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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級班教材第三冊)
兩人同行-基督徒的愛情觀

基督徒的愛情觀

趙明洋

前言

人說:「戀愛的是瘋子,結婚的是傻子,不戀愛不結婚的是呆子」。一語道出婚姻愛情的矛盾與無奈,許多人面對感情問題,常會陷入「父子騎驢」般的窘境,手足既無措,且徒嘆無奈。有些人的一生,成也愛情敗也愛情。戀愛使人突然有英雄般的勇氣作出瘋狂的事;婚姻給人徒增重擔與痛苦,讓人後悔作了傻事;而對婚姻愛情抱持敬而遠之的態度者,則永遠無法飽嚐愛情所帶給的美妙的幸福感。神賜人愛的本性與能力是福是禍其實僅繫於一念間,若非得著從神而來的真理牽引我們,人類歷史終在黑暗的心靈舞台儘演糾纏不清的愛恨情愁悲劇。

壹.  認識愛、感情

一.  認識愛的由來

愛是從神來的,神就是愛,祂是愛的源頭,起初神創造天地,祂按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祂把愛的形像給了我們,因此我們有了愛的本性,即有被愛的需求與去愛的渴望;領受愛使生命得著造就與茁壯,而能夠去愛時,生命則因此漸臻成熟。神先愛我們,所以我們體會愛懂得愛,從此我們有了愛的能力,在任何的人際中都能彼此相愛,包括男女間的愛情。(約壹四 71619;創一27、弗四24)。

二.  認識愛情

1.       愛情的條件

真愛有其超越的特質與必備的條件,吾輩若能明白其真意,有助於認識愛情真貌,建立幸福美滿的婚姻。下回遇見讓你砰然心動的對象必要冷靜,檢驗一下你對於他的情愫是何底細?一見鍾情」固然令人羨慕但至少能「多看一眼」,以免「後悔一生」。

a.       喜歡與愛。

我對他的好感可能只是一廂情願,或僅止喜歡欣賞,這種感覺卻可對著任何人發出,這種關係可以與任何人建立;愛情並非如此簡單,她尚有一條遙遠的路要走。

b.       接納與愛。

經過時間的考驗與沉澱,愛的情愫方才開始。兩人發展已至另一境界,欣賞他的優越,領略他的好,但也接納他的不足與缺欠。這乃意味著彼此的了解與感情已有相當的深厚基礎,在互信的基礎上互諒,在相知的基礎上也相信相愛相惜。

c.        委身與愛。

委身是愛的表白與確認,委身的愛使二人深相契合,兩人願意廝守終身,一起生活。這樣的委身沒有壓力,是心甘而情願,是愛情發展自然的結果。

d.       責任與愛。

成熟而堅定的愛情,教人承擔責任。愛情是責任也是擔當,但若彼此未在心智上成熟,如何有堅強的承擔?而彼此的愛若未有深厚基礎,如何願意有承擔?這責任包含對自己的愛負責,對對方的愛負責,對信仰對真理的負責,對愛情中的一切負責。

e.        盟約與愛。

步向紅地毯的這端,輕輕的一句「我願意」,慎重而堅定的,這是在人在神面前立下的永恆的盟約(箴二 17,瑪二14)。這約與天地同長久,因有天地同證;這約與生命同長久,因是生命的盟約。步下紅毯,生命盟約開始踐履,漫長而甜蜜婚姻之路也才啟幕。

2.       認識真愛的層次與進程

對於真愛的追求,有其不同層次與進階,當我們一面經營時,另一面我們則在愛中成全了對方,也造就了自己。

a.       自然的吸引:

神造男又造女(創一 27)。男女有別,彼此吸引相互戀幕。神把男生女生相配(林前七2,十一11)即是為了使人對愛產生渴慕,但愛情並非僅是外貌的傾慕與慾望的觸動,並且愛情切忌流於情慾的滿足。

b.       情感的交流:

男愛女,女戀男,這是愛情的原動力;愛情是心靈的互動,愛情的表達則是互吐情衷,表達愛意,分享喜怒哀樂,(創三 16;箴五19)。

c.        靈裡的感動:

亞當初見夏娃了,頭一句話:「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 23)。

乃因他們有相同的生命本質及愛的本質,故除了愛意的交流,彼此間尚存有靈裡的感動。想必是因亞當深切明白神旨意的配合欣喜接受,而從內心發出如此親密之語。

d.       生命的碰觸:

內在深層的接觸與契合,是生死與共,分享生命。雅歌言,愛情如死之堅、眾水不能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歌八 67)。從救贖觀點看,男女親密之愛乃為一同承受生命之恩,二人要牽手進天國(彼前三7)。

貳.  認識婚姻

一.  神設立婚姻。

愛情的結果是為建立婚姻,婚姻是愛情的方向與目標。因此之故,神設立了婚姻。為此,愛情得以持續發展,因之愛情得到保障。神定婚姻制度,以使愛情得著規範;神指示婚姻之道,教我們去經營愛情。

二.  神撮合婚姻。

祂親自當婚姻的介紹人;祂亦是婚禮的主持人兼主婚人,並且祂是婚姻的見證人(瑪二 14),婚姻不只是兩人間的男歡女愛,神也未任由我們孤獨走來,在人類的愛情婚姻中神並未缺席,祂投以熱愛與關注。

