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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58期2007年7月)
靈修小品:活出人生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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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真

一.前言

今天的台灣社會,可以說是經濟掛帥,人們心中所想的,多是物質、金錢、享樂;而信徒受到世界的影響,也慢慢地以世上的財物,乃至成功哲學為最愛。耶穌曾說:信徒是住在世界上,但卻不屬世界(約十七14)。

當社會進入物質掛帥的時候,教會也漸漸趨向世俗化,此時,耶穌在《路加福音》中所說「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正切合這時代的需要。它告訴我們,惟有重永生而輕今生,人生才有價值。以下擬探討這個比喻。

二.經文內容探討

如果我們把這個比喻當作一齣戲,內容可以分成二幕:第一幕是第19-26節,論及財主與拉撒路生前的遭遇,以及死後的情況;第二幕是第27-31節,是對世上活著的人所發出的警告。通常比喻是要表達一個核心的真理,但這個比喻卻分成二幕,它的核心真理是在第二幕,也就是對活著的人發出警告。

1.第十六章第19-26節: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在第19-21節,是描述財主與拉撒路生前在世上的情形,貧富懸殊,成為極端的對比。首先,在衣著方面:財主穿著紫色袍外衣和細麻布襯衣,價格十分昂貴,一般工人要作工三年,才買得起一件紫色袍;而拉撒路身穿破爛的衣服。其次,在飲食方面:財主天天奢華宴樂,吃的是山珍海味;而拉撒路卻是靠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麵包屑充飢。

再次,在住家環境方面:財主的住家是富麗堂皇,有僕役成群;而拉撒路是家徒四壁。此外,拉撒路行動不便,須有人抬著走,並且渾身生瘡,身體虛弱,無力趕走來舔他瘡的狗。最後,在死後的喪禮方面:按照當時的社會習俗,財主的喪禮是隆重,高官雲集,葬在私人的墓園中;而拉撒路是屍體被草率的扔在城牆外面,與垃圾一同焚燒。

在第22-26節,是描述財主與拉撒路死後的情形,剛好與生前相反。財主死後在陰間,是一個受苦的地方,感覺口渴,如同在火焰裡焚燒。對於居住在巴勒斯坦荒漠無水之地的人而言,最大的痛苦是太陽照射,沒有樹蔭遮蔽,像在火焰裡焚燒一樣;是口渴,卻找不到水喝。

財主在陰間靈魂所遭受的苦楚,就如同世上最大的痛苦般,是無法忍受的。而拉撒路死後躺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也就是樂園(路二十三43),那是義人死後的靈魂去處,只有喜樂,沒有痛苦及憂傷。

傳統的猶太人認為財主是義人,蒙神祝福,死後應上天堂;乞丐是罪人,遭神咒詛,死後應下地獄。在這比喻裡面,耶穌卻說財主死後在陰間受苦,而乞丐在樂園享福,與猶太人的傳統觀念完全相反,一定引起當時聽眾一陣錯愕。

2.第十六章第27-31節: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財主死後才明白,一個不聽從神話語的人,將來要在陰間受苦,因此要求打發拉撒路去向他五個弟兄作見證。亞伯拉罕說,如果一個人內心剛硬,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語,就是有人從死裡復活向他作見證,他也是不相信。

耶穌曾在世上行了大神蹟,叫住在伯大尼的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但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看見了,不但不相信,反而商議要殺耶穌(約十一43-53)。後來耶穌自己從死裡復活,祭司長和長老們仍是不相信,還拿錢收買兵丁,叫他們說謊話(太二十八1-15)。可見一個硬心的人,即使看見了死人復活的大神蹟,仍然無法使他回轉歸向神。

神蹟是一個記號,要告訴我們耶穌是神的兒子,是人類唯一的救主,藉由相信祂,可以因祂的名得著生命。今天在教會中,有神蹟奇事證明神與我們同在,但是不要將信仰停留在神蹟上面,否則神蹟不再持續發生,很容易就離開神。我們應該藉由神蹟,認識它裡面的真理,進而相信耶穌,遵從《聖經》的話語,如此方能體驗神豐盛的恩典。

三.比喻的背景與特色

1.比喻的背景

耶穌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金錢)。」(路十六13)。在古代的奴隸社會裡,奴僕是主人的財產,應該要專一的服侍主人。在屬靈的世界中,我們是神的僕人,也要選擇神作為專一事奉的對象。不能喜愛神,又喜愛金錢,這兩者是互相對立的,無法同時事奉。

