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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大多數人都知道喝酒不好,但仍有些人常找各種藉口喝酒,還有人作詩說:「人生難得幾回醉,月兒朦朦夜兒媚。今宵有酒今宵醉,舉杯暢飲呼呼睡。」事實上,「酒會亂性」,醉酒會令人喪失理性,傷害自己的身體與事業;醉酒會使妻室苦惱,兒女悲哀;酒醉駕車,還會傷害無辜的社會大眾。

根據民生報2004年11月8日的報導,國內酒癮患者近50年來,激增了200倍!他們從15-25歲喝第一口酒,25-40歲染上酒癮,平均44歲就因肝病或腸胃潰瘍死亡,比起國外酒癮患者的平均死亡年齡60歲,少了16歲的壽命;而且,家族中如有酒癮的患者,他們喝酒成癮的機率更是常人的10倍。

1940年代,山地原住民酒癮盛行率為百分之一,平地的漢人為萬分之一;1980年代,山地原住民已上升至十分之一,漢人為百分之一;80年代末期,山地原住民酒癮盛行率又提高至每10人就有1.5到2.5人,漢人同樣也增至每100人有1.5到2.5人。可見山地原住民的酒癮問題頗為嚴重。

酗酒其實是一種疾病,需要求醫治療;而一般宗教團體也紛紛成立戒酒班,幫助有酒癮的人脫離惡習,以便展開新的生活。《聖經》中是否有談論酒的問題?為何耶穌行神蹟將水變成酒,讓賓主盡歡?難道耶穌贊成信徒喝酒嗎?酒有何屬靈的意涵與教訓?以下擬探討此問題。

二.酒的種類與用途

1.酒的種類

《聖經》中的「酒」,是指從發酵的葡萄汁製成的飲料,可能是由挪亞首先製造(創九21)。酒的種類很多,紅酒(Red Wine)通常是由紅皮的葡萄製成(箴二十三31);新酒(New Wine)是指用最近收成的葡萄所製成的酒,容易使人喝醉(徒二13);甜酒(Sweet Wine)是將採下的葡萄曝曬三天,然後在正午炙熱時,在酒醡中用腳踹出汁液(珥三18)。

酒變酸之後可製成醋(Sour Wine),用以調味或保存食物(得二14)。此外,還有攙雜的酒(Mixed and Spiced Wine),是在酒中加入水,或香料、油、蜂蜜、胡椒、薄荷等混合物,以便於飲用,類似今日的飲料(詩七五8)。

按產地命名的酒(Locale)也有不少,在先知書中提到兩個地方的名酒,一為離大馬士革不遠的黑本酒(結二十七18),一為利巴嫩的美酒(何十四7)。

2.酒的用途

《聖經》中酒的用途相當廣泛。在個人方面,酒通常在特別的場合飲用。例如在祝福的餐宴上,以撒吃野味並喝酒(創二十七25);在迦拿的婚宴中,大家飲酒慶祝(約二1-11);按照晚期猶太人的習俗,在吃逾越節晚餐時,酒是必備品。在宗教方面,酒是祭品之一,不過只是在奉獻其他祭品時作為配祭。

例如在獻每日的燔祭時,早晚應獻一隻一歲的公羊羔,另加上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出二十九38-41)。在將初熟之物奉到聖殿時,也包括新酒在內(尼十37)。在醫藥方面,酒可以塗抹傷口(路十34);可以作為藥用醫病(提前五23);也可以讓疲乏的人重振精神(撒下十六2)。

在商業方面,酒是以色列人的重要商品。當推羅王希蘭幫助所羅門王建造聖殿,部分的材料與工資是用酒來支付(代下二10、15);酒也是重要的禮物,可以成為貢品獻給國王(代上十二40),也可以作為禮品送給人(創十四18)。

三.酒的教訓

1.迦拿水變酒的神蹟

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祂在婚宴上將水變成酒,使賓主盡歡,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約二1-12)。有人會質疑為什麼當日猶太人喝酒,耶穌和門徒也喝酒,甚至祂還變酒讓眾人喝,而今日的基督徒卻不可喝酒,原因何在?

雖然在某些國家,啤酒是一種飲料,百姓經常飲用。事實上,長期的喝酒,容易使人上癮,無法自拔。就身體方面而言,喝酒會導致生病(何七5),與人爭鬥,或駕車出事導致受傷(箴二三29-30);就經濟方面而言,好酒貪食的人,無法認真工作,有被解僱之憂,必導致貧窮(箴二三21),甚至因缺錢買酒喝而賣童女(珥三3);就家庭方面而言,喝酒會使脾氣爆躁,毆打妻子,無法教養子女,導致家庭破碎;就信仰方面而言,喝酒會導致放縱肉體的情慾,醉酒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10),所以分別為聖的拿細耳人不可喝酒(民六3),祭司進會幕前也不可喝酒(利十9)。

《聖經》中記載許多因酒失敗的人。例如挪亞因酒醉而赤身露體,導致小兒子迦南遭受咒詛(創九20-27);羅得雖逃出所多瑪的毀滅,卻因飲酒發生亂倫大惡,以致前功盡棄(創十九30-38);伯沙撒王設宴款待一千大臣,與他們一同飲酒,暢飲之間污穢了神殿中的器皿,又讚美偶像,惹神忿怒,以致身死國亡(但五1-31);暗嫩飲酒暢快時,被押沙龍的僕人殺害(撒下十三28-29)。

