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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51期2006年12月)
專題報導:從拉丁美洲解放神學看教會之社會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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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達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

緣起


公元1492年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之後,歐美兩洲的貿易往來趨於頻繁,西班牙的白人征服者與大公教會(天主教)傳教士們紛紛湧入拉丁美洲,1刀劍與十字架間的思想雖然有所不一,但雙方的共同利益卻遠大於其間的差異,因此犧牲掉的總是當地的原住民,殖民者強迫他們皈依基督信仰,故在拉丁美洲原住民眼中,視基督信仰文化的到來是一場不折不扣的災難。

事實上,這些我們視為第三世界的地區原是地處富饒,有些地區可開採的銀礦,甚至是歐洲當時銀礦儲備的三倍以上;豈料,在殖民者的不斷剝削下,不斷被開採運至歐洲,使得拉美原本富裕的地區淪為貧窮。故有些當代的觀察者認為:「永不饜足的慾望」,和這些海外宣教活動,與擴張中的西方各帝國變得密不可分。

殖民地教會成為拉丁美洲最大的地主,它擁有政治、經濟的權力,也壟斷了教育,教導原住民與黑奴要相信自己的命運,這樣死後才能進到永生的天國。有一大段時間,拉丁美洲天主教會,總是相信歷史是站在自己這一邊,也相信會嘉於它最忠誠的信徒。

十九、二十世紀初,拉美政治上雖離開歐洲的殖民統治,但後頭緊接著跟來的是資本主義與各國跨國企業的入侵,國外企業開始與拉美各國的寡頭或獨裁政府合作,外表看似幫助帶動拉美經濟開發的榮景,背後的人民儼然更加受到倚賴與控制。2

而政府對改善人民生活的承諾猶如射入爛泥塘中的利箭,早已被社會問題吸得無影無蹤。拉丁美洲人們為了找工作,使得城鄉差距變大,強暴、酗酒、失學與失業種種問題在大都會的窮人地區上演,宗教信仰儼然成為拉美窮人的鴉片,教會給當地的人民作用只停留在舒適的同情而已。

直到1960年代之後拉丁美洲本土的教士與修女開始與窮人站在一起,為窮人而戰。認為「行動」才是愛與尊重的主軸,神學的理論與批判退到第二線之後,他們所追求的共同福祉超越了個人利益,故而產生了解放神學。

何謂解放神學(Liberation Theology)


大多數華人或許對「解放神學」一詞感到陌生,但若從台灣政治文化層面來看,教會共同面對的挑戰卻是相似的,其中包含了種族、文化認同與貧窮狀況等社會問題。然而這些問題是歐洲教會所不用去面對的。社會文化因素往往是改變國家政治發展的變因,而西方基督宗教思想,對於歐洲各層面亦有深遠的影響。

在基督宗教傳入拉丁美洲後,一般天主教的神職人員被分派到貧窮的教區時,會遇到當地吃不飽穿不暖的居民,這現象往往與物資充裕的教會發生內在的衝突,所以在當下氛圍的催逼考量後,他們極力爭取生活較為優渥的富有教區;不過卻有一批神職人員,在信仰與現實生活的內在矛盾中,願意放棄安定的生活,並設身處地感受窮人,與他們生活在一起,進而發展出獨特的實踐信仰方式,如此的宗教經驗稱之為「解放神學」。

然而,一開始時,解放神學的理念遭到傳統天主教的反對,主要原因起於天主教認為,基督宗教自始所追求的是一個永生的國度,不等同地面上看得見的國度。相對的,當解放神學者立志走向窮人,要在世界上建立一個較美好的國度時,便與傳統天主教有所差異。當統治者與被剝削者之間發生衝突時,天主教一向都站在統治者那邊,有時還默許政府的鎮壓態度。

通常與統治者出現意見分歧的當地的教士和修女等神職人員,因為和受壓迫的人民站在一起,只要為他們發聲就會慘遭繫獄或殺害。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解放神學」的神學理念常是這些神學家們冒著生命危險所走出來的。

雙方間的衝突直到第二次梵蒂岡會議(Vatican Council II 1963-1965),拉美教會願意重新檢視如此的宗教現象,3一段時間後,開始慢慢接受解放神學,強調教會與窮人站在同一陣線的決心。

走向貧窮


神學家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給基督徒一個定義:一個人之所以為基督徒並非只去遵守教會生活的一切規範,乃是要投身在神的受苦氛圍之中。4