法利賽人貪愛錢財,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路十六14)。他們認為一個人可以同時喜愛神,又喜愛錢財。一個人有錢,是因為行義而蒙神祝福;一個人貧窮,是因為犯罪而遭神咒詛。

耶穌說這個比喻,首先,是想糾正法利賽人對金錢的錯誤觀念;其次,也想警告法利賽人,貪愛錢財的人,死後的結局是靈魂下陰間受苦;最後,告訴法利賽人,當如何行才能避免靈魂的滅亡。

2.比喻的特色

首先,這比喻只記載在《路加福音》,而《新約聖經》其他福音書並無同時記載;其次,只有這比喻論及人死後靈魂的去處,就是「陰間」或「亞伯拉罕的懷裡」,為我們揭開來世的神祕面紗;最後,耶穌在其他的比喻裡,都沒有為比喻中的人物命名,而在這比喻中,卻為乞丐取名「拉撒路」,可見「拉撒路」這名字很重要,與進入天國有關。

比喻是用一個屬地的故事,來說明屬天的真理。這比喻的真理是什麼呢?人死後的去處,是由今生的行為表現來決定。因此要把握今生,遵行主道,行善濟貧;如果只顧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將無法得著永生的獎賞。

四.比喻的教訓

這比喻中的人物,除了亞伯拉罕以外,主要有三種類型:也就是在陰間的「財主」,在樂園的「拉撒路」,以及在世上的「財主五個弟兄」。《聖經》中的人物,是做為我們的榜樣或鑑戒;從這些人的身上,我們可以學到下列的教訓。

1.在陰間的「財主」

(1)不遵行神的話語

財主並不是因為有錢而下到陰間,而是他的心中沒有神,無法遵行神的話語。或許他常到聖殿敬拜神,但這都是表面、形式的,他的心被錢財佔據。《聖經》教導我們要憐憫貧窮(箴十九17),把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如果能這樣行,神必應允我們的禱告,賜福氣給我們(賽五八7-9)。約翰長老也勉勵我們:彼此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7-18)。

財主雖然知道神的話語,但卻塞住憐憫的心腸,沒有採取行動,幫助經濟無助、身體軟弱的拉撒路,最後無法得著永生的賞賜。我們死後的去處,跟今生是否遵行神的話語有關;倘若想進入樂園享福,在今生就要留心神的話語,並謹守遵行之。

(2)死後的結局是無法改變

很多人相信人死如燈滅,死後沒有天堂與地獄。但人生並非死亡就結束,死後還有來世。肉體雖然死亡,靈魂卻是永遠存在。神要審判世人,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靈魂可以進入樂園;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靈魂要下到陰間(羅二6-8)。

財主下陰間後,亞伯拉罕對他說:「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人的生命一旦死亡,他的命運是福或禍,是永生或沉淪,在死亡的剎那間即已決定,是永遠無法改變的。有些民間宗教替死人超度亡魂,或替死人禱告祈求,就是因為不明白「為時已晚」,死後的結局是無法改變的。

財主死後住在陰間,這是一個永久與神分離,再也得不到祂的愛與赦免的地方。一旦進入,終生受苦,永遠無法出來。財主家財萬貫,卻在生前沒有為他要一輩子永遠居住的地方,做任何的準備,實在是太短視了!

(3)財主是誰?

我們讀經或聚會聽道時,常會成為旁觀者,認為自己並無家財萬貫,不可能成為財主;也無到處乞討,不是拉撒路。如此置身事外,則讀經或聚會對我們沒有幫助。若能融入故事中,假想自己就是財主,卻沒有愛心,並以此為鑒,努力改善,當可避免財主下陰間的結局。

《聖經》中的財主,不單單指金錢方面的富足,學問、恩賜及家庭方面的豐富,也使我們成為一個財主。諾貝爾獎的得主德蕾莎修女曾說:「愛的反面不是恨,愛的反面是冷漠!」恨代表還有感覺、很在乎,而冷漠則代表沒感覺、不在乎。比喻中的財主,並未趕走拉撒路,只是對拉撒路冷漠,視若無睹,沒有採取行動給與實質的幫助,最後遭受神的懲罰。

現今,如果我們有錢,卻看不起貧窮的信徒;如果有學問,卻看不起沒學問的信徒;如果有恩賜,卻看不起沒恩賜的信徒;如果家庭美滿,卻看不起家庭破碎的信徒。我們的有錢、有學問、有恩賜及家庭美滿,將使我們成為一個視若無睹的財主,下場是悽慘的。