喝酒經常會誤事,倘若國王的大臣能不醉酒,清醒辦事,國家就有福了(傳十17);要作離俗歸主的拿細耳人,要遠離清酒濃酒,酒作的醋也不喝,甚至連製作酒的原料葡萄、葡萄乾也不可吃(民六1-4);祭司進入會幕時,不可喝酒(利十9-10)。

《聖經》中也記載有人立志不飲酒而蒙神賜福。例如利甲族人不喝酒,因為他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凡他們先祖所吩咐的話,他們都聽從了;因此神的祝福就臨到,他們可以永遠侍立在神面前(耶三十五1-19)。

目前是新約時代,基督徒是自由、無拘無束的。但使徒保羅勉勵我們:「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雖然我們不在律法之下,是自由的人,但不可利用自由去放縱私慾,以免被私慾轄制(林前六12)。剛強的人要謹慎,恐怕我們的自由,竟成為軟弱人的絆腳石(林前八9)。

所以我們應該要有愛心,不要只求自己的益處,也要求別人的益處;倘若喝酒會讓弟兄跌倒,我們就一概不做才好(羅十四21;林前八13)。如今末日將要來臨,我們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1-14)。

2.新酒要裝在新皮袋裡

在新約時期,猶太人認為種族、律法和社會地位,是判斷人能否得救的標準。倘若是血統純正的猶太人,是神唯一的選民,又熱心遵守摩西律法,甚至成為宗教領袖,是教導人學習律法的文士與法利賽人,一定可以得救進天國。這是猶太教的舊思維。

耶穌為了糾正猶太人的錯誤觀念,就說了「新舊難合的比喻」。祂說:「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可二21-22)。

新布會縮水,縫在舊衣服上,會撕破舊衣服;新酒的侵蝕力很強,舊皮袋已失去彈性,無法承受,很容易裂開。「舊」是指猶太教的舊思維、舊傳統,而「新」是指耶穌的新思維、新教訓。

耶穌強調新思維,新的得救標準,就是要相信耶穌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縱使是猶太人所憎惡的外邦人、罪人,只要能相信耶穌,一樣能得到永生。

我們在信主前,是一個「舊人」,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等。當我們相信耶穌,成為新造的人,要穿上「新人」,將心志改換一新,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物主的形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17-24;西三1-10)。雖然我們帶有肉體,總是軟弱無力,但神賜下聖靈幫助我們,只要我們願意順從聖靈的帶領,不消滅聖靈的感動,我們將得著生命、平安(羅八1-6)。

四.酒的象徵意涵

《聖經》中的酒,象徵神的祝福,也象徵神的審判。茲說明如下:

1.象徵神的祝福

在農業社會時代,五穀新酒等食物的充分供應,代表神應許賜福的記號(創二十七28);葡萄的收成與釀酒,代表歡樂慶祝的時光(賽十六10)。因著神的歡喜與祝福,禾場必滿了麥子,酒醡與油醡必有新酒和油盈溢(珥二23-24)。

雖然世界上的酒是美好的,但我們在靈裡與神的愛情,比物質的酒更美好(歌一2)。以選民只要願意回轉,放棄世上安逸的生活,從被擄的巴比倫歸回,重建荒涼的家園時,神要賜予豐盛的恩典,「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賽五五1)。酒和奶都是象徵神賜予的恩惠,祂的恩典是白白賜給人的,能滿足人屬靈的生命,使人享受永遠的福樂。

2.象徵神的審判

在世界末日時,巴比倫的罪惡勢力要遍佈地面,民眾要喝醉巴比倫淫亂的酒(啟十七2,十八3),也就是將遭受異端邪說的迷惑,心靈因而敗壞。當耶穌再臨之日,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巴比倫大城將要傾倒,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報應她,用她調酒的杯加倍地調給她喝(啟十八2-6;耶二十五15-17)。

因為她的罪惡使世界墮落腐敗,為了昭示神的公義,祂要加倍刑罰她。神對於與基督為敵之人的審判非常徹底,毫不留情;神發怒,踹下眾民,如同踹酒醡一般,他們的血濺在祂的衣服上,並且污染了祂一切的衣裳(賽六三1-6)。

五.結語

酒雖然能取悅人的心(詩一○四15),使人快活(傳十19),甚至還可以作為藥用醫病;但好酒或醉酒的人,容易沉溺於酒,最後失去控制而放蕩犯罪。

因此為了靈命著想,信徒應該放棄讓人短暫快樂的酒,轉而追求使人永恆喜樂的聖靈充滿(弗五18)。有時我們自以為剛強,酒量很好,千杯不醉,但為了愛心,避免影響軟弱的弟兄跌倒(林前八13,十31),還是要效法利甲族人不喝酒,相信定能蒙神悅納,可以永遠侍立在神面前。

參考書目:
1.Geoffrey W. Bromiley e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v.4. Mich.: W.B. Eerdmans, 1992.
2.魏志慷,〈不為酒所誤的人〉,http://www.tjc.org.tw/「喜信講章搜尋」。
3.林永基,《以賽亞書的信息(下)》,台中:腓利門實業公司,2003年。
4.黃以利沙,《啟示錄的研究》,台中:真耶穌教會台灣書報社,1982年。
5.林建二,《酒徒的新生》,台南:人光出版社,1983年。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2/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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