箴言》記載:「國位是靠公義堅立。」「公義使邦國高舉。」(箴十六12下,十四34上),又說:「邦國因有罪過,君王就多更換;因有聰明知識的人,國必長存。」(箴二十八2)。

朝代的興盛衰亡、昌治辱亂,基本上是總體國力的一種現象;若君王行公義仁慈之政,重用賢臣,朝野同心,經濟富裕,百姓樂於效命,國家必然興盛。反之,君王誤信讒言,賦稅繁重,民服苦役,嚴刑峻法,官長貪婪驕橫,百姓敢怒不敢言,民力疲弊,在上位者又昏庸無能,不體恤民瘼;那麼人民必然離心離德,國家必然逐漸衰弱、分裂,甚至滅亡。


若再論人物之「臧否」,羅波安王和定公乃屬於無智慧判斷力,是遠離人民,居於皇宮,回答「何不食肉糜?」之昏君類型。他以嚴厲暴虐的話回答疲弱困苦的百姓,真正應了《箴言》的話:「暴虐的君王轄制貧民,好像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箴二十八15)。

君王不恤民情,不知民間疾苦,如此行乃出於驕橫和無知。蜀漢諸葛亮曾說:「主將不可驕,驕則失禮,失禮則人離,人離則眾叛。」《將苑.將驕吝》。這也是今日教會領導者的一個警戒,當以謙卑、和譪的態度處事待人。


再則,羅波安王不聽老臣忠言,以仁慈待民,他們很明白:「王因仁慈和誠實得以保全他的國位,也因仁慈立穩。」(箴二十28),反而聽信了年少狂妄之輩的諂言(王的小拇指比他父親的腰還粗),結果落得民散國裂,差點被人民用石頭打死,逃命回去。

無智謀之人相助,只用諂媚之輩為臣,國就分裂。果如經上所言「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箴十三20),在上者若遠君子,近小人,那麼所受的虧損比一般人更嚴重。左傳曰:「治生乎君子,亂生乎小人。」此之謂也。用人不當,不知不可用而用之;或用人而疑人,皆不可取。故識人、知人,則可用人;不知人、不識人,無以辨之,何能用人哉?


《莊子.漁父》篇,曾論到人與事之八種凶險禍患,執事用人者當謹慎分辨,免受列王時代羅波安王之害。


「人有八疪,事有四患,不可不察也。非其事而事之,謂之摠;莫之顧而進之,謂之佞;希意道言,謂之諂;不擇是非而言,謂之諛;好言人之惡,謂之讒;析交離親,謂之賊;稱譽詐偽以敗惡人,謂之慝;不擇善否,兩容頰適,偷拔其所欲,謂之險。

此八疪者,外以亂人,內以傷身,君子不友,明君不臣。所謂四患者,好經大事,變更易常,以挂功名,謂之叨;專知擅事,侵人自用,謂之貪;見過不更,聞諫愈甚,謂之很;人同於己則可,不同於己,雖善不善,謂之矜。」2


以白話文譯之,其意如下:人有八種毛病,事有四種禍患,不可以不明察。不是該做的事而去做,叫作摠;人不理會他而竊竊進言,叫作佞;迎合別人的心思而引言,叫作諂;不辨是非而說話,叫作諛;愛講別人壞話,叫作讒;離間親友,叫作賊;假裝稱讚而詆毀人,叫作慝;不辨善惡,取悅於雙方,暗中盜取他所需的,叫作險。這八種毛病,對外擾亂別人,對內傷害自己,君子不與他做朋友,明君不用他做臣子。

所謂事情之四種禍患是:喜歡辦理大事,改變常情常理,以圖功名,叫作「叨」;自恃聰明,擅自行事,侵犯他人,私心自用,叫作「貪」;見過不改,聽人勸說,故意錯得更厲害,叫作「很」;別人的意見和自己的意見相同就可以,如果與自己的不同,他的意見雖然很好,也看作不好,這叫作「矜」。


人的心靈有許多弱點,諂諛之言易入,忠實之言難聽,「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箴二十12),我們當求主賜能聽之耳,因為耳朵試驗言語之真偽善惡,就如舌頭能嚐美味、辨美食一般。魯定公昏蒙不辨言語之真偽,卻氣走了顏淵,不知君子誠以舉人之過,實非毀疵知當曲直故也;幸好,他及時改正而得長智慧。


王國分裂這則史實,換一個角度來看,或許有人認為,王國的分裂乃出於神的旨意,與羅波安何干?此處所提的神旨實有解釋上的困擾,讀經上需要小心,不可會錯意,難道耶和華要北國以色列脫離大衛家,而更遠離神,去敬拜偶像嗎?