2.在樂園的「拉撒路」

(1)沒有埋怨神

拉撒路不是因為貧窮而進入樂園。當他一無所有,須靠乞討維生,甚至病痛纏身時,仍默默地接受神在他生命上的權柄;他相信若非出於神的許可,一切苦難不會臨到身上。雖然神並未讓拉撒路恢復健康,過著富足的生活;但他敬畏神,並未發怨言埋怨神。

如果有一天我們從富足變成貧窮,從健康落到疾病當中時,我們會如何看待自己的苦楚?失業、子女墮落、配偶變心等情況,我們又會如何自處?我們看別人時,可能有時會失望,看自己也是如此。但如果能定睛在耶穌身上,祂也是貧窮出身,在世上遭遇許多艱難,但都能默默的承受;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1-23)。雖然最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卻為我們立下了好榜樣。

基督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是危險嗎?是刀劍嗎?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4-39)。今天我們要將苦楚交託給祂,相信藉著祂的慈愛和幫助,我們能有力量承擔痛苦(林前十13)。

(2)依然信靠神

這比喻並未說明,為何拉撒路死後可進入樂園?從耶穌為乞丐所命的名,已經暗示他得福的原因。「拉撒路」是希臘文,音譯為Lazaros;希伯來文是「以利亞撒」(出六23),音譯為Eliazar,意思是「神是幫助者」。猶太人的傳統觀念中,人的富有是因著神的祝福;而人的貧窮是因遭受神的咒詛。

耶穌用「拉撒路」給討飯的命名,讓神成為他的幫助,使他能進入樂園;而將財主安排下陰間的結局,正是要糾正猶太人錯誤的觀念。在缺乏人幫助的情況下,神成為拉撒路的幫助;同樣的,神也成為其他無助者的幫助,如病人、稅吏、罪人、寡婦等。

《舊約聖經》中神的救贖計畫,就是與亞伯拉罕立約,是永遠的約,要將迦南全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神也必作他們的神(創十七1-8),這是「摩西和先知的話」。拉撒路在世上一無所有,無依無靠,活在世上唯一的希望,就是緊緊的抓住神的話語。因他擁有亞伯拉罕後裔的身分,能夠承受神所應許的盼望,所以他專心仰望神、信靠神;結果蒙神賜予力量,能忍受世上的苦痛。

《聖經》中的許多人物,也是因為專心的信靠神,所以能忍受世上的痛苦。例如耶穌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在世上的結局是被關進監牢中,最後被希律王斬殺,頭放在盤子裡(太十四11);又如新約的執事司提反,滿得智慧和聖靈的能力,為了見證耶穌是救主,被眾人用石頭打死(徒七58-60)。

或許敬畏神的人,在世上的結局不好,會令人產生質疑;但是《聖經》記載:「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十四13),他們將進入天國,享受永遠的福樂。如今我們是屬靈的以色列民,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加三26-29)。神也與我們立約,要賜給我們天國永生的盼望;只要能專心的信靠神,一定能得著神的應許。

3.在世上的「財主五個弟兄」

財主的五個弟兄還活在世上,他們對死後的去處還有選擇的機會,端視他們今生是如何的表現。沒有人可以靠著父母、兄弟的關係上天堂。這個比喻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沒有死人會回來告訴我們天堂和地獄的事。有關靈界的奧祕事情,都記載在《聖經》裡。人若硬心,不相信《聖經》的話,就算拉撒路從死裡復活回來,人也不會相信他的話,去回轉相信耶穌。

今天我們活在世上,還有機會為將來的去處預做準備;一旦離世,靈魂的去處確定,就無法再反悔了。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什麼?就是無法把握機會,趁著還有今天,相信耶穌,遵守神的話語。耶穌從死裡復活,勝過死亡,我們不相信;信徒向我們傳福音,見證耶穌是救主,我們不相信;《聖經》記載神的話語,我們不相信;聖靈感動我們的內心,我們不相信;看見神蹟奇事,還是不相信。一旦死亡進入陰間,想要悔改相信,已經太遲了!

五.結論

人生的價值,不在於今生是富有或貧窮;而在於死後靈魂能否進入天國。求神開啟我們的心竅,讓我們有屬靈的眼光,能夠從思念世上的事,轉到思念天上的事(西三2)。趁著還有今天,多多讀經、禱告、參加聚會,常常親近神,讓靈命豐盛起來,所作所為都能遵行神的話語。

雖然肉體漸漸衰老,但是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將來能居住在天上神所造的永存房屋裡(林後四16-五1)。不要像這財主一樣,不懂得為永生做好準備,死後靈魂進入那永遠無法回頭的陰間,在那裡想要悔改,已經來不及了!


作者: 吳明真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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