任何人都是照著神的形像被造(創一27;徒十七26),依1974年世界福音事工國際會議(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World Evangelization)建立的「洛桑信約」(Lausanne Covenant)5指出,無論宗教、種族、膚色、文化、階級、性別或年齡,都有與生俱來的尊嚴,人應受人尊敬及服事,而不應被剝削。

因此,在觸及任何人道行動時必須抱以相同的尊重,真正的尊重便是把對方的想法納入考慮,而不是把自己的想法強加諸在對方身上。此次會議的重點中,認定人應從各種壓制中得釋放,了解到傳福音與社會政治參與都是基督徒責任的一部分。

1960年代,拉美教會的教士、修女紛紛投入當地的社會關懷,認為「關懷」不再是一味的為對方設想,讓窮人們看見基督;乃是在窮人們身上看見基督的形象,與他們生活一起,誠心的去了解他們。當這些神職人員一旦受到窮人的認同後,就會欣然與人交換彼此間的想法,甚至可能自行找到解決的辦法。

基層社群(base communities)


教會為了更了解拉丁美洲本土的人民,成千上萬的天主教修女與教士離開既有修道院或教會,他們搬到都市貧民窟或窮鄉僻壤村落中居住,與百姓共同面對具體的生活。因此,修女與教士們在傳福音時,不再是教條、教義的單向灌輸方式,而是變成一群群居民組成的小團體,開始對日常生活經驗的討論與反省。

有了這一層的探尋,日常現實生活的問題,不再只是日常問題,它們還發現出更深刻或更豐富的意義。人們開始觀察到自己的生活、自身的環境,開始學習思考、發問,對身邊問題清晰的了解後,意識認知上開始有了提昇,自然會自動組織起來,改變生活環境,而這些小團體我們稱之為「基層社群」(base communities)。6 

即使在文明進步的今日,拉丁美洲仍有很落後的地方,社會貧富差距甚大,7因此拉美教會成立基層社群後,開始鼓勵教會信徒參與教會事務和社區建設,如90年代有一位巴西信義宗的女牧師伊鳳.瑞梅爾(Ivoni Richter Reimer),就在里約熱內廬的貧民窟建立「信望中心」,在那裡教導單親媽媽們如何識字,不被地主剝削,以及不再成為男人洩慾的工具。

現在,這些社群在作禮拜時不再只是穿西裝、打領帶的中產階級白人,教會內充滿穿著濟品衣服的婦人和小孩。當他們享用餐點時,小孩是坐在桌前用好的餐盤吃;大人則是站在旁邊輪流用鋁盤用餐。在物資不足的生活中,他們學習到要如何先讓弱者飽足。換句話說,這是一個有不同階級、意識形態信徒的社群,它是一個有著奴僕阿尼西母和他主人一同聚會、互稱兄弟的教會。8

神的教訓與榜樣


聖經無論是舊約或新約中,神對社會關懷亦有非常充足的圭臬。舊約中,神以行動幫助軟弱和受苦的人,給人印象最深的見證就是《詩篇》八二篇,其中說到神把祂的審判帶進諸神的會中,祂的判詞使諸神死亡,與世人一樣,因為諸神並沒有盡他們的本分,就是為貧寒的人和孤身伸冤。

另外,舊約眾先知的教訓中可以發現,神充滿正義和積極的愛,在阿摩司的信息中,他為社會的不義作出公開的指責,並且對貧窮人的權益作出維護。

新約在《路加福音》中的闡明更加明顯,耶穌從開始便確立祂工作的目的,就是為貧窮和受壓迫的人,所以在祂首次的講道中就以此為題:「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賽六一1-2;路四18-19)。

甚至,在最後的審判時(太二十五31-46),耶穌提及和那些貧窮、欠缺的人可以作出認同;他們的需求得到回應與否,耶穌都會感同身受。

解放神學家藉由聖經中,如出埃及脫離勞役而獲得自由等事件,來強調一個新人性的建立,使人能夠參與公平、健全與尊嚴之自由,如著名神學家羅樂蒂(Letty Russell),強調個人和整體社會的健全與福祉,她以沙崙「平安」(Shalom)做為舊約的救贖觀念。

事實上,他們並沒有摒棄罪中得救和最終救贖的信念;不過,他們把最主要的中心放在社會關懷之上。他們認為,生活宣道中,「解放神學」並不是先宣告抽象空泛的好信息,而是先從生活經驗做為起點。