這種說法是顛倒是非黑白的,人所作的惡事豈可以成就神的旨意,這也是保羅所力斥的(參:王上十二25-33),因為人本身的存在就是倫理的存在,須負起本身的責任。神的旨意乃要神的家合一並非分裂,君王百姓要能敬拜獨一真神,守神誡命才對。


「王不肯依從百姓,這事乃出於耶和華,為要應驗他藉示羅人亞希雅對尼八兒子耶羅波安所說的話。」(王上十二15)。先知亞希雅曾於田野中遇見耶羅波安,神感動先知將己身所穿新衣裂成十二片,並交十片給耶羅波安,預言他將奪得十個支派。

只因所羅門離棄神,敬拜迦南地諸偶像,沒有遵行神的道,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守神的律例典章,又勉勵耶羅波安說,神必揀選他作王治理百姓,耶羅波安若聽從神所吩咐的,遵行神的道,謹守神的律列、典章,像大衛一樣,神就與他同在,堅固他的家,將以色列人賜給他(參:王上十一29-38)。


王國分裂,眼看戰爭即將爆發,猶大王招聚精兵十八萬,要與北國以色列爭戰,好將國家奪回,但神的話又臨到神人示瑪雅,差遣他告訴猶大王與眾人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可上去與你們的弟兄以色列爭戰。各歸各家去罷!因為這事出於我。』眾人就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著耶和華的命回去了。」(王上十二20-24)


這裡有二個事件經上明言,「是出於耶和華」,一為王不肯依從民眾的請求,善待他們,一為以色列人十支派獨立另立一王。有解經家認為,「出於耶和華」並不是說,神蓄意強使羅波安有這個思想和決定,乃是指神知道羅波安會有此下策,但神不去干預,好使事情得以按祂所預定的發展下去,來達成祂的心意。祂的心意就是「應驗祂藉示羅人亞希雅,對尼八兒子耶羅波安所說的話」,要將十支派交付他手中。3


神差遣神人示瑪雅禁止猶大人與以色列人爭戰,「這事出於神」,並不是說神蓄意使羅波安去將國家分裂,而是說,神既看見事情是朝祂所預定的結局發展,祂就不加以限制,好叫祂的心意得以成就。只是當時,猶大王羅波安的作為違逆神的心意,祂就出面加以阻擋了,叫眾人回家去,而眾民也順服神旨,各回自己的家去。4


觀諸以色列國的歷史,以色列人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常常違逆神,另尋依靠,不順服神,按個人好惡或集體力量(組識)去行事,這是人類罪性呈顯在外的首要難題;

也就是違犯了十誡中的第一誡:「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耶和華──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3-6)


所羅門王受神恩待,有尊榮、有智慧、國富兵強;卻因寵愛異族公主,去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王上十ㄧ5-7);耶羅波安因怕百姓仍到耶路撒冷獻祭,心歸向大衛家,他的王位權柄就沒有了,為了鞏固權柄,造了二隻金牛犢,一隻放在伯特利,一隻安在但,又立凡民為祭司,更叫百姓陷在罪中(王上十二26-33)。

耶羅波安被神立為王後,立即忘記神的教導,要謹守誡命,敬拜獨一神。這是耶羅波安硬頸違逆神,神只好任憑他去行;雖然神僕奉命警告他,令他手枯乾,他仍不悔改(王上十三1-7,十四7-14)。有了組織、權勢之力,反而愈加偏離真理而行。


再回溯從前,從以色列長老向撒母耳先知求立王以來,以色列人偏離神,另尋偶像依靠之悖逆,即違逆十誡中首誡之情形,正如神藉撒母耳先知向百姓所說的:「百姓向你所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上八7-9)。

雖然撒母耳警告百姓,將神言傳達,說他們效法外邦所立之王必役使他們,將他們所生產之物,十分取一;叫百姓當差、服役、作僕人,「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撒上八18),這段預言正應在羅波安王不聽百姓哀求之事上。


《士師記》的史實亦然,以色列民離棄耶和華去敬拜諸巴力,另尋依靠,正應了顯現於波金(意思為哭)之使者的話,因為他們與外邦人的偶像妥協,不拆毀他們的祭壇,異邦宗教、思想、行徑侵入以色列民當中,所以那外邦神,就成為以色列人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成為以色列人的網羅(士二1-5)。異族不斷侵擾、壓搾以色列人。