三.  婚姻的功能與目的。

現代的婚姻常令人搖頭慨歎,乃因婚姻的功能與目的漸漸被曲解,焦點被模糊。愛情成為錯亂;愛情迷失了正確方向;愛情的內涵益顯庸俗而貧瘠。

婚姻不再被期待,愛情也受了傷害。

人們對婚姻功能與目的的無知和曲解,導致愛情被誤用利用,禍之所及,不單造成社會難題,抑且將陷人類於悲慘的浩劫中。

讓我們再次從聖經來學習,並得踏上婚姻的正確道途:

1.       衍傳--宗族、信仰、事奉(創一28,瑪二15,書廿四14/18)。

2.       互助--生活、工作、信仰(創二18,傳四9/12,箴卅一1011)。

3.       分享--愛情、成就、體驗(箴五15/19,傳四9,彼前三7)。

4.       成聖--身體、心理、靈性(林前七2913/16,彼前三1)。

5.       奧秘--頭與身體;夫與妻;基督與教會(林前十一2/12,弗五22/33)。

參.  性與愛情

一.  性是神所創造的

神造兩性,使男女有別。祂造人有性的需求與能力,使人在婚姻中藉著性來表達愛情,飽享愛情的滿足。性既是神奇妙又美妙的作為,我們當存著敬畏感恩的心領受。

二.  性是神聖的

伊甸園中的亞當與夏娃赤露相對,且結成一體並不覺羞恥(創二 2425),因在聖潔的園中,二人心裡清潔無瑕無玼。婚姻提供二人無距離的親密,且心中無限的平坦而甜蜜。故我們應在婚前保守聖潔,尊重婚姻,尊重性的神聖而持守貞節(來十三4),如此方能在婚後珍嚐愛情裡神聖的甜蜜。

三.  性是為婚姻而造。

聖經禁止婚姻外的性行為,因是違反神的命令(申廿二 22/24),未婚的性行為也得罪神,都是神所不喜悅的(出廿二1617,申廿二28)。而夫妻間正常美滿的性生活可以避免淫亂(林前七1/5)性是專一而排他的,只可獨自擁有而不可與人分享(箴五15/17)。

雅歌裡的良人與佳偶,共唱圓房之歌,良人謂,「我妹子、我新婦,乃是關鎖的園,禁閉的井,封閉的泉源」。佳偶為良人保留完整的愛情,良人對佳偶守身如玉,堅貞聖潔發出讚賞。二人在婚姻的真愛中完成美妙愉悅的契合,他們給予對方的是聖潔而完全的(歌四 12/16)。

性道德的破產乃肇因於不認識神不敬畏神。性道德的建立與堅持乃出於對神那份真實的信仰,因著敬畏神我們堅守性的道德。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我們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我們若棄絕這命令,就是棄絕了那賜聖靈給我們的神(帖前四 3/8)。

四.  性是以愛情為基礎。

無愛的性易淪為肉慾,它降低愛情的品質且是藐視愛情的神聖。

雅歌裡的佳偶渴望良人的親密愛撫,乃因良人的愛情比酒更美,故在此吸引下使佳偶願快跑跟隨。 佳偶發出對良人熱愛的渴求,這是發自內心企望的獨白。她願良人以口親嘴,因為良人的愛情比酒更美。酒的香醇使人心悅歡愉,酒使人留連留戀,良人的愛更甚於酒的甘美。佳偶如此表達是因良人純真的愛使她渴望與他親密接觸,非關地位財勢和利益。以愛為基礎的親密結合才是真愛,真愛超越物質。佳偶情不自禁不羞卻的表白乃因體認良人真摯可貴的愛(歌一 2/4 )。

五.  性是神所賜福的。

夫妻在婚姻中享受性的愉悅與滿足,是神所賜的福氣。真實的愛情是人生虛空中不虛空的事(傳九9)。神應許藉愛情婚姻使人獲得兒女作為產業(創一28,詩百廿七3)。而婚姻中的愛提供在遭遇憂傷痛苦時的安慰(創二十四67)這一切顯示神在愛情中的賜福

六.  性是責任。

性是彼此在婚姻中對配偶必須負的責任(箴五 1819;林前3/5),且性在婚姻中負起繁衍人類生命的責任(創一28、瑪二15)。性要對神、對真理負責,不負責的性態度是神所厭惡的(瑪二14/16)。

雅歌的男女主角在相互接納、允諾與委身之後締結婚盟(三 11 )。進而在婚姻裡達致夫妻一體的親密關係(四 1/ 1 )。男女的愛慾歡愉乃神所創造、賦予。神按祂的形像造男造女,性別區隔的特質使男女相互吸引;愛的渴求及愛的能力,使人需要愛、懂得愛、能夠愛。愛與性不可分,且在婚姻之內才被允許,才得成全,才蒙賜福。這是神給人一份最佳的禮物,是神聖而莊嚴,令人歡愉而滿足。

結語:

1.      愛情婚姻是人生挫折中的一帖良藥;是虛空人生中的安慰與滿足。

2.      愛情的真義:兩個人懷著同樣的理想,被相同的使命所激勵,毫不保留的同甘共苦,把各自最好的部分給予對方。

3.      用真誠建立愛,用智慧經營愛情,用真理引導婚姻,用生命追尋幸福。


作者: 趙明洋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教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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