結論


解放神學迄今看似告一段落,9然而,它那保有初代教會的精神卻以不同形式存在下去,筆者所要強調的是,無論處境再悲慘的人都有他的價值,每個人都是我們的弟兄姊妹;就算他吸毒、坐牢、酗酒或患愛滋病,他仍擁有獲得他人尊重的權利。

因此,我們在面對社會關懷時,不再單單是參與社會工作,及一般信徒間的彼此相愛而已。希望我們在生活中,以拉丁美洲「解放神學」做為我們的借鏡,透過教會團契一同關懷社會,多傾聽對方的聲音,在關心之中確實了解並身體力行(徒六1-7;加六9-10)。

在歷史的脈絡中,我們的教會曾經走過殖民、壓迫時期後,我們要如何看待現代教會的位置?宣道是社會關懷的附屬品?是橋樑?抑或是相輔相成的夥伴?

相對的,拉丁美洲的教會曾在這段相似的壓迫中,當地的神職人員以「解放神學」的微光,照亮窮人身處的迷霧,雖然很多人在社會關懷事工中殉難,但是那使人心靈豐裕的貧窮中,他們的精神卻沒有白費。

參考書目

1.Berryman, Phillip: Church and Revolution-Reflections on Liberation Theology. NACLA: XXX/5. March/April 1997.
2.Stanley J.Grenz,Roger E.Olson合著,劉良淑、任孝琦譯,《二十世紀神學評論》.Dietrich Bonhoeffer.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New York: Mac
millan,1962.台北市:校園,1998年。
3.王貞文,《櫸樹裡的基督》,台北市:雅歌,民94。
4.以馬內利修女,《貧窮的富裕》,台北市:心靈工坊文化出版,民92。
5.莫爾特曼,《神學思想的經驗》,香港:道風書社,民93。

6.麥艾榮,《逆耳的福音》,香港九龍:文藝,民82。
7.菲立浦.詹金斯,《下一個基督王國》,台北縣新店市:立緒文化,民92。

注釋:

1.新教在拉丁美洲雖然成長數十年,但天主教仍是該洲最大的宗教團體。

2.根據阿根廷基督教神學家米谷斯的著作,「在一個革命環境中探討神學」(Doing Theology in a Revolutionary Situation)中指出,十九世紀在拉丁美洲所推行的現代化發展,只不過是披上美麗外衣的新殖民政策,其特色是廉價勞工、原料以及經濟的附庸。

3.該次會議改革了羅馬天主教的許多作法,它也為天主教信徒與神職人員參與激進的社會、政治改革,打開了大門。這次會議中有許多的變化,如:禮拜,原本拉丁語轉為各地的在地語言;信仰內涵由對現世的懷疑,轉為擁抱現世社會……等。

4.Dietrich Bonhoeffer.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New York: Macmillan, 1962,P.361.

5.「洛桑信約」全文請參閱http://www.lausanne.org/Brix?pageID=12891

6.這使得在60、70年代的拉丁美洲,針對不同的議題有不同的名號,如:「神的子民」、「亞伯拉罕少數群」等,但它們大致上都可歸類成「基督基層社區」(Comunidades de base cristianas)。這些社區團體在當時也成為民眾的會堂,它們把天主教教義與民間行動、民眾教育與解放、與基督的聯結在一起,換句話說就是把信仰、學習及行動結合起來。

7.第三世界的國家內,窮人通常佔一國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在這些國家裡並不存在所謂的「中產階級」來加以平衡。對一個內部中那些有良好基礎教育、聰明、靈活、有外國關係的人,他們懂得如何在市場從中獲利,而其他沒受過多少教育、不夠聰明、沒有多少外來協助的人很快就被社會所淘汰。

8.王貞文,《櫸樹裡的基督》,臺北市:雅歌,民94,頁219-225。

9.在1980年代中期,拉丁美洲許多左派勢力及教會人士,對整個改變大環境的認識與期望有了轉折。「解放神學」近年來已盡量與社會主義劃清界線,但相對的,當目標在新的形勢中,一切反而變得模糊,90年代,軍事獨裁政權紛紛下台,取而代之的,多半是民選總統,而「民主」制度也逐漸開始發展運作,教會以往所能發揮的作用已多半被架空,但筆者認為,如果把這轉變視為完全?棄理想的表現則是不正確的,因天主教神職人員仍然是重要的政治角色,常站在人權與民主這一端。


作者: 元達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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