從歷史的一貫,神言警告的一致性,可知異化的以色列人因信仰的墮落,屢犯誡命中的第一條,因此神就任憑他們而去。

正是保羅所言明:「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就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1-25)


神的旨意原是要人順從祂,謹守祂的誡命,那麼神國必然合一。在真道上合一,所有其餘的問題就解決了!然而在信仰上異化,違逆背叛的話,神的國必然不斷分裂,受苦難不斷,兵災天禍,終至無存,正如以色列歷史所明示的,猶大亡於巴比倫,北朝以色列亡於亞述(耶五二12-15;王下十七1-18)。


人類受神所創造,生命為神所賜,本應心存感恩,依靠神而活,敬拜獨一真神,謹守祂的誡命(傳十二13),但是因始祖的犯罪,人想同神一樣有智慧,起了驕傲之心,人濫用了神賜的自由。

hybris希臘文就是驕傲,古希臘人認為hybris就是人類受苦的根源,它是偉大悲劇英雄身上的缺陷。5人有了驕傲的罪,意指他可以不用相信神,倚靠神而管理一切,這裡反面意謂著人去相信、依靠、愛慕、畏懼神以外的事物,即是崇拜諸神,不管是有形或無形的信念,遠離了獨一真實的上主,選擇的就是偶像崇拜,如科技、政治、金錢、名聲、地位、權勢……。

因此,就某一方面而言,所有的罪,都違反了第一條誡命。因此,經上說,世人都偏行己路、犯了罪,虧缺神的榮耀(羅三12、23)。許多人想成為太陽,讓世界繞著他旋轉,……而這正是苦難的源頭。


法老王苦待以色列人,因為他怕以色列人太過強盛,反客為主,因此設法想消滅以色列人,這種苦待尚可做合理的說詞,但猶大王卻要苦待自己的百姓,這違反了神的律例典章,因為連寄居的,誡命中也規定要善待他們(申二十四14-18),當自家領導人也心存苦待自家人之念,這種異化的程度(不把神的話,謹記行之),是何等的可怕?


羅波安王的反應,只不過是kairos6(時候滿足了),作出合乎神預定的決定。只不過他根據而作決定的原則,不是神的話語,而是自己異化後罪的突顯而已。有人說:「受苦的人沒有悲觀權利」,但筆者見有人在聖工事奉的行列中受苦,在為耶路撒冷而悲泣,有時候,要樂觀起來,也需費一把力道的。求主憐憫!


最後的問題是:筆者肯定相信東野畢的馬逃去了!絕不是神的旨意,而是時候滿足了!趁機逃生去了!誰要負起責任呢?正是車手東野畢。


註:

1.關紹箕著,《觀察家100》,台北市,遠流出版公司,1990年。譯文參閱賴元炎註譯《韓詩外傳今註今譯》。

2.林鬱主編,《先秦七子箴言錄》,吳氏圖書公司發行、總代理,智慧大學出版,1995年11月,頁258。

3.李保羅著,《天道聖經注釋.列王紀(卷二)》,香港,天道書樓,2004年初版,頁168。

4.同上,頁175。

5.喬治.W.傅瑞勒著,《聖經系統神學研究》,台北市,橄欖基金會,1992年,頁167。
希臘人的字根,hybris有雙重含義,一方面是英雄的偉大,另一方面是英雄對諸神的仇視,他輕視諸神的優越性。在希臘人對人類悲劇性的觀點中,就是驕傲(hybris)導致了人的衰敗與毀滅。

6.喬治.W.傅瑞勒著,《聖經系統神學研究》,橄欖基金會,1992年,頁63-64。
希臘文聖經中,時間有chronos和kairos兩個字。chronos所指的時間,是我們能夠藉助鐘錶,或月曆量度出來的時間。是可以計算,分割成秒、分、日、年、世紀的時間。Kairos表示的,完全是指另一種時間,《新約聖經》常把kairos這個字,翻譯成「接受的時間」或譯成「時候滿足了」,即做決定、接受的時間。(一整學期的學習英文,在期末測驗那天,考好就通過,考不好就當掉,這就是kairos的時間。對所有的人而言,時間均包含此二層面,總有必須下決定的時刻,人的良知令人們知道,在某時刻,有所行動、作為,須下決定負起個人之責任。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10